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目前为灾区捐款的一些想法
星期三, 05月 21st, 2008地震灾害发生后,大家开始捐款,这是很自然的事情。然而接着就发生一些奇怪的现象,一些人开始根据捐款的数目对他人进行道德批判,例如各大公司捐款 排行榜,“王石马云”的捐款事件等等。对于这些现象,我自己不时思考着,同时也在网上收集了一些文章,与自己的想法一起进行总结:
1、捐款数额与道德的关系
之所以发生与捐款相关的一些风波,是因为许多人把捐款与道德挂钩了。一些捐款数额少的人或者机构,被攻击为道德败坏,被人理直气壮辱骂。其实如果道德真的可以跟捐款数目挂钩,那也是一笔糊涂帐。
捐钱的数额多道德就高尚么?如果真的这样,李嘉诚岂不是比我高尚有一万倍以上。虽然我很敬仰李嘉诚先生,可是要我承认自己的道德只有他的万分之一,我还是觉得很委屈的。
有 人引用圣经中那个穷寡妇捐款的故事,试图用捐款额度与个人财富的比例来说明道德中“善” 的程度。这种做法的困难就在于,你如何知道某个人或者某个机构的财富呢,这基本是“Mission Impossible”,许多妻子不知道丈夫的收入,许多冠冕堂皇的公司也许已经负债累累。如果真的要这么判断,估计税务部门是最权威的“道德评判委员会 ”了。
在网上还看到一个“月收入十分之一”的原则,我也觉得不大靠谱。月入两万的人,捐出50%,可能还是衣食无忧;而月入1000的人,捐出10%估计这个月就要吃老本了。
反正到目前为止,我还不认同我看到的任何将捐款数额与道德挂钩的模型。
2、是否捐款与道德的关系
姑且不讨论数额,那么捐款与否跟道德有没有关系呢?我想以自己做例子。
得 知地震发生后,我很关心这个事情。当时马上联系成都的同事,随后也在公司内部,还有给网络上的几个民间机构捐款。问题是我也要坦白,对于在此之前的造成数 万人罹难的“缅甸风暴”,我却没有捐款的冲动。我也关心缅甸的灾民,但必须承认,这种关心跟我对四川地震的关心是天壤之别的。
看起来导致这种区别的原因就在于受到灾害的人是否与我同一个国家。我不知道,为四川灾民捐款的我,与没有为缅甸灾民捐款的我,哪一个道德更加高尚?!
这个问题我没有想的很明白,但是我自己,绝对不会用捐款与否来判断别人道德。
3、你有权要求他人捐款么
OK,捐款与道德无关,你只是希望有更多的善款帮助灾民,所以你希望他人可以捐出更多的钱财。这种想法是否合理呢?
我想,要看你是否同意“私有财产不可侵犯”这个原则。如果你同意,那么你最多只能“恳求”他人捐款,而无权“要求”他人捐款。如果你不同意,那么你可要做好别人来要求你捐款的准备。
4、善款购买什么
请参考铅笔经济研究社的这篇文章(http://ipencil.org/ablog/?p=568),里面举了“购买伤口”的例子。如果你每次见到残疾小孩在乞讨,就慷慨施舍,最终只会导致更多的残疾小孩被迫乞讨,甚至健康的小孩也因此被残害为残疾。这不是骇人听闻,这是活生生的现实。
现实很残酷,好心很容易,但是要做好事很难。
北川邓家“刘汉小学”无一死亡奇迹背后的真相(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e7ba41010091pk.html)一文中的X先生,就是一个大善人。他的善,在于他踏踏实实、排除万难地把善心变成了善果。如果没有这次地震,可能人们永远也不会知道X先生的善行,也许他只是一个当地政府眼中的麻烦人。
目 前对政府进行质疑,对捐款的使用进行质疑,似乎是不受欢迎的行为。有人号召在此特殊时刻,暂停质疑,但我认为这是错误的。所谓“政府”是一个虚无的名词, 背后是一个个实际的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一个人在政府部门工作,他/她就会突然变成品德高尚起来。相反,有数不清的证据说明在政府工作的人群中,有许 多喜欢吞噬他人钱财的人。
放弃对他们的监督,就等于说你同意用你的善款去获得类似“购买伤口”这样的恶果,从结果来看,这是一种“恶行”,这绝对不是你想要的结果。
说实话,我自己能够做到的也不多,我目前的做法是尽量将款捐给民间机构,因为他们的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5、如何鼓励更多的捐款
我 听到看到的两种说法。一种说捐款是善行,应该匿名进行;而另一种做法则是大搞捐款排行榜。匿名是一种自由,但强制匿名无疑是无助捐款行为的增加。所谓“沽 名钓誉”,就是说名誉也能够买卖的,一方得到名誉,一方得到帮助,皆大欢喜,有何不可?而那个捐款排行榜,其实当过学生的都知道,除了前十名有些高兴,其 他人也许宁愿不捐款,省的排在后头。
我觉得香港的路边捐款就很有借鉴价值。我在香港就遇到过,一大群小孩分成许多小组,几个小孩子一个路 口,涵盖很大的一个区域。小孩拿着捐款箱跟你说,“叔叔,买只旗吧”,如果你掏钱捐款,就会贴一个小旗子在你的衣服上。这个小旗子很有作用,一来证明你刚 刚做了善事,招摇过市而不讨人嫌;二来其他路口的小孩就不会再来找你“买旗”。
“子路受人以劝德,子贡谦让而止善” ,我想各个慈善机构都要从合理激励的角度来考虑如何获得更多的捐款,同时也要求政府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不过发个牢骚,政府出台的政策往往让人觉得决策者 脑袋被驴踢过,南辕北辙是屡见不鲜。例如中国《教育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这类规定,据说初衷是要保证 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但是除了减少民办学校的数量,增大民办学校的成本(要做账什么的)之外,不晓得对教学质量起到什么作用了。
暂时就想到这么多,先跟大家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