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从未擅自转载过白衣咸饭的文章

| 05月 10th, 2008 | by 方舟子 | 1 Star2 Stars3 Stars4 Stars5 Stars (3 votes, average: 3.67 out of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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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登的白衣咸饭文章都是白衣咸饭本人自己投稿的。他在新语丝上为其博客做广告,一开始我给保留了。以后他的博客广告一概删除。新语丝拒登过白衣咸饭一篇投了三次的纯粹对寻正进行人身攻击的垃圾文章,但从未撵过白衣咸饭。有的人因为没能在新语丝上刊登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纯属人身攻击的文章,就到处抱怨、煽风点火、攻击新语丝,好像新语丝怎么伤害了他的脆弱心灵了。事实上,寻正本人因种种原因没能在新语丝登出的文章,要比那几个把寻正当仇人的中国医生及其家属的多得多。新语丝不是解决私人恩怨的地方。

# 05月 8th, 2008 at 3:58 am za Says:

赶快跑。搬了新家别忘了添上一句未经许可请勿转载。有些人脸皮挺厚的,把白衣咸饭撵走了还从人家的博克拷贝文章,给自己创造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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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5 Responses to “新语丝从未擅自转载过白衣咸饭的文章”

  2. [1] By 星期五13 on May 11, 2008 | Reply

    哈哈!

  3. [2] By 寻正 on May 11, 2008 | Reply

    有不少人,自已道德水平不高,看天下就没有道德水平超得过他们的,喜欢以已度人。事实上这位化名为za的家伙很象是到处拉客的人,凡是在新语丝上受批评的,都是他招揽的对象。

  4. [3] By 寻正 on May 11, 2008 | Reply

    发文章多了,就良莠不齐,方先生压下差的,其实就维护了我的形象了,很是感激,顺便在这里说声谢谢。

  5. [4] By 卫钟 on May 11, 2008 | Reply

    新语丝不是解决私人恩怨的地方
    “““““““““`
    非常赞同。新语丝应该以是否有价值作为发文的标准(这做起来其实很难)。

    来到新语丝,就应该抛弃虚伪的“面子”,深刻剖析自身的陋习,接受新语丝的精神洗礼,追求真理,成为一个有独立思考能力、明辩是非的人,并在精神的碰撞中,升华自己。

    至少,我是这样要求自己的。

    支持方先生。

  6. [5] By 卫钟 on May 11, 2008 | Reply

    发文章多了,就良莠不齐,方先生压下差的,其实就维护了我的形象了
    ~~~~~~~~~~~~~~~
    方先生未必是在维护你的形象,更多是保证新语丝的品质。
    ——我猜想,呵呵

  7. [6] By leave on May 11, 2008 | Reply

    是不要给白衣咸饭博客做广告,他那里有中医信徒派发传单,也给他这个中庸人士“包容”了。

  8. [7] By leave on May 11, 2008 | Reply

    TO卫钟,站在寻正的角度就是为寻正维护了形象,你们为了贬寻正废话真是多。

  9. [8] By 卫钟 on May 11, 2008 | Reply

    TO: leave

    一个人水平怎样就是怎样,还说什么“站在寻正的角度就是为寻正维护了形象”,你以为寻正像GCD一样其形象还需要来维护吗?需要维护的“形象”有什么狗屁价值吗?

    方先生压下寻正的文章大概也不全是像寻正自谦的那样“水平差”,或许有些并不适合在新语丝上发表,所以我说方先生的本意或许是为了保证新语丝的品质,而非为了维护寻正的形象,说错了吗?

  10. [9] By leave on May 11, 2008 | Reply

    你真是无聊,维护新语丝的形象,对寻正自己来说客观上也就维护了个人的形象(也可以延伸到新语丝不登白衣咸饭纯粹人身攻击的文章客观上也就是维护了白衣咸饭形象),每个人都是爱护形象的,不然吵个什么劲。人家就这意思。也就你们这种小心眼才看歪了。

  11. [10] By leave on May 11, 2008 | Reply

    自从注意到白衣咸饭的糊涂劲,再留意他写的普通人也懂的常识,几乎句句都那么糊涂,实在让人寒,实在让人怀疑他写的专业上的东西就算是没人纠错的是不是也是这样糊涂,实在不敢再相信他写的任何东西,更不要说找这样的医生看病了。当然不是不相信他的人品,只是看死他的糊涂脑袋了。

  12. [11] By leave on May 11, 2008 | Reply

    9楼TO卫钟。

  13. [12] By 卫钟 on May 11, 2008 | Reply

    “每个人都是爱护形象的,不然吵个什么劲”
    ~~~~~~~~~
    吵的目的是明辩是非,不是维护谁的高大形象。一个人的形象应该是他本质的外在,如果这个“形象”需要去维护,那么这个“形象”就是虚伪的。

    所以,像你这种假道学才真是无聊。

  14. [13] By duanhaixin on May 11, 2008 | Reply

    “吵的目的是明辩是非,不是维护谁的高大形象。”

    支持卫钟这句话。

    发现自己错了就认错,于形象也无损。
    为了维护形象而吵架,把新语丝当什么了?CCTV?

  15. [14] By 寻正 on May 12, 2008 | Reply

    To duanhaixin:

    如果能做到那一句话才是正道,否则就……

    卫钟么,恐怕需要做点实际工作,假道学二字,挂在他头上合适得很。我顺便对方先生的编辑工作表示感谢,居然也可以说三道四,这种道理恐怕也浅显得很,同样的行为(压下我的文章),我持善意的理解,有人持恶意的理解,我又没说方先生是主观地要维护我的形象,只是指出了一个事实而已,难道方先生顺手成就的事,就因为没有主观意图,别人就不可以表示感谢了?

    按卫钟的说法,新语丝倒是可以成为品质鉴别的标准了,他多高明,发给方先生的都采用了,合格率100%,寻正采用率可惜只有95%。这就是某些人的水平?Grow Up。

  16. [15] By leave on May 12, 2008 | Reply

    TO卫钟:
    吵的目的当然是明辩是非,这个还需要说吗???
    爱护自己的形象--真是不知道你们怎么理解的,别人骂你无赖,然后你为了说明你不是无赖和人家吵起来,这样不是维护自己的形象是什么!就连你穿衣服上街也叫爱护形象啊,你不爱护自己形象你光身子上街去!真是不知道你们想些什么东东!无聊透顶!

  17. [16] By leave on May 12, 2008 | Reply

    连说个“爱护形象”,都要刁难!都要咬文嚼字!都要想歪了!真是莫名其妙!我看光身子上街最适合你!

  18. [17] By leave on May 12, 2008 | Reply

    16楼TO卫钟。

  19. [18] By leave on May 12, 2008 | Reply

    To duanhaixin:
    你人云亦云啊!打个比方!你与别人明辨是非的时候,一时愤怒写了一篇不顾形象的骂街文章,方舟子为了保证新语丝品质拒登这样的文章,客观上是不是也维护了你的形象?骂街很有形象么?你真的觉得为了明辨是非就可以不要形象么?就好像为了真理你就愿意裸体游行么?
    新语丝上白衣们和其家属骂寻正的文章不几乎都是想维护自己的形象而骂的么?你以为不是么?给人评为傻妞因此跟评论者“明辨是非”骂来骂去不是为了自己形象么?但是很有形象么?难道这样不叫吵个什么劲么?方舟子不登这样的文章不觉得客观上实际上维护了他们的形象么?不觉得说声谢谢也是应该的么?不登你的骂街文章就要理解成撵你走然后到处抱怨甚至攻击方舟子才有意思么?甚至你发现自己错了而知错就改不也是间接维护了自己形象么?难道要继续狡辩不要形象么?
    这么简单的道理也要解释来解释去还想歪了,真是不知道你们这些知识分子是不是头脑太复杂了而理解不了简单的道理!

  20. [19] By leemuxiang on May 12, 2008 | Reply

    很好奇,新语丝上的文章的审稿一般审几次?是当值编辑一个人定的吗?

  21. [20] By 疯和尚 on May 12, 2008 | Reply

    各位,你们似乎都在打乱仗??

  22. [21] By duanhaixin on May 12, 2008 | Reply

    呵呵,打乱仗好啊,至少没有结盟的嫌疑。不过我也是寻正的支持者,只是偶尔搅搅局,和尚你不是爱看热闹么?

  23. [22] By 疯和尚 on May 12, 2008 | Reply

    割裂地看,每个人都有道理;
    综合地看,就是一锅粥了;

    来呀,上勺,我也来搅和搅和:
    乱仗的起源:
    放米:
    卫钟 :发文章多了,就良莠不齐,方先生压下差的,其实就维护了我的形象了
    ~~~~~~~~~~~~~~~
    方先生未必是在维护你的形象,更多是保证新语丝的品质。——我猜想,呵呵
    ———————————————–
    点火:
    leave:TO卫钟,站在寻正的角度就是为寻正维护了形象,你们为了贬寻正废话真是多。

    ————————————————
    下马勺:
    寻正的原话很谦虚友好
    卫钟与寻正有过争执,评论有点调侃,但也算不上恶攻,leave过于敏感,就此点着了引线

  24. [23] By 疯和尚 on May 12, 2008 | Reply

    第一次起爆:
    由于leave的敏感,卫钟的调侃变得带上了攻击的火药味,但靶子歪了,该打leave,却打了寻正。
    ———————————————–
    TO: leave

    一个人水平怎样就是怎样,还说什么“站在寻正的角度就是为寻正维护了形象”,你以为寻正像GCD一样其形象还需要来维护吗?需要维护的“形象”有什么狗屁价值吗?(寻正的形象比GCD还坏还是其形象比GCD好无需维护??我读不出来,但leave可能按前者理解了)

    方先生压下寻正的文章大概也不全是像寻正自谦的那样“水平差”,或许有些并不适合在新语丝上发表,所以我说方先生的本意或许是为了保证新语丝的品质,而非为了维护寻正的形象,说错了吗? (可以理解为寻正的某些文章糟糕到会伤害新雨丝的品质,也可以理解为寻正的某些文章激进到新雨丝也不能登。我按后一理解)

  25. [24] By duanhaixin on May 12, 2008 | Reply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 。 也许很多人有过类似的感受。

    一点点分歧,也许原本出于善意,最后演变成打乱仗了。

  26. [25] By 疯和尚 on May 12, 2008 | Reply

    leave的小尾巴被卫钟揪住了:
    ——————————————-
    “每个人都是爱护形象的,不然吵个什么劲”
    ~~~~~~~~~
    吵的目的是明辩是非,不是维护谁的高大形象。

    ———————————————-
    和尚捣浆糊:
    有人吵架为明辨是非,有人吵架为了形象,有人两者都为,你俩为这个吵架,呃,到底是为了形象还是明辨是非呢??

  27. [26] By 疯和尚 on May 12, 2008 | Reply

    寻正出手,果然不同凡响,卫钟这下挨得不轻:
    ———————————————-
    同样的行为(压下我的文章),我持善意的理解,有人持恶意的理解,我又没说方先生是主观地要维护我的形象,只是指出了一个事实而已,难道方先生顺手成就的事,就因为没有主观意图,别人就不可以表示感谢了?

    ———————————————–
    其实如果没有leave的敏感,可能也就是个调侃过去了,这下好了,乐子有点大发了;要说寻正过敏??前面卫钟的话确实也可以照恶意去理解;要说寻正没错??我倒没觉出卫钟对寻正有嘴犯和伪家属之流那样的恶意。

  28. [27] By 疯和尚 on May 12, 2008 | Reply

    后面的就不一一添油加醋了,这锅粥的味道到此已经够丰富了;

    本次事件中最倒霉的是老段,因为一句感叹而挨了顿刺捣。

  29. [28] By leave on May 12, 2008 | Reply

    疯和尚点的火更加厉害!佩服!粥的味道给你添油加醋后更成了一锅浆糊!我知道DUANHAIXIN是支持寻正的,我属于指桑“骂”葵。

  30. [29] By leave on May 12, 2008 | Reply

    疯和尚只在读者网blog溜达,不知道xys论坛整天无聊纠缠寻正这类小错的多了去了,把版主都卷进去了,根本不是什么调侃。至于卫钟是不是调侃,既然说是调侃那就是吧!!

  31. [30] By alpha000001 on May 12, 2008 | Reply

    “乱了我真的乱了,怎会是这样,说不理就不理,乱了我真的乱了”——徐怀钰
    :)

  32. [31] By 卫钟 on May 13, 2008 | Reply

    如果能做到那一句话才是正道,否则就……
    ~~~~~~~
    吵架的目的是明辩是非,我是这样要求自己的,按照寻正的语气,是不是吵架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形象?要不然就"否则就..."?


    卫钟么,恐怕需要做点实际工作,假道学二字,挂在他头上合适得很。
    ~~~~~~
    实际工作其实正在做,至于"假道学"为何挂在我头上合适的很,则不知何指,还请赐教。


    我顺便对方先生的编辑工作表示感谢,居然也可以说三道四,这种道理恐怕也浅显得很,同样的行为(压下我的文章),我持善意的理解,有人持恶意的理解,我又没说方先生是主观地要维护我的形象,只是指出了一个事实而已,难道方先生顺手成就的事,就因为没有主观意图,别人就不可以表示感谢了?
    ~~~~~~~
    我的语气是调侃式的,因为我觉得其中有可以调侃之处。当然,回复是顺便说的话,很容易被人抓住漏洞,更何况寻正的发言有随意性,不够严谨(他以前发在新语丝上的文章也有很多语句不通乃至错字漏字,后经网友批评,现在似乎好多了)。他的“形象说”我觉得有点刺眼,于是乎就调侃了一下,我的调侃,也并不意味就是说寻正的水平不行,只是觉得(自己感觉)寻正得到了方先生的支持,是不是思维暂时有点短路了?


    按卫钟的说法,新语丝倒是可以成为品质鉴别的标准了,他多高明,发给方先生的都采用了,合格率100%,寻正采用率可惜只有95%。这就是某些人的水平?Grow U...(All)
  33. [32] By 卫钟 on May 13, 2008 | Reply

    疯和尚点的火更加厉害!佩服!粥的味道给你添油加醋后更成了一锅浆糊!我知道DUANHAIXIN是支持寻正的,我属于指桑“骂”葵。
    ~~~~~
    “葵”是何指?骂都骂错了。

  34. [33] By 卫钟 on May 13, 2008 | Reply

    你以为寻正像GCD一样其形象还需要来维护吗?需要维护的“形象”有什么狗屁价值吗?(寻正的形象比GCD还坏还是其形象比GCD好无需维护??我读不出来,但leave可能按前者理解了)
    ~~~~~~~~~~~~~~~~
    我的意思是:GCD是需要维护形象的(《新闻联播》天天播的都是好事),但寻正不需要,因为寻正不是GCD。

  35. [34] By 卫钟 on May 13, 2008 | Reply

    32楼TO Leave.

  36. [35] By 疯和尚 on May 13, 2008 | Reply

    你们真行,本来想两边调侃一下大家熄火,没想到成浇油了,趁俺的眉毛还在先溜。

  37. [36] By 卫钟 on May 13, 2008 | Reply

    To to Leave:
    你人云亦云啊!打个比方!你与别人明辨是非的时候,一时愤怒写了一篇不顾形象的骂街文章,方舟子为了保证新语丝品质拒登这样的文章,客观上是不是也维护了你的形象?骂街很有形象么?你真的觉得为了明辨是非就可以不要形象么?就好像为了真理你就愿意裸体游行么?
    新语丝上白衣们和其家属骂寻正的文章不几乎都是想维护自己的形象而骂的么?你以为不是么?给人评为傻妞因此跟评论者“明辨是非”骂来骂去不是为了自己形象么?但是很有形象么?难道这样不叫吵个什么劲么?
    ~~~~~~~~~~~~~~~~~

    请参看鲁迅的一篇文章:《我还不能带住》:
    。。。
    一月三十日《晨报副刊》上满载着一些东西,现在有人称它为“攻周专号”〔2〕,真是些有趣的玩意儿,倒可以看见绅士的本色。不知怎的,今天的《晨副》忽然将这事结束,照例用通信,李四光教授开场白,徐志摩“诗哲”接后段,一唱一和,甩道“带住!让我们对着混斗的双方猛喝一声,带住!”〔3〕了。还“声明一句,本刊此后不登载对人攻击的文字”云。
      他们的什么“闲话……闲话”问题,本与我没有什么鸟相干,“带住”也好,放开也好,拉拢也好,自然大可以随便玩把戏。但是,前几天不是因为“令兄”关系,连我的“面孔”都攻击过了么?我本没有去“混斗”,倒是株连了我。现在我还没有怎样开口呢,怎么忽然又要“带住”了?从绅士们看来,这自然不过是“侵犯”了我“...(All)
  38. [37] By 卫钟 on May 13, 2008 | Reply

    呵呵,和尚的好意洒家心领了。俺的发言到此为止。

    其实,我将新语丝上的每一位网友都看成同道中人的,当然,“君子和而不同”,争论也是可以的。

  39. [38] By leave on May 13, 2008 | Reply

    TO卫钟,“葵”当然不是你。

  40. [39] By leave on May 13, 2008 | Reply

    卫钟:我借题发挥骂这个人——
    “有的人因为没能在新语丝上刊登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纯属人身攻击的文章,就到处抱怨、煽风点火、攻击新语丝,好像新语丝怎么伤害了他的脆弱心灵了。”

  41. [40] By 老肥 on May 13, 2008 | Reply

    个人观点:同一条战壕,还是不要为这么些文科的题型争吵为好.

  42. [41] By 疯和尚 on May 13, 2008 | Reply

    to leave:
    当年我也是新雨丝论坛上骂架的好手,可是如今上不去了。。。。。。

  43. [42] By aaaaa on May 13, 2008 | Reply

    白衣咸饭和寻正的争论还没完,你们两个又开始了。
    都喜欢钻字眼,为了那点虚面。
    不服就一起来攻击我。不过我是不会回的。
    关注一下汶川的灾情更好。。

  44. [43] By 南风 on May 13, 2008 | Reply

    赞同40楼老肥的观点!

  45. [44] By 南风 on May 13, 2008 | Reply

    不过,和尚的“放米——点火——下马勺”很有趣,哈哈~~~

  46. [45] By 溺风 on May 24, 2008 | Reply

    ,在中医的问题上,白衣确实错了,可错了就是错了,白衣医术如何,暂且不管,为人处事确实够呛明明错了,还胡搅蛮缠,颇有时下医生的典型做发,中国医生都这种水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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