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 27 Jun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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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7 09:34:29
有一些人,比灾民还值得关注,比如说Q哥。
Q哥不姓Q,只是因为常常开了辆认真刷得锃光瓦亮的QQ车和我们混,还小尾巴一样跟着我们开车去红原自驾游,人憨厚,好帮忙,真姓倒忘了,都叫他Q哥。
Q哥省吃俭用在青城山买了套小户型,为的是养老,他月薪5000元,老婆2500元,这辈子吃馄饨是不用数着了,但发大财的机率比等待哈雷下一轮经过地球还难。5月12日那天,他就开着QQ到处救灾,又是买舒尔乐卫生又是搬矿泉水,深觉为社会做出贡献,第二天才忽然想起,自己在青城山上那房子会不会有问题。一路上算着修补裂隙要花多少钱,重新安玻璃窗有多少钱,等他来到那个养老的小户型时,发现五层楼变成了一层楼,他住在四楼,已变成了地下室。
他跟我们算了一笔账,两口子每月存三千元,一年三万六,存了足八年才买了这套房……他跑去找政府,政府态度暧昧,找救援队,听说没死人转身就去搜寻更需要帮助的人了,他找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翻开合同让他看,合同上并没有地震险这一条……
Q哥还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灾民,因为他们全家在成都挺好的还可以打会余震麻将,但他确实又遭了灾,而且不知道找谁来救援的灾。他站在青城山脚下,看到解放军来来往往,大卡车运送一车又一车的物资,有些先期抵达的施工队已开始帮助灾区人民翻修房子了……他想说,他也是灾民,但什么都没说,抱起矿泉水冲进去继续救援了。
Q哥查了查网上,才知道在日本、智利、美国这样的地震易发国家,政府也不会出钱帮你修震垮的房子,不管你是洛克菲勒传人还是街头艺术家,不管之前你住的是五百平米大耗子,还是一居室社会福利救济房,政府来了统统按人头发放临时安置房,因为法律规定,政府只有义务帮助安置危急时刻人民的困难,但没有权力拿华尔街联邦金库里的钱给每一个家庭买新房。
也就是说政府不能进入司法程序,而只能进入民政程序。这道理和中国俗话一样:江湖,救急,不救贫。
国外能获赔的渠道是保险公司,听说国外的大公司有地震险,火灾险、洪水险、飓风险,听说甚至还有离婚险……而中国的保险公司很业余,基本上除了不用保险的项目外都有,关键是没有地震险这一项,这种情况下的中国人要买房,只有先变成地质学家,变成地震预报专家,买房时不仅要考虑外观价格环境,头一条还得考虑是否处于地震带,是抗8级裂度还是10级。
中国人对政府一直有伟大的误解,几十年来体制内教育下的中国人是这样看待政府的:土改时,你们负责送给我们农具,计划生育时,你们负责免费送我们避孕套,改革开放时,你们给我免税……所以地震房子倒了,政府就得帮我们修房子。
这是个很理想的想法,也是一个危险的想法,很多人说政府不人性,连房子塌了都不赔,还有人想打官司。但我从程序上看不出政府有什么错,因为它没有权力拿钱出来赔付倒塌的房子,它要做的是救助工作,而不是被进入司法程序,要是政府把中国几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拿出来赔款,不仅违法,而且这国家就没法过日子了,要不了多久就破产了。前段时间有中国人谴责美国政府才损赠中国灾区五十万美金,其实这因为美国总统只有这个权力,要是多了,国会要找总统喝“讲茶”,总统得下课。我也不同意过去的政府动辄捐五个亿粮食给越南兄弟的做法,一是因为政府没有问人民愿不愿意捐这五个亿粮食,二是因为最不可靠的就是兄弟,反过来就打我们一梭子,从伤口里扒拉出子弹一看,还是中国制造。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真正明白我在说什么,这没关系,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如果政府宣布赔偿,你怎么能保证这过程中没有更大的猫腻。说不定立马就会有某人的三姑妈四表舅的房子都倒了,比地震前还要阔。
人民当然没有错,谁跟人民过不去我跟谁急,可是最重要的是看事情是怎样到达这个地步的。中国人长期把政府当成“负责一切”,可政府负责不了一切,要是负责一切就很不好玩,人民也要吃亏。我认真想过这个问题的程序问题,觉得政府最多是连带错误,也就是——为什么这么多年没有让保险公司开设地震险,沙尘暴险,可重要的是,好多中国人连世界上有这险种都不知道……我听说农民兄弟已经有了洪水险,如果洪水把他们家池塘养的鱼冲走了,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鱼,这个做法为什么不拿到城市里做?
房奴们最可怜的不是按揭和价格,而是房子遇上灾难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从道理来讲,我们买房都会交保险,但那些保险费是交给保险公司而没有交给政府,没怎么收钱的政府最后还得给倒塌的房子埋单,有点冤。
当然也不冤,谁让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以为政府“负责一切”呢,以为政府真能救人民于水火,其实这是口号,当地震来了,救得了人就不错了,谁还救得了房子。
现行机制下对“政府”的误解导致谁谁都去找政府,有句话叫“点儿背,别怪社会,生活苦,不怪政府”,这里面有个逻辑关系:比如说政府答应赔偿,可赔偿的钱是纳税人的钱,政府没可能去问所有纳税人答不答应,就算像我这样的纳税人答应,可别的纳税人答应吗,而且我有个疑问,当初卖房子赚走钱的是开发商,丫把钱卷走了,却让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来帮忙埋单,这也不太公平,便宜了开发商,它成为世界上最没风险的职业,没风险到了连地震都不怕。
我帮Q哥上网查到国外一个有益的玩法,国外保险公司自己也买保险,就是“险外险”,如果保险公司因为赔付大宗款项可能破产,将由政府来为它埋单,原因是:政府是从保险公司收了税的,而且政府也得花笔钱给保险公司埋单。具体做法是:保险公司从成立之日就得向政府买“险外险”。这是政府和企业之间进行的一个纯市场游戏,来保证重大灾难发生后,不会因某一环节无力,而导致人民无处得到赔偿。
我想我已经说得够清楚了,这就是,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功能太强大了,社会功能的建设反而被忽视了,如果政府即是政府也是救灾部队又是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和政府都没好日子过,人民也没好日子过。前段时间在捐赠过程中出现好些不开心,这是因为我们拥有强大的政府功能,但在慈善、救济、医疗等社会功能却不完善。
这是一个强大的国家,却不是一个完善的社会,没事时大家过得很HI,遇到点风吹草动,忽然发现我们的社会差缺了很多功能。所以善良的Q哥很惨,政府没办法对他负责,社会也找不到出口对他负责,这里面有历史原因,几十年来政府一直在努力地替代全社会的职责,并成功地让老百姓相信无论金木水火土来了只要有政府在就没问题,但是,这次地震来后政府和人民都突然发现这个根本做不到,过去那种很影视作品的高大全角色不见了,负责解决一切困难救亚非拉一切人民于水火的传说不见了……实情是,从全世界范围内,好像也没有一个政府能做到这一点,也没必要做到这一点,美国总统驾着战斗机亲自击落外星人的镜头,那是好莱坞大片。
如果一定要给Q哥也给政府一点建议:为什么不在Q哥倒塌的房子土地上,招开发商再开发呢,政府补贴点,把五层楼修成八层楼,多余三层归开发商,Q哥也有养老的地方了。至少,在物权法草案实施后,平摊到Q哥头上的那份土地永久使用权还是归他的,他要是愿意,就在平摊到头上的那两平米上修一座通天塔都可以,没事找鸟说话,只要航空管制局不找麻烦。
这一点,他是不明白的,但他是有权利的。

06月 27th, 2008 at 9:47 pm
不错
06月 28th, 2008 at 2:53 am
好文,赞
06月 28th, 2008 at 11:34 am
李大眼很能说也似乎很敢说。算是写手中有看头的。“文笔”不错,写他母亲那文我鼻子都酸了;有内容,起码能“读得下去”。
最让我烦丫(他的口头语)的是丫的泔水油火锅论:
“上面一层很清亮,下面一层也很实在,最混浊的就是中间。中央很累很智慧,群众很苦很受罪,但中间某些人士呢,我不能说得太多,情况你们都知道”
圆滑的很。
06月 28th, 2008 at 12:18 pm
保险官司破产了由政府负责清账买单,可哪个保险公司愿意破产呢?
因此,地震险还是不被保险公司设立。
作者提出的解决方案有一定参考价值,那就是要在私人购房时把房产与地产的权利合并。这样房产失去了,房主还保留有地产,可以利用就地重建获得补偿。
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房主只有房产权。
这涉及到土地制度的改变。
此外,这还牵扯到房地产商愿意不愿意向重建投资,能否与房地产商达成给予足够补偿的协议。
一座公寓牵扯到许多住户,操作起来很困难。
要实现合理强迫性操作(避免个别人挟持大多数人)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政府需要有作者所言的让利重建开发制度,譬如减免费用,允许增加不回迁楼层等等。可这样一来等于政府掏腰包补贴了住户,对社会其他人来说不公平,二来这里面可暗箱操作的空间很大,给某些官员和房地产商提供了贪腐和侵吞公众利益的平台。
私有住房是资产。
资产不能被牵扯到赈灾补助领域,而应该在资产保护的范围内解决问题。首先应该将住房的占地使用权永久化归属给房主,使住户得到的是房地产而不仅仅是房产。在此基础上,配套上一系列相关法律,才能在这方面起到有所弥补的作用。
另外,从这次地震应该汲取教训,居住可以选择租房,而买房则是在购置资产,而资产是有风险的。对于大多数中国工薪阶层来说,做房奴是非常不明智的作法。特别是房租低于或接近房款利息时,这种投资除了满足心理需求,没有任何投资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