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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信仰需宽容——兼答qfqs

星期五, 12月 21st, 2007

首先要声明,我是无神论者,撰写原文《科学要理性,信仰需宽容》与本文并非关乎护教。

在原文中,我的态度是明确的:科学要理性,信仰要宽容。对于前者,大家似无异议;而对于后者,就有不同,当属自然之事。本来关于宗教信仰问题,在中国以及世界华人圈始终是有所争议的,这也是很正常地事情,毕竟它压根儿是“外来的”。qfqs之《不能苟同“信仰要宽容”》指出“那些所谓的信仰”,“尤其是基督教”,“在历史上起了多坏的作用”,并以此引证圣经中令人“感到恐怖”的章节,我也无甚异议。不过,我认为qfqs误解了我在原文的本意,因此有进一步澄清之必要,并与诸位商榷。

在《科学要理性,信仰要宽容》中,我对信仰持宽容态度,显然是指对人们个人的宗教信仰而言的。

人们有所信仰其根本在于寻求一种精神上的某种寄托或者庇护。其原因太过复杂,因为信仰涉及人的内心情感,而人的情感又是极为复杂的问题,因此很难用科学之理性加以完全解释,因为信仰在本质上是盲目的。至于信仰是否有用这也是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就信仰者而言,活着有所依托、有所依靠,其意义显而易见。倘若寻求此种依托依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人摆脱一些生活烦恼、压力,从而步入生活的常态,于人于己,我想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尽管它是迷信行为,有违科学的。遇到精神或者心理问题,有人愿意看心理医生,而有人更乐意寻求一种虚幻的精神依托,最终或均可使问题得到解决,而不是自杀或杀他,这完全是个人的私事,我们管它作甚?为什么我们非得强迫人家“信科学”而不宽容人家“信宗教”(或者信迷信)呢?一厢情愿而已,如同我们在过去一个时间里总想把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工人阶级劳苦大众“解放”出来一样。

对个人的宗教信仰持宽容态度,并非在理智上认可人们所信仰的教义,也是我原文之思想。。教义是形形色色的人按照各自之需要而对圣经言辞篇章一而再再而三的种种解释。教皇有教皇自己的解释、马丁路德有他自己的解释、加尔文有他自己的解释……各自莫不以已为中心、为正统、为正义而打击排斥异己。时至今日,尤其是梵蒂冈1962-65年第二次大会之后,也破天荒第一次宣布了对话政策。尽管如此,他们“虎性未改”。

我在文中也有说明,人们尽可以在学理上对宗教予以批判。比如,圣经中充斥着大量非人道行为、自相矛盾、严重的排它性、阻碍社会发展、束缚人们思想……总之,“装神弄鬼”令人厌恶至极。我想似乎没有人会对此给予理性上的认同。但是这并不必然成为我们对人们信奉某种宗教给予不宽容、甚至打压抨击的合乎理性的理由,更何况现代的人们也不会笨拙到不会懂得“择其善者而从之”而“照单全收”之道理,尽管信仰宗教本质是盲目的迷信行为。

大凡去过欧美的人都应该多少知道一点儿,就是在如今的欧美,宗教已经日益世俗化了,信仰已经成为了个人的私事了。周日去教堂参加礼拜的人很少,而且大多是年老之人。人们虽已受洗,很多也是非积极教徒,生活方式依旧如此(尽管内心或可有所变化),没有太多的人把它当作一回事,除了极少的狂热者。

事实上,中国官方对宗教信仰也较以往有了很大的宽容度(既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原因),至少是默认了人们在教堂内进行各种宗教活动。在社会主流价值尚未形成之日,社会生活环境之严酷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寻求何种精神寄托就不单单是学术讨论而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对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们的信仰宽容一点儿、人道一点儿就那么困难呢?

(本文同时刊发于阿一个人网站:www.365hope.com

科学要理性,信仰需宽容

星期二, 12月 18th, 2007

近期,人大教授余虹之自杀让人唏嘘感叹,议论不已。作为中国思想前沿论坛的新语丝,也有若干讨论。有人站在科学的理性角度,主张“请试过科学再去死”;也有人更多是从人文关怀的视野提出质疑。本文试图探讨一下科学与信仰的问题,以求教诸位。

“科学”一词据说最早来自拉丁语,其含义一般是指“学问”或“知识”。可是到目前为止,对于“科学”之定义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一般而言,科学是一种理论知识体系,它是人类对于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社会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同时,科学又是为社会实践服务的,也如方舟子所说,“科学是一种方法,是战胜愚昧无知的最有力的武器。”

科学在本质上是理性的产物。科学是要认识自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在经验观察的基础上进行理性推理,通过再现自然进程的科学实验,或从事物的原因推知事物的结果,或从事物的结果推知事物的原因,或者从事物的外部特征推知事物的内在本质,或从对事物内在本质的认识出发推论其外在的必然的表现。因此,科学方法本质上是经验与理性、科学实验与逻辑推理的有机结合。一切科学知识都是建立在经验观察的事实基础之上,并通过经验和实践去检验,反对任何人为的虚构。至于一种论说是否是科学,方舟子在《什么是科学》一文中也明确说道:“要判断一个理论是否科学,要符合逻辑的、经验的、社会学的和历史的四套标准,缺一不可”。

科学工作者也应该时刻遵循理性的科学之精神从事科研工作也就是如出家人所说,“在研究中应持有理性(讲究逻辑性、严谨性、有序性、规范性)、实证(实验的结果具有可重复性、可检验性)、怀疑与批判(不盲从、迷信权威)、探索创新(敢于进取和不因循守旧)的态度与做法。”至于有人在实验过程中故意篡改实验数据、夸大实验样品的数量,企图寻求其中的捷径,均属严重违反科学之理性精神,当为学术之人所不齿。丧失了科学之理性精神,无异于给科研以釜底抽薪,科学也就不成为了科学。 

人类社会自近代以来的迅速发展从某种程度上也是得益于理性——科学。科学可以转化为社会生产力,物化为社会财富,创造出新的物质文明。近代以来的三次工业革命都是自然科学新发现的产物。17-18世纪的实验科学促进了机器化的大生产;19世纪电磁理论的问世,使电器工业从无到有;20世纪以来,在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基础上,出现了以电子计算机和航空航天技术为中心的自动化工业体系;而21世纪人类更是进入了信息化的时代。 

可见,科学不论是在其本质上,在其对科研人员应具之素质要求上,还是在其对人类的贡献方面,都当之无愧地被证明为是理性的化身和代名词。

然而,时至今日,我们是否可以说科学已经解释了人类生产和生活中的一切问题呢?换句话说,科学是否已经能够足够解释诸如人在内心情感、思想信仰等非科学领域的现象?我想,至少现在还不太能,或者说,还有一些科学上的“盲区”存在。也正因为如此,才给人们寻求信仰提供了一定的空间的现实的可能性。自古以来,人对世界万物的信仰和执着,幻化成为了万千宗教。

宗教信仰是超越对象的,关乎人类的终极问题,是人们对超自然现象的一种崇拜。在本质上,它是盲目的,是对客观世界的必然性和存在性的否认,当然与科学相去甚远,大相径庭。任何宗教是止于现象界的。但凡关于灵魂、超自然以及永恒之类都属于宗教的范畴。自近代以来的西方,信仰已基本摆脱了政治的束缚,日益世俗化,成为了个人的私事。

通过宗教信仰之精神庇护,人们或可从中获得心灵与精神上的安抚、甚至获得信心与力量,而这正是人们赖以生命的磐石。在某种信仰的支撑下,一些国人,甚至外国人,在中国偏远地区热心于公益事业,从事一些教育活动。比如德国汉堡的卢安克(Eckart Loewe),美国年仅60岁的汉蓓佳(Rebecca)以及大卫等等。我想,世俗的任何功名利禄,都不可能给予他们如此强大的力量在极为艰苦的环境里极大投入情感而工作生活,除了信仰。

当然,我们尽可在学理上批判宗教——比如,总的来说,宗教信仰在历史的发展中常常是一种消极和保守的因素——但不能对它给人们精神生活上的某些积极的作用(科学的理性对此无可奈何)视而不见甚至一概抹杀。倘若通过某种宗教信仰(即便是迷信行为),能够疏导开一个人的恐惧心理继而恢复生活和工作的常态,甚至将一个活生生的濒于自杀危险的可怜之人给予生命上的拯救,这难道不是更有价值和意义吗?心理学运用科学的方法开导人;而作为一种信仰的宗教,通过心灵告解或者对外倾诉等活动,也可实现某种精神上的疏导。尽管后者不是科学(宗教从来就没有宣称自己是科学),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长久以来,我们国人片面地偏向理性,即狭隘的而不是广义的理性(事实上的结果是,我们虽无西方之宗教信仰,也没有西方之科学理性)。这便导致了一种可怕的后果:忽略了良心或者良知、公平或者正义、创造性或者博大的爱心。君不见,现在国人的生存环境相当恶化,人们的情感日趋荒漠化(比如,狭隘、自私、懦弱)。在此情况下,人们没有学会或者不懂得寻求相应的柔性空间,缺少必要的退路,惟有充当硬汉。如此,人们的生命在很大程度上变得前所未有的脆弱,难以负荷守望者应有的重任,因此,一些自杀、他杀悲剧不时发生。在此情况下,科学似乎是有些爱莫能助的。如果我们推荐人们不妨可以尝试着在信仰方面寻求一些必要的解决之道或可得以重生,而有人推荐人们“试过科学(而起不到拯救生命的作用)再去死”,这两种“推荐”对于一个人的生命而言究竟孰优孰劣,我想还是比较容易作出判断的。毕竟,维持“活生生的”生命之体才是重中之重,否则实有违反人道之嫌,尽管打着看似理性之名号。

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离不开科学,离不开理性,我们应当毫不迟疑地高举科学精神之大旗,并在实践中切实付诸实施;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对信仰持一种宽容、理解的态度,对人们的信仰行为给予应有的尊重,这也是人们成熟心态的自然要求和反应。当然,这并非必然意味着在理智上也给予认同,我们只是想向人们展示我们不应丧失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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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上“老板”的名字

星期六, 12月 1st, 2007

这些日子,中国留美学者俞君英因为参与以非克隆技术成功培养出人类干细胞研究而在国内名声大振。国内各大媒体对此事迹的报道不遗余力,几乎众口一词,说此项研究“领导者是一位中国姑娘”,“一人的研究思路”,“不忘署上实验室主任汤姆森的名字”,是为了尊重她的“老板”。

如果在过去,我们或许都认为俞君英独自一人、自主创新、率先提出了科研思路并在大家的“帮助”下,成功地完成了本项重大科学研究。幸亏现在的网络,我们才得以发现事实的真相。方舟子就对此报道的“夸大之嫌”提出质疑。俞君英现在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汤姆森实验室工作,身份是研究助理。在实验室负责人汤姆森的主持下,俞君英与其它名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了此项研究工作。“按照国际学术界的惯例”,“论文上当然必须有他(汤姆森)的署名”。

问题就出来了,接受国内媒体采访的俞君英本人和国内的媒体,究竟谁在撒谎? 作为项目研究成员之一的俞君英,身在美国的学术氛围里,对此研究中的情况最为清楚不过了。我想,她本人也未必愿意国内媒体这么“抬举”她,事实上也不敢如此“抢夺胜利果实”。否则,“如果有人把这个报道翻译成英文寄给汤姆森教授实验室,不知俞君英将如何向其上司和同事解释?”

因此,我们断定是国内的媒体在撒谎、在夸大。其原因之一是记者出于“同胞之情”,过分吹捧俞君英本人。事实上,任何一位科研工作者,通过长期艰苦的努力,取得了骄人的成就,理所当然值得我们祝贺。况且此项研究成果“是个了不起的科学里程碑。从生物学意义上讲,相当于莱特兄弟制造的首架飞机”,也“是一项在符合伦理道德的研究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在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更应该向参与此项研究的所有工作人员表示热烈的祝贺!但问题是,不应该夸大事实,将功绩划归一人之手,更不要狐假虎威,动辄大耍虚伪的民族情感这张大牌。 

另外,我想国内的媒体记者是按照国内的学术惯例行事的。在国内的大学、科研机构,一名研究生或者一名科研人员在发表学术论文时,按照惯例,一般都要署上“老板”的名字。 “老板”可能是你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者是所在单位科室的领导人。作为下属,你的工作和研究必须也只有在“领导”的“领导”下做出来的。这是为了尊重“老板”,说白了就是你的眼里不能没有他/她,即便你的“老板”压根儿就没有给你过学术“领导”。这样做,也是为了自己的以后前程烧香拜佛,做个老好人,顺手给人一个人情,于人于己都有利,何乐而不为呢? 

这又是一个中国的“特色”,究其原因,不外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使然。我们自古以来就强调集体,要顾全大局,否认个体,抹杀独立的个性。这种奴化思想的灌输长此以往造就了人们的奴婢心理,其结果就是个性泯灭,创造性丧失。人们的言行都罩在“单位”、“集体”、“国家”或者“民族”的虚幻大旗下,变得唯唯诺诺,言行谨慎,墨守成规。正因为如此,这种民族心理习惯数千年来,一直深受统治集团的钟爱。这种思考方式和生活习惯长期存在并不断得以强化,其结果就是难有科学、自由、民主思想的产生。 

国人生活在“新社会”已经超过半个多世纪了,但是“新思想”仍旧没能真正融入人们的血液和骨髓里。事实上,一个民族内在的心理习惯等绝非一朝一夕所能洗涤干净、脱胎换骨的,尽管身处在现代科学、自由、民主的世界潮流当中。   

“老板”的名字当署则署。等我们学会了这样做的时候,或许我们才真正不再以己之是为是,以人之是为非,才真正摆脱了封闭奴化的传统和文化惯性,踏上了科学、自由、民主之路。

(本文同时刊发在阿一个人网站:www.365hop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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