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rd Aug 2008

裸体冲锋的司马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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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体冲锋的司马南

西风独自凉

曾几何时,对伪科学反戈一击的司马南成为中国科普界的一个标志性的人物,近来为“普世价值”,却屡屡向大陆南方的两家报纸发起裸体冲锋,从一个斗士滑落为人所不齿的小丑。

南方周末5月22日发表署名“本报编辑部”的文章《汶川震痛,痛出一个新中国》,司马南针锋相对地抛出一篇奇文《冷看〈南方周末〉裸体冲锋》:

“闹了半天,十几万官兵的浴血奋战,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那哗哗的眼泪,那井喷式的捐助,十三亿人抗震救灾的所有努力,居然不是中华民族古已有之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使然,不是政党和军队‘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不是‘以人为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的表达,也不是朴素的‘爱的奉献’,不是善良天性,不是悲悯之心,而是为了‘兑现国家自己对于普世价值的承诺’。”

说司马南是个喝狼奶长大,对毛太祖佩服得五体投地(注)的政治白痴,还真没冤枉他—–连“普世价值”的基本概念都没整明白,便发起了裸体冲锋。司马南好歹也吃了几十年的盐巴,如此美丑不分,不知羞耻地插科打诨还自以为文风潇洒,正应了一句老话:丑人多作怪。

所谓普世价值,无非就是人权、自由、民主、法治、科学等等放诸四海皆准、人类普遍如同的一些价值。恕我浅薄:除了表述上的不同,以人为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与所谓的普世价值有何原则上的冲突?司马南对普世价值丧心病狂似的憎恨,究竟是无知还是无耻?

7月29日,司马南发表博客文章《不是他们家的私事!》,开篇即引用景鸿鑫教授的说法:“所有人类一切的文化、文明,以及衍生的各种所谓的价值,都是演化与适应的产物,目的都是为了存活。每个生命体、族群或物种,其生存的环境都不一样,从而演化出多样性的生物,与多样性的文化。不同文化或文明之间,并无所谓的对错、高下与优劣的差别。”

知音难得啊!此翻似是而非的言论深得司马南激赏:“这显然是从事实(自然的、人类社会的、历史的、现实的)出发做出的判断,而非从抽象定义出发做出的判断。存活是第一位的,由此推论出存活权是第一人权,存活义乃第一要义,存活目标乃第一目标。在‘第一’面前,其余者统统属于第二,第二位以后。”

令人困惑的是,如果“不同文化或文明之间,并无所谓的对错、高下与优劣的差别”,中国何以在近代被西方列强打得屁滚尿流?除了地理原因外,那么多辉煌灿烂的古文明何以只剩下历史遗迹?中国大陆又何必改革开放,继续闭门造车不就得了?

在文学艺术方面,《梁祝》、《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是反映生离死别的爱情题材,让上帝来当裁判,也难分高下与优劣。但文学艺术只是文明的一个方面,对人们的生活起决定性影响的是政治文明。是否有利于人权的保护与人性的健康发展,从而促进物质文明的生产、壮大,是衡量政治文明的起码标杆。

在历史的长河中,一种剥夺大多数人的自由与尊严的文明,注定要走向没落或衰亡。人的创造力,只有在自由的环境中才可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开发。放眼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谁不是以普世价值立国?

景鸿鑫教授荒诞不经的说法能够得到司马南的赏识,后者视野之狭隘、见解之迂腐、理解能力之低下,也就可想而知,以至于“由此推论出存活权是第一人权,存活义乃第一要义,存活目标乃第一目标”!

我不得不说,这是猪的价值观,而且是非常自私的猪的价值观:为了活下去,可以不择手段,不管亲人、同胞的死活;摇尾乞怜、奴颜婢膝、卖友求荣、认贼作父成为行为准则;吴三桂、汪精卫、周佛海就是捍卫第一人权的钢铁战士。

人与动物的一大区别在于:人需要自由、尊严地活着。人来到这个世界,不是为了忍辱偷生,而是为了有尊严地更好地活下去。几千年来,为了自由,人类有太多优秀的生命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

司马南反伪科学的功绩值得肯定,但他在政治方面完全是个大言不惭的“白痴”、小丑型人物。“存活权是第一人权”这样的心得还是留给他自己慢慢消化好了。

(注):见司马南7月31日博客文章《从毛泽东流泪说起》

37 Responses to “裸体冲锋的司马南”

  1. hesljian Says:

    与司马南为伍,将是新语丝的悲哀。

  2. 老兵 Says:

    “如果有人要强占你的家园、糟蹋你的妻女、奴役你的同胞,你还会恪守“恶恶相加不会变成善”的信条,任人宰割吗?”
    ————————————————————
    今天有人无端杀害你的同胞了,我敬爱的、满脸写着正气的、穿着10层衣服冲锋的西风君,却只不过表示了下“不赞同”。这又是哪方面的“黑痴”、“大丑”呢?

  3. dblfq Says:

    六十年的专制统治及“伟光正”的宣传教育,几乎洗残了几代人的头脑,自由民主的意识在大多数人的头脑中基本已不存在,而能在专制的新闻管制中发出一丝微弱的自由民主声音的南方报业,实在是中国媒体的希望之所在。另外不客气的说一句:司马南甚至方舟子的反伪打假,在没有民主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对科学在中国的普及和进步根本不会有多大的促进!

  4. cz Says:

    我感觉西风误解了司马南.”并无所谓的对错、高下与优劣的差别”是指普世价值,但并不意味着对司马南本人来说没有对错、高下与优劣的差别.

  5. zeroyear Says:

    西风呼吁自由民主的激情值得肯定,但在科学方面是个“白痴”、文傻型人物。

    “这种同情是人类最高贵的一种精神特质,直接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当杀手比冬天还冷》
    “人与动物的一大区别在于:人需要自由、尊严地活着。”–《裸体冲锋的司马南》

  6. 天秤座 Says:

    又能常看到西风的文章,真高兴。

    西风对司马不南的评价准确,且中肯,而寻正却做不到,甚至还对我在他那里的留言挂起了留此存照的招牌,真遗憾,寻正离西风到底还是差了一大截。

    司马不南最近似乎有点疯癫了,什么太祖的眼泪,什么汪洋管不管南周,看了真叫人愕然,且不齿。

    hesljian Says:

    与司马南为伍,将是新语丝的悲哀。

    中肯,强烈赞同。

    dblfq Says:

    “司马南甚至方舟子的反伪打假,在没有民主制度保障的前提下,对科学在中国的普及和进步根本不会有多大的促进!”

    准确。各位如此心明眼亮,难道还看不到这样的现实吗?

    “能在专制的新闻管制中发出一丝微弱的自由民主声音的南方报业,实在是中国媒体的希望之所在。”

    所以我依然关注南周南都,且敬佩之。

  7. 天秤座 Says:

    “所以我说,司马南是世界最彻底的反道德、反伦理、反人类主义者。这顶帽子不是我强加于你的,是你反普世价值确实反过了头。” — 徐景安:普世价值观是中国走向光明未来之必须
    ——致司马南先生

    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9877

  8. timeout Says:

    还是老赵头说得对:

    看待“普世价值”这样的“宣传型理论”就与看待“自用型理论”时的重点
    完全相反。“宣传型价值”像一面旗帜,当我们看到有人在摇旗呐喊时,肯定要
    注意一下拿旗子的人是谁,他想要干什么,至于旗子上画着什么图案,倒是不必
    去在意的。研究图案之所以白费劲,是因为旗帜的图案并不决定摇旗的人干什么。
    因此方舟子会不满王怡们的“做派”,司马南会说“普世价值的命名权,可能比
    普世价值本身更重要。”也就是说,谁举着旗子,比那旗子上画着什么更重要。

  9. timeout Says:

    天秤座 Says:

    “所以我说,司马南是世界最彻底的反道德、反伦理、反人类主义者。这顶帽子不是我强加于你的,是你反普世价值确实反过了头。” — 徐景安:普世价值观是中国走向光明未来之必须
    ——致司马南先生
    —————————————
    “最彻底”的意思是他的程度最高,没有人比他的程度更高。
    也就是说,徐认为司马:
    是全世界60多亿人中最反道德的
    是全世界60多亿人中最反伦理的
    是全世界60多亿人中最反人类的

  10. 棒棒儿 Says:

    “还是老赵头说得对:

    看待“普世价值”这样的“宣传型理论”就与看待“自用型理论”时的重点
    完全相反。“宣传型价值”像一面旗帜,当我们看到有人在摇旗呐喊时,肯定要
    注意一下拿旗子的人是谁,他想要干什么,至于旗子上画着什么图案,倒是不必
    去在意的。研究图案之所以白费劲,是因为旗帜的图案并不决定摇旗的人干什么。
    因此方舟子会不满王怡们的“做派”,司马南会说“普世价值的命名权,可能比
    普世价值本身更重要。”也就是说,谁举着旗子,比那旗子上画着什么更重要。 “—-
    ————————————————————————————
    赵老头的“旗帜论”的谬误在于,假定敌人或者对手总是不变的,对手的错误是不言而喻的;而在与对手对垒的时候,自己总是站在了制高点上。只要把旗帜安在对方身上就OK了。这是一种非常可笑的观点。但是连方舟子也经常性的持有这种观点(比如对于曾颖的态度),真让人吃惊。

  11. timeout Says:

    棒棒儿 Says:
    赵老头的“旗帜论”的谬误在于,假定敌人或者对手总是不变的,对手的错误是不言而喻的;而在与对手对垒的时候,自己总是站在了制高点上。只要把旗帜安在对方身上就OK了。这是一种非常可笑的观点。但是连方舟子也经常性的持有这种观点(比如对于曾颖的态度),真让人吃惊。
    —————————————–
    人人都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但是如果有人经常向你借钱而不还,你是否还能(因为他以后有可能转变而)再借给他?

    通常说来,政客良心发现的可能性很小。

  12. 寻正 Says:

    不错,这反气功跟反普世价值,各是各的事,不能混为一谈。毛太祖不能说,我把人民解放出来了,你们就是我的奴隶,那是一个道理。昨天对了,并不代表今天也对了。最瞧不惯扛旗论,毛太祖时代火红的扛旗论,居然在现代社会也有人主动拾起来当着论据,不免太过于迂愚了,反对扛旗的人随时都可以,没必要把旗帜踩翻在地下呀,敌人扛着正道的旗帜,合适的做法是抢它过来,自己扛上,指责敌人沾污了那面旗帜。司马南反对的是那面旗帜,反对扛旗的人,只不过是附带的。

  13. 棒棒儿 Says:

    “但是如果有人经常向你借钱而不还,你是否还能(因为他以后有可能转变而)再借给他?”
    —————————————————————————————-
    向我借钱的人不是亲戚就是朋友熟人,和旗帜论一点关系都没有。

  14. 海水一滴 Says:

    毛粉没一个好东西。

  15. timeout Says:

    棒棒儿 Says:

    “但是如果有人经常向你借钱而不还,你是否还能(因为他以后有可能转变而)再借给他?”
    —————————————————————————————-
    向我借钱的人不是亲戚就是朋友熟人,和旗帜论一点关系都没有。
    ———————————————-
    看清楚我说的:人人都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发生变化。但是如果有人经常向你借钱而不还,你是否还能(因为他以后有可能转变而)再借给他?

    “有人“当然也可以包括你的亲戚朋友。我觉得你肯定会一直借下去,不论他/她是否以前还过你的钱——人当然都可能变。这一变,钱就还回来了。

  16. hcl0002 Says:

    权力傲慢、宪政失序与官民矛盾的激化——郏啸寅诽谤案的宪政考察

    作者 :王光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daf0ea0100agch.htm…

    每一次社会热点事件背后总会有谣言如影随形,这种现象几乎成为社会学上的一个规律,所谓谣言,自然是无中生有、没有事实根据的信息。谣言可能是无害的谈资,也可能会损害他人的名誉,甚至会造成社会的混乱。如果谣言损害了他人的名誉,造成不良后果,则可能会构成诽谤,但因“他人”身份的不同,对名誉权的保护就有了不同的限制,例如对公共关于来说,他们享有的名誉权和普通人就会有所区别。

    郏啸寅诽谤案中的“被侵犯者”正是公权机关和公职人员。上海警方声称,郏啸寅捏造事实的动机是为了出名,似乎排除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权和监督权的特征,表面上看,好像没有宪法学上的分析价值。但本文后面的论述将证明,郏啸寅诽谤案是一起典型的宪法案例,该案涉及言论自由、公民监督权利、执法信息公开、公职人员名誉权的保护和限制、公共利益的界定、权利保护和权力限制等众多宪法范畴的内容。

    我们关注的重点不是郏啸寅是否构成诽谤罪,也不是杨佳与公安机关交涉过程中的遭遇究竟如何,而是司法机关动用国家暴力机器逮捕郏啸寅的行为代表的权力逻辑,这种逻辑可能引发的后果,以及与郏啸寅造谣行为的内在联系等。本文以公共利益为核心,以言论自由权、公民监督权、公职人员的名誉权、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等为分析对象,以宪法规范为标准,从宪法和法律的层面上说明政府、媒体、公民个人在维护公共利益、建造圣洁公义的社会生活中负有的不同义务,及应该承担的相应后果。

    一、权力傲慢与宪政失序

    (一)权力傲慢——杀鸡却用宰牛刀

    从我们目前已知的信息来看,公安机关殴打杨佳的情况很可能确属郏啸寅捏造,至于该造谣行为是否属于诽谤,甚至是否构成诽谤罪,如果构成诽谤罪,是属于自诉情形还是公诉情形,已经有很多法律学者和律师论及,本文不再赘述,我的看法跟大多数人的看法一致,即郏啸寅不构成诽谤罪。不可否认,郏的造谣对上海警方和办案民警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并不一定就是应该动用国家强制力处罚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关于这一点,后面还会有详细阐述。我们首先关注一下上海警方和检方的反应。

    如果上海警方认为郏啸寅的造谣是一种诽谤行为,损害了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的形象,那么,警方可以利用的救济途径大致有以下四种:
    ①辟谣,公开真相,谴责造谣行径;
    ②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名誉权之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③刑事自诉,以郏啸寅违反刑法第246条规定,侵犯了原告名誉权,构成诽谤罪为由提起刑事自诉,请求法院对被告作出刑事处罚的判决;
    ④刑事公诉,以郏啸寅的造谣行为构成诽谤且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程度为由,由检察院以国家名义提起公诉。

    其中第一种方式属于私力救济,后三种则是公力救济。就救济手段要达到的目的来说,警方无非是要挽回自己受损的形象也即名誉,如果是这样的话,上述四种救济途径都可以达到目的,但从救济成本上考虑,从①到④的成本显然是逐级增加的。即使认为郏啸寅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以致构成犯罪的程度,诽谤罪的最长刑期也不过三年,属于轻罪,无论如何犯不上由上海市公安局侦查、由第二检察院批捕。郏啸寅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诽谤,只有等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并且依法做出判决之后,才能最后确定,公安机关以自己的名义立案侦查并且提请逮捕,在法理上存在挟私报复的嫌疑,也背离了法律上的回避原则。

    在存在多种救济途径的情况下,上海警方却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成本最高、威慑力最强的刑事公诉的方式,其中透射出的权力傲慢,更加印证了人们对公安机关的不良印象。从处罚效果上看,用最重的暴力方式的确能够达到让造谣者迅速闭嘴的效果,但权力滥用的负面影响远比正面效果要深远的多,这种权力傲慢的普遍存在导致的是整个宪政秩序的混乱。

    (二)宪政失序——主权者的消隐

    所谓宪政失序是指,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中,违反宪法次序的行为大量存在的一种状态。在宪政失序的情形下,权力所有者处于退隐的地位,公权力无法得到有效控制,而公民基本权利却受到过多限制,司法机关不能独立,无法对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违宪审查,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组织和个人大量存在,新闻媒体被公权机关所控制,法律成为强权者的工具……,总之,社会秩序整个呈现出与宪法原意相违背的状态,越位和次序的颠倒成了社会常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现实情况却是,虽然宪法有禁止性规定,但与宪法抵触的法律法规不能受到违宪审查,大量违法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也未得到追究,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组织和个人也普遍存在。这些都是宪法秩序颠倒或失位的表现。

    在中国社会的当中,宪政失序的例子比比皆是,而且因为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的冲突处在激化时期,这种状况更为触目惊心。比如,老百姓对某些公权机关的官僚作风总结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就是权力与权利失位的典型表现之一。再如,与民营的公共服务企业相比,国有银行、邮政局、国有企业的服务质量差、态度恶劣等等弊端已是不争的事实,当然,这几年随着市场化改革,情形有所好转。再如,司法不独立,司法审判没有权威,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实上一直在后退,法院背后还有党委、政法委、信访办等多个机构,混乱的司法体制给宪政秩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三)滥权无意识VS造谣无意识

    联想到之前的“彭水诗案”和“西丰县太爷千里抓捕记者案”,三个案例都涉及到言论自由和诽谤的问题,而三者中的“被侵犯者”都不约而同地使用了专政暴力方式,都没有想起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绕过司法程序直接动用警力的行为,反射出的是天威不可犯的权力傲慢,这种权力傲慢其实就是一种滥权,而且还是无意识或下意识的滥权,惟其如此,才更说明庞大人治帝国在权力膨胀上的积重难返。

    在郏啸寅诽谤案中,我们不仅要看到郏啸寅捏造了虚假信息,更要深入剖析谣言被广为传播并被群众当作事情真相的原因。谣言的散布传播反映出一个重要的群体共识,那就是,公安机关长期形成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方式让公众产生了不安全感,在每一具体事件中,尤其是弱势群体与公安机关的交涉事件中,公众下意识地将行政相对人一方看做是被欺凌、被侮辱、被侵害的弱势者,而将公安机关看做是为政不仁、滥用权力、惯于隐瞒真相的暴力实施者。无论是贵州瓮安的李树芬,还是这次的杨佳,众多谣言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施暴者一方都是公权机关,受害者一方则是普通百姓,谣传中的暴力行为一个是轮奸,一个是被殴打以致失去生育能力。这种群体共识可以看做是大众的集体无意识,它是权力傲慢症带来的长期隐痛。

    很不幸,上海警方在杨佳案发生后的一系列表现都强化了公众的上述群体共识,不仅是因为在信息公开上的遮遮掩掩,也包括对郏啸寅的处理表现出的权力傲慢。如果说郏啸寅散布的“杨佳被上海警察暴力殴打失去生育能力”的消息纯属谣言,“上海公、检两家超出常规以国家名义惩处郏啸寅的造谣”则不幸成为事实,两者的重合只能说明,公权机关的“权力傲慢症”的普遍存在真的不是谎言。

    这一切都跟信息不公开、言论不自由、执政机关总愿意自己做自己的法官有关。应该说,对权力傲慢的容忍和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不容忍,颠覆了各宪法主体的权利义务上的先后次序。我们因此才认为,权力傲慢导致了宪政失序,宪政失序加强了公众的不安全感,进而导致谣言的广为传播和政权公信力的丧失。

    二、良好宪政秩序下的官民次序

    上述对滥权和谣言的分析基调,可能给人一种印象:既然权力傲慢造成自我保护式的无意识造谣,那么,郏啸寅似乎不应该受到处罚。本文虽然赞同郏啸寅应免于处罚,但理由并不在于滥权和造谣之间的前后顺序,而是基于宪政秩序中,不同主体对维护行政机关形象应该担负的注意义务的不同,进而给出是郏啸寅免责的结论。

    (一)公安机关形象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公共利益属于法律上的不确定概念,多数学者认为,对公共利益进行概念界定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种定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学者们开始借助“建立确定公共利益的程序规则”来解决这一难题。在言论自由及其限制方面,对公共利益的界定还要考虑言论的公共性和“逐案权衡”原则。

    公共利益不同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也不等于多数人利益,更不能和国家机关的利益相混淆。尽管在英国的历史上,曾一度将国王和官员的名誉看做事关国家利益的政治问题,但现代的法官们已经不这么认为。国家机关虽然首先是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存在,却并没有丧失自身的私人利益,这就是公权机关的公私二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见,法律处罚的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而非其它。

    具体到本案,一般而言,公安机关的正面形象对维护公共利益是有益的,这是因为,国家机关作为人民的代理人,代表人民行使公共权力,为公共利益进行社会治理,一个正面的形象当然有助于权力的行使。但我们应特别注意两个问题,一,不同的社会主体,在维护公安机关形象上担负的注意义务是否相同?二,当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与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为公共利益(政治共同体的利益)而存在,应该优先保证公民权利的行使不受压制,公民首先考虑的也是个人权利的维护,其次才是公安机关的形象,也就是说,保障公民的权利自由行使是第一重要的,公安机关的形象是次重要的,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应该以最大限度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不受威胁或潜在威胁为首要考虑。这就是为什么公安机关形象受到损害,公共利益却可能因此受到了维护。

    (二)不同主体的不同注意义务

    政府和民众都有可能说谎,政府说谎更多表现为隐瞒真相,民众说话则更多地表现为编造虚构的信息,政府因知情而隐瞒,民众则因不知情而造谣。隐瞒与造谣,都有可能是为了公共利益,或者有利于公共利益,也都有可能是为了一己私利,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是,法律如何判断政府的隐瞒或民众的造谣是为了私利还是为了公共利益呢?或者,法律应该惩罚哪些隐瞒或造谣行为,同时又把另一些隐瞒或造谣行为列入免责范围?这里,我们用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来加以说明。

    注意义务的提法来自民法,用在这里未必精当,不过颇能说明问题。举例来说,张三为李四保管财物,在免费保管和有偿保管的不同情况下,张三所负的注意义务是不同的,前者只要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即可,而后者承担的则是加重的或特别的注意义务,如果发生财物丢失事件,就应根据不同的注意义务承担不同的赔偿责任,再如,不同的行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不相同,比如公路运输,就要求驾驶员承担很高的安全注意义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撞伤了行人,即使事故是行人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的,在事故责任认定上仍会倾向于保护行人。同样道理,政府和民众在言论自由方面所负的注意义务也不相同,政府在披露真相、信息公开方面负有更高的自觉义务,这不仅是因为政府总是处于强势地位,还因为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会让政府更有能力也更有动机作恶,法律必须要考虑到权力的必要之恶。

    公众总是倾向于对政府部门挑三拣四、抱怨不断,这是由公权机关自身的属性决定的。公权机关作为立法者、执法者和司法者,天然地与公共利益联系在一起,并在处在权力、资源、信息的全面垄断地位。公权机关不仅关注公共利益,其实它也有自己的部门利益,以权谋私是任何政府都避免不了的欲望,因此法律对公权机关在依法行政、自我约束等方面规定了很高的注意义务。以行政机关为例,只有在它的恪尽职守,执法时具备合法依据、遵循法定程序、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等多种要求下,民众才会认为该行政机关尽到了自己的职责。

    在本案中,同样是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法律出于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考虑,给警方、媒体以及大众规定了不同的注意义务,显然,作为执法者本身,其负有的注意义务是最高的,大众则最低。

    1、公安机关的注意义务

    公安机关在维护自身形象方面负有类似于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人民基于信任把权力交出,甚至把限制自身人身自由、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的权力都一并授予公安机关,后者的责任可以说重于泰山,因此,公安机关应负担特别的注意义务,一言一行都应跟公民的授权目的相符,具体表现为严格守法、依法办事、公开透明执法、对来自公民的批评有最大容忍,对个人私欲有最大克制。上海警方在这些方面做的怎么样呢?

    关于执法信息的最大程度公开:杨佳母亲莫名失踪,律师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录音资料不予完整公布……,在信息公开方面,上海警方做的很不好。

    对民众批评的最大限度容忍,对个人私欲的最大程度的克制:这就要求公共官员的面对批评甚至夸大事实的捏造,不能动辄以诽谤为由主张名誉权和隐私权,更不能以国家暴力机器来满足个人的私利。

    2、媒体的注意义务

    在对政府机关和公共官员进行舆论监督和新闻自由方面,媒体负担的是同一注意义务,也即媒体在遵守职业操守和职业规范的前提下,就可不受限制地行使批评政府的自由,而不受“报道必须客观真实”或“不得损害报道对象的名誉”的限制。如果政府机关及公共官员无法证明媒体在报道中存在诽谤的确实恶意,则媒体就可免责。这就是美国在1964年的《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中,由联邦最高法院确立的“实际恶意原则” (actual malice)。所谓实际恶意,指明知事实虚假或不计后果地漠视事实的真假。

    英国和美国均承认媒体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进行报道的免责特权,沙利文原则和雷诺兹特权,都强调新闻媒体在监督政府和满足人民知情权等方面的重要地位,诽谤法必须对新闻媒体予以特别保护,但对媒体自由权利的限制标准则有所不同,英国在1999年最终审结的雷诺兹案中,对媒体的新闻报道设定了“是否专业和负责”的底线。

    媒体基于何种理由享有新闻报道的特权?根本原因还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法律必须在公共言论、公众知情权、公共人物的名誉权保护等之间作出一个权衡。

    英国上议院大法官李启新在雷诺兹案的判决中,引用《欧洲人权公约》和欧洲人权法院判例、英国1998年《人权法》等文件中有关表达自由的规定后指出: “法庭应当格外重视表达自由的重要性。媒体履行‘警报’和‘监视’的重要功能,对於媒体报道是否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是否有权知晓,特别是当报道涉及政治领域时,应当慎重对待。解决任何疑难应当有利于出版。”

    在沙利文—纽约时报案中,法官也认为,“公开(讨论)对于公共利益是如此重要,对个人品质的损害是如此微不足道,这样的讨论应该享有特权……”,并进一步指出,“政府不是抽象的,它由许多个人组成——对被管理者负责的管理者”,“如果政治评论因为损害作为公共官员的某个公共官员的名誉而需要附带责任,就不会有公民能够安全地就政府和官员发表任何意见,有的只是苍白的颂扬。”

    3、民众的注意义务

    公民个人在以言论表达的方式行使对国家机关的批评权和监督权时,所负的应该是普通注意义务,在该种注意义务下,一般而言,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应担负法律责任,而轻过失则可免责。比如,如果一个人在看电影时为追求刺激,高喊“有炸弹,快跑”,结果造成现场拥挤踩踏事故,这种造谣行为就扰乱了公共秩序,危害了公共安全,没有尽到普通的注意义务,属于重大过失,则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如果一个人四处散布“80%以上的县级干部都该枪毙”的言论,我们就很难认为他是在煽动颠覆国家政府或者诽谤国家干部,他的真实意思其实是表达对官场黑暗和吏治腐败的不满罢了。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该规定中的“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的表述指的是在申诉控告检举中的禁止性义务,但如果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是否要求公民所述必须要客观真实呢?从条文上来看,宪法没有作这样的要求。

    郏啸寅诽谤案中,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对造谣行为的认定,是将其作为对具体行政机关的诽谤,还是作为公共言论?在公共利益的话语体系下,对造谣的认定可能会有不同思路,是因该种行为带有诽谤色彩,就将其作为对基本权利进行法律限制的必要条件,还是基于最大限度保护公民言论自由权利,将其作为法律应予绝对保留的事项,从而适用“现实且紧迫危险”原则?各国情况不同,对待言论自由和诽谤的处理方式也不相同,但可以肯定的是,言论自由对维护政治共同体利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其一;其二,因公民个体在权力格局中的弱势地位,对公民言论自由权的行使应抱有最大的容忍。因此,对公言论的限制,我们可以参考美国在实践中确立的“明显且即刻危险”原则以及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的公共言论设定最低的注意义务。

    本案中,普通民众首先需要的是自由行使表达自由权利,其次才能考虑维护公安机关的形象,因为,公权机关本身就是为保障公民各项权利的自由行使而存在的。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该种表达自由甚至包括以文学夸张、虚构事实的方式进行。以郏啸寅为例,从他的真实意图来看,他虚构出的公安机关暴打杨佳的情节,带有公民监督的色彩,他并不认识那些办案民警,无法对具体个人进行诽谤,而大众对其捏造事实的接受,更多是从个人对公安机关的既有经验上来判断的,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并非谣言;从效果上看,郏啸寅的造谣则是社会信息之一种,它让我们看到中国社会中警民关系的极度恶化,对政府部门认清自身不足、改进工作有着正面影响;从补救措施上看,公安机关通过公布真相进行解释说明、揭露对方的造谣行径就能消除影响,并不能因该种批评采用的是虚构方式就予以强力打击。

    三、权力垄断与社会矛盾的富集效应

    社会泄愤事件并不是中国独有,也并不总是针对政府部门,比如美国的校园枪击案,日本的街头枪杀案等等,都说明社会矛盾的普遍存在,社会亚文化群问题是世界性的。但需引起我们注意的是,后者更多地具有反社会色彩,而中国的多起泄愤事件都频繁指向政府机关,带有浓重的反政府色彩。这是一种巧合还是现有权力格局下的必然?我们认为,社会矛盾向政府机关富集的特点与中国现行体制下的权力高度垄断是紧密相关的。

    首先,在中国现有的政治权力格局中,政府处于最核心的地位,而且垄断了大部分的权力资源,权力越多意味着责任越重,当大量的社会矛盾的解决都必须经过行政机关,无法化解在社会各个层面当中时,面对矛盾激化,首当其冲的就是公权机关。比如,群体事件爆发极为频繁的房屋拆迁中,矛盾的双方本应该是开发商和居民,而政府机关偏偏以公共利益为由,动辄出动大批警察,甚至雇佣打手和黑社会势力,插手经济纠纷,造成事态进一步恶化,所谓的公共利益,其实就是开发商与某些政府部门勾结在一起谋取的私利。再如,城市管理中,城管部门无所不管,也带来了官民之间的大范围对立。权力垄断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社会矛盾向国家机关的富集,官民矛盾因之激化升级。

    另外,权力的垄断还会带来滥权,动用警察强制居民拆迁的政府行为其实就是滥用权力,滥权让公权机关引火上身,权力用的好,政府官员就是人民公仆,权力滥用,则有可能变成人民公敌。

    权力垄断→权力傲慢→宪政失序→社会矛盾增加→向公权机关富集→矛盾爆发:政治共同体利益受损。恶性循环周而复始,杨佳和死难民警成为矛盾富集和爆发的牺牲品,郏啸寅则正好处在链条的另一端,成为权力傲慢的受害者。

    四、言论自由、信息公开、执法中立与矛盾分流

    对社会矛盾的处理大致有三种路径,第一,用社会普遍认同的程序和规则解决社会矛盾,也即依法治国;二,把尖锐的社会矛盾进行软化处理,即减压、谈判与妥协;三,社会矛盾的分流,将原有的点状分布逐渐导向片状和网状分布,把行政机关从矛盾的漩涡中解脱出来,这就需要政府放权,横向分权,由社会和民众分享权力。民主和宪政制度致力于保护言论自由,保障信息公开,强调执法中立,正是看重它们作为抑制权力滥用的控制器,社会矛盾的缓冲器,分散社会矛盾的分流器,对社会治理和公共利益所起的巨大作用。限于篇幅,本文不再展开。

    中国正处在公民不服从浪潮日益高涨的敏感时期,暴力维权的盛行,说明旧有矛盾调解体制的失灵,因此,激烈的碰撞同时也是走向新秩序的契机,公民们对自由权利的渴求,以及要求斩断公权黑手的诉求、正在改变这个国家的未来。在英美历史上,诽谤也都曾经是表达自由和新闻自由的主要障碍,在走向公民权利时代的道路上,没有中国特色可言。

    最后,我们再一次郑重呼吁,请上海警方和检方立即释放郏啸寅。维护公共利益,克制权力傲慢,抚慰地下的亡灵,就从对郏啸寅“造谣”的容忍开始吧。

    (本文参阅了邓文初、昝爱宗、任东来、刘晓原、邵志择、魏永征、乔新生、木盒子、艾未未、张翔、斯文汉等多位作者的文章或论文,恕无法一一注明出处,在此一并致谢。)

    附:郏啸寅谣传杨佳遭殴打,构成诽谤犯罪吗?;郏啸寅诽谤案,该如何收场?

  17. gonewithwind Says:

    我对司马南的评价:反伪科学的巨人,社会政治学上的矮子 。顺便说一句:我对《汶川震痛,痛出一个新中国》也挺恶心的 。灾难就是灾难,无论你把它说的多么的“煽情”,但灾难始终是灾难——就像在那个饿殍遍野的时期里,无论你把“毛主席万岁”喊得多么地响彻云霄,肚子里还照样是空空如也!“多难兴邦”——真他妈的是个奇怪而迂腐的理论。

  18. 天秤座 Says:

    hcl0002转发的长文理性,客观,不知这里的那些号称既不文傻也不理呆的科学们如何解读之,更不知方某人对徐景安先生的评司马不南文又会如何评之,还是一“伪自由主义”“愤青”扔过去了事呼?

  19. femino Says:

    【我对司马南的评价:反伪科学的巨人,社会政治学上的矮子】

    基本同意。可以告诉一件自己的私事,我曾经也是反伪科学积极分子阵营中的一民小卒,也在新语丝里发表过几篇文章,但我现在不再热心了这事业了。这并不是因为为反伪科学读伪科学书,读多了就反而信伪科学了。不是,我从来没读过伪科学书,只读过批反伪科学的书,而恰恰正是跳蚤市场买的司马南的那本《神功内幕》,使我彻底失去了对反伪的热心。那本书里到处都在借反伪“示忠”,什么“以教主为核心,那以***为核心还有必要吗?”“想当年跟着***那老人家,真是意气风发,现在缺了主心骨,伪科学就趁机潜入了人们的头脑”,“科学上违反辩证法”等等。原来搞了半天,伪科学千罪万罪,是罪在不三忠于四无限!我们这些不信伪科学的人,本来就是有点批判性头脑的,我们不可能只把批判性局限在伪科学上,而不把它用到社会乃至政治的方方面面。你在别的问题上那样说,可我明明看到的社会不是那样的啊。这样的人在反伪,不把人恶心走才怪。

    我觉得新语丝好像有种风气,好像只要某个人站在了反伪的立场上,他说的关于任何事情的问题都是对的,比如,何祚庥关于矿难的言论,赵南元的另类哲学,对没有自称是科学的哲学的仇视(新语丝一向强调国际学界的主流,哲学无用显然不是主流,如果以就业率来决定那个学科该有不该有,我所知的就是国内生物学专业的人就业前景很暗淡,我由此否认进化论无用,行吗?),还有有的人跑到这里宣扬社会达尔文主义都很成问题。发扬对文不对人的精神,说的有道理的,即使是王 怡写的也贴,胡说八道的,即使是何 祚 庥写的也不贴,行不行?

  20. taicu Says:

    >对没有自称是科学的哲学的仇视(新语丝一向强调国际学界的主流,哲学无用显然不是主流,如果以就业率来决定那个学科该有不该有,我所知的就是国内生物学专业的人就业前景很暗淡,我由此否认进化论无用,行吗?)

    脑子不清楚。谁用就业率来决定哲学该不该有了?哲学缺实证这条腿,又妄想来指导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这才是它活该灭亡的根源。哲学系毕业生就业率低,不过是其佐证之一而已。

    莫不是哲学系出身的吧?

  21. 天秤座 Says:

    femino,支持你。

    “那本书里到处都在借反伪“示忠”,,,,,这样的人在反伪,不把人恶心走才怪。”
    你再去司马不南那里看看他的 太祖的眼泪 答BBC记者问 看看,比那本书更恶心十倍,难怪司马不南现在恶心走了大批的正派人。

    ”我觉得新语丝好像有种风气,好像只要某个人站在了反伪的立场上,他说的关于任何事情的问题都是对的,比如,何祚庥关于矿难的言论,赵南元的另类哲学,“ 完全同意,再加上司马不南对普世价值的裸体冲锋。

    “发扬对文不对人的精神,说的有道理的,即使是王 怡写的也贴,胡说八道的,即使是何 祚 庥写的也不贴,行不行?”
    你以为可以做到吗?南周就因为笑蜀处理的那件事情,这里就已经全盘否定了南周,管他说的有道理还是没道理。 何 祚 庥的胡说八道其实也不算少了,

  22. 小鱼 Says:

    司马南老了。他现在开始180度转弯是因为累了。过去的司马南已经死了,有点心疼。

  23. femino Says:

    此外,我还看到我们的“反伪界”还有一个特点:“停止内战一致抗日”。何 祚 庥在一本书里说,他为了捍卫马主义哲学,多次卷入哲学方面的论战,比如同天体物理学家方 荔 枝同志开展关于宇宙是否无限的辩论,与金吾伦同志展开关于物质是否够无限可分的辩论。我觉得何对马主义的感情是真诚的,同某些投机人物有区别。然而,另一位反伪“大腕”赵南元曾发表过一本《认知科学揭秘》,里面有一整套他自认为原创的,其实是西方早就提出来了的“哲学体系”,即使是从一般人角度看来,都明显是唯心主义的东西,什么“逆镜模型”,“从来就没有真理”等等。可是从没见过何对它发表一丁点评论。以何对马哲的热心,他早该写出21世纪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了》。我想何要么没看到,要么看到了,但是“我们还有共同的敌人,所以就暂时休战吧”。如果是后者,那就真有点……

    用就业率来决定哲学该不该有不是你taicu的观点吗,你不是说就业率低是现实对哲学的惩罚吗?你既然那么爱科学,想必遵守学术规则,既然学术界主流普遍不持哲学该死论,你的观点就是在挑战主流,你就应该写论文发表,说不定还成了爱因斯坦呢,到这里来搞science by press conference,不就跟当年的柯云路差不多了吗。或者给你个建议,把它寄给何 祚 庥或于 光 远同志,我很想看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明告诉你我功利得很,从来就没考虑过任何文科和纯理科的专业。倒是我叔叔硬给我弟弟选了“尖端的”生物学而抛弃了药学,现在他正一门心思的出国,因为在国内毕业就要失业了。看到某人对某事说了几句话就硬说对方是搞那事的,这正是马哲、粪倾的特色嘛,怎么反哲学的“科斗士”也继承了呢?

    当然我不知道新 语 丝的审稿过程,不能一口咬定凡是“反伪大腕”的投稿来者不拒,不过从这些“大腕”的某些文章同其他更多的文章相比,至少标准是明显放宽了的。

    莫非我国“反伪界”也有“酱缸”问题?

  24. taicu Says:

    to femino:

    “用就业率来决定哲学该不该有不是你taicu的观点吗,你不是说就业率低是现实对哲学的惩罚吗?”

    说你头脑不清楚,你还以为是骂你。我说就业率低是现实对哲学的惩罚,和用就业率来决定哲学该不该有是一回事吗?

  25. 基本基本 Says:

    我纯粹猜测一下,新语丝发表文章,知名的作者,非常看重在个人的信用,“我觉得何对马主义的感情是真诚的”,我也认为何院士是这样的,他是有信誉的,他反对某些东西,最初的出发点是马主义的唯物主义,不管马主义正确如否,他对独挡万夫、在别人不吱声的时候对水变油,在上层认识到位危害前,在青海前书he记、钱大院士搞人体科学的时候,反对骗子特异功能,反对气功,反对开始是气功的轮轮大功,这样的人,这样的声音,我们的社会最缺乏。没有人会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敢于发出为整个社会谋福利的声音的人,应该给他们空间。
    清华还是北大有个教授,反对物权法,出发点包括写到了宪法的社会主义理论,在南方周末看来是可笑的老古董,他们“策划”、他们“做”了一个新闻,把这个教授搞成老顽固。这个时候,中国只有伟大的新语丝,在这个时候给这教授发言的机会,即使这个教授的某个出发点是可笑的(其实,如果是社会主义理论可笑的,那么这个宪法是可笑的,而不按照法律办事,是某些石油主义也反对的),大量属于所有人的财产被侵占,这个教授的反对声音,也是这个社会需要的;即使以物权法反对“财产被侵占”,把这个教授描写成老古董,也是非常不道德,非常没有职业水准的。而有些人,认为新语丝在这个争论中,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或者认为新语丝和何院士一样马主义,而没有看到新语丝为求真,为社会公正,在这个黑白不分的时候,发出独立声音的伟大。
    在中国,一个欧洲女留学生被某个海外华人网站侮为裸奔的人,给这个女留学生发出澄清的,只有少数个几个媒体,而所谓的门户,所谓的未来媒体的领导者,还在继续传播这个谣言,只有新语丝给这个发言的空间。这个时候,我看到了新语丝的伟大,伟大的人格。
    有人认为南方周末是可贵的石油主义坚持者,其实他们完全没有意识这个组织已经完全被改造阉割,现在的他们,是做新闻,做媒体,他们先设定一个立场,然后把事实和人物策划成他们设想的模样,以突出他们的石油主义。他们其实是被着老南方周末石油外套的商业媒体,没有职业道德的媒体,也不是真的石油主义者。即使他们是真的石油主义者,他们的经常的没有职业道德的表现,也是值得揭露的。
    有的人看到新语丝揭露没有职业道德的媒体,就认为新语丝是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或者认为新语丝和何院士一样马主义,而没有看到中国石油主义悲哀的现实,没有看到新语丝的独立与伟大。
    有的人文章,新语丝不接受,就做种种猜测,其实,我们可以帮你猜测一下,如果你是纯石油吆喝,估计是不会被接受的,因为新语丝不是财团或者反对石油主义,而是这个网站不是政治网站,可能新语丝的主办者不愿意涉足石油主义而要突出打假,或许如果石油主义了,这个网站就没有特点和主题了,或许石油主义了,这个网站就完全被天网了。

  26. 基本基本 Says:

    即使以物权法反对“财产被侵占” 没有道理、不成立, 把这个教授描写成老古董,也是非常不道德,非常没有职业水准的。

  27. 基本基本 Says:

    即使以 反对物权法 反对“财产被侵占” 没有道理、不成立, 把这个教授描写成老古董,也是非常不道德,非常没有职业水准的。

    估计是不会被接受的,不是 因为 新语丝 赞同 或者反对石油主义,而是这个网站不是政治网站,

  28. 快乐怪物 Says:

    格鲁吉亚与俄罗斯交战,谁在裸奔?
    西方国家。
    格鲁吉亚人用轰击城市的火箭炮彻底让普世价值裸奔得惨不忍睹。

  29. 我是你爹 Says:

    非中国者 非人!

  30. kxmz 1@2.com Says:

    请看大家崇拜的鲁迅的一段名言:
         
      “假如我们设立一个‘肚子饿了怎么办’的题目,拖出古人来质问罢,倘说‘肚子饿了应该吃饭’,则即使这人是秦桧,我赞成他,倘说‘肚子饿了应该打嘴巴’,那就是岳飞,也必须反对。如果诸葛亮出来说明,道是‘吃食不过要发生温热,现在打起嘴巴来,因为摩擦,也有温热发生,所以等于吃饭’,则我们必须撕掉他假科学的面子,先前的品行如何,是不必计算的。”
    大家注意,‘肚子饿了应该吃饭’就是普世价值,1万年以前就是普世价值,1万年以后仍然是普世价值,。就是一面旗帜,司马南如果说“谁举着肚子饿了应该吃饭旗子,比那旗子上画着肚子饿了应该吃饭更重要,那么司马南肚子饿了应该去吃屎,又‘肚子饿了应该吃饭’就是普世价值,1万年以前就是普世价值,1万年以后仍然是普世价值,。就是一面旗帜,司马南如果说“谁举着肚子饿了应该吃饭旗子,比那旗子上画着肚子饿了应该吃饭更重要,那么司马南肚子饿了应该去吃屎,公元前206年,刘邦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者抵罪,盗窃者判!”就是普世价值,1万年以前就是普世价值,1万年以后仍然是普世价值,。就是一面旗帜,司马南如果说“谁举约法三章旗子,比那旗子上画着约法三章更重要,那么司马南告诉大家他家地址,大家都去他家杀人强奸抢劫去。

  31. 快乐怪物 Says:

    肚子饿了要进食,这也是普世价值?
    楼上的在偷换概念。
    人家南方都市报编篡出来的普世价值有明确的内涵,其中并不包含阁下所言的人之生理需求。否则,憋不住要撒尿也可以算普世价值了。
    至说什么于约法三章是一万年后的普世价值,我看kxmz 1@2.com 的脑子不仅有问题,而且还孤陋寡闻。杀人者死这一条在西方很多国家都已经被法律放弃。kxmz 1@2.com 也许地理知识太差,把这些国家开除出我们这个世界了。在kxmz 1@2.com 的眼里这次北京奥运会大概来了不少外星球人。
    逻辑关系混乱。
    严重孤陋寡闻。
    就这水平还玩诡辩批判?
    kxmz 1@2.com 真的很勇敢地在此裸奔。

  32. kxmz Says:

    你们这些中国小法西斯分子,不敢回答问题,就剩下玩弄概念,抓字眼儿了,
    我之所以不用民主自由这样的相对抽象概念字眼说问题,就是防止你们玩“抽象肯定,具体统统否定”的鬼把戏,普世价值为什么不包含人之生理需求?你崇拜的鲁迅难道只在给我们上生理课?那些呼喊“反饥饿,要面包”口号的示威游行,难道不是要求政治上的普世价值?人类自由民主科学权力难道不是人之生理需求一种表现?“杀人者死”和无期徒刑有很大区别吗?想玩弄概念抓字眼这样的小把戏我还可以帮你给你进一步提供炮弹;为什么是“杀人者死”?你不用举例什么现在“西方很多国家”,其实在刘邦时代及其前后1万年,那些执行法律处决犯人的杀人者(刽子手警察等),都没有死嘛。
    问题是,你这样有意思吗?是科学的吗?谁勇敢地在此裸奔啊?

  33. 快乐怪物 Says:

    普世价值为什么不包含人之生理需求?
    ---这得问南方都市报,得问为什么社会价值与人得生理需求不是同一个范畴问题的逻辑关系,得问满口别人是中国小法西斯分子的脑袋为什么弱智?
    继续裸奔吧,可爱的问题和提出问题的人。
    至于“杀人者死”根本就不涉及到刽子手,其指向对象是罪犯。我没你那么笨,对此还是了解的。举例告诉你西方国家的现状,是为了批判你这法理根本不存在一万年不变的事实。而杀人者死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区别,当年法国司法部长在议会发言要求废除死刑时有明确的阐述,请好好学习。
    至于“人类自由民主科学权力难道不是人之生理需求一种表现?”的答案很简单:不是!因为,人类存在的有贪图权利和迷信虚妄的生理需求--譬如独裁和宗教迷信--所以,智者才呼吁民主、自由以约束人类贪欲可能造成的专制,呼吁科学以破除迷信。
    现在,你明白谁在勇敢地裸奔了吗?

  34. jeffrey Says:

    十几年前曾经很热衷于看南方周末, 那时年纪曾以为自己所持观点是正义的化身.
    刚看了司马南与BBC记者的对答.也看了很多人骂他的文章. 想想自己这么多年在英国的经历, 还有当年经历六四的记忆(王丹是我学弟了).
    我的感受是很反感BBC的某些政治企图,他有政治文化目的也就算了, 关键是那些附和的中国人,打着民主人权旗号搞乱中国社会.如果建设性地提提意见也还好, 看那股不搞夸共产党誓不罢休的劲头,就觉的这些人真够蠢的, 书都怎么读的,日子都怎么过的,还这么幼稚,学生气!
    不想扯什么抽象道理, 我知道的不会比你少, 融会贯通得不会比你差,也不想在这里谈什么历史,政治,文化,宗教,只想简单告诉那些傻到相信普世价值的人, 给家里多挣点钱, 好好陪陪老婆孩子, 实实在在做点事, 哪怕种棵树维护个交通什么的, 别在外面丢人! 别想搞乱中国. 否则咱们可是敌人!

  35. 疯和尚 Says:

    看来这是传说中的五美分了。

    谈谈民主人权,就是打算搞乱中国了,帽子够大,可惜太旧了。

  36. xyan Says:

    不是五美分,是五便士?

  37. 快乐怪物 Says:

    五美分也罢,五便士也罢,卢布党也罢,都是同出一辙的玩法。
    批评与批判却不是这么玩的。
    中国教育的最大失误之一就是扼杀了被教育者的独立思考能力,缺乏这种能力者往往凭借肤浅的感知而立场鲜明,幼稚而偏执,不会深入地分析和判断,不会从怀疑到认知而是由认知去怀疑,更因为无知和偏执而应对辩论乏术,加上缺乏行动的勇气和能力,便只能以乡愚的狂暴诅咒形成暴民政治舆论。
    实际上,土改里中国赤贫农民的野蛮和网络右幼愤青的英勇都出自同一个黑暗的心理和品性。
    比起六四那被称为摘取青涩民主苹果的一代人,今天的大多数所谓激进的中国自由主义者完全是猥琐的侏儒,不仅没有阻挡坦克和停下坦克的勇敢,更没有89北京民主、理性的精神。
    这是中国民主事业最可悲的现实。
    乡愚的民主自由主义暴民不可能建立起真正的民主。
    他们所能建立的只会是涂着民主自由油彩的专制。
    放下《阿Q正传》,我想到小说也可以有另一个结局:阿Q没有被绑上法场,而是投军参加了国民革命,最终穿着大马靴、挎着洋刀以革命军军官的荣耀回到鲁镇,娶了吴妈做二奶,没收了赵秀才家产天天喝花酒,还把要求男女平等的赵秀才的妹子挂上“反革命罪犯”的牌子五花大绑拉去枪毙,在那穿着白衣黑裙女学生一命呜呼时,Q大人领着众人高喊:革命了!造反了!
    阿Q还是阿Q,哪怕是当了革命党或自由主义者。
    乡愚会穿西装了,本色依旧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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