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01月, 2008

李华芳: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改革前

星期日, 01月 20th, 2008

2008年发改委16日宣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启动,6大类商品调价前需要申报。不过发改委强调,政府干预的是企业不合理的调价,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政府会及时解除干预措施。  

什么是企业不合理的调价呢?发改委有一个标准指出: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须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以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而违法规定的企业将承担法律责任。是什么法律责任呢?到底会有什么后果?发改委发言人表示:低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问题是,发改委为什么要临时干预价格?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年关将近,老百姓要过一个愉快的新年,如果价格尤其是部分食品的价格上涨过快的话,可能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如果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和牛奶厂商如果“不合理”涨价的话,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带来很高的社会成本。这个理由没有看到的一面是“科斯问题”。发改委制定的“不合理”标准,可能表露出国家治理通胀的决心,也希望通过临时干预价格来稳定百姓的预期。但行政干预价格的后果可能更加严重,使得这一政策有可能陷入得不偿失的境地。  

第一,干预价格固然短期内迎合了作为消费者的老百姓,但却损害了作为生产者的老百姓的效用。企业原本可能趁着年关时消费需求旺盛而通过提价获益,然后将利益部分返回给职工,但政府的价格管制却使得这种情况不可能出现。尤其是对被点名的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和牛奶厂商而言,更是如此。当然,辩护者可能会说,因为涉及的厂商数量少,职工人数与全社会总人口而言,也是少数,因此可以通过卡尔多-希克斯标准,大部分人获利超过少数人,这一措施依然可以实行。  

第二,但即便如此,这一措施是不是能惠及普通消费者,依旧是存在疑问的。因为我们知道厂家也是理性的行为主体。因此在遭遇价格管制的条件下,哪怕是临时的价格管制,企业也可以通过减少供应,或者不供应产品来变相提高商品的价格。例如说凭券购买,造成消费者排队的现象;或者企业会短斤缺两,原本一包方便面120克,现在减少到100克,但包装仍旧采用原来的,消费者仍旧是多花了钱;还有以次充好,原本有定价1元和定价2元的方便面,现在将定价1元的方便面原料装到定价两元的包装里。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也就是说企业会采用各种办法来规避价格规制。价格规制对企业有影响,但显然这种影响被转嫁给了消费者。  

第三,可以看看消费者在价格管制的情况下,到底有没有获得好处呢?表面上发改委为了稳定价格,似乎是给消费者谋福利。但事实上,原本轻松可以买到的商品,现在要排队付出更多时间上的成本;原本同样价格能买一包120克的方便面现在只买到了100克;原本2块钱的方便面现在买到的其实是1元钱的货。消费者的效用和福利反而遭到了损失。这就是价格干预和规制的后果。  

最后,更为重要的是,即便是临时的政府干预价格,也是对改革开放以来价格闯关后辛苦营造的市场经济局面的破坏。这意味着市场经济的价格形成机制可以随时被政府的行政命令所干预。当有些短视的消费者还在沾沾自喜津津乐道于政府的干预政策时,可能不会想到将来有一天自己做了老板要承受的损失,也可能不会想到有自己的做企业的亲朋好友因为政府的价格干预而正在蒙受损失。如果你的短暂快乐要建立在自己亲朋好友的长期痛苦,甚至自己将来的痛苦之上,这真的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政策吗?  

不得不指出,改革开放局面来之不易,而干预价格限价管制等首先损伤的是低收入群体,此类政策只会恶化他们的处境,进而使社会更加不稳定,可能带来更大的社会成本。所以此类逆改革潮流的举措和违反市场经济的政策,应该尽早取消。中国不能再走回头路,“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回到改革前”,这不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出路。而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增强市场的法律和道德基础,增加就业机会,允许职工以各种方式参与讨价还价过程,将长期被低估的人力资本释放出来,这才是应对通胀条件下中国经济局面的较为可行的举措。而这显然更需要一个价格不受政府干预的健康运行的市场作为坚强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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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学术界潜规则

星期五, 01月 11th, 2008

     近年来,“潜规则”已经成了一个非常热门的词汇,官场有之,股市有之,娱乐圈有之。现在好了,在刚刚出来的一本小说《诺贝尔的囚徒》封面上,竟赫然标着“刻画中外皆然的学界潜规则”的字样。吃惊之下,赶紧买了一本。看了作者杰拉西教授的简介,才知此人非同凡响,因为他不但是学界中人,而且是位顶尖高手,有着“人工避孕药之父”的头衔,赢得过无数科学荣誉。由他来讲述学界的内幕,自然应该是栩栩如生、惟妙惟肖了。果不其然。请看书中描述的几条潜规则:

潜规则之一:著名教授只管申请经费,几乎从不亲自动手做实验。书中写道,在当今科学界,实验室的规模急剧扩大。哈佛、麻省理工学院或伯克利的许多研究小组,其人员多达三十人以上。但是,就像金字塔一样,实验室中有着森严的等级,大多数人都在从事一些具体、琐碎的工作,他们“只是被当作有手的工具而已”。而实验室的领导——那些地位显赫的“超级明星”,其主要任务则是募集研究经费,以及在重大科学会议上报告他们的成果,“他们自己当然是不会亲自动手做实验的”。好一个“当然”!这明明白白地显示出,它就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潜规则。根据这条潜规则,作为一个刚入门的学生,你得先像奴隶一样听命于你的教授,甚至要“不分白天黑夜地工作,一个星期七天”,而所有的希望就是“多年媳妇熬成婆”,到时候你就同样可以享受“科学明星”的待遇了。事实上,大家都承认这条潜规则,所以书中的康托偶然亲自动动手,就赢得了其学生的无限敬仰:“像他这种地位的人谁还在做实验?”

潜规则之二:教授要在学生完成的论文上署名,甚至被看作主要作者。在《诺贝尔的囚徒》中,一段关于这条潜规则的对话极为精彩。当正在攻读文学批评博士学位的莉亚对这条潜规则提出异议时,女化学教授阿德利提出了自己的反驳:“这个课题是我提出来的……我用我的研究经费提供了设备和学生的奖学金……向国家卫生研究院提出经费申请的报告是我写的……我们一起讨论工作进度……我建议采用某种技术……提醒她注意重要的参考资料……”所以,她的结论是:“一般认为,教授作为作者之一是很正当的事情。事实上,这个领域里的人都认为我是主要作者。”阿德利的话自有其一定的道理。不过,它也让我们看清了一个事实:在这些教授眼里,他们才是学术课题的真正完成者,而学生们只是“有手的工具”,在能够让学生们在论文上署名,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所以,当小说的主人公之一斯塔福和他的导师一起联名在著名的《自然》杂志上发表论文时,他就十分满足于自己没有像大多数科学合作者那样被忽视,被列在所有称呼中最常见的“等等之中。“能够逃脱在参考书目中被列为‘无名氏’的遭遇,总归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潜规则之三:女性在学术界很难得到晋升。渴望成为母亲是每一个女性的天性。但在学术界,想把事业和母亲的身份结合在一起可是一道天大的难题。为了获得一个在学校里永久任职的终身教授资格,“在化学或者大多数实验科学里,在你当助理教授的六年时间里,你不可能既做一位母亲又获得终身职位”。在大学里,大多数手握职称评审大权的评审委员都是年纪很大的老头子,“虽然接受过关于禁止性别歧视的法制教育,却根本不了解实际情况”。这就难怪在美国主要的大学里面,没有一所大学的化学系主任是女的。虽然招进来的研究生几乎有四分之一是女性,但在一流大学里只有很少数女性获得化学方面的终身职位——“哈佛大学没有,普林斯顿大学没有,耶鲁大学没有,斯坦福大学有一位。”即使她们终于如愿以偿,成了终身教授,她们就真的会获得平等的对待吗?答案仍旧是否定的。以著名的华裔女物理学家吴健雄教授为例,她一生成就卓著,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还担任过美国物理学会第一任女性会长,却依然被视为异类。“他们平常称呼她‘吴夫人’而不是‘教授’,这难道不可笑吗?就好像她是个管家婆似的。”

 潜规则之四:如非迫不得已,千万不要在申请课题时把一切想法都说出来。众所周知,现在的科研需要花很多钱,于是,你一定得申请课题经费。可是你知道,这其中也有许多玄机吗?书中借主人公康托之口这样说道:“人们从事评审这种耗费时间的工作并不完全是出于崇高的责任心,是尽义务,或者说是某种善举。实际上,总有一些利己的成分在里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可以最早接触到最新进展,获悉最新消息。你会忍不住记下你所看到的东西,然后,过了一段时间,比方说几个月甚至几个星期之后,你会忘记自己最初在哪里看到过它,渐渐地你认为它就是你自己的想法……”原来如此!作为一位有着六十年学术阅历的科学家,杰拉西自然对此深有体会:“那些行家不会把一切都说出来,他们在申请中主要谈论自己已经完成但尚未发表的东西。只有初次申请的人,他们以前没有获得过经费,只好把所有的牌都亮在桌面上。他们别无他法。这就是这个行业的规矩:那些已经……”“这个行业的规矩”,原来,这就是潜规则!可怜的新手,要是没人指点,他们还一直蒙在鼓里呢,只能乖乖地成为别人的猎物了。

潜规则之五:为了发表论文,要设法恭维评审人。我们都知道,发表科学论文是很困难的事。在中国,一篇SCI 上的文章就能让你身价倍增。可是,论文评审者却大多是很挑剔的。为了使你的论文能够顺利发表,你就要设法使评审人符合自己的口味。那么,该怎么办呢?下面的方法就是一条黄金法则——“在你论文的参考书目里不断地引用另外一位科学家的作品”,因为这很可能会引导编辑挑选那个人作为一个特别合适的评审人。要是你还想更保险一点,那你就要再费一点工夫,“把那位潜在的评审人的著作归类为‘一流’、‘发人深省’,或干脆就说‘精辟’,他在评审你的稿件时心情就会比较舒畅”。因为,“好话人人爱听,恭维永远有用。”对于初露头角的学者,书中给出了谆谆教诲:“永远不要在书面反驳意见中侮辱评审人,无论他的评论多么愚蠢。”因为,这是一条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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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星期四, 01月 10th, 2008

(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通过)    本公约缔约各国

    考虑到,按照联合国宪章所宣布的原则,对人类家庭所有 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确认这些权利是源于人身的固有尊严,确认,按照世界人权宣言,只有在创造了使人可以享有其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正如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权利一样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由人类享有免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的理想,考虑到各国根据联合国宪章负有义务 促进对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认识到个人对其他个人和对他所属的社会负有义务,应为促进和遵行本 约所承认的权利而努力,兹同意下述各条 。

    第 一 部 分

    第一条

    一、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 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二、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而不损害根据基于互利原则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法而产生的任何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三、本公约缔约各国,包括那些负责管理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的国家,应在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条件下,促进自决权的实现,并尊重这种权利。

    第 二 部 分

    第二条

    一、每一缔约国家承担尽最大能力个别采取步骤或经由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经济和技术方面的援助和合作,采取步骤,以便用一切适当方法,尤其包括用立法方法,逐渐达到本公约中所承认的权利的充份实现。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本公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 、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分。

    三、发展中国家,在适当顾到人权及它们的民族经济的情况下,得决定它们对非本国国民的享受本公约中所承认的经济权利,给予什么程度的保证。

    第三条 本公约缔约国承担保证男子和妇女在本公约所载一 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方面有平等的权利。

    第四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在对各国依据本公约而规定 的这些权利的享有方面,国家对此等权利只能加以限制同这些权利的性质不相违背而且只是为了促进民主社会中的总的福利的目的的法律所确定的限制。

    第五条

    一、本公约中任何部份不得解释为隐示任何国家、团体或个人有权利从事于任何旨在破坏本公约所承认的任何权利或自由或对它们加以较本公约所规定的范围更广的限制的活动或行为。

    二、对于任何国家中依据法律、惯例、条例或习惯而被承认或存在的任何基本人权,不得借口本公约未予承认或只在较小范围上予以承认而予以限制或克减。

    第 三 部 分

    第六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 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份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技术的和职业的指导和训练,以及在保障个人基本政治和经济自由的条件下达到稳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和充份的生产就业的计划、政策和技术。

    第七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

    (甲)最低限度给予所有工人以下列报酬:

    (1)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特别是保证妇女享受不差于男子所享受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同工同酬;

    (2)保证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庭得有符合本公约规定的过得去的生活;

    (乙)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

    (丙)人人在其行业中有适当的提级的同等机会,除资历和能力的考虑外,不受其他考虑的限制;

    (丁)休息、闲暇和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定期给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

    第八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

    (甲)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以促进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益;这个权利只受有关工会的规章的限制。对这一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所规定及在民主社会中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为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乙)工会有权建立全国性的协会或联合会,有权组织或参加国际工会组织;

    (丙)工会有权自由地进行工作,不受除法律所规定及在民主社会中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为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丁)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个国家的法律行使此项权利。

    二、本条不应禁止对军队或警察或国家行政机关成员的行使这些权利,加以合法的限制。三、本条并不授权参加一九四八年关于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国际劳工公约的缔约国采取足以损害该公约中所规定的保证的立法措施,或在应用法律时损害这种保证。

    第九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

    第十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

    一、对作为社会的自然和基本的单元的家庭,特别是对于它的建立和当它负责照顾和教育未独立的儿童时,应给以尽可能广泛的保护和协助。缔婚必须经男女双方自由同意。

    二、对母亲,在产前和产后的合理期间,应给以特别保护,在此期间,对有工作的母亲应给以给薪休假或有适当社会保障福利金的休假。

    三、应为一切儿童和少年采取特殊的保护和协助措施,不得因出身或其他条件而有任何歧视。儿童和少年因予保护免受经济和社会的剥削。雇佣他们做对他们的道德或健康有害或对生命有危险的工作或做足以妨害他们正常发育的工作,依法应受惩罚。各国亦应规定限定的年龄,凡雇用这个年龄以下的童工,应予禁止和依法应受惩罚。

    第十一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著和住房 ,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各缔约国将采取适当的步骤保证实现这一权利,并承认为此而实行基于自愿同意的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既确认人人免于饥饿的基本权利,应为下列目的,个别采取必要的措施或经由国际合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具体的计划在内:

    (甲)用充份利用科技知识、传播营养原则的知识、和发展或改革土地制度以使天然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等方法,改进粮食的生产、保存及分配方法;

    (乙)在顾到粮食入口国家和粮食出口国家的问题的情况下 ,保证世界粮食供应,会按照需要,公平分配。

    第十二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份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达到下列目标所需的步骤:

    (甲)减低死胎率和婴儿死亡率,和使儿童得到健康的发育 ;

    (乙)改善环境卫生和工业卫生的各个方面;

    (丙)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风土病、职业病以及其他的疾病;

    (丁)创造保证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照顾的条件。

    第十三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它们同意,教育应鼓励人的个性和尊严的充份发展,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并应使所有的人能有效地参加自由社会,促进各民族之间和各种族、人种或宗教团体之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和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认为,为了充份实现这一权利起见:

    (甲)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

    (乙)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 ,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 ,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丙)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丁)对那些未受到或未完成初等教育的人的基础教育 ,应尽可能加以鼓励或推进;

    (戊)各级学校的制度,应积极加以发展;适当的奖学金制度,应予设置;教员的物质条件,应不断加以改善。

    三、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父母和(如适用时)法定监护人的下列自由:为他们的孩子选择非公立的但系符合于国家所可能规定或批准的最低教育标准的学校,并保证他们的孩子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

    四、本条的任何部份不得解释为干涉个人或团体设立及管理教育机构的自由,但以遵守本条第一款所述各项原则及此等机构实施的教育必须符合于国家所可能规定的最低标准为限。  

    第十四条 本公约任何缔约国在参加本公约时尚未能在其宗主领土或其他在其管辖下的领土实施免费的、义务性的初等教育者,承担在两年之内制定和采取一个逐步实行的详细的行动计划,其中规定在合理的年限内实现一切人均得受免费的义务性教育的原则。

    第十五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

    (甲)参加文化生活;

    (乙)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

    (丙)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之利。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份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所必需的步骤。

    三、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

    四、本公约缔约各国认识到鼓励和发展科学与文化方面的国际接触和合作的好处。

    第 四 部 分

    第十六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依照本公约这一部份提出关于在遵行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取得的进展的报告。

    二、(甲)所有的报告应提交给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报告副本转交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审议:

    (乙)本公约任何缔约国,同时是一个专门机构的成员国者,其所提交的报告或其中某部份,倘若与按照该专门机构的组织法规定属与该机构司范围的事项有关,联合国秘书长应同时将报告副本或其中的有关部份转交该专门机构。

    第十七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应按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同本公约缔约各国和有关的专门机构进行咨商后,于本公约生效后一年内,所制定的计划,分期提供报告。

    二、报告得指出影响履行本公约义务的程度的因素和困难。

    三、凡有关的材料业经本公约任一缔约国提供给联合国或某一专门机构时,即不需要复制该项材料,而只需确切指明所提供材料的所在地即可。

    第十八条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按照其根据联合国宪章在人权方面的责任,得和专门机构就专门机构向理事会报告在使本公约中属于各专门机构活动范围的规定获得遵行方面的进展作出安排。这些报告得包括它们的主管机构所采取的关于此等履行措施的决定和建议的细节。

    第十九条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得将各国按照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提出的关于人权的报告和各专门机构按照第十八条规定提出的关于人权的报告转交人权委会以供研究和提出一般建议或在适当的时候参考。

    第二十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以及有关的专门机构得就第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般建议或就人权委员会的任何报告中的此种一般建议或其中所提及的任何文件,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意见。

    第二十一条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得随时和其本身的报告一起向大会提出一般性的建议以及从本公约各缔约国和专门机构收到的关于在普遍遵行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取得的进展的材料的摘要。

    第二十二条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得提请从事技术援助的其他联合国机构和它们的辅助机构以及有关的专门机构对本公约这一部份所提到的各种报告所引起的任何事项予以注意,这些事项可能帮助这些机构在它们各自的权限内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有助于促进本公约的逐步切实履行的国际措施 。

    第二十三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同意为实现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而采取的国际行动应包括签订公约、提出建议、进行技术援助、以及为磋商和研究的目的同有关政府共同召开区域会议和技术会议等方法。

    第二十四条 本公约的任何部份不得解释为有损联合国宪章和各专门机构组织法中确定联合国各机构和各专门机构在本公约所涉及事项方面的责任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公约中任何部份不得解释为有损所有人民充份地和自由地享受和利用它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的固有权利。

    第 五 部 分

    第二十六条

    一、本公约开放给联合国任何会员国或其专门机构的任何会员国、国际法院规约的任何当事国、和经 联合国大会邀请为本公约缔约国的任何其他国家签字。

    二、本公约须经批准。批准书应交存联合国秘书长。

    三、本公约应开放给本条第一款所述的任何国家加入。

    四、加入应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加入书。

    五、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每一批准书或加入书的交存通知已经签字或加入本公约的所有国家。

    第二十七条

    一、本公约应自第三十五件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二、对于在第三十五件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后批准或加入本公约的国家,本公约应自该国交存其批准书或加入书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公约的规定应扩及联邦国家的所有部份,没有任何限制和例外。

    第二十九条

    一、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均得提出对本公约的修正案,并将其提交联合国秘书长。秘书长应立即将提出的修正案转知本公约各缔约国,同时请它们通知秘书长是否赞成召开缔约国家会议以审议这个提案并对它进行表决。在至少有三分之一缔约国赞成召开这一会议的情况下,秘书长应在联合国主持下召开此会议。为会议上出席并投票的多数缔约国所通过的任何修正案,应提交联合国大会批准。

    二、此等修正案由联合国大会批准并为本公约缔约国的三分之二多数按照它们各自的宪法程序加以接受后,即行生效 。

    三、此等修正案生效时,对已加接受的各缔约国有拘束力,其他缔约国仍受本公约的条款和它们已接受的任何以前的修正案的拘束。

    第三十条 除按照第二十六条第五款作出的通知外,联合国秘书长应将下列事项通知同条第一款所述的所有国家:

    (甲)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所作的签字、批准和加入;

    (乙)本公约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生效的日期,以及对本公约的任何修正案按照第二十九条规定生效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

    一、本公约应交存联合国档库,其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二、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本公约的正式副本分送第二十六条所指的所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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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费与高资助

星期四, 01月 10th, 2008

     德高望重著名的经济学教茅以轼老先生说“通过提高的学费,以增加更多的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来解决穷人上学的问题。”那高校收取的学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是通过学校强制收取的社会福利募捐吗?高收费和高资助之间又是什么样的关系?是因为高收费所以才要高资助,还是因为要高资助所以才高收费呢?那个是因?那个是果?

    科技的进步推动世界进入知识经济的时代,经济的竞争几乎可以说就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就连黎叔都知道“二十一世纪最宝贵的是什么?人才!”高等教育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意义。。。。。。。。。我不想过多的论述,因为我不能把大部分人都看成是智力残障。在这个角度来看,高等教育他就是公共产品。国家必然成为高等教育成本最重要的承担者。

   但是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并不能普及到某个公民身上,只能在希望接受高等教育中选择部分人来接受教育。而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则是高等教育的直接和最大的受益着,所以有人认为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高等教育成本。

    在很多国家包括中国现在高等教育的成本是由受教育者和国家共同承担。恐怕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是受教育者承担全部的高等教育成本那么所谓的学费就是接受高等教育人的承担的那部分教育成本。即使所谓的高学费,也仅仅是指个人承担的较多比例的教育成本,但绝不是全部的教育成本,即使在美国,日本国家的私立学校,学费也不并是全部的教育成本。所以说学费无论是高是低,都不会是,也绝不可能是对穷人资助的募捐。

    富人可以通过对学校或者学生直接捐款等多种方式资助高等教育或者贫困生,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通过“学费”的手段去资助穷人上学。

    人们越来越清晰的认识到知识的重要,渴望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也相应的越来越强烈,也愿意将更多的钱花在教育上。但是每个人能支付能力却是有限的。高校学费越来越贵,必然导致一些低收入家庭没有能力支付高昂的学费,进入使得一定数量穷困生因为钱的原因丧失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高学费必然导致教育的不公平,这本来是个常识。

    国家进行大规模的投资,无疑是为了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那么国家的投资就希望是最优秀的学生、而并不是最有钱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实际上任何一所正常学校也尽量吸收最优秀的学生来本校就读。

     另一方面,追求竞争的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是人类的共识,当然中国这个怪胎和在中国出来的怪胎除外。而教育机会均等无疑是最起码的竞争起点公平。世界各个国家也都把教育机会均等视为基本政策理念之一(忘了,中国的经济学家除外)。

     所以在高收费的国家,必然是高资助。高资助是由于高学费导致产生的必然结果,而不是为了追求高资助,才实行的高学费。

    那种刻意的颠倒高学费和高资助的因果关系,进入把富人接受高等教育上交的学费解释成为对贫困生的恩赐,如果不是因为他大脑中盛满了浆糊,绝对就是极端卑鄙无耻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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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学费,是富人对人穷人的施舍还是对教育资源的霸占

星期二, 01月 8th, 2008

   “茅于轼说,目前的中国高校里,穷人孩子的比例只占到10%?20%.如果高校学费降低,是让不穷的人,有能力支付高学费的人搭了这个便车。他认为,最好的方法应该是提高学费,通过提高的学费,以增加更多的奖学金和助学贷款,来解决穷人上学的问题。

                                         ---《茅于轼赞成高校涨学费 称穷学生只占一至两成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是德高望重的著名经济学家茅以轼先生的好朋友汤敏博士,本着鼓励国内消费,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提出了骇人听闻的教育产业化,随后政府出台各种政策,高校学费象打了鸡血一样的疯狂的增长。从此以后,高考月不再只是高考生的噩梦,同时也成为贫困生及其父母的自杀的黑色月。
  
生活贫困的景统仕在女儿考上大学,无法筹到学费,留下我已经老了,什么事都办不成了的话后,喝农药自尽。考上兰州医学院17岁的苏天将因为3200元的学费而上吊自杀。。。。。。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高校录取通知书成为了贫困生及其父母的催命符,金榜题名时变成贫困生及其父母了绝望自杀日。而在这个时候,中国著名主流经济学家张维迎却提出“穷人上不起学是因为学费太低”,随后教育产业化始作俑者汤敏博士的好朋友,德高望重的著名经济学家茅以轼好人又发出了“解决穷人上学的问题的最好方法是提高学费”。面对因为生不逢时没有赶上“提高学费最好的解决穷人上学问题”的好时光,不得不为“太低的学费”而绝望自杀的贫困生和他们的父母,呜呼,我实在是无话可说。或许因为学费绝望自杀的贫困生和他们的父母的鲜血不过是某些人丰盛的饕餮大餐中一杯鲜美的高汤,有或者这些人的血不过是某些人那个雪白硕大鼻子的一个背景,仅仅能彰显出一些跳梁小丑那卑鄙丑陋的嘴脸。
  
如果是不花纳税人钱的学校,没有人要求你解决穷人上你的学校的问题,你的学费再高,别人没有资格、也不会说三道四。比如茅以轼老先生的富平学校。富平学校招收的家政培训班,三个星期的专业培训,虽然学员没有学到不能让婴幼儿在无人看护的条件下置身于高处的育儿基本常识,收费却能高达1000元每人。平均每人每天学费为47.62元,远远高于中国最好学府清华北大的学费,这事可有人抱怨?更不要说那些类似与新东方等种种培训学校的高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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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中国高校用的绝大多数的资金却是纳税人的钱。例如清华大学,在2001年教育经费支出总额为27.59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就占教育经费支出的97.75%,其他的高校基本上也和清华一样,教育经费大部分来自于政府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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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费为政府财政拨款的高等教育几乎可以说是一种公共产品。他直接受益者就是在校学生。既然我国高等教育不可能满足所有学生需求,那最应该的是择优录取,而不是择钱录取。
  
当我们的高校伸手向国家要钱,“清华大学校长顾秉林在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说,清华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每年经费需求尚缺10亿到20亿元”,我们的汤敏博士等人正在忽悠“谁投资谁受益”,教育就是“高档消费”。那些花着纳税人的钱的学校同时开始了把“择优录取”向“则钱录取”的转变。用“学费”这座高山开始逐渐驱逐穷人享受用纳税人钱投资的教育服务的权利。
  
几年下来成果显著,筹不到学费自杀这样的极端的事件多了,面对那个高不可攀的学费高峰,聪明而又理智的选择退学更成为了穷人的最优选择。到现在,在高校中学生结构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来自贫穷家庭的学生急遽减少。我们那德高望重的茅好人不也说“目前的中国高校里,穷人孩子的比例只占到10%-20%。”
  
但显然我们的德高望重的茅好人说这句话并不是为了想证明这个社会上富人的数量已经达到了80%-90%,来论证他的那个“替富人说话”是为了人民大众请命;当然也不是为了说明中国的富人在社会受到了如何的不公正对待只能进入高校躲避,来论证他替富人说话的紧迫性和正当性;茅好人的意思更不是把这种高校教育贵族化看成政府和社会的羞耻而应该进行反思。
  
“目前的中国高校里,穷人孩子的比例只占到10%-20%。”这恐怕是人家茅老好人急不可耐的愿望。茅老好人不过是对这一事实(或者说即将的事实)表达自己那强烈认可,要用完美的身姿完成,花费纳税人钱的中国高校的录取彻彻底底的转变成“择钱录取”的临门一脚。
  
国家总共几百亿甚至是上千亿的教育投资,本来应该是让那些优秀的学生,无论是穷还是富,只要足够优秀就能进入享受这一教育权利。但是我们那个德高望重的茅老好人啊,为能进入享受这一教育权利设置了一个高高的学费门槛,要想进入就必需购买那个昂贵的门票,从而把穷人完完全全的挡在外面,而使得花纳税人钱的高等教育成为富人的特权。我们这位为“穷人办事”的茅老好人,慈爱可亲的出来告诉穷人,“我们提高进入的门票价格是为了给你们穷人募捐购买门票款项。”
  
今后如果还有想进入高校大门的穷人,请你们赶紧痛哭流涕磕头跪拜请求富人去上高校吧。如果没有了富人交学费上高校,你们怎么会有希望得到“奖学金和助学贷款”去交那高昂的学费而进入高校呢?当然,当你痛哭流涕磕头跪拜请求富人上高校,不要忘了对“为你们办事”的茅老好人怀有一颗感恩的心。

呜呼,我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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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悲惨学费”自杀个案报告

星期一, 01月 7th, 2008

http://club2.cat898.com/newbbs/printpage.asp?Boar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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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集合20个真实案例的独特报告。每年7月─9月,尤属“学费杀人”的非常时期。在此非常时期,以“档案式”的文字证据,痛陈高成本教育的苛严,强烈呼吁教育走向免费化,要求国家增加教育资本投资,力倡实质性的教育改革,推动无力者对教育保障援助体系的知情权接触,遏制腐败对教育领域的深层渗透,避免教育悲剧的扩散、蔓延和“吃人”威胁,已是刻不容缓。
 (1)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付家碾村
 自.杀者:王静娜(金牛区土桥中学高三毕业生),19岁,女。2005年8月13日自.杀。当日15时许,王静娜在金牛区太平坝小河边喝下农药“灭蝇灵”。源起:王静娜被成都某民办高校录取。学费:每年13000元。家庭与经济:王静娜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多年前离婚,经济较为困难。出事前,王静娜的母亲杨忠兰找过当地村委会,请求村委会帮助她们母女想办法凑学费,但被村上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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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达埔镇狮峰村
 自.杀者:林冰心,李清培(永春一中高三毕业生)的母亲。2005年7月26日自.杀。当日6时许,林冰心在家中厨房喝下农药。源起:李清培被福建集美大学录取。家庭与经济:2001年,李清培的父亲李德斯去世。紧接着,李家向亲邻们暂借数千元弄起来的蘑菇种植房几乎绝收,负债数千元。2005年3月,李清培的妹妹李少玲年满16岁,到南安诗山一家雨伞厂打工,每月仅能省下200多元帮补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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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农机修造厂东生活区
 自.杀者:郭冬梅,系张明硕的母亲。2005年7月21日自.杀。当夜,郭冬梅在家中上.吊。源起:1、刚初中毕业的张明硕无钱上学。2、睢宁县政府在未给职工住户住房安置和分文补偿的情况下,实行断电停水,野蛮拆迁,并坚决对阻止拆迁和上.访者进行抓捕等严厉打击;3、家中无钱租房而无处安身;4、银行贷款到期无钱归还。家庭与经济:张明硕的父母双双下岗没有生活费。为了生存,他们便从亲戚处借钱,又向银行贷款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由于近年运输生意不景气,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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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辽宁省沈阳市
 自.杀者:刘淑杰,系周娜(沈阳四中高三毕业生)的母亲。2004年8月26日自.杀。当日8时,刘淑杰在家中吞下100片“安定”,经抢救,幸存。自.杀前,曾留下遗书:“对不起,孩子,我走了。我们即将面临露宿街头的现实,现在,我连一间没有水、没有电、没有厕所的房子也不能给你了。”源起:周娜被北京应用技术大学计算机本科专业录取。学费:每年8000多元。周娜决定放弃到北京读本科,准备在沈阳读个花钱少的专科,但念专科的钱家里同样也负担不起。家庭与经济:周娜上小学时,父母离婚。母亲下岗后,每月仅有60元的工资和最低保障金113元。
 (5)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金岔镇团庄村
 自杀者:龚某,系焦志梅(皋兰二中高三毕业生)的母亲。2004年8月22日自杀。当日凌晨,龚某投身家中水窖井。源起:焦志梅被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学费:近5000元。家庭与经济:家里条件不好,焦志梅的哥哥又到了娶媳妇的年龄。母亲曾几次向焦志梅提出让她放弃上大学。后来,父母看到她执意要上大学,便四处筹钱,但直到8月21日,才凑了3200元。
 (6)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口前镇阿拉街村
 自杀者:赵丽芹,系李致富(永吉县实验中学高三毕业生)的母亲。2004年8月20日自杀。当日,赵丽芹在家中牛棚外上吊。自杀前说:“我这病看也看不好了,妈就不花冤枉钱了。你不要总想家里的事,好好上大学,这就是孝顺我了。”源起:李致富被长春汽车工业学院录取。学费:每年8000元。家庭与经济:赵丽芹患有心脏病、风湿病等多种疾病。自杀前,家中两头牛突然死亡,从此赵丽芹一病不起。家里东挪西借,拉下了1万多元债。李致富经常偷偷到县城里给一些工地干零活挣点钱,但是他在一家工地干了半个多月,却没有得到一分钱,活干完了,老板却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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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北京市顺义区杨镇二街村
 自杀者:王俊华,系王小云(男)、王小雯(女)的父亲。2004年8月4日自杀。当日22时许,王俊华在家中院子里喝农药。自杀前,他在院子里大喊:“我就是死也要让孩子上学!”源起:王小云、王小雯同时被两所技校录取。学费:王小云,每年3854元;王小雯,每年4270元。家庭与经济:王俊华的工作是清理村里的垃圾,年工资7900元,这是全家的生活来源。到收到通知书时为止,村里还没有结算他上半年的工资。2004年8月3日,王俊华去讨要工资,未果。之后又去找邻居借钱,又未果。
 (8)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小祁家镇窦双树村
 自杀者:孙守军,系孙大朋(辽阳四中高三毕业生)。2004年8月2日自杀。当日,孙守军在家中喝下大半袋“万灵”牌杀虫剂。自杀前,曾留下遗书:“我儿,当你看我的信时,我已不在人间,只因为我没有能力让你上学,没有脸对你,只可以用我的死向你谢罪。”源起:孙大朋被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学费:每年5308元。家庭与经济:2003年,辽阳市政府征地,孙守军一家仅得6000多元补助,仅够高中所用。失地后,孙守军做卸火车皮、当瓦工等苦力工作,平均一天挣20来块钱。几年来,孙守军因劳累过度,患有腰肩盘突出、前列腺炎等疾病。
 (9)四川省达州市达县安云乡三层村
 自杀者:郑清明(达州市通川区蒲家中学高三4班学生,18岁,男。2004年6月4日自杀。当晚,郑清明卧轨。源起:郑清明还差学校600多元学费,学校为了收回这笔费用,对郑清明多方相逼。考前,又没有给其发放准考证。家庭与经济:经济困难。郑清明由外公郑自礼抚养。2004年,郑自礼的老伴生了病,花了不少钱,万般无奈之下欠了学校600多元钱。郑清明的班主任张旭渡多次当着同学们的面为难郑清明,赶他回家找钱。2004年6月4日,郑清明再次回家要钱,说要到学校去考试,他外婆就翻箱倒柜找了些钱给了他,谁知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 (10)河北省大城县大广安乡王香屯村
 自杀者:邵某,系小邵的父亲。2004年6月2日自杀。当日下午,邵某在家中用刮胡刀片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源起:担忧小邵的高额学费和家中难处,精神过分紧张。家庭与经济:小邵的母亲身体不好,1999年肾结石治疗时花费了1万多元,自此家中收入一直很紧张。邵某供三个孩子上学,家中已经借了大笔外债。自杀前,家中仅有5000元。事情发生后,邵某在医院里抢救花了近1万元。
 (11)江苏省南京市燕子矶笆斗山

 自杀者:陶小洁,6岁,女。2004年4月5日自杀。当日中午,陶小洁在家中院子里自杀。源起:没钱上学,一直和家里闹别扭。家庭与经济:陶小洁的父亲靠挖野菜,母亲靠捡破烂来维持生计。包括陶小洁在内,陶家已经死了6个孩子,前面的5个孩子都是病死的,都没超过6岁。陶小洁死后,还剩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4岁。
 (12)浙江省遂昌县金竹镇大西坞村
 自杀者:彭某、林某,系一对正在上学的10岁双胞胎儿子的父母。2003年9月8日、9月9日分别自杀。9月8日下午,妻子林某在家中服下农药;9月9日上午,丈夫彭某也在家中服毒自杀。源起:新学期开学即到,但两个儿子上学的学费还无着落。家庭与经济:家里经济困难,彭某多年前向岳父借的钱一直没能还清。两个儿子上学后,家里的经济就更为困难。
 (13)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努力村。自杀者:囡囡,13岁,女。2003年9月3日自杀。当日6时许,囡囡在长宁区北翟路上粮食库旁的苏州河跳河。离家前最后一句话是:“爸爸,真的没钱吗?”爸爸回答说:“你妈妈住院的钱都是借的,哪里有钱呀?”源起:囡囡考上重点中学预备班,没钱继续上重点中学。家庭与经济:囡囡的母亲突然住院。为了省下车钱给女儿交学费,囡囡的父亲每天骑自行车,横跨上海市区,到20公里外的杨浦区医院看望住院的妻子。囡囡为了省下每天2元钱的公交车费,每天起早步行上学。9月1日晚上,囡囡对父亲说:学校要交伙食费和800元学费。
 (14)上海市闸北区场中路某弄小区。自杀者:萍萍,17岁,女。2003年8月31日自杀。当日19时50分,萍萍从家中六楼阳台跳下,重重地摔在一楼天井顶的水泥板上。值得注意的是,房间里还留着她吃光了的安眠药壳、上吊的布条和割腕的刀。源起:萍萍考上高中。学费:每学期2000元。家庭与经济:1993年,萍萍父母离异。萍萍的父亲在一家工厂里上班,每月仅挣800元钱。萍萍考上高中后,通过亲戚的接济,父亲才凑了1500元钱。萍萍在几天前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也答应给她500元钱。第二天就要开学了,但那500元萍萍还没有拿到。
 (15)甘肃省山丹县“山丹煤矿”家属院
 自杀者:苏天将(山丹一中高三毕业生),17岁,男。2003年8月4日自杀。当日,苏天将在家中上吊。源起:苏天将被兰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学费:每年3200元。家庭与经济:苏天将的母亲没有工作,全家人的生活全靠父亲一个人的微薄工资维持。父亲患有膀胱癌,花了很多钱。2000年,“山丹煤矿” 下马,所有职工都失去了工作,包括苏天将的父亲在内。
 (16)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 自杀(未遂)者:郭琪,16岁左右,女。2003年8月2日自杀,经营救,幸存。当日,郭琪纵身跳入一口水井中。源起:家境困难,在读西安市第一中学期间,中途辍学。
 (17)海南省东方市
 自杀(未遂)者:郭兴荣,系郭子云(东方市民族中学高三毕业生)的父亲。2003年7月某日(郭子云考上大学的第二天)自杀。当晚,郭兴荣用头去撞门前的石头。源起:郭子云被华中科技大学录取。学费:每年数千元。家庭与经济:1999年10月8日15时,郭兴荣采石时被突然爆炸的石头炸瞎了双眼,炸没了一只胳膊。自此以后,母亲挑起担子到市场卖早餐赚取一家人的生活费。事情发生时,家里几乎没有一点积蓄。
 (18)陕西省榆林市南郊农场看果库
 自杀者:景统仕,系景艳梅(榆林一中高三毕业生)的父亲,原籍榆林市子洲县苗家坪乡牛心疙瘩村。2003年7月14日自杀。当日9时,景统仕在家中喝下农药。源起:景艳梅被东北师范大学录取。家庭与经济:景统仕有5个孩子,虽然大女儿和大儿子已成家,但景统仕的家庭负担仍然沉重,家中已经欠了3万多块钱的债。除了景艳梅的学费,还有景冬梅、景雄的学费,学费每年近万元。因为欠账太多,又经常借钱,所以再借钱就比较困难。景艳梅高考完后,景统仕父亲的病加重,但他的菜地一斤莲花白还卖不到5分钱。事情发生后,家中又增加了8000多元的抢救费。
 (19)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 自杀者:丁平良,系丁炜(宝鸡市渭滨中学高三毕业生)的父亲。2002年8月25日自杀。当日晚,丁平良在家中走上窗台,从7楼跳了下去。自杀前,曾留下遗书:“我给张某开车要不来工资,大炜上学急需用钱,请家人予以照管。”源起:丁炜被上海复旦大学录取。学费:每年7000元。家庭与经济:1998年,丁平良从宝鸡市渭滨区某局下岗,摆了相当长时间的摊。2002年6月,丁平良开始给岐山的个体运输户张某驾驶零担货车。辛辛苦苦干了两个月,雇主张某没有给丁平良开工资。索不回全部工钱,丁平良打算向老板张某借2000元,也被拒绝。
 (20)广东省深圳市清水河一出租屋内
 自杀者:姓名不详,40岁,系4个孩子的父亲。2001年9月4日自杀。当日14时,该男子在家中服下大量鼠药。源起:1、新学年开学,4个孩子无钱缴纳学费;2、租住的房屋一连几个月的房租均未了结,屡屡遭房东追要。家庭与经济:膝下有4个孩子(3男1女)。一家6口人,只能靠夫妻二人在路边摆水果摊来勉强维持生计,但每日卖水果所得来的钱非常有限。加上该男子体弱多病,一家人生活总是难以为继。
 后记:一个大学生的“自杀”留言(摘自广西师范大学《独秀网》)
 “学校说(2004年12月)21号之前如果没有交完学费的话,将收取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而且本学期的成绩不给予登记‘好’,要扣除德育分若干。但是我今天去办理缓交学费的申请的时候,学工部说:”等主管领导下周回来再说了。‘而下一周已经是21号了,我自己欠了3300多元,一天的滞纳金就多达6元多,比我自己每天的开支还大。学校不给我们这些贫困生办理手续,是把我们逼上绝路。这几天我已经哭了五次,我已经没有心思学习了。我想到了自杀!从独秀峰上跳下来!如果21号我真的没有办法办理的话,月牙池又将多一具尸体!“──作者”无奈者“,题为《无钱交学费,我想自杀!》,留言日期为2004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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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教育产业化:丧钟为谁而鸣

星期一, 01月 7th, 2008

 雅可夫

在当代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比 “医疗产业化” 和“教育产业化”更能生动地体现出处于强势地位的精英们,是如何借“改革”的名义来疯狂敛聚钱财、无耻践踏劳苦大众权益的事例了。医疗和教育,一个保障的是人民的生存权,一个保障的是人民的发展权;这两个行业是“产业化”的底线,一旦突破了这两个底线,这个社会就没有任何公正可言。然而可悲的是,这两个底线早已被突破,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早在三年以前,我就写了一篇名为《穷人受教育权利不容剥夺》的文章,呼吁社会关注穷人孩子上不起学的情况。然而,从那以后,教育产业化一直甚嚣尘上,浊浪排天。无数人间惨剧发生了,无数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被大学拒之门外。  
时下在一片“教育产业化”的盛赞声中,我却时时感到绝望。并非我天生多愁善感,也并非我在目前的社会中缺乏竞争力,而是因为我看到:精英特权与贪婪野蛮的资本主义结合起来,疯狂、无耻地压榨弱势群体;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社会秩序日益混乱,各种侵犯人民利益的异化行为被假以神圣的名义强加在人民头上。而医疗产业化和教育产业化,正是这种异化改革的极端产物。在我看来,鼓吹这两个“产业化”的人实在是恶毒——“教育产业化”剥夺了穷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等于消灭了他们通过受教育改变命运的希望,而让他们永远沦为无知愚昧的苦力,剥夺了人们的发展权;“医疗产业化”则剥夺了穷人的生存权。因此,我呼吁每一位尚有良心的同胞,和我一起反击祸国殃民“医疗产业化”和“教育产业化”,把它们和它们的吹鼓手们一起踩在脚下,让它们烂在泥里!  
一、当喜讯变成噩耗  
催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是两件刚发生不久的事。第一件是二○○三年八月六日晚上,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播放的一个专题片——《贫困生:越过学费这座山》。该片讲述的是陕西榆林一位农民景统仕可悲遭遇:生活贫困的景统仕在女儿景艳梅今年高考被东北师范大学录取后,为了凑足一万元的学费,一连外出几天借钱而无功而返。为了给景艳梅上大学申请资助,景统仕又到当地派出所等部门盖章以证明家境困难,然而这个章也居然没有盖下来。7月14日,景统仕喝下农药自尽。电视上景艳梅流着眼泪说:“我爸爸回来,我不在跟前。他就跟我嫂子说,他说他已经老了,什么事都办不成了……早知道是这个结果,这个学我不上了……”  
我一般很少看现在这些充斥了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电视节目。但是那一天也真是凑巧,当我从书房出来喝水时,正好看到了这一幕。当时,我握着茶杯呆站在电视机前,屏住呼吸把这个节目看完。沉痛?不,这种感觉不是一个“沉痛”所能形容的。悲愤?不,这种感觉不是一个悲愤所能包含的。我感到压抑,感到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黑暗,为什么使我艰于呼吸视听。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千百年来,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求生的中国劳动人民总是把期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自己委屈点、辛苦点没有什么,一定要让子女读书、成材——这是我们民族的一个光荣传统。女儿考上大学,这本应该是全家弹冠相庆、奔走相告的喜讯,然而在极度扭曲的“教育产业化”之下,这喜讯却变成了吃人的魔鬼,变成了噩耗。  
假如景统仕的遭遇还离我太遥远,还算是“小概率事件”的话,那么二○○三年六月份发生的另一桩惨剧则如同在我身边炸响的一声惊雷。在我们所对口的一个国有企业——××厂,由于经营困难,从二○○二年下半年至今连续九个月没有发过一分钱的工资。二○○三年六月三日,在几个歌舞厅赶场子拉琴挣钱的老工人胡××回到家里,其妻子告诉他,在武汉某大学读书的儿子在催交一万元学费。胡××出门借钱。可是全厂工人都八九个月没有见到一分钱了,自己家里尚揭不开锅,谁又有能力借出一万块钱呢?胡××出门一天,空手而归。回到家里,妻子见他一无所获就唠叨了几句,胡××本来就又气又恼又急,再加上妻子的辱骂使得他倍感绝望,于是他拿起洗澡毛巾狠命地勒住妻子的脖子,导致妻子气绝身亡……  
两件看似孤立的事件,反映出当下中国工人、农民被一小撮鼓吹“教育产业化”的、丧尽天良的“精英”们压迫、掠夺、践踏而无可奈何的事实。在中国辽阔的土地上,从东北到西南,类似的惨剧处处可见,时时发生。无数贫穷而善良的人们,被教育产业化这把大刀夺去了欢乐、财富甚至生命。可以说,“教育产业化”和“医疗产业化”、下岗失业一起,成为了压在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  
二、当改革变成掠夺  
曾几何时,我们以“改革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这样字眼来形容改革开放。是啊,改革开放使我们挣脱了教条主义的束缚,消除了吓人的政治压力,解放了生产力,使得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样的改革我们怎么能不拥护、不赞颂呢?但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我们感到改革渐渐地变了味,先是官倒现象,再是腐败蔓延,接下来就是来势汹汹的下岗失业大潮和贫富差距的迅速扩大。而眼前,最为摩登的改革弄潮儿就是形形色色、令人眼花缭乱的“产业化”。  
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世界变化实在太快。且不去追究这一浪高过一浪的“改革”,究竟哪些是类似于“包产到户”那样,是人民群众所热烈盼望几十年的;仅仅是这些“改革”措施出台、实施速度之快,就令人叹为观止。在我们这个养活了四、五千万公务员的国家里,政府的工作效率一向十分低下,公文旅行、文山会海、拖拖拉拉,对此老百姓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医疗产业化”和“教育产业化”政策速度实施之快,实在让人能够彻底改变对我国行政效率的看法——先是几个“院士”、“专家”出来论证说“教育是投资,教育是产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家长应当支付教育费用”;接着就是主管教育的官员们表示“要与国际接轨”,“教育产业化势在必行”。还没有等人反应过来,甚至还没有弄懂“教育产业化”是个什么意思,就看到学费扶摇直上九千里。“教育产业化”的从提出到实施,真可谓是雷厉风行、立竿见影。  
我并非冥顽不化、抱残守缺之人,对“与国际接轨”并不反对,对“产业化”也并不是一棍子打死。是呀,不必拘泥于陈腐教条,只要能够证明对国家、社会、人民有好处,管它姓社姓资,什么古今中外的经验都可以借鉴。然而,让我看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教育产业化”绕来绕去,最后绕到暴涨的学费去了?为什么“医疗产业化” 绕来绕去,最后绕到暴涨的医疗费去了?毛主席曾说,“马克思主义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四个字:造反有理。”而今,这句话是不是可以改成这样:“产业化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涨价有理?”  
钱,固然一分不能少的。在暴涨的学费面前,绝大多数家长、学生们表现出的是无奈。是啊,可怜天下父母心!自己再苦、再累、再穷,他们都认了,可是决不能因此断送了孩子的前程。于是小康人家,只好降低生活标准,勒紧裤腰带给孩子交学费;温饱人家,只好砸锅卖铁甚至卖血卖淫供孩子上学;贫困人家,只好四处求爷爷告奶奶地借钱、借高利贷;而借贷无门的,要么忍痛放弃上学的机会,沦为千百万打工苦力中的一员,要么,就象本文开头两个例子里一样家破人亡!  
在这占了人口90%以上的小康、温饱、贫困人家为“教育产业化”而愁云密布之时,确有少数人笑逐颜开,齐声说产业化好,产业化好,就是好呀就是好。说产业化好的有两种人:一种是靠教育产业化大发横财的“专家”、“教授”、“院士”们;另一种则是智商不高,却钱包鼓鼓想进大学镀金的纨绔子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钱多,人傻”之辈。就这样,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下层劳动人民被高昂的学费压迫得喘不上气,而一小部分不论黑白“先富起来的人”却笑得合不拢嘴,成了“教育产业化”的真正受益者,正可谓“几家欢乐几家愁”。  
假如说这些纨绔子弟仅仅是“人傻”,事情倒还好办。问题是这些人有的虽然在学习上显得很弱智,但在吃喝嫖赌、欺男霸女、打架斗殴等事情上却往往精于此道。由于有钱,在这个充斥着拜金主义的社会里,他们什么都可以办得到——假如六门功课考200多分都可以靠钱来圆“大学梦”,那么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靠钱做不到呢?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学时代正是一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假如大学校园充斥了这种害群之马,我们的大学生们与这些纨绔子弟朝夕相处,将会对他们人格的形成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无须多说,“教育产业化”的实质就是“宰你没商量”。特别是高等教育,简直是如狼似虎,对莘莘学子和含辛茹苦的家长张开血盆大口漫天要价。某些精英们更是理直气壮,他们说什么“高等教育就是教育消费中的‘高档消费’,自然是优质优价。”看看,在这些寡廉鲜耻的精英眼中,上大学就象打高尔夫球、吃满汉全席、住总统套房、坐劳斯莱斯一样属于“高档消费”,那么,狠狠宰你一把,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呢?  
“教育产业化”鼓吹者,除了急着发财的教育界少数人外,还有一些是明白标榜“经济学不讲良心”的“经济学家”。随着近些年知识分子社会和经济地位的不断上升,这些人越来越养尊处优,渐渐习惯了眼睛朝上不朝下,周围接触的不是大官就是大款,真正做到了“往来无白丁”。曾经有一位经济学家在课堂上问学生——“北京的公交车还是那么拥挤吗?我很多年没有坐过了”——一付小人得志的嘴脸。这种“不讲良心”的经济学家们,他们怎么可能对普通百姓的艰辛、痛苦放在心上?确实,这帮人没有良心,在这帮人那里,一会产生出“一产业化就灵”的奇谈,一会又产生出“腐败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怪论。反正他们就是盯着权势者的脸色说话,权势者喜欢听什么,他们就说什么,这种人我们应当怎么称呼他们?对,犬儒。当然,作为犬儒,他们的眼睛除了盯着权势者之外,还盯着老百姓的钱袋。通货紧缩了,这帮人想不出别的高招,也想不到通货紧缩、消费低迷是因为老百姓的贫穷和对未来越来越没信心,于是乎这帮没有良心的人想到了教育产业化——利用中国人望子成龙的传统,强行把钱从老百姓腰包里掏出来。可悲的是,能够对施政者产生影响的,恰恰是这帮人……呜呼!假如有一天我能拥有足够的权力,一定要把这些“精英”们开膛破肚,看看他们究竟长的是人的心肠还是狼心狗肺?!  
就这样,一些把教育视为摇钱树的教育界人士,还有一些不讲良心的经济学家,成为“教育产业化”这一恶政的始作俑者。他们与急于摆脱国家财政负担和消费紧缩困境的昏聩官吏们一拍即合,形成了一个鼓吹教育产业化的“神圣家族”。这个只占全国人口10%不到的神圣家族,把教育产业化这个“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于是乎贪婪、不公、腐败、欺诈……总之这个世界上一切丑恶都在中国的教育领域表现得淋漓尽致。  
这是一个血肉之躯筑成的金字塔。在这座金字塔的顶端,正襟危坐着垄断权力、垄断财富和垄断真理的神圣家族,这个家族用权力敛聚财富,用财富购买真理,又用真理给自己权力罩上一层神圣的光环。往下,是依附、寄生于这个神圣家族的政治娼妓和犬儒,他们靠出卖良心、尊严来换取神圣家族赏赐给他们的残羹剩饭。金字塔的第三层是富裕阶层,他们不得不接受神圣家族的敲诈,以换取神圣家族对他们财富的庇佑,并依靠这种庇佑进一步变得富裕。第四层是小康和温饱阶层,他们勤勤恳恳地工作,却又终日提心吊胆、惊恐不安地挣扎,生怕自己掉到社会的底层。而这座金字塔的最下层是任人宰割的劳苦大众。  
为什么本来被人民群众热烈拥护的改革逐渐被人民所怀疑、抵制?为什么给人民带来实惠的改革会催生出“教育产业化”和“医疗产业化”这样的畸形儿?这是因为在我们这个国家,从来都是精英专政,人民群众一直都是被排除在决策体制之外的。人民群众始终不能成为真正决策者,只有跟着精英屁股后面转,不是充当牺牲品,就是充当垫脚石。有时,精英们为了取得人民的支持,就不得不做秀来取悦于人民,并许下种种诺言。一旦权力稳固,什么诺言都抛到九霄云外。没有真正的民主,就不会有人民的政权,没有人民的政权,就不会有人民的利益——这是一条铁的定理。  
“这是一幅什么样的景象啊!社会无止境地分成各色人等,这些人心胸狭窄、心地不良、粗鲁平庸之辈处于互相对立的状态,这些人正因为互相采取暧昧的猜疑的态度而被自己的统治者一律——虽然形式有所不同——视为特予恩准的存在物。甚至他们还必须承认和首肯自己被支配、被统治、被占有全是上天的恩准!而另一方面,是那些统治者本人,他们的身价与他们的人数则成反比!”(《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四页)  
(未完待续)  

三、当学费成为壁垒  
在本文开头提到的专题片——《贫困生:越过学费这座山》中,另一个主要角色赵磊,为了筹足高额的学费,在建筑工地打小工,一天挣二十块钱。当记者问他打小工挣学费有多大难度,赵磊回答说:“难度有一个山的高度那么大,大学一般下来需要四万到五万。就是贫困学生,不花钱的学生四万到五万。像我们家的话,四年能提供上个八九千就顶多了,四万多跟八九千都是天文数字。”  
是的,天文数字。以赵磊每天打小工挣二十块钱计算,他需要不吃不喝不休息地干上六年才能攒够上大学的钱。尽管我们某些饱食俸禄的官员一再许诺“决不会让一个学生因为没有钱而上不起大学”,然而事实给予了这种貌似庄严的承诺狠狠一记耳光:据调查,仅四川成都附近一个小小县级市德阳,二○○一年就有20名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高考学生因家贫凑不出数千元学费而不得不弃学。还有那些因为交不起学费屡屡发生的自杀事件的殉难者,难道这些人都是傻子?德阳只是一个小小的缩影,如果推而广之,那么全国每年面临弃学困境的贫困学生恐怕要数以万计。  
多少年来,我们的媒体上总是在宣传:“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通过知识改变命运”,还有“教育是立国之本”等等很好听的口号。是的,现代经济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知识了,无论是经商、受雇,甚至是种田,知识都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条件。一般而言,一个人受教育程度越高,其就业的选择面越宽。对于贫困的人口来说,接受尽可能多的教育,是改变自己命运的最大希望。  
我不反对竞争,也不反对市场经济。左翼和右翼的区别在于是否追求结果公平。但是,就连最保守的右翼也认为竞争要有一个必要的前提:起码尽量保证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现在的西方国家,基本上都在力求起点和过程的公正;而民主主义左派执政的北欧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则更进一步,追求结果的公正。而在我国,不用说结果公正,就连最起码的起点公正都做不到。所谓的“教育产业化”,则加剧了这种起点的不公正。学校本来是个学习知识的地方,任何公民都有权利接受教育。如果说文革时期以“出身”和“政治表现”作为上大学的依据是一种绝对的不平等的话,那么改革开放头十五年以考试成绩作为上大学的依据应当算做是一种相对意义的平等(当然,以考试成绩取人也有缺陷,但那是“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模式话题了),可如今,演变成了以金钱作为依据难道不是另外一种绝对不平等吗?!难道穷人家的孩子注定要在无知中生活吗?因此可以说,教育产业化是一股逆流,是极其反动的政策。  
教育产业化提高了教育的门槛。目前,一般高等院校一年的学费起码在5000元以上,重点院校或热门专业则高达10000元。取最低线5000元来分析吧,它意味着什么?根据《200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预测蓝皮书》,199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为5854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仅为2210元,最低一年学费分别是一个城镇居民一年收入的91.17%和226%。也就是说读四年大学,光学费一项就要花掉至少20000元,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不吃不喝3年的收入,一个农民10年辛劳所得。这还是平均水平,一些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不足1000元;城市下岗工人最低保障线2400元,他们的子女上大学,那真是比登天还难。  
值得注意的是,光交了学费不等于就能念完大学,现在一个学生在大学里的吃、穿、用、住,购买学习用具、报名参加各种资格考试、购买参考书等等开销,最低最低一个月也要花300~400元左右,一年下来少说也要4000元。这样算下来,如今一个大学生读完四年大学,全部开销最少最少要36000元!这笔钱对于“神圣家族”的成员们来说,也许就是一顿饭钱,或者是夜总会里一次潇洒的费用。但是对于靠诚实劳动挣钱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就很无情了:对于小康人家,也许咬咬牙还能拿出来;对于一般工薪家庭,也许要节衣缩食好几年才能拿出来;而对于下岗工人和农民兄弟来说,这不啻是个天文数字。  
不,不止是高等教育。拜教育产业化所赐,幼儿园、九年制义务教育、高中……反正一切与教育沾边的,也都搭车涨价,成为了“赚钱的产业”。现在,上个幼儿园一个学期都要几千元,择个校要几万元,进了学校还有“培优班”、“快车班”、“特长班”……都张开大口,等着咬得你鲜血淋漓。怎么,你不交?难道你愿意看着自己的孩子进烂学校、进差班当三等公民吗?呜呼!只要你有了孩子,你就一头扎进了永远填不完的黑坑,直到榨得你灯干油尽。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而且发展极其不均衡。在中国,即使按照官方规定的很低的贫困标准,也有农村贫困人口3000多万人,城市贫困人口1400多万人,共计近5000万人。另外,还有不少于5000万准贫困家庭人口。这样两者之和就1亿人了。由于各级政府善于谎报成绩,实际上的赤贫、贫困人口只会更多。这些在贫困线上的家庭,其孩子上学面临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以沿海较发达的某省农村为例,那里家庭经济状况很不平衡,贫困和比较贫困的大约占30%左右。以此看,对这部分家庭的孩子一年收取100元以内的杂费和书本费,尚可以艰难承受的话,略加抬高收费标准,这些孩子就有辍学的危险。较发达地区如此,贫困地区的孩子更加困难,因经济困难造成的辍学现象经常发生。  
二○○○年,中国教育部宣布如期实现了“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然而正如当年我国宣布“实现小康”一样,这个“普九扫盲”目标的实现,并不能改变我国基础教育面临的严重局面。由于这个所谓的“义务教育”仍然是要付钱的,而且收费标准越来越高,导致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生流失率、辍学率偏高甚至上升,不少农村学生由于交不起摊派而被逐出校门。根据前文中提到的《2001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预测蓝皮书》中提供的数据,目前,我国官方认可的初中生辍学率为3.23%左右,农村地区高达4.2%,有的地区辍学率甚至高达10%。实际上,由于中国各级政府一贯善于慌报成绩、掩盖问题,以及忽略外流人口子女、超生子女的就学问题,造成统计资料严重失实。实际上根据笔者的调查,在一些并不算老、少、边、穷的地区,初中生辍学率也甚至可以高达50%。而据俄罗斯《共青团真理报》2002年的一篇报导,中国半官方消息来源证实,中国实际小学辍学率高达5%以上,每年产生50~70万新文盲。  
教育落后导致我国人口素质长期低下,众多的人口不能转化为强大的生产力,只能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目前,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为6年,只算小学毕业水平。至今,中国仍然有将近两亿人写不出自己的名字;另外有七亿人虽然可以勉强读懂报纸,但缺乏最起码的基础科学知识。2002年,曾有人专门做过调查,到全国许多大城市街头进行随机抽查,被抽查者中竟然有95%的人回答不全太阳系九大行星的名字。教育状况相对较好的大城市尚且如此,教育薄弱的农村就更不用说了。由于我国劳动力占世界劳动力总量的26%,如此庞大的低素质劳动人口成为阻碍我国下层人民改善生活条件的“瓶颈”。由于缺乏知识,下层人民没有办法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也无法用知识反抗来自权势者的压迫,因此下层人民不但生活困顿,而且更容易遭受无法无天的权势者的侵犯。由于缺乏知识,下层人民不得不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不仅收入低、工作条件差,而且可替代性非常强,往往人满为患。由于文化素质低的劳动力择业往往受到自身劳动技能的限制,因而想重新就业是非常困难的,故而形成了众多的失业、半失业人口。这也是我国下岗、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义务教育不仅仅是收费高的问题,教育质量也实在令人担忧。我在农村的一个表弟初中毕业后到城市来谋生,据他讲:他在小学的同学几乎有三分之一没有升入初中;而初中的同学则有很多长期不上课,到快毕业的时候才到学校交几百块钱领毕业证——这样的“初中毕业”会是什么样的素质啊!  
由于教育收费的超乎寻常的快速增加,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赶不上教育开销的增加幅度,造成了很多普通家庭对子女上学开销的畏惧。事实上,对于一个靠诚实劳动挣钱的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教育费用已经与一个劳动力一年所得几乎差不多的地步,困难家庭和农民则根本承受不起。这样发展下去将会形成这样一个恶性循环:富裕家庭子女受到很好的教育,而贫困家庭子女继续充当廉价劳动力甚至为争当廉价劳动力而互相竞争——贫富差距则进一步加剧——这是赤裸裸的社会不公正现象。  
根据我国的教育法规定:学校属于非盈利组织。教育改革特别是公立学校改革,其目标绝对不能使学校一切向钱看。但是现在可以说很多学校已经完全向钱看了。不仅仅是高等教育费用,初等教育费用也是一升再升。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初等教育应当是免费的,在欧洲许多国家教育从小学到大学全部是免费。而现在的中小学教育乱收费,直接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政策,搅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负担,败坏了教育的声誉。它直接导致大量贫困家庭的孩子辍学或不安心上学,同时也引发了教育领域中腐败现象。而且进一步拉大了第二代的贫富差别,容易造成社会的不安定。  
我不禁想起了冷战的象征——柏林墙。这堵一夜之间修建起来的高墙,阻挡住了无数想奔向自由的人的梦想,数以百计的人在这堵墙下命丧黄泉。而今天,教育产业化下高昂的学费,正是一道无形的柏林墙,冷酷、横蛮地阻断了千百万穷人改善命运的希望和梦想!  
“难道飞翔的灵魂,将终生监禁在自由的门槛?”(舒婷《船》) 
四、当谎言嘲弄真理   
 
时下“教育产业化”的开展,正可谓如火如荼。鼓吹教育产业化的犬儒们向我们解释说,目前的“教育产业化”是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我实在是不太敢相信这些“不讲良心”的人的话了,因此为了弄清楚这个犬儒们从西天取经取回的“教育产业化”究竟是何方神圣,自二○○○年开始我就持续不断地对“教育产业化”这一溯源进行搜索。然而令我大失所望的是,直到今天,我也没弄清楚“教育产业化”的定义究竟是什么。不是我天生愚钝,无论是叫嚷实行教育产业化的犬儒们,还是反对教育产业化的社会良心们,几乎所有参与教育产业化争论的专家学者都没有给我们以“教育产业化究竟是什么”的明确概念。事实上,争论不休的教育产业化的意义越来越含糊不清,以至于南京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的林杰教授专门撰文指出:所谓的“教育产业化”实际上是一个伪概念和假问题。  
真是咄咄怪事!一项雷厉风行地实施的政策,一个犬儒们不厌其烦地论证其“好处”的教育产业化,竟然连概念都是模糊的!尽管无数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和身受其害的群众对教育产业化不断提出质疑,但教育产业化的鼓吹者们始终没有做出一项合理的解释,只是反复劝说大家接受教育产业化,教育产业化是解决教育资源不足的良方,云云。这好比一个人得了病,碰到一个江湖游医,江湖游医从他葫芦里倒出一粒药,说,“吃吧,吃了你的病就会好”。病人疑惑,问,“你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江湖游医却避而不答这药的成分、药理作用是什么,只是一味地说,“这是西洋进口的好药,吃了你的病就会好的”——请问,这样的药我们怎么敢吃?然而,鼓吹“教育产业化”的江湖游医们,却不由分说地把这“洋药”灌进了我们嘴里,看到我们尽是痛苦的表情,就唠叨着说这是良药苦口。  
也多亏本人有些毅力,三年来不断查根问底,总算通过一些资料查到了“教育产业化”的溯源——美国斯坦福大学。那么这所大学究竟是怎样进行“教育产业化”的呢?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斯坦福大学为了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问题,专门开辟了一个以斯坦福大学和附近的伯克利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为核心的斯坦福工业园,使自己的教学、科研成就与工业园的发展双向互动,互相促进。经过几十年的精心打造,逐渐建成了一个世界一流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工业开发区——硅谷。目前的硅谷,分布着3000多家高科技产业和许多研究机构,不仅是美国最大的制造中心之一,还因其对科学技术人才的巨大需求,吸引了全美尖端技术人员的五分之一。同时,也为斯坦福大学的毕业生提供了充足的就业机会,更解决了教育研究经费不足的问题。斯坦福大学的成功实践,被誉为“硅谷奇迹”,促进了世界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的转化;硅谷也被誉为“美国高新技术的摇篮”。  
除去斯坦福大学以外,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等国际著名大学,也从教育转化为生产力这一目标出发,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了“教育产业化”的尝试,开辟了一些既有社会效益,也有经济效益的研究项目,如: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新型材料的作用、制造业的技术革新、研究发展人工智能、生物化学的广泛应用等。麻省理工学院、哈佛大学和剑桥大学,还分别建立起许多跨学科、跨院校的综合性的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取长补短、互相协作,建立起集培养高素质拔尖人才、知识创新、科技发明、高技术成果迅速转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等诸多功能的,具有雄厚科技实力和巨大经济潜力经济中心。  
尽管这些国际知名的大学进行了“教育产业化”的尝试,并且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对所有这些大学来说,始终坚定不移的是在教育产业化方面的尝试和努力决不允许动摇、改变大学作为保存、发展、传播人类普遍价值、人类文明成果的公共机构这一根本宗旨,也决不允许把大学从“追求真理的场所”变为“追求效益的场所”。斯坦福大学校长卡斯帕尔教授在谈到斯坦福大学和“硅谷”成功的事例时指出:“科研、教学与工业的结合,不仅可以促进教学内容的迅速更新,培养年轻一代学生的创新能力;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科研工作本身的发展。”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院长杰罗姆•威斯纳在就职演说中,解释了他们进行教育产业化时所必须坚持的宗旨:“我们走到一起,是为了扩展人类对宇宙的认识。因此,不能允许任何主义、任何正统观念、任何清规戒律和政治狂热使我们离开这个目标。”  
任何明眼人一望便知,人家的“教育产业化”是要把大学的研究发展能力和社会生产力有机结合起来,以知识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提高研发能力。我们没有什么理由反对这样的“教育产业化”,这样的“教育产业化”的确值得我们借鉴。然而我们不明白的是:怎么在人家那里好端端的“教育产业化”,经我国的犬儒们“引进”以后,竟然变得驴唇不对马嘴?怎么中国的精英们鼓吹的教育产业化,核心问题就是一个——“涨价”?  
可见,中国特色的“教育产业化”与西洋正宗的“教育产业化”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其目标简直可以说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当西方国家的大学通过“教育产业化”如虎添翼、生机勃勃之时,我国的大学却通过“教育产业化”变成了“谁出价高,谁买教育机会”的、乱糟糟的拍卖场。大学本身通过拍卖教育机会成为了“赚钱”的行当,知识分子的良知、大学的精神、社会的期待、国家的前途都被我国这些“不讲良心”的经济学家们明码标价,放在货价上喊价出售。而那些出不起入场券的穷人,连进这个拍卖场的机会都没有。一句话概括,就是中国那些鼓吹“教育产业化”的犬儒们,他们所鼓吹的所谓“教育产业化”是不折不扣的假冒伪劣产品;在中国鼓吹教育产业化的人,是一群不折不扣的骗子手!  
俗话说“十年育树,百年育人”,教育是任何一个社会发展的最重要的后备力量。现代社会的任何进步与生产的发展,都离不开科学,因而也离不开教育。教育成了振兴一个民族强大的力量。现在已经很明显了,世界最重要的竞争就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也就是人才的竞争,因而归根结底是教育的竞争。教育是民族的未来,是各项事业的基础。教育兴则国兴,教育弱则国弱。要实现我们民族的伟大复兴,教育是必备的前提。因此,我国政府早就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  
这些冠冕堂皇的话早就是老生常谈了,相信所有在台上、有权有势的人都能对此讲出个头头道道来。然而一旦付诸实施,所有的权势者似乎都“忘记”了这些熟悉但却正确的道理。请看,某位声名显赫的科学院院士在谈到高中及大学教育时,是怎么说的?他说:“需要澄清的是,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所以在原则上,其办学经费只能来自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瞧,我们这些愚民真是顽冥不化、头脑混沌,以至于需要我们这位学识渊博的院士出来“澄清”,来为我们指点迷津。  
好一个“办学经费只能来自广大人民群众自身”!仿佛这个国家的财富不是“人民群众自身”创造的,仿佛这个国家的财政收入不是“人民群众自身”从自己的劳动果实里缴纳的。请问这位拥有“院士”头衔的犬儒,政府是不是会点金术,能够把顽石化作金条?这位戴着“院士”大帽子唬人的白痴,连政府的财政收入取自人民的基本道理都不懂,还有什么脸再当院士?小平同志说过“最大的失误在于教育”,我看一点都不假,培养出这样不知羞耻、不懂天理人伦的“院士”来,不正是教育的失败的活教材吗?  
犬儒们关于教育的奇谈怪论确实是五花八门。根据我搜集的资料,这些歪理邪说大约可以分作三类:“国际接轨论”、“投资收益论”和“教育成本论”。下面,就让我们来逐一分析这些奇谈怪论究竟是些什么货色。  
首先看看“国际接轨论”。近些年,与国际接轨是使用频率最高、最时髦的一个词了。持这种论调的犬儒们为涨价辩护时,根据学费涨价后大学最低学费占生均培养成本三分之一左右,与美国大学学费占培养成本的比例大致相当,恬不知耻地炫耀我国高等教育在收费标准上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因而已经“接轨”,是国际通行标准。这种“接轨论”听上去倒是象很有道理。然而事实是怎样的呢?根据本人的了解,世界各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从来就依据各国福利水平的差别而千差万别,根本就不存在一个什么“国际标准”!俄罗斯、芬兰、瑞典等一系列国家,大学教育就是完全免费的;意大利等国家,高等教育是象征性收费;相比之下,美国的学费属于比较昂贵的,但是美国大学中行政管理人员非常之少,也就是说,吃闲饭、养闲人的现象非常少。而在中国,大学中冗员(不从事教学的政工和行政管理人员)非常多,大学生培养成本中用于养闲人的开支占掉了相当一部分。养活这些无所事事却以整学生为乐的闲人却要学生支付,这恐怕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吧?我真是感叹天下竟有这种寡廉鲜耻之人,科研水平、教学水平、管理水平,跟人家相比差了好几个档次,不急于在这些方面与国际接轨,却急不可待地要在学费上“与国际接轨”!我们不禁要问,这些犬儒跑到国际上,究竟是“接轨”呢还是“接鬼”?  
犬儒们津津乐道的第二个歪理邪说是“投资收益论”。他们说,高等教育的最大受益者是受教育者个人,交学费是私人为自己所作的教育投资,所以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涨价自然是理所当然。的确,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但是,知识也是全人类的力量,知识也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难道国家不是教育的受益者?难道社会不是教育的受益者?难道教育不是国家对未来的投资?难道一个高素质的国民群体比一群低素质的国民对国家的振兴和发展不是更有利?难道公民在纳税时不包括自己对教育的投资?至于“谁受益,谁投资”的所谓“原则”,更是一个伪原则。比如说婴儿吃奶,婴儿自然是受益者,请问犬儒们怎样让婴儿投资?莫非鼓吹“教育产业化”的犬儒们一生下来就懂得投资?那么这些人的确是经济天才了。婴儿不会投资,但婴儿懂得长大以后回报母亲,正如学子学成前无法投资,学成后就可以报效祖国一样!可见,犬儒们的“投资收益论”完全是一种避实就虚、敷衍塞责的无稽之谈。  
犬儒们成天挂在嘴皮子上的另一个歪理邪说是“教育成本论”。他们说,根据计算,每个大学生平均的培养成本是每年两万元,即使是涨价后的5000元学费水平,也并没有体现出高等教育“优质优价”原则,意思是价还涨得不够。依我看,这些标榜自己“不讲良心”的犬儒们实在是太仁慈了。不过细心人不难发现,这些仁慈的犬儒在分析成本的时候,似乎忽略了几点:第一,是前面提到的冗员闲人腐败侵占教育成本问题;第二,学生在明码标价的学费之外要交的其他费用,这些费用一点不比学费价格便宜,还有专为赢利而开出的远远高于“成本”的“赞助费”、降分数费、选“热门”费等等;第三,中国大学生在交纳了巨额教育费用之后,得到的并不是“优质”的教育,而是一百多人一个班的混乱秩序,落后的教学条件和陈腐的知识。一句话,中国高等教育简直是高价买劣质产品,这跟坑人的奸商有什么区别呢?  
当然,犬儒们也觉得自己的歪理邪说确实有些单薄,为了给自己壮壮声势,他们就利用自己寄生的官僚阶层赐予的话语霸权,纷纷戴上“舆论普遍认为”、“权威人士说”、“大势所趋”之类的大帽子,拉大旗、作虎皮,再据此做出“教育消费是老百姓最愿意掏钱的消费”、“学费上涨幅度未超过居民的经济承受力”、“老百姓欣喜万分”、“各界充分认可”的断言,仿佛学费涨价是老百姓盼望已久的大好事,简直是一听到学费涨了就激动得“热泪盈眶、奔走相告”了。这些骗人的把戏,唬得老实百姓作声不得;即使有几个想做声的,也因为没有话语权而哑巴吃黄连。我听说,几年前美国为涨一美分邮资,竟然开了几十次听证会,此次中国学费奔腾式地上涨,开过哪怕一次听证会吗?呜呼!在中国这个政府办事效率惊人低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到处是关卡的国家里,一提“涨价”二字各级部门真是象吸了白粉一样来精神,竟然一路绿灯,几个月就贯彻实行而且如此彻底,堪称中国之一大奇迹。
这就是中国的现实,“神圣家族”飞扬跋扈、随心所欲;官员们盯着老百姓本来就不大的钱袋,想方设法圈钱、要钱、偷钱、骗钱,甚至公然打劫。披着“真理”外衣的伪君子、假道学们掌握着话语霸权,象娼妓一样随时准备为神圣家族的一切需要和为所欲为寻找、编造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以换取金钱,谎言时时刻刻嘲弄着真理、强奸着真理……  
 
五、当师道沦为奸商  
千百万人民的汗水、眼泪甚至鲜血铺就了今日中国高校的辉煌。楼高了,人阔了,“拿手术刀的不如拿杀猪刀”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胡汉三又回来了。而今大学教师和大中城市的小学初中老师,大都变成了“先富起来的人”,食有肉、居有楼,行有车。据我的调查,现在买房、买车、出国旅游的消费群体中,教师占了很大一部分。甚至还有很多以“人类灵魂工程师”自居的教师,也因为钱多得发慌而包起了二奶,嫖起了妓女。当然,我不是红眼病,不是看不惯我们的教师能够过上幸福生活,我所难过的是,伴随着教师们的钱包里金币的叮当作响,师德也随之见了上帝。综观今日之“人民教师”,我无论如何没法像以前那样油然产生崇敬之情。写到这里,我不禁回想起我学生时代唱过的一首歌《每当我走过老师窗前》:  
静静的深夜群星在闪烁,老师的房间彻夜明亮。
每当我轻轻走过你窗前,明亮的灯光照耀我心房。  
培育新一代辛勤的园丁,今天深夜啊灯光仍在亮。
呕心沥血您在写教材,高大的身影映在你窗上。  
新长征路上老师立新功,一群群接班人茁壮成长。
肩负祖国希望奔向四方,你总是含泪深情凝望。  
啊!每当想起你,敬爱的好老师,一阵阵热流心中激荡。  
应当说这首歌无论从内涵、旋律还是用辞方面来说,都是一首不可多得、感人至深的好歌。在我的学生时代,每当我唱到这首歌时,我都会禁不住想起从小到大我遇到的那一个个辛勤、慈祥的老师们面容,都禁不住会热泪盈眶。当时的老师确实是可敬的,无论多么微薄的工资,他们都没有忘记作为一个教师教书育人的天职。可能那时的老师在学历、文凭、教学方法上不如现在的老师,但是他们的发自内心的敬业精神却值得我永远怀念。特别是我高三时候的班主任,他虽然因先天性残疾脊柱扭曲而身高不足一米五零,虽然他只有中专学历,虽然他当时一个月只领一百来块的工资,却每天清晨五点钟到校,晚上十点钟才回家。在他严父般的关怀下,我们这个二流学校的文科班有四分之三的学生考上了大学。我永远忘不了当我领到通知书后去看望他时,老师那疲惫而自豪的微笑——这样的老师,我终生感激,终生难忘!  
而今天,相当多的老师们,特别是高校教师、大中城市的中小学教师们确实已经与贫困告别了。然而,同时与他们告别的,是千百年来代代相传的“师道尊严”。二○○一年,沈阳市民对各行各业进行评议,中小学行风倒数第一。这一结果使全社会大为吃惊和震撼。但只要对教育界现状有所观察和了解,对此不应感到意外。由于我已经有八年没有与学校打过什么交道了,对这些年来学校的腐败情况知道得并不是很清楚。因此,为了保证本文的严肃性和可信度,我不用道听途说来的东西作证据,而是借用西南民族学院伦理学副教授萧雪慧女士写的一篇《有必要从根本上检讨中国的教育政策》一文来看看现在教师的社会形象。该文写道:  
※从80年代中后期,从幼儿园到中小学,学校和教师自贬尊严、自毁职业信誉的情况便已非个别,到90年代则相当普遍。突出者一是敛财手段无奇不有、层出不穷,令学生家长不堪应付:利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和学校之间教学质量及条件差别巨大,在“小升初”“初升高”时以黑箱操作的电脑派位为高收费打下伏笔;孩子就读后,学校公开地开价索要,教师私下以种种名目通过孩子向其父母“索贡”,把有权的家长派上特别用场,利用手中打分权、评“三好”以及推荐保送时的决定权甚至安排教室座位之权引家长来“勾兑”;还有诸如强制性保险、商品推销之类敛财名目。很少油水可榨的农村学生则经常遭遇各式各样的摊派,完不成摊派被赶出校门是常有的事;上级派给学校、学校又摊到孩子头上的乱收费逼死学童的惨剧也不时发生。在钱的问题上,学校无道,教师无行,已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应。二是应试教育下,一些学校为保升学率而违背职业道德,不惜弄虚作假,不惜摧残学生身心健康。对成绩欠佳的学生施加精神压力,最骇人听闻的是与医院勾结给一些学生贴上“弱智”标签,使他们备受伤害、歧视和摧残。有的孩子甚至被逼出神经分裂症而毁了一生。中小学校本应是庇护和培育人类生命种子的地方,却为了钱、为了与钱和名密切相关的升学率或学校座次罔顾道德,既对孩子的心灵胡涂乱抹又使许多孩子受到严重伤害,让他们过早接触了社会关系中最令人寒心的一面和社会生活中最阴暗的一面,而且这种体验直接得自有责任帮助孩子形成健康的判断力并对社会不良现象保持警惕的学校和教师。正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小学生心智尚未成熟,有这样的体验,很难保持心理的健康和明朗,很难不把污浊当作世界的底色。不幸的是,不是少数学生有这类体验。更不幸的是,凡事勾兑、拉关系、行贿受贿、有权就用个够(哪怕班干部那点小小的权)这类腐败性的行为方式已经像传染病一样出现在中小学生中。  
平心而论,当中小学的行风在80年代已经大受非议时,大学还算守得住阵脚,至少还很少有为敛财而爆出的丑闻。然而为时并不久。一旦多种诱发腐败的因素与大学固有的问题纠结在一起,大学腐败便一发不可收拾。其中,某些类型的腐败早就存在,譬如抄袭、剽窃之风,虽说近年来才闹得沸沸扬扬,其实这是对大学做意识形态和政治性定位的必然产物。因为相应于这种定位的是不容忍创新却纵容复制的反常体制,这种体制从一开始就是鼓励抄袭和剽窃的。保持独立思考的人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并不断招致整肃和打击的处境是一种逆向示范,使教师们安于充当思想懒汉和鹦鹉学舌的角色。当创新得到一定程度鼓励之后,许多人已是积习难改。近十来年,置身于多种诱惑之中的知识界人心浮躁,少有人坐得住学术冷板凳,很多人在物欲和名利欲的双重驱动下走抄袭剽窃的捷径几乎势所必然,而且对于习惯了以复制或重复为常态的体制的人来说,这条路可谓轻车熟路。如是,近些年此类丑闻层出不穷也就毫不奇怪。不过,说这一问题是体制性的不光因其多发性,还因为行此苟且之事的人劣行败露后如果地位显赫、在现体制占据要津,总会受到有组织的保护。几年前某名校学官剽窃老外事发后地位纹丝不动便是证明。  
但高校大规模的腐败始于滥评职称,尤其是给行政干部评职称。90年来以来官员权力趋于失控。随着权力扩张,野心也大大膨胀,什么都想弄到手,官本位的体制则让有非分欲念的官员总有办法满足自己。给行政干部评职称作为90年代一大发明和世界一绝,正是这种情况恶性发展的结果,也是高校大规模腐败的开端。再有钱和关系网的因素加入进来形成以权力为主导的合力,教授资格评审这一不被商业化浪潮侵蚀和权力侵扰的净土便被糟蹋得一塌糊涂。其后出现的大办研究生班,滥授学位、滥发文凭不过是滥评职称的延伸。在满天飞的博士、教授头衔之下是成批的冒牌货。这类冒牌货的大量出现扰乱了学术秩序,导致了学术层次的混乱;而大学趋权趋钱乱评职称滥发文凭则使大学颜面尽失。  
当大学腐败已呈蔓延之势时,90年代末开始推行教育产业化更是进一步释放出贪婪和世界教育史上闻所未闻的教育的深度腐败。以涨价为核心的“教育产业化”把受教育机会商品化。这一方略被大学加以发挥,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便成奇货可居的紧俏商品。如果说以五花八门的手段借这“紧俏商品”敛财牟利是产业化释放出来的最显眼的腐败,那么与此同时发生的更深刻的教育腐败是教育背离民主化国际潮流,使接受高等教育、扩大生活的选择机会越来越远离贫者。诚然,实施教育产业化有着促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大学进行改革的初衷和解决大学经费不足的合理考虑,但既缺乏明晰、健康的大学理念的指导,又不触动产生种种痼疾的现有大学体制,这种体制使大学在该自主时不自主、不该自主之处又太自由,尤其对学官们在校内如何用权毫无制约,这使得现有大学体制具有把任何改革新举措变成腐败新渠道的趋势,更何况教育产业化作为改革举措是否合宜还大成问题。在教育腐败上,大学后来居上,成了重灾区,而且即使就整个社会范围看也算得上重灾区。  
谈及教育腐败,还有一个未引起足够注意但危害不小的方面,这就是教育行政机构扮演的角色。这一机构的官僚化以及它所体现的官本位就不说了,只就腐败角度谈它的滥用职权。90年代中期就有对教育经费的审计结果表明,掌握着地方教育经费分配权的教委近水楼台先得月,人均占用经费远高于一线教师;在大兴校园经商热中,不少地方教委强行出租甚至出售中小学校地皮给公司,以从中牟利;与不法商人勾结,以行政命令强迫中小学在学生中高价推销各种劣质教参、劣质食品,这种情况相当普遍;最近甚至爆出某文教局抢走资助贫困地区小学的电脑的丑闻……如此等等。这些地方的教育行政机构在自身腐败的同时也对其统辖下的学校的腐败起了推波助澜的恶劣作用。但最令人怀疑这机构存在的合理性的是其在审批民间办学时的双重标准。近些年那些不断引起家长控告的诈骗性高收费私立学校,几乎无一不是由教委批准正式挂牌招生的;而农民工自办的打工者子弟学校至今未闻有哪一所能从教委领取“准生证”,声称“没有义务解决……”的教育行政机构为这类解困学校做的事是以校舍、设施、教学质量不合格为借口进行围追堵截。权力异化至此,要这机构何用?  
90年代教育问题多多,而上述种种严重问题遗留给了21世纪,且有发展之势。其中教育理念、教育体制是根本性的。相对而言,教育不公和腐败问题具有派生性。但派生性丝毫不意味着次要性。在我看来,最为迫切的问题是教育不公。几年前曾提出,教育排斥使社会分裂出两个智力、处境、地位天壤之别且彼此难以沟通的阶层,这将形成随时引发社会动荡或其他社会危机的结构性原因5.如今这已是现实。我国基尼系数在不长的时间内便大大超过国际警戒线,进入收入很不平等的国家行列,而且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指出,我国的收入分化带有明显的群体特征,与城乡、地域、行业有很高相关性。我认为,这不正常的高相关性与教育对底层的排斥关系甚大。鉴于发展教育在培养公民社会、缓解社会冲突和避免大规模社会动荡上的重要性,我国有必要从根本上检讨现行教育政策。※  
萧雪慧副教授作为伦理学的专门研究者,其引用的事例均应当是可靠的。她这篇文章中所列举的教育界现状,真可以说是“触目惊心、闻所未闻”。不仅是研究者们如是说,社会上普遍对教育腐败感到厌恶。前不久我获知了一首目前流行的民谣《新“四害”》,里面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