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02月, 2008

18th Feb 2008

下跪的自由

下跪在男尊女卑的中国可谓源远流长:“女”字在象形文字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春秋战国时期,跪拜作为礼仪形成了严格的制度。程式繁复、需要耗费大量体力的“三跪九叩”始于满清,是对跪拜礼仪从形式到内容的强化,彰显皇帝的显赫、威严和臣民的卑微、低贱。

1676年,斯帕法里率领俄罗斯使团进入中国境内,为确认身份,拿出康熙写给沙皇的信件,大批满清官员如遭雷击,面向康熙的手谕齐刷刷跪倒在地,令斯帕法里目瞪口呆。他在后来的《中国札记》里写道:

“他们竟有如此不分场合的、奴隶般的举止,实在是我所见过的最为卑贱的鞑靼。大汗的政府由一群奴才组成,他的国民羸弱不堪…..鞑靼皇帝丝毫没有什么可惧怕的。”(参见《汉殇》)

1793年,英王乔治三世的表亲马戛尔尼勋爵作为全权特使,率领庞大的使团出访满清。没想到在礼仪部分出了问题,化外之民无法理解跪拜皇帝是何等的荣幸:只向上帝下跪的马戛尔尼啥都好商量,就是拒绝向尘世里的天子下跪,更不要说磕头。他提出的吻手礼亦遭拒绝。乾隆没料到英夷如此荒唐、野蛮,不但膝盖无法弯曲,还想亵渎龙体,实乃蛮夷中的蛮夷!

1816年,英国的第二批使团到达北京,因拒绝下跪,被嘉庆皇帝驱逐出境。英国人对与这么落后、蛮横的帝国开展商贸外交感到绝望。当时的英国报纸评论说:

“这就是中国人,昔日人类无与伦比的精英,今天已沦为人类学研究的怪物。”

因为下跪,老大帝国的大门注定无法通过和平的方式打开,只能通过列强的炮火。

说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显然言过其实,但没有人不对中国迅速增长的经济实力刮目相看—-那么,中国人呢?站起来了吗?

2002年,原湖北省监利县桥盘乡党委书记李昌平出版《我向总理说实话》(节选):

“一位老奶奶双膝一软,跪在了我的面前,要我无论如何都得答应给她家做主,不答应就不起来。有太多的人给我下过跪,我经历过太多的悲伤:有多少农民的孩子考上了大学,因为穷而失学,他们哭、他们的父母给我下跪、求我救助,我已经记不清了;有多少农民的孩子上不起小学、初中、高中,他们哭、他们的爷爷奶奶给我下跪、求我开恩,我记不清了;有多少孩子因亲人生了病住不起医院给我下跪,求我慈悲、我记不清了;有多少贫困老实的农民,因为有冤无处申,他们给我下跪,求我伸张正义,我记不清了。实在是太多了…… 我不知道下跪是中国人的特性还是人类的共性,每一次跪都让我流泪。”

继2007李阳闹得沸沸扬扬的学生集体“下跪”事件之后,2008年1月20日,央视播出了一幕丑剧:季羡林正襟危坐,接受弟子上海复旦大学教授钱文忠的跪拜大礼;2月11日,赵本山公开举行收徒仪式,35位徒弟集体叩拜赵本山。

毛泽东的个人崇拜导致了深重的灾难,其根源就在于人们相信人世间有值得顶礼膜拜的和神一样的人。而跪拜就是个人崇拜得以兴起的传统文化心理的延伸。因此,大陆言论自由度最高的网络舆论对这样的丑剧、闹剧无一例外地痛加围剿。

在一片激情或理性的声讨中,岳伍《人有没有下跪磕头的自由?》别出心裁,从宽容和自由的角度为下跪辩护:

“人格尊严不能不和人的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当学生的跪拜一下老师的自由都没有,当老师的接受学生跪拜一下的自由都没有,那还奢谈什么人格尊严?不论我们怎样定义人格尊严,一个人恒有做他喜欢做的事情的自由,若并无这个自由,那基本上可以肯定地说,那人实无多少人格尊严—-文明,若不能容纳异己,悦纳异己,做到君子和而不同,那还能叫文明吗?”

岳伍的观点看似合理,具有一定的迷惑性,稍加分析,却大谬不然。自觉自愿、不伤害他人在多数情况下,但却不是在所有的情况下都符合自由的定义。文明意味着包容,但绝不是藏污纳垢,否则,三寸金莲、大烟馆仍可大行其道。

一个成年人犯贱、找抽,或是苦行僧,或出于利益考量,自愿做些难以理喻的事情,只要没有妨害他人的自由,确实有其一定的活动空间,但并不一定意味着道德评判的沉默。

任何人只要他愿意,随时随地都能以身试法,这就意味着他失去了自由。因为,其他人同样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是对自由的重大误解。自由的界限是你不能妨害他人的自由。

下跪的“自由”不是自由,用自由来为下跪辩护,是对自由的侮辱和背叛。人区别于动物的特征之一,是人的本能自由和动物的本能自由属于两个概念:自由是人类一切正面价值、普世价值的基础和源头。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跪拜并不违反法律,看上去除了当事人,并没对其他人造成影响或损害,是否违背了自由的原则呢?

如果说百姓给官员下跪,凸显民生的艰难、社会正义的缺失,那么,一个,或几十个、上千个学生集体下跪,严重损害学生人格尊严,破坏现代教育的核心价值(人格的独立和平等),则是李阳、央视、季羡林、赵本山对社会基本道德规范肆无忌惮的公然挑衅。一切道德和法律的建设,最终服务于人的自由。假设学生完全出于自愿跪拜,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对人的自由属性的冒犯。

按照“正派社会”的理论,一个人的自由、人格尊严如果受到侵犯或羞辱,即便受害者本人并没有感觉到,社会也有理由感觉受到了侵犯或羞辱。看起来没有伤害他人、完全出于自愿的跪拜行为,与我们所说的自由完全背道而驰。

人之异于禽兽几稀,唯怜悯与同情耳:是否受到侵犯或羞辱是一种社会共识,这种共识越强烈,这个社会就越正派。人们之所以对跪拜事件如此敏感和愤怒,除了下意识地钩起不堪回首的文革和屈辱历史的回忆,还因为一个有起码的羞耻之心的社会都无法容忍这样的行为。

同样,有人长期在家里虐待自己买来的小动物,看起来也符合个人自由的原则,没有伤害任何人的自由,但也会遭到社会的强烈反弹,因为这是对自由的误解和滥用,让其他社会成员自由的价值观受到了威胁,那种发自内心的、因爱惜生命的尊严而产生的愤怒,是人类最可宝贵的怜悯和同情之心。

一个奴隶在黑砖窑里被锻炼成“自觉自愿”的机器人,人们也一样会感到愤怒,法律不会因为双方你情我愿就放过对黑砖窑老板的惩罚。自由的常识和标准,往往对我们的反应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自由是如此美好:1935年,21岁的蓝苹就做出了这样的总结:“人类的历史,实在就是一部争自由的纪录!”

也许,我们每个人都应扪心自问:为了自由做过什么?是做一个天地间独立、大写的人,还是做一个不惜在身体或心灵上下跪的思想侏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每个人都应该力所能及地为自由的梦想添砖加瓦,它值得你这样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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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th Feb 2008

且慢为30年改革评功摆好

读罢《再说中国三十年改革兼答西风独自凉先生》,没想到强调有钱并不代表一切的小文《30年改革是个什么东西》,居然引起铁流先生如此之大的误会,他是越看越糊涂还是看明白了在装糊涂,非我所能知,但铁流先生的辩论风格和发言内容都令人难以苟同。

对30年改革的观察视角、总体把握,与知识分子的自我定位牵涉重大,只好再向铁流先生请教一番—-

所谓“铁流先生的大作最令人反感的莫过于有钱就有一切、有钱就是大爷的粗鄙心态”,在前面是有所铺垫的,那就是痛斥铁流先生洋洋自得却早被扫进历史垃圾堆的弱肉强食。铁流先生何以视而不见?通篇反驳只是自说自话,竟然没有引述我原文的主要观点,对没有读过原文的读者形成误导,认为我反对改革,认为我视金钱如粪土。

何苦呢,“经历过风雨,见到了彩虹”的铁流先生?

“30年改革是个最不坏的东西,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看到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大陆自由民主的教育和基本民主手段的训练都极端匮乏,与经济发展的势头极不相称。公民教育的严重不足,已经并正在影响经济的发展。建立在开发自然资源、污染环境和低工资待遇上面的经济发展,毕竟是有限度的。”这是我对改革的基本看法和展望,都是常识范畴。应该说是渐进、客观和理性的,不知道铁流先生怎么会奇怪地以为有人要推倒能修能补的“房基”?

中共17大注重民生,因此,连原本一口咬定社会福利制度是养懒汉的厉以宁都来了个脑筋急转弯,开始改口抱怨“社会保障制度推行得极慢”,而铁流先生居然还执迷不悟地拾人牙慧,推崇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在反驳小文的文章中,铁流先生对我的这些反驳只字不提,好像没有发生过。

中国老百姓穷了几千年,对贫穷可谓刻骨铭心。然而,要是不知道贫困的根源,对公正、平等和社会正义丧失了起码的敏感,吃了几天饱饭就开始大唱赞歌:改革是个好东西,那么,因贫穷受的那些侮辱、苦难岂不是白受了?这些侮辱只让你知道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不知道政治权利、教育和文化的重要性。用钱买得到的东西并不包括人的全部尊严,公正的司法、选举权、接受自由民主教育的权利、监督政府权、新闻自由权,等等,你用钱买得到吗?用钱买到的有利于自己的司法判决称得上公正和平等吗?

铁流先生把金钱价值推向了一个极端,并异想天开我不食人间烟火,用忆苦思甜的方式来教育我,真是谢谢了!

一个社会中的人,谁不知道钱很重要呢?小文只是反感铁流先生一叶障目,把钱看得至为重要。其实,比钱重要的东西太多了。那么喜欢钱,我鼓吹的公民教育、政治改革的目的之一,不就是为了人们更公平更有保障更多地去赚钱吗?

铁流先生倒是振振有词:

“如果想通过乱来达到‘民主’,坦白地说,那不是‘民主’,那是千万人头落地。我想任何一个有理智、有良心的知识分子都会坚决反对!西先生却认为这是‘打着稳定的旗号让腐败长期化、系统化’这不是乱弹琴么?腐败决不会长期,只是时间性问题。如果想用乱来求‘民主’,不管他是什么人、什么派,它只能是毛泽东‘痞子运动’的翻版。”

我明明说的是:“有限度的、因改革试验引起的乱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心求稳、固步自封,光打雷不下雨,问题却日积月累,最终乱得一塌糊涂,不可收拾”,怎么到了铁流先生那里,就成了“想通过乱来达到‘民主’”了呢?

“人心思定固然没有错,但这和死水一潭,打着稳定的旗号让腐败长期化、系统化是两回事”,对相关概念有着严格的定义,在铁先生看来居然是乱弹琴—请问:究竟是在下乱弹琴,还是您断章取义,连起码的道理和逻辑都不讲了呢?

“腐败决不会长期,只是时间性问题。”不知道铁流先生哪里来的这种自信?何为长期?10年还是100年?那我所说的“要想从根本上遏制腐败,除了大力推行政治改革,施行新闻自由,别无选择”又有什么好指责的呢?铁流先生肆意曲解我的原文不觉得有愧吗?

心有余悸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铁流先生似乎受了“歌德派”的影响:

“改革开放的‘好东西’正是在催化中国的民主自自!过去你我敢公开写文章批评指责中共吗?早都毙了几次啊!”

啊啊,这是典型的奴隶心态啊!改革开放是不得不尔的事情,整个国家的经济民生到了崩溃的边缘。改革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问题,腐败、环境恶化、子孙后代的发展空间和可利用的资源急剧萎缩,但毕竟解决了燃眉之急:人们非常现实的温饱问题。因此,我才说改革是个最不坏的东西。

铁流先生没有被枪毙,大可不必急于感谢谁:难道您在呼吸,也要感谢谁?您感谢得过来吗?你本就该享有的言论自由,到现在都还很不充分,需要继续扩大—怎么好意思、有心情去感谢?这是天赋人权,是做为人类,您与生俱来、且被宪法规定、固定下来的权利!是人之为人绝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不充分,最需要的是继续争取,而不是急于感谢!

如果有人归还了一部分本来就属于你的很贵重的东西,你会低三下四地表示感谢吗?你有可能欣慰,更可能会感到强烈不满,这么多年才还了这么一点,凭什么?

因此,铁流先生的感谢心态实质上就是一种在中国流淌了几千年的奴隶心态。

按照铁流先生近乎偏执的纵向比较的思维方式,我们现在岂止要感谢,简直都应该山呼万岁:很久很久以前,大家还住在树上;不久以前,大家还在饿肚子,现在,奥卖糕的!居然有吃有穿!还有啥好犹豫的?喊万岁吧!

但,人类文明能够发展到今天,首要原因就是永不满足,不思进取早已灭亡。别说改革是个最不坏的东西,即便比现状好50倍,也别急于感谢。知识分子的最大价值就是充当永远的反对派,管你谁在台上,出台什么政策,发展到什么阶段,比原来的进步有多大,都要抱批判和怀疑的态度,这是最起码的素养。

因为,你是纳税人,政府做得好是应该的,是它的本分;做得不好、不够就得批评。好,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有时候,做得“好”也得批评—-

我曾在一篇文章里写道:李敖为“9•11”事件喝彩等许多言论都令人反感,拿反台独来说,蓝绿阵营一片争先恐后“公投”的喧哗与骚动—-李敖反台独的对与错尚在其次,他这种桀骜不逊的反对声对民主传统薄弱的台湾来说,本身就弥足珍贵。在日美等成熟的民主社会,管你政府说什么,大知识分子都是先反对了再说。就算你这个政策不错也要反对,为什么不能好上加好?想想看,萨达姆以100%的得票率当选总统是多么可耻和可怕。一个健全的文明社会需要李敖这样的知识分子,摸爬滚打、吹毛求疵,连毛带皮也要把政府危害民主、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见《爱国就是让祖国免受政府的伤害》)

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尽善尽美,再多的批判和怀疑也不可能使它完美,但集思广益,却可以尽量逼近完美,将可能的失误降至最低限度。这,难道不是常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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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th Feb 2008

正本清源:让民粹主义来得更猛烈一些

民粹主义(平民主义)最早出现于19世纪下半叶,美国农民、俄国知识分子和东欧农民的维权抗争被认为是第一代民粹主义。民粹主义自诞生以来就枝蔓丛生,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有时还会显得自相矛盾:你可以说它是拜民主义,是整体至上和对个性、个人价值的抹杀;也可以说它实质上是精英崇拜,是对民主、民生的巨大威胁。

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很多思潮都是良莠不齐,民粹主义亦不例外。过犹不及,民粹主义也会被曲解和利用。在当下大陆的语境中,民粹主义成了贬义词:俄国十月革命与民粹主义密切相关;毛泽东依靠民间力量反对“当权派”的文革,其特征也符合民粹主义。

我个人比较认同英国学者卡农范和台湾学者邓志松的看法,即民粹主义是个中性词,是“人民对制度化、精英统治、主流价值、既有权力结构的挑战”。

大陆当下对民粹主义的批判,给人的感觉是在撒哈拉修建防洪大堤。因为社会力量对比远未达到均衡,没有来自外部的强大压力,既得利益者不可能突然从内部产生变革动力。华南虎照片事件就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在中共媒体和网络舆论的强力围剿之下,二次鉴定结果仍旧待字闺中。

事实上,对民粹主义的妖魔化、污名化,不过是给动辄宣称代表大众利益的权贵或主流经济学家做舆论准备,为非严格意义上的“法治”腾出空间:

《人民日报》主办的人民网2月1日发布《2007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分析网民在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中表现出的巨大热情和对钉子户的强烈支持,是因为“社会公正缺位、贫富分化严重、中下层上升的道路受阻,客观上让‘最牛钉子户’成为一种社会底层顽强地寻求生存与发展的精神寄托”,基本上还算靠谱。但却又认为“不由分说支持户主‘坚守阵地’的网络民意汹涌澎湃,一发而不可收,而理性、客观的声音十分微弱,使户主夫妇几乎没有妥协转圜的余地”,以突出重点:“民众维权意识空前增强,但需警惕民粹心理”。

以精英自居、对民粹主义的发展和现状缺乏了解的刘晓波,2月2日发表《民粹主义是独裁的温床》:

“民粹主义蔑视和仇恨任何有产者,无论是物质财产还是精神财富的拥有者。民粹主义从仇恨物质财富的拥有者出发,进而把仇恨推广到知识文化领域。在他们看来,知识分子也是有产者,拥有并垄断了精神财富,所以,要把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拥有者统统要踩在脚下。”

如果说《2007中国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只是羞答答地点到为止,暗示“最牛钉子户”被网络民意所绑架(如果人家愿意、甚至欢迎这样的绑架呢?),《民粹主义是独裁的温床》则完全是在信口雌黄,从基本概念到对大陆现实环境的分析都错得一塌糊涂,成为实质上最坏的精英(权贵)崇拜的民粹主义。由于两篇文章发表的时间如此接近,更使得批刘的声音无比猛烈。

我不认为《民粹主义是独裁的温床》是对人民网“警惕民粹心理”的呼应,这篇文章更多的只是刘晓波由暴力革命引发的对民粹主义深恶痛绝的病态心理的延续。“要把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拥有者统统要踩在脚下”,与茅于轼为富人说话的精英论调何其相似乃尔,和俞可平“民粹主义把民主的理想绝对化,把民主主义推向极端,最终—-可能成为一种反民主主义,而与权威主义的独裁政治相联系”更是异曲同工—-

这些言论暴露出一个共同的问题:将人们对制度缺陷、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痛恨心理,简化为对财富本身的仇恨(仇富)或民粹主义。望文生义的刘晓波居然还认为这是“仇富不仇权”—–地球这么复杂,您还是回火星呆着吧。

国际学术界目前对民粹主义的论争,集中在全球化以及与欧盟有关的全民公决、民主的制度设计等问题上面;在大陆新闻自由、直选地方官员的时间表在哪里都不知道,现代公民教育和民主手段的训练近乎白板的情况下,谴责民粹主义是独裁政治的温床,实质上是对正当维权和要求社会公正的打压,自然会引发民意的强烈反弹。

认清这些偷换概念的所谓精英的反民粹言论,对另一种改头换面的“民粹主义”也需要保持足够的警惕—

薛涌《从中国文化的失败看孔子的价值》一文,对中国从古到今的贤哲,上至春秋,下至开启民主、科学的“五四”一代,均一网打尽,全盘否定,堪为畸形“民粹主义”的表率:

“在道德上,这种‘德’与‘仁’的精神资源,必须在小民百姓中挖掘。”

毛泽东1966年发动文革,把权力赋予没有经过自由民主教育的大众,导致文革成为民众对建国17年以来累积的不满的发泄渠道,以及人性之恶的集中释放,国家的经济、民生陷入混乱和崩溃的边缘,一些地方不得不出动军队恢复次序。

沃尔特•李普曼早在1922年就发出了警告:大众绝对无知者的比例远比我们想象中的大,这些人是精神上的儿童或野蛮人,是煽动者的天然猎物。

针对薛涌极端民粹的观点,我曾在一篇文章里反驳:经过洗脑教育和酱缸文化的腐蚀,民间能够挖掘出什么黄金?中国如此落后,归根结底是教育的落后:只有接受自由、人权、民主的教育,以及民主手段的训练,才能具有独立人格、自由思想,成为坚定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建设公民社会和现代强国才有可能。

缺乏公民教育的大陆民间有何优良的政治资源可言?民间维权只是个人或个别群体不自觉的为争取生存权的被动反应,与自觉自愿地追求自由民主尚有很大的距离。

因此,中国最需要的就是公民教育,为培育和建立崭新的公民社会和民选官员打下坚实的基础。否则,一旦危机来临,不是同舟共济(没有这样的心情,也没有这样的条件),而是揭竿而起、玉石俱焚,成本十分高昂。中国几千年来的历史,就是一部严重缺乏公民教育的瞎折腾的历史:流了再多的血,不过是换个奴隶主继续瞎折腾,社会进步异常缓慢。

现代公民社会强调公民个人的责任和权利,二者互为表里,缺一不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承担一定的责任,何以享受一定的权利?

盲目、片面地鼓吹人民从来正确、永远正确,和极端地反民粹主义,宣扬精英统治才能带来稳定和发展,这两种极端倾向都是在变着花样愚弄大众:前者成立,则公民教育大可不必施行,专制得以成为人民永远的枷锁;后者令权贵成为世袭,严重堵塞中下层的上升渠道,并假设公众永远都不明白什么对他们最有利,只配做沉默的羔羊,特别适合被代表。

民粹主义的类型和定义多种多样,卡农范认为唯一的共同点是:诉诸人民和对精英的不信任。我认为,这正是民粹主义对人类社会发展做出的最大贡献。和最不坏的民主制度一样,民粹主义一直在发展和变化当中,需要汲取历史经验教训不断地进行修正,扬长避短,而不是简单地一笔抹杀。

鉴于“精英”层出不穷的优异表现,大陆应该让这样的民粹主义来得更猛烈一些:

“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理性地看待民粹主义,去粗取精,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公正、平等和贫富分化等问题;站在自由和大众的立场上,继续对精英的不信任,继续回归常识、拓展言论自由的空间,普及公民教育,让自由、民主、科学、宪政等普世价值深入人心,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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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th Feb 2008

艳照门:过犹不及的道德审判

春节期间,与几个朋友小聚,居然无人提及网络上铺天盖地、令人避无可避的艳照门事件,甚感快慰。

明星八卦,与市民心态可谓珠联璧合,寰球同此凉热。为了眼球效应,有些艺人和公司甚至无中生有,故意制造八卦话题。但是,艳照门事件的热度直逼影响巨大的雪灾,仍让人始料未及。观察人们对此事件的不同反应,或可加深对我们所处社会的认识:

有人认为艳照门是刻意形成热点,以转移人们对雪灾的关注,这种“政府阴谋论”的想象力忒发达了。政府倒是想让学习“三个代表”成为网络热点,结果呢?网络热点,一纸行政命令就能消除,但形成起来可没有那么简单—-

用艺术形式恶搞艳照门事件中的几位艺人,与其说是幸灾乐祸、雪上加霜,不如说是一种反讽和对“灾难”的消解;还有人心怀善意,提请艺人加强自律,注意保护自己;成年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照片令你反感,指责两句也是人之常情—

让人厌恶的是部分义愤填膺的网民,化道德为利剑,用耸人听闻、不堪入目的词汇侮辱那几位旋涡里的艺人,并乐此不疲。

陈冠西错了吗?按照无罪推定的原则,在警方证明他故意泄露照片之前,他唯一的过失就是没有把照片存放在足够安全的地方,令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导致自己和相关艺人受到伤害。

人非圣贤,熟能无过?陈冠西现在和将来都要为自己防不胜防的无心之过付出沉重的代价,对相关人士、家人和影迷的愧疚心理,将成为长期困扰他的恶梦,其商业价值也可能会大打折扣。做为一个受害者,他有什么好被指责的呢?

至于那几个女主角,尤其是被海外媒体和网民口诛笔伐的“虚伪”的阿娇,损失会更大,因为,据说清纯是其最大看点。

省省吧,别告诉我你有太多的理由去失望和愤怒,除非你真的相信蓝博在生活中也能独自干掉一个加强营的敌人。如果你的智商高到这个程度,只能说你分辨不清工作和生活,适合被哄骗着在梦幻里飞翔—-现在就是梦醒时分。

请注意,这些照片只是反映出一个未婚的成年男子于不同的时间,在私密的空间,和不同的未婚成年女子相处的情景。只要他们情投意合,不存在金钱交易,上帝亦无权干涉—-旁人看了也就看了,不复制、不传播也就罢了;嫌低俗,不看也没关系,没人说你装高尚,网上的优秀电影一抓一大把,目不暇接;你不但看,还呼朋引类地看,还要用谩骂表明你的道德感和觉悟高于照片的主角,感叹“世道浇漓,人心不古”,就未免太过。人生如戏,亦不必如此卖力地上演连自己都感动不了的道德剧。

虽然身份一样,但艺人吸毒事件和艳照门不具可比性,前者是违法行为,后者是个人隐私被非法暴光。

2004年2月,“超级碗”杯橄榄球赛中场休息,歌手珍妮•杰克逊与贾斯汀二重唱结束,后者突然将珍妮的右侧胸前衣服撕下,让珍妮的右边乳房全部袒露在全世界观众的面前。该事件引起全美国的震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贾斯汀、珍妮和电视台都被迫进行了公开道歉。

贾斯汀、珍妮弄巧成拙的“走光”事件,与艳照门事件有明显不同:前者是配合默契的主动出击,电视台出镜时也未做必要的技术处理;后者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本应受到社会的同情,在责任和压力之下,男主角和其中的一个女艺人已向公众道歉,而泄露照片的犯罪嫌疑人亦被警方控制—-

事已至此,应可告一段落;那些对本应被同情的受害者大吐道德唾沫的网民,却依旧不依不饶,对受害者施加二次伤害,究竟是要证明你的道德感超强,还是凸显人性之恶?

如果你告诉我很同情那些偶像的“粉丝”,因为“粉丝”的心灵受到了严重伤害,请恕我直言: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受挫、受伤和反思的过程,否则永远都长不大。反人类的恐怖分子在某些地区也不乏“粉丝”,你同情得过来吗?把廉价的同情留给自己慢慢消化好了。

真心喜爱自己偶像的“粉丝”,会知道这不是他(她)的错,他只是完全被动的受害者;在目前的情形下,他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你的理解和支持。

因香港警方表示:“任何人转载淫亵或不雅照片或会触犯法律,故此劝告市民不要以身试法。”2月10日,上千网民集体游行到香港警察总署,抗议警方在艳照门事件中的双重执法标准:为保护名人、富人的利益置普通市民上网下载的自由不顾,有过分扩大公权之嫌。

显然,艳照门升级到政治事件,和一系列生活照片、真实身份资料被非法张贴,对网络在保护言论自由和个人隐私方面如何做到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在检验我们社会的道德水平,是对我们如何理解人权,以及对人性本身细致入微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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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th Feb 2008

悲剧的发生和每个成年人的责任

看了严家伟先生《岂能把悲剧的责任推给每个成年人?——与西风独自凉先生商榷》一文,遗憾之余,心情格外沉重。这,的确不是一个轻松的话题。

有时候,距离太近,反而会更加盲目。事件亲历者尤其需要注意拉开心理上的、视野上的距离,从更高的角度观察,方能看清楚问题的实质所在。因此,愿意就责任区分的话题,与严家伟先生交流一下意见。

不能不分青红皂白,把什么责任都往毛泽东一个人身上推,因为“悲剧的发生,每个成年人都有一定的责任,只是责任大小而已”—-

对此,严家伟先生认为:“似是而非,不着边际”,进而认为:

“全国那么多个单位的领导,外加参加运动的积极份子,甚至右派本人及其妻子,父母个个都是成年人,个个都来分担一份‘发动反右运动’的‘小责任’,‘分担’到最后,毛泽东的责任恐怕离0也就不远了。”

杞人忧天了。责任有大小:大规模政治运动(反右、文革)的领导责任,毛泽东固然责无旁贷,要说参与者(有些同时也是受害者)没有一点责任那绝对是歪曲事实,无助于后来人认识悲剧发生的根源。这,属于常识范畴。常识,在中国仍然是那么奢侈!

小时候,看过一本英籍匈牙利作家阿瑟•库斯勒以苏共大清洗为背景的政治小说《中午的黑暗》,对悲剧的揭示,比一百部祥林嫂似的诉苦回忆录还有力量。作为革命元老,主人公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对他人的不公正审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结果成了自己热情参与的暴力机器的牺牲品,支撑他的信念是: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牺牲个人的生命和荣誉。苏共大清洗、大审判的原则:“为了党的利益建议您诽谤自己。”

真相就是如此残酷:没有一个是无辜的。有可能保护你的人已经在你的谎言、协助调查或明哲保身、无动于衷的情况下被干掉了。当你蒙受冤屈、感觉最无助的时候,可以帮助你的人都被杀光了。好,现在轮到你了。除了引颈待割,还有其他选择吗?没有谁是完全无辜的,他们是他们自己和别人的刽子手!

不难想像,《中午的黑暗》对于当年少不更事的我,在心灵上是何等的震撼。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翻译的问题,一直不怎么喜欢昆德拉的小说,唯一留下印象的是《为了告别的聚会》:参与聚会的一个人物曾经是党的高级干部,遭受政治迫害后准备出国。他发现,最大的悲剧在于:没有绝对意义上的无辜者,每个受害者在受害之前都曾在道义或行动上违背过良知,用浅薄的“服从组织和整体利益”来安慰和麻痹自己,用沉默、表决,甚至身体力行来放任或加剧悲剧的发生。

之所以厌恶那些吹嘘林彪军功、把他打扮成受害者、试图为其“正名”的文章,是因为这些文章的作者缺乏起码的常识,和对历史纵深的把握。什么用兵如神?难道打仗就是在沙盘上你来我往?一将功成万骨枯,说到什么战功赫赫我就想吐。林彪确有指挥才能,但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老百姓的支持,没有日军和苏联红军留下的大量装备,在东北一样吃败仗。
    
比较而言,林彪是中共开国将领里是最无耻的一个小人,可以不顾一切地攻击对手。最坏的是和刘少奇一样,为了一己之利,比刘还肉麻地恶捧毛。抛开教育和文化落后的原因,毛泽东个人崇拜的兴起,林彪的个人责任最大:“四个伟大”、“三忠于”、“四无限”、“高举”、“紧跟”、“照办”、“活学活用”、“走捷径”、“天天读”、“背语录”、“顶峰论”、“天才论”、“领袖决定一切论”,版权都属于林彪,把对毛的个人崇拜从军队推广到整个社会,达到顶峰。

别忘了:把石头全力推上山顶的人,往往会被石头砸得最惨。“石头”最清楚谁能对他形成威胁。

1959年的庐山会议,在批判彭德怀“万言书”的过程中,林彪后来者居上,捅了彭德怀几刀,刀刀致命。当时尚有不少人坐岸观火,或倾向、同情彭德怀;或是几十年的老战友,撕不开面子。只有林彪不念旧情,给彭德怀滥加罪名、无限上纲。中共唯一有可能制衡并敢于挑战毛的权威的力量被彻底打跨,党内民主遭到严重破坏,毛的地位得到空前的巩固,为后来发动文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投桃报李,林成为2号人物,以接班人的身份进入党章和宪法修改草案的序言,滑天下之大稽,结果他的下场最为可耻:折戟沉沙,死无完尸。在林之前,刘少奇的迅速崛起,不就是他马屁拍的响吗?
  
这两个吹鼓手,一个是毛所谓:三天不学习,赶不上刘少奇;一个被誉为毛“最亲密的战友”,成为法定接班人。结果呢?一个比一个的处境还悲惨。但刘与林毕竟还有所不同,后者在任何时代都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林彪晚年反毛,不过是为了个人的政治利益,打着国家、民族的幌子;刘少奇在1962年“七千人大会”上拒绝宣读写好的报告,与毛决裂,更多的是出于良知:国家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不是天灾人祸,也不是中苏两国关系恶化造成的,是人为的,是中央政策的问题;“三分天灾,七分人祸”。

“悲剧的发生,每个成年人都有一定的责任”,在严家伟先生看来,“是不分是非善恶的信口开河”,甚至拿日军的战争罪行来比较政治运动,令人大惑不解:究竟是在下是非不分,还是阁下偷换概念?

要说个人责任,毛泽东自然最大,刘少奇、贺龙等“受害者”,对悲剧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普通人或一般的知识分子是不是在反右、文革时期就完全无辜了呢?如果人们随大流,迫于形势揭发、批斗他人,都很无辜的话,这个形势是怎么造起来的?难道就凭伟大领袖的挥手之间,而不是千百万个普普通通的你我他的盲从和狂热的参与?

严家伟先生倒是理直气壮:

“去年这些‘过来人’的还原历史真象的文字,确实使当年那些‘运动群众’整人害人的人,和死不认错要维护毛泽东‘威信’的人,感到如坐针毡,如芒刺在背。而没想到的是70年代后出身的西风独自凉先生,对受害者竟毫无悲悯同情之心,反而对受害者大施‘重拳’。进而转弯抹角,千方百计为毛泽东开脱,减轻其历史罪责。甚至别出心裁的要每个成年人都为其‘分担’责任,实在令人感到匪夷所思。”

区分责任,绝不是为谁减轻和分担责任。责任是一种客观存在,不是你想减轻就能减轻的;领导责任,也不是你想分担就有资格分担的。在下对受害者的悲悯同情之心,不是浅薄的煽情,而是: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

“过来人”还原历史真象的文字,都有一定的认识价值,但也有一个最大的通病:离开了对自身灵魂的审视,无法把苦难说透、说足。

中国的传统是集体压倒个人、共性大于个性;而责任和权利相辅相成,唯有强调个人责任,个人权利才能伸张,建立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才有可能。“运动群众”整人的人有责任,甘于被运动、具体实施害人的群众就比婴儿还干净?在认定“运动群众”整人害人的人的责任之后,貌似无辜的“群众”的责任也应该得到梳理。否则,他们永远都以为自己毫无责任,带着一张无辜的脸,随时都有可能会被别人运动起来去害人害己。

也就是说,“悲剧的发生,每个成年人都有一定的责任”,不是为了减轻、分担毛泽东的责任,而是明确划分领导者和普通人的责任,梳理历史、文化、教育的影响,找到悲剧发生的根源,从而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高尔泰先生的《寻找家园》再现夹边沟不堪回首的往事,在“过来人”还原历史真象的文字中颇具代表性,受到读者的广泛好评。但,如果没有勇气和能力清除自身灵魂上的污点,寻找心灵上的家园,高尔泰先生只会越寻越远。

1971年,高尔泰为减轻良心上的不安,向患难与共的密友萧默坦白,他曾向当局揭发了萧默按《公安六条》规定,属于现行反革命的“偷听敌台”的罪行。之后,高尔泰心安理得地通过检举信又揭发了一次萧默。《寻找家园》中的“荒山夕照”一篇的结尾,对于“牛鬼”们擅自在山中打黄羊,只写了有人提出不必让革委会知道后各位“牛鬼”的表现,说明世事人情之险恶,“并没有明确交待回所以后他们当中是否有人向革委会举报了。我(萧默)读了以后,可以打赌,一定有人举报了,而举报者不是别人,绝对肯定就是高尔泰本人!原来,人情世事之险恶,最典型的体现者就是高尔泰。”(见萧默《寻找家园》以外的高尔泰》)

萧默先生的这篇文章好就好在不虚伪不矫情不夸大,高尔泰为人处事的优缺点从容道来,活灵活现,结合阅读《寻找家园》的感受,对人性的高贵与冷酷、中国知识分子的复杂性、“时代与人相互作用的结果”会有新的认识。

建造杀人流水线、具体实施屠杀600多万犹太人的纳粹,个个都是魔鬼吗?阿伦特认为纳粹战犯艾克曼所犯下的罪行并不出于什么深刻的邪恶动机,而在于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根本未予思考,也没有外在的声音能唤醒他的良知。甚至即使纳粹垮台,这样的人也会不假思索地接受新政权所加诸的各种规则,照样当他的“好公务员”。 “邪恶是那拿不定主意为善为恶的人做出来的。” 鲍曼在《现代性与大屠杀》一书中对这种现象的解读是:“行为没有了内在的道德价值”,绝大多数的纳粹分子并不是虐待狂或精神病人,而是普通的“正常人”。但正是这些“道德冷漠的社会”所造就的“正常人”,在虐杀风暴到来的时候很快就失去了一切道德的判断力,也正是由于千千万万的失去自己头脑的、平庸的“普通法西斯”的参与,才可能使“奥斯维辛”式的灾难真实地发生,它所造成的浩劫要比所有邪恶本能汇聚起来所产生的灾难还要可怕。这种 “平庸之罪”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存在普通人的心灵之中,只要有适当的机会和条件就会突然喷涌而出,发生质变。(见《普通法西斯》)

文革时期,那些把人活活打死的十几岁的女红卫兵以及造反派为何如此凶残,因为他们没有能力思考自己的行为意味着什么,以为自己光荣、正确,普通的正常人也就变成了普通法西斯。

一个人或一个民族,利用一切资源普及(接受)人权、自由、民主的教育,是培养思考能力、分清责任和权利、避免悲剧再度发生的唯一有效的途径。《正派社会》的作者马格利特认为:是否感觉受到羞辱,是一种社会共识,即使在受羞辱者本人并不觉得遭到羞辱的时候,社会其他成员仍然可以有理由觉得受到羞辱。一个社会对羞辱的共识越强,它就越正派—-在这里,把羞辱换成“伤害”也可以成立。

在一个“正派社会”里,反右、文革的悲剧是不可能发生的。如果大多数人都有张志新、林昭等人的觉悟,有足够的勇气来表现自己的良知,已经是名副其实的“正派社会”了。

人都是自私的,有趣的是,正派社会的利他主义却“符合”人类自私的基因。因为,利他主义、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最终会有益于每一个单独的个体。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美国波士顿的大屠杀纪念碑镌刻着马丁•尼默勒的不朽诗篇:起初他们(纳粹)追杀共产党人,我没有说话,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向我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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