本站即日关闭。
在关闭之时,借助此网站向新语丝12月3日的声明表示不同意见:
本站从2007年4月建立之日起,便在本站的首页面底部,以及每篇文章的底部加入本人
的个人网站的链接,并说明"sponsored by YYY", "supported by YYY"。2008年12月1日
起,因为本人协助朋友另外建立新网站,称之为XXX,相应的读者网服务器均由XXX提供,
故原来的“supported by YYY”改为“supported by XXX”。所以新语丝宣称的从“近日
在镜像新语丝网站时,在每一篇文章后面都擅自加上“受XXX赞助”的广告字样。”同事实
不否。
也许新语丝从来没注意到如上所述的链接,但客观的事实之一是新语丝在此之前没有表达过
任何意见。方舟子个人可能不喜欢甚至十分憎恶“XXX”网站,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请在发表
声明时尊重事实。
另外,本站不认为“读者网”的“新语丝文章阅读”是“镜像站点”,本站没有“改动
新语丝的内容”,也没有“在新语丝文章中插入任何形式的广告。”。
由于每个人对“镜像网站”的定义不同,由此对本站是否是镜像网站有不同的见解(见新
语丝新到文章)。这里说明一下本站的理解作为对比参照。2007年4月8日在经方舟子审核
于新语丝发布公告时,本站就宣布本站提供“新语丝文章的检索和阅读”。同时,网站格
局也完全不同于新语丝,因此本站不是新语丝网站的“镜像”,最多是对“文章的镜像”。
实际上这是一个支持新语丝并传播新语丝文章的个人网站。“不同的镜像的定义”应当对
应“不同的责任";本站认为作为一个个人网站添加个人链接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实际上,
2007年4月7日方舟子在收到我的关于授权的信时,简单回信说,
“只要不对文章做筛选和改变文章内容,就可以了,具体你可以自己决定。”
本站没有筛选新语丝的文章,这个事实是没有异议的。对于本站是否改变了“文章内容”,
本站认为新语丝的文章的开始和结束都有明显的标志符号,本站添加的个人链接均在页面
底部,并没有改变“文章内容”,更没有在文章中插入广告。
新语丝若对本站有异议,不愿本站继续提供“检索和阅读的服务”,本站会尊重新语丝的
意见。但新语丝不该做如此不符合事实的声明,方舟子先生甚至在新语丝论坛上透露本人部分的
个人信息,并辱骂本人,本人对方先生的这种行为表示遗憾。
方舟子坚持学术打假固然可敬,但如此蛮不讲理,丧失其颂扬的理性,很是有些“杨玉圣”的影子。
最后,本站郑重要求新语丝收回或修改2008年12月3日的声明。
附1:新语丝2008年12月3日发布的声明:
声明:“读者网”侵犯新语丝的版权,必须立即关闭
今天发现原“新语丝读者网”(xys.xys-reader.org)近日在镜像新语丝网
站时,在每一篇文章后面都擅自加上“受XXX赞助”的广告字样。我们虽然欢迎
其他网站对新语丝做镜像,但前提是不能改动新语丝的内容,不能擅自在新语丝
文章中插入任何形式的广告。“读者网”的所作所为已侵犯了新语丝的版权,必
须立即关闭。我们同时声明,该网站的赞助者与新语丝毫无关系。
又,由于“读者网”在已停止更新的“读者网”方舟子博客的每一篇文章上
强行做广告,该方舟子博客即日起全部删除。(方舟子)
附2:方舟子: 人一无耻起来是没有底线的
2008-12-04, 04:30:22:
“读者网”把新语丝的文章全部搬过去,居然否认是在镜像新语丝。当初来要求我授权时,
我给的条件就是“不对文章做筛选和改变文章内容”,在文章后头插广告居然不叫“改变
文章内容”。从开办到现在一直在利用新语丝,还要继续违法镜像新语丝几天,准备把域
名送给任何人,包括小德张、白痴秀才之流都可以去要来办骂新语丝的网站,世上有刘某
这么无耻的人,今天算是见识了。
新语丝的几千篇文章、我在新浪博客的几百篇文章原来都附有“读者网”的域名,现在看
来只好尽量删除。
【附注: 关于域名转交的事情,本人只是请有接管意愿的人同本人联系(见本站首页),
并且已明确的拒绝一些不坏好意的人,而不是方舟子所说的“准备把域名送给任何人”。
方舟子的这种打击人不择手段的造谣倒是“无耻无底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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