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Jul
郑重声明
1. 本人申请辞去维护小组成员的职务,但依然保留本人对于新语丝及读者网的关心,也会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自己的力量为二者所倡导的科学与民主做些事情。
2. 新语丝在反伪打假中已经建立了它的信誉,就科学与学术而言,新语丝仍然是我心目中最值得信任的网站,我指责过老方对曾颖的批判手法有失公正,但未曾做出过”新语丝已经变质”之类的妄言。
3. 鉴于我对方先生的评论:”悲哀的是他把所有对他的批评当作是毁谤,毁谤他就是毁谤反伪打假。”是仅仅凭借着最近几次与老方争论过程中凭自身个案而做出的全称判断,有意气用事的成分在内且逻辑不洽,特收回此评论并向老方道歉。
4. 我保留我对老方《伪自由主义者也是愤青》一文的其他意见和看法。




有勇气道歉,好!我知道你会的。我在老方的文章留过评论。
观点允许不同,但允许不同观点,不代表别人就不能批评,我依然坚持继续批评你们。嘿嘿。
Jul 30, 2008 at 4:03 pm Vote:……但未曾做出过”新语丝已经变质”之类的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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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你说要给海淀人付算命费是怎么回事。这才是方舟子判断你认为新语丝已经变质的关键。不提这个,你的声明有拈轻避重之嫌。
付算命费的原话不知是哪个跟贴里了,懒得找,想必还被删掉。
Jul 30, 2008 at 4:10 pm Vote:噢,卖糕的,老方肚子里的蛔虫来了,诚惶诚恐之至。
在我看来,海淀人在他的帖子里担心的是在中国目前这种恶劣的环境下,老方任何一点的错失都有可能被借用来攻击反伪打假的正义性和正当性,而当时正好看到凯迪里有人因为司马南的裸体冲锋把新语丝捎带上了,所以,虽然在和海淀人私下的讨论中我并不赞成其全部观点,但我觉得海淀人的帖子有着一定的预见性。这就是为什么我说应该给他付算命钱的原因。我倒没发现海淀人有过“新语丝变质了”的妄言,看来我阅读不仔细,回头我一定去索隐一番。
Jul 30, 2008 at 4:27 pm Vote:支持和尚,因为两点,一是坚持自己立场,二是有偏差就纠正。
Jul 30, 2008 at 9:04 pm Vote:相对于科学打假来说,倡导民主的难度要大得多。科学这个词是被广泛认同了的,科学打假也几乎立杆见影。然而民主,仅对这一概念的认识就很难在新语丝支持者中达成一致,更不用说该如何来倡导民主了。新语丝的讨论热点从科学打假扩大一点到社会正义的诉求,就出现了不是个别人的不同立场,可想道路之艰难。也正是因为艰难,所以希望和尚留下来继续支持方先生和新语丝。
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来干吗?——《流星花园》道明寺
Jul 30, 2008 at 9:04 pm Vote:和尚既然已经道歉,态度也很诚恳,方先生出手挽留一下又何妨?
Jul 30, 2008 at 9:12 pm Vote:要说海淀人这种“预见性”,还真是廉价。
他的《担心》的宏文是早就写好的,以前的事情不提也罢,看看这几天他表现的出来的态度,真是让人失望。什么调查的工作不愿做,还振振有词的说凡是基金会,只要有利益,他就有质疑的权力。
和尚要付算命钱,不如给他个假钱。
Jul 30, 2008 at 9:13 pm Vote:[4] By ccoaskk on Jul 30, 2008 | Reply
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来干吗?——《流星花园》道明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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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话,谁也不懂。
流星花园,我是没看过,居然也出警句?
有歉意就表达出来,这是勇气和自信,有何不妥。
Jul 30, 2008 at 9:16 pm Vote:xfliu:还振振有词的说凡是基金会,只要有利益,他就有质疑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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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话是xfliu对我说的话的曲解。(“权力”还是”权力“,xfliu笔误了吗?)下面是我说的话:
“质疑别人的确让别人讨厌。xfliu让我好好看看做调查写份报告。我没有信心找出方和基金会的问题,但我知道很多丑闻发生之前,也大多数是在一定程度下监控的(会计审计,媒体,制度,领导)的时候,丑闻仍发生了。所以我仍坚持,只要人和利益挂钩,就是有理由被怀疑,这是普世的。”
我肯定在这里没有任何权力的,也没有什么权利,这里类似于私家地盘,没有赋予言论自由的权利,大家如果我的留言觉得不当,冒犯了哪位,删去是版主和博主的权力。(我当然是生气了,因为你们既然开了这个地方让别人说,别人一说就认为侵犯自己的利益了。合法的事情未必合理)
Jul 30, 2008 at 9:59 pm Vote:海淀人,对你没有耐心了。我只能这么说。
Jul 30, 2008 at 10:00 pm Vote:我说怀疑是普世的,只要人和利益挂钩。我还怀疑胡哥贪污,小布什是恐怖分子,行吗?我对布什哪里有权利(权力)。谁是圣人谁是上帝可以不被怀疑呢。我自己的见解而已。你可以怀疑我出国是为了卖国啊,你可以怀疑我掌握什么国家机密啊,你可以怀疑我有暴力倾向啊。
你也可以怀疑我留贴是对新语丝居心叵测啊。而且方舟子也这么怀疑(臆想)我了。都是怀疑,彼此彼此,根本不需要具体的证据。凭什么认为我跟新语丝有过十来年的结怨?我搬出那些人(刘@晓@波,余@杰,林@达等)就说明了吗?方舟子打假就是跟那些人以前结怨了?什么逻辑啊?
Jul 30, 2008 at 10:01 pm Vote:和尚该大气点;老方也该大气点。求大同存小异嘛!自己说错了就认,老方写错了就批,有啥不行的?
~~只要”不发表与新语丝的利益存在冲突的言论(不是指对新语丝发表的某篇文章有意见,而是对新语丝的总体评价)”
俺有点像是在和稀泥哈。由于地震把我的脑壳搞得不好使了,最近上网就只看标题,的确没有认真阅读他们的文章,搞不清楚他们的根本分歧。尽管如此,以我与二位的一面之交的感觉,对此我是有信心的。
Jul 31, 2008 at 3:38 am Vote:和尚倒不必因为压力而“辞去维护小组成员的职务”,尽管我也不能完全同意你的《伪自由主义者也是愤青》的观点,但基于你的解释–“看到凯迪里有人因为司马南的裸体冲锋把新语丝捎带上了”,所以认为还是能理解你过度解读方先生文章的原因。但是,这居然还与“海淀人”有关系,请恕我直言,此君是留言者中最不靠谱的。当然,我也未看出和尚的文章是与新语丝的利益存在“根本”冲突的言论,而和尚的那句话是必须要郑重收回的。
Jul 31, 2008 at 11:21 am Vote:看看新语丝上期刊登的奶油花生米的文章,我实在想不出还有脸号称“不拉偏架” 。见识了
Jul 31, 2008 at 11:24 am Vote:”新语丝的利益”是什么?
Jul 31, 2008 at 11:51 am Vote:虽然和尚是个酒肉和尚,但还是好同志~~“
Jul 31, 2008 at 5:22 pm Vote:辞职是不必申请的,谁还能强制不允许你辞职?
Aug 01, 2008 at 5:41 am Vote:和尚累了。
相互争论原本才能更接近真理,有不同意见很正常。不做活佛也依旧可以当和尚。
色即是空,平和心态,一笑都没必要。
辞职大可不必了!
Aug 01, 2008 at 2:23 pm Vote:语言这东西嘛,本来就是个半生的工具,有些误会也是难免的。
讲清楚了,也不必太认真了,否则倒给宵小之徒们看了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