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信仰需宽容——兼答qfq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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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声明,我是无神论者,撰写原文《科学要理性,信仰需宽容》与本文并非关乎护教。

在原文中,我的态度是明确的:科学要理性,信仰要宽容。对于前者,大家似无异议;而对于后者,就有不同,当属自然之事。本来关于宗教信仰问题,在中国以及世界华人圈始终是有所争议的,这也是很正常地事情,毕竟它压根儿是“外来的”。qfqs之《不能苟同“信仰要宽容”》指出“那些所谓的信仰”,“尤其是基督教”,“在历史上起了多坏的作用”,并以此引证圣经中令人“感到恐怖”的章节,我也无甚异议。不过,我认为qfqs误解了我在原文的本意,因此有进一步澄清之必要,并与诸位商榷。

在《科学要理性,信仰要宽容》中,我对信仰持宽容态度,显然是指对人们个人的宗教信仰而言的。

人们有所信仰其根本在于寻求一种精神上的某种寄托或者庇护。其原因太过复杂,因为信仰涉及人的内心情感,而人的情感又是极为复杂的问题,因此很难用科学之理性加以完全解释,因为信仰在本质上是盲目的。至于信仰是否有用这也是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就信仰者而言,活着有所依托、有所依靠,其意义显而易见。倘若寻求此种依托依靠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人摆脱一些生活烦恼、压力,从而步入生活的常态,于人于己,我想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尽管它是迷信行为,有违科学的。遇到精神或者心理问题,有人愿意看心理医生,而有人更乐意寻求一种虚幻的精神依托,最终或均可使问题得到解决,而不是自杀或杀他,这完全是个人的私事,我们管它作甚?为什么我们非得强迫人家“信科学”而不宽容人家“信宗教”(或者信迷信)呢?一厢情愿而已,如同我们在过去一个时间里总想把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生活在“水深火热”的工人阶级劳苦大众“解放”出来一样。

对个人的宗教信仰持宽容态度,并非在理智上认可人们所信仰的教义,也是我原文之思想。。教义是形形色色的人按照各自之需要而对圣经言辞篇章一而再再而三的种种解释。教皇有教皇自己的解释、马丁路德有他自己的解释、加尔文有他自己的解释……各自莫不以已为中心、为正统、为正义而打击排斥异己。时至今日,尤其是梵蒂冈1962-65年第二次大会之后,也破天荒第一次宣布了对话政策。尽管如此,他们“虎性未改”。

我在文中也有说明,人们尽可以在学理上对宗教予以批判。比如,圣经中充斥着大量非人道行为、自相矛盾、严重的排它性、阻碍社会发展、束缚人们思想……总之,“装神弄鬼”令人厌恶至极。我想似乎没有人会对此给予理性上的认同。但是这并不必然成为我们对人们信奉某种宗教给予不宽容、甚至打压抨击的合乎理性的理由,更何况现代的人们也不会笨拙到不会懂得“择其善者而从之”而“照单全收”之道理,尽管信仰宗教本质是盲目的迷信行为。

大凡去过欧美的人都应该多少知道一点儿,就是在如今的欧美,宗教已经日益世俗化了,信仰已经成为了个人的私事了。周日去教堂参加礼拜的人很少,而且大多是年老之人。人们虽已受洗,很多也是非积极教徒,生活方式依旧如此(尽管内心或可有所变化),没有太多的人把它当作一回事,除了极少的狂热者。

事实上,中国官方对宗教信仰也较以往有了很大的宽容度(既有国内的也有国外的原因),至少是默认了人们在教堂内进行各种宗教活动。在社会主流价值尚未形成之日,社会生活环境之严酷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因此,寻求何种精神寄托就不单单是学术讨论而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了。

既然如此,为什么我们对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们的信仰宽容一点儿、人道一点儿就那么困难呢?

(本文同时刊发于阿一个人网站:www.365hope.com

One Response to “再谈信仰需宽容——兼答qfqs”

  1. TC Says:

    信教者(真实或表面)有2种,受骗者和欺骗者。受骗者没什么责任,愿意被骗也没办法。但对于欺骗者,要毫不留情地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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