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07月, 2006

25th Jul 2006

陈丹青是不是同性恋?

   陈丹青关于同志的言论让我想起了几部同志电影。最近的断背山自不必说,润物细无声,大师级别啊,李安不愧是华人导演中的翘楚。
 
    很久以前看过一个碟子,名字都忘了,只记得一个镜头:一个很帅的中年人很郁闷,不知该如何是好,而一个大胡子男人则坐在沙发上掩面而泣:“你不是说他不会来的吗?你不是说过不理他了吗?”这个魁梧的大胡子男人在吃醋,哭得象个孩子,非常伤心。当时,我很震惊。妈的,这就是谈恋爱嘛,他的反应和异性恋有什么区别?有时候,一部优秀的艺术作品甚至能改变你对这个世界和人性的看法。
 
 
   根据王小波的小说改编的《东宫西宫》虽然开了大陆同志电影的先河,却难看得要死。一些根据名著改编的电影之所以失败,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导演无法把文学语言用镜头充分地予以再现,以致原著越成功,电影就越让人失望。《东宫西宫》大段的独白如同话剧,那种男人之间心灵的律动,身体隐秘的试探所引起的情感波动消失了。那恰恰是王小波最能打动我们的部分。
 
 
   《蓝宇》为了迎合市场,情节太富于戏剧性,在某种程度上损害了它本该具有的艺术品质。影片的结尾很不错,十分煽情,一切都模糊了,音乐响了起来:对你的思念,是一天又一天······
 

  
    《愈堕落愈快乐》对华人世界的同志之爱表现得非常到位,那么放荡、难以启齿却非常真诚的情感,以及看见心上人的心花怒放与小心谨慎,都深深地感染着观众。为了博得对方的好感,身材矮胖、性情温和而又善良的中年同志请帅哥到家里吃虾,一副巨大的占据了一堵墙壁的黑白照片作为背景几次看似漫不经心地出现在镜头里,照片的主题是出殡,一些剽悍、悲痛、沉默的黑衣男子扑面而来,极富视觉冲击力。
 
    有一种爱始终难以言说,只能让你慢慢体会,就象《愈堕落愈快乐》结尾的那首歌曲暗涌一样,情感的暗涌总是出其不意地震撼人心。想起海明威的一个小说:一个医生为了一个难产的孕妇,在冰天雪地里,历经千辛万苦赶到了目的地,发现她的丈夫令人奇怪地一直躺在床上,因为忙着抢救孕妇,医生也没在意。最终,母子平安—-父亲却早已经自杀身亡。
 
    海明威写的这个故事很短,象一个莽撞的少年,一句废话也没有,但读者可以感觉到:最心爱的人在承受非常可怕的痛苦,丈夫因为帮不上忙,只能干着急,不堪忍受那种折磨而自杀了。是啊,再强悍的男人,心底一样有似水柔情!
 
    我开玩笑说陈丹青这次公开他对同性恋的看法,是不是在为他要出柜,宣布自己是个同志做铺垫,而且,很可能他第一个爱上的人就是自己的师尊。从相片上看,木心帅得简直不象话,那种冷漠、凌厉和深邃的眼神,加上线条近乎完美的下巴颏以及性感的嘴唇,没有男人喜欢他,那是相当地不正常。
 
 
    朋友大笑,说陈丹青频频吸引眼球无非是为了木心即将出版的作品造势。
 
    这我就不同意了。就象洪晃批评前夫和丹青,有些人也要说风凉话,什么不是一个圈子的就落井下石啊之类。管他是不是一个圈子,只要批评得对,就应该肯定。为什么不从积极的角度去分析和看问题呢?觉得丹青捧木心过了头,我们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不能把他发表什么言论都和木心拴在一起。
 
    陈丹青认为同性恋才是真正的“自然规律”,吓了我一跳。他和记者的谈话值得商榷之处确有不少,但这不是我关心的。我喜欢他的坦率,他宽容的心态,他对生活的热情,他扑捉人体之美的敏锐和独特有力的表达:“亚洲男孩的身体,光滑、绷紧,腹肌那几块疙瘩肉轮番搏动,跟他妈闪电一样!”
 
    实在地说,陈丹青即便宣布自己是同志,我也不感到意外,或是觉得他就和以前不一样。国内名人公开谈论同志的不多,象陈丹青这样开明、健康的心态难能可贵。
 
    丹青是不是同性恋?其实,这是一个最不重要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我们这个社会什么时候能以看异性恋一样的目光去看待同志,那就表明我们这个社会真正进步了。
 
    很多反感同志的人想过没有,异性恋的问题也不少啊。总之,只要有爱情就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同志们除了没有下一代,我真的不知道和异性恋有什么区别。我想,和谐社会的定义之一就是宽容与理解,只要两厢情愿,不妨害他人的自由与幸福,一个人是不是同志又有什么关系呢?
 
    前几天看了一个新闻,一个小伙子用枪指着女友的头,旁边是围观的人群和大批警察。这个新闻我没看完,但我想它能播出来,不用说,那个年轻人的下场一定很不妙,他如此疯狂,也实在不配有什么更好的下场。我在想,究竟那个女孩做了什么使他不堪到这个地步,可以不要起码的自尊,漠视法律?
 
    想起了一句老话:自己活,也让别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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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th Jul 2006

少女之死

   女性如何应对强奸?最近,网上为这个问题讨论得很激烈。一般来说,在大陆论坛热闹的话题既无聊又庸俗。因为一些人缺乏起码的常识和羞耻—-比如,认为女性遭遇歹徒应该拼命反抗的那些王八蛋!
 
    我很想问问那些义正词严要求女性面对强奸犯应该坚决抵抗的3孙子:遭遇穷凶极恶、明火执仗的劫匪,你们是乖乖地掏腰包,还是拼命反抗?!相信绝大多数自以为是的王八蛋或小王八蛋,不吓得尿裤子就算不错了。从这个问题,看那些3孙子,也就可以明白国人有多虚伪和险恶,难怪2战时期汉奸的地位之高、人数之多,在地球上排名第一.儒家文化最大的功劳就是抚育了一大批站着说话不嫌腰疼、又虚伪又怕死又不要脸的龟儿子!要是几个变态狂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要轮流光顾他的后花园,你看他会不会拼命反抗吧.
 
    那么,应该怎么办?其实,小学老师就该教你们了:保持镇静,牢记对方的体貌特征和口音,尽最大的努力保护自己和证据—-报警。
 
    还想对那些或老或小的王八蛋要说的就是,走夜路的时候,别忘了带一块尿不湿,会用得上的,你们这些站着说话不嫌腰疼的家伙,连中共都说人权首先就是生存权,你要当他妈的什么烈男,把尿不湿取下来就是了,装什么孙子呀?
 
    每当看到新闻媒体以赞美的口吻报道那些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少女,遭遇强奸或被强迫充当性工作者的时候,以跳楼等高危方式拼命反抗,我就感到悲哀,我们的文化太落后,太野蛮了,是文明社会的耻辱,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成长起来的少女就死于这种贞洁大于一切的腐败的性文化和道德文化,她们对可怕的社会舆论的恐惧,远远超过了对死亡的恐惧。
 
    1个社会进步与否,绝不应只看它的GDP增长指数,更重要的看它能否从更人性化的角度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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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th Jul 2006

记者兼导演:最真实的谎言

                   这就是所谓的随机采访?
 
 
        滔滔不绝如长江之水
 
  
     思想觉悟、政治水平、文才一个都不能少
 
 
网友isnow :
 
话语·权。
 
要话语,则你没有说的权力;
要权力,则只可说我的话语。
 
 
                  中国网民反恶搞法

     第一条:为严厉打击网上恶搞行为,规范整顿恶搞市场,保卫文化安全,特此制定本法,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恶搞行为,是指拿大腕的作品开涮而且涮得比大腕还高明让大腕很没面子的行为。

  第三条:为加强对网上恶稿、乱弹等行为的管理,特此设立“乱弹恶搞行为管理办公室”,简称“乱搞办”。

  第四条:“乱搞办”负责监督管理网上一切恶搞行为,对恶搞行为进行宏观调控、微观处理,规范各类恶搞行为,取缔处罚各类非法的、不正当的恶搞,确保合法相搞的权利。

  第五条:网上一切恶搞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两情相悦的基础上,经“乱搞办”审查确认之后,颁发“准搞证”,双方凭证开搞。

  第六条:凡属于中国网民,男子年龄超过二十二周岁,女子年龄超过二十周岁,身体健康,不是近亲,没有残疾痴呆等不适于恶搞的病症,均有资格到“乱搞办”申请“准搞证”。

  第七条:申请“准搞证”者,需持街道居委会开具的有效身份证明,还需持大队赤脚医生开具的健康合格证明,双方近期免衣照片两张,以及手续费人民币250元。(注:严禁以网上虚拟货币代替)

  第八条:严禁以下各种恶搞行为:

  [1] 在没有领取“准搞证”的情况下开搞。

  [2]
在没有取得对方同意、默许、半推半就等情况下,强行开搞。

  [3] 搞得对方十分不爽,让对方觉得被搞是很可怕的事。

  [4]
搞得对方无比愤怒,以至于说出“人不能无耻到这种地步”、“这样搞玷污了红色经典”之类的话。

  [5]
勾引起广大网民的恶搞欲望,刺激得广大网民跃跃欲试、打算集体恶搞的各类具有煽动性、诱惑力的恶搞行为。

  第九条:对于从事非法恶搞活动者,“乱搞办”将予以严厉打击,进行严厉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1]
凡未领取“准搞证”而私自恶搞者,责令立即停止恶搞,掐断高潮,脱离接触。在双方补办手续,并处以双倍滞纳金后方可继续进行。

  [2]
凡违背对方意愿,强行恶搞者,由“乱搞办”予以逮捕,责令其磕头认罪、洗心革面,老老实实改造,争取重新做人。

  [3]
凡恶搞诞生于六七十年代的老处女,使其受到强烈刺激者,除以上处罚外,还将责令恶搞者承担精神补助等一切费用。

  第十条:“乱搞办”在严管严罚的同时,也要表彰先进,奖励合法恶搞者。目前决定试行恶搞评级制度,对于在网上遵守法律、服从领导的恶搞工作者进行分级制管理。

  分级标准暂定如下:

  三等:骚扰级恶搞战士

  二等:破鞋级恶搞能手

  一等:强暴级恶搞专家

  特等:超级AV明星级恶搞大师

  第十一条:本法律一切解释权归“乱搞办”所有。

作者:竹林第八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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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th Jul 2006

肮脏的世界杯!再见了阿根廷

   不是的,不是因为阿根廷被淘汰
 
    不是
 
    阿根廷是被裁判淘汰的,德国人凭借1个没有被判罚的点球进入四强,1个最娱乐大众最华美剽悍的球队被裁判勒杀了。德国人甚至没有能力打到他们的禁区,否则,也许早就吹出1个伟大的点球了。坎比亚索的泪水和老马的内容有太多的不同—-又是1个四年
 
    该死的裁判,该死的商业压力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什么不可玷污
 
    韩国之后是德国
 
    下1个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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