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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中国奇迹”的形成与未来

星期五, 02月 22nd, 2008

[大参考]“中国奇迹”的形成与未来
  
  南方周末   2008-02-21 15:05:07
  
  
    “中国奇迹”的形成与未来
  
    ——改革三十年之我见
  
    □秦晖  
    
  编者按:30年前启动的改革开放,造就了一个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中国经济的长期高增长。如何解读这个“奇迹”,当下已经成了思想界的顶级课题。
  
  “中国奇迹”是突破传统观念、传统体制桎梏的结果,也是在特定历史条件制约下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先例可循。在全球化背景下,世人眩目于“中国奇迹”。
  
  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在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恢弘历史长剧正在揭幕之际,无疑,我们需要一场关于改革30年的大讨论。总结三十年,反思三十年,甩掉历史包袱,开创改革新局,这是对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好的纪念,最好的继承,也是我们在历史新关头最重要的使命。
  
  为此,本报特刊发秦晖教授的文章,并将陆续刊发这方面的文章,力求对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历史经验和教训,作出有启发性的解读和总结,以飨有兴趣于中国道路、中国走向的广大读者,敬请垂注。
    
  ■如果有一种过程是所有人都吃亏,只是吃亏有多少,而基本无人受益,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负帕累托过程”。“文化大革命”是一个历史上罕见的“负帕累托过程”。因此,邓小平“走出‘文革’”的“改革”当时的社会基础空前广大,而且几乎所有人在改革初期也确实得到了或多或少的益处。
    
  ■匈牙利经济学家沙巴说:东欧的前计划经济运行得相对成功,这使转轨成为“一次痛苦的长征”。而中国“文革”式的倒行逆施,则使得转轨“成为一场愉快的郊游”。
    
  ■1992年开始第二波改革,邓小平谈到中国改革经验时就认为:现存体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作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  
    
  ■短短十余年间,中国制造的商品洪流般充满世界,世界各地的资本潮水般涌进中国。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似乎指日可待。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增强了国力,也使许多国人日益自信。如果说1989年的电视政论片《河殇》还在忧患中国的“球籍”,那么2006年又一部热门政论片则在预言“大国崛起”了。
    
  ■1992年后的十五年来中国所取得的进步是巨大的。但是另一方面,这十五年积累的问题之多也不容忽视。十五年来,中国借助铁腕体制降低“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避免了一些民主转轨国家疲于应付的各阶层频繁博弈的“拖累”,实现了空前快速的原始积累。
    
  ■这些年来,一方面规范化法治化的竞争规则正在形成,由此人们的自由得以增进;另一方面当代福利国家的种种进步也使中国的公共服务建设加快。可以说,文明世界的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不是斯大林主义)都在全球化中对我们有所促进,这也就是我们支持改革开放的原因。  
    
  国际上转轨经济学界对所谓的“中国之谜”,即所谓的“中国奇迹”与“东欧困境”的解释,已成为最大的论题之一,而且各方似乎已经形成了“渐进-激进”的讨论模式。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往往认为东欧的“激进转轨”虽然付出很大代价,但一举解决了实质性问题,将来会显示出大效果;而中国的“渐进转轨”虽然获得了持续的经济增长,但实质性问题绕不过去,将来会遇到大困难。相反,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则认为东欧转轨恰恰陷入了“市场原教旨主义”的“激进”误区,而中国的渐进转轨似乎具有更多的凯恩斯式或福利国家式的政府干预成分,因而取得成功理所当然,将来双方的对比也不会逆转。
  
  显然,这种争论的背后包含某种共同前提,即中国“渐进”——更多凯恩斯或福利国家或社会主义色彩——因而经济(根本性地或暂时地)增长,东欧“激进”——更多自由放任或市场竞争色彩——因而经济(根本性地或暂时地)衰退。但是笔者认为,这个前提是大可质疑的。首先就转轨目标模式而言,中国明确地自认为是“摸着石头过河”,很难说她的目标是什么(尤其难说是“福利国家”),而多数东欧国家倒是明确以加入欧盟为目标,而欧盟多数国家长期是社会党执政,是当今世界上福利国家的典型,东欧各国入盟谈判中的“福利门槛”、“劳工保护门槛”往往比“市场化门槛”还高。而现实就更不必说:恐怕没有人能证明如今的中国比东欧更像“福利国家”,而作相反的证明倒是轻而易举。(参见秦晖:《中国转轨之路的前景》,《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1期,4-5页)
  
  “剧变”后的中东欧,经互会国家转轨战略各有特点,其中像白俄罗斯与爱沙尼亚这两个空间与历史都相近的“前苏联”国家,其转轨经济政策的相差之悬殊实难以用“东欧转轨”这个概念来包容:卢卡申科治下的白俄罗斯基本上拒绝市场化,其经济面貌简直比我们的南街村还“南街村”;而爱沙尼亚以“面向外资全卖光”方式实行的私有化堪称东欧最激进之一。如果不考虑政治变革而仅从经济上讲,所谓中国与“东欧”转轨政策的差异恐怕远不及东欧内部(如上述的白、爱两国)之差异来得大。
  
  但是,不管是白俄罗斯还是爱沙尼亚,抑或中东欧的任何国家,剧变前后都出现了或长或短的经济衰退。随即它们先后几乎都(除几个发生战乱的国家外)恢复了或强或弱的经济增长,但与中国持续30年的经济增长相比似乎都显逊色。无论有多少水分,改革以来的中国经济就其增长速度而言,的确是个“奇迹”。于是,如今无论中国国内还是国际上的评论界,大都认为中东欧人犯了某种错误,而中国人则提供了正面的经验。
  
  的确,从事后分析的角度指出某些中东欧国家犯的错误并不难,但既然无论激进还是渐进、搞不搞所谓休克疗法、左派执政还是右派执政,都经历过衰退,整个中东欧从白俄罗斯到爱沙尼亚(更不用说从土库曼斯坦到前东德)都出现过衰退,那么它们与尚未经历过这种衰退的中国之间的比较,就很难以“休克疗法”是否错误之类的说法来解释。  
    
  【上篇】  
  
  双重效率增益与走出“负帕累托”:中国奇迹1978-1989  
    
  “走出‘文革’”的改革  
    
  中国的改革进程,如果按通常的说法从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算起,已经历整整30年。而邓小平曾经有个说法:其实,“改革在1975年就开始了。那时的改革,用的名称是整顿”。从个人角度讲,邓小平这样说有其道理。因为1975、1978这两个年份都是他复出掌舵之年。而从实际历史进程来讲,这个说法也有相当的逻辑根据,因为这两个年份都是摆脱“文革”的标志年:1975年是在毛泽东还在世但已渐失工作能力的情况下,邓小平利用实际主政之机“暗渡陈仓”式地试图摆脱“文革”,但被毛泽东生前最后一次政治铁腕所挫败。而1978年在毛去世后,邓小平在人心所向的气候下终于战胜坚持毛泽东路线的“凡是派”,使中国真正摆脱了“文革”。所谓改革在其原初意义上就是摆脱“文革”,因此无论以1975年还是以1978年划线,应当都没有什么问题。(http://www.cass.net.cn/chinese/y_party/yd/yd_l/yd_l_019.htm,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为中华之崛起——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
  
  但是“摆脱‘文革’”并不等于走向市场经济,尤其1975年的“整顿”实际上强调的是恢复计划秩序,向如今被认为是“苏联模式”而“文革”时期被谴责为“修正主义”的那一套靠拢,而根本与市场化背道而驰。人们应当记得,甚至在“四人帮”倒台后很长时间,像温州那样在“文革”的混乱中自发出现的市场化苗头,那时都是被当作“四人帮”统治的恶果而受到严厉谴责并成为“整顿”对象的。
  
  而另一方面,“摆脱文革”又决不仅仅是摆脱1966-1976那十年,因为按照薄一波回忆录的叙述,实际上早在1956年否定一长制、实行政工治厂后,“苏联那一套”就在中国吃不开了。改革前中国与苏联虽然都有相似的意识形态,其体制,尤其是经济体制还是颇有区别。在工业方面,这种区别从1956年中国批判“一长制”开始凸显,到大跃进时代出现与“马钢宪法”(当年中国人对以苏联马格尼托哥尔斯克钢铁联合企业经营管理模式为代表的工业体制的称呼)对立的“鞍钢宪法”,直到后来长期、全面的“反修”。实际上,“文革”前毛泽东与刘少奇等人的矛盾,除去纯个人因素的成分,如果说还有所谓路线的分歧的话,那几乎就是“农民战争式的命令经济”还是“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经济”,或者说是“鞍钢宪法模式”还是“马钢宪法模式”、只讲“政治经济学”还是多少讲点“计划科学”的区别。
  
  众所周知,在苏联,改革前曾长期坚持以计划经济批判“市场社会主义”的教条倾向。而在中国,那时并没有“市场社会主义”的问题,改革前20余年间不断的“反对修正主义”,与其说是以计划经济反对市场经济,毋宁说是以胡闹的命令经济来反对理性的计划经济倾向。当时经济上的“反修”举动,除了反对“三自一包”带有一点“反市场”色彩外,其他如反对“消极平衡”、反对“条条专政”、反对“托拉斯化”、反对“一长制”与“管卡压”、取消所谓“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推行消灭分工的“五七道路”和反优化配置的“五小工业”等等,都是反对理性计划机制的。刘少奇、薄一波这些所谓“修正主义者”那时并没有搞市场经济的念头,他们只是想要多一点理性计划经济,少一点大轰大嗡。但在那些年月中后者是优势是主流。根据薄一波的回忆,在改革前的30年里,除1956年以前局部(如东北)有较多理性计划的成分、1962-1964年间又有更弱的“恢复”尝试外,连“八大”到“反右”之间、“四清”到“文革”之间这些一般被认为尚属正常的年月,理性计划亦无力推行。更何况反右、大跃进与“文革”那些年月?(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卷,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961-982页)
  
  这一切造成了中国与东欧改革前体制的不同。虽然中苏旧体制都是在落后的农民国家里发生革命的结果,带有希克斯称为前市场的传统时代“命令经济”的特征,但此前俄国受工业文明、市民社会的影响毕竟深一些,其体制较多具有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成分。从列宁欣赏福特制、泰勒制,斯大林时期的“马钢宪法”强调专家治厂、经济核算、科层管理与一长制,直到勃列日涅夫时代大兴数理经济学,强调要素配置的最优化模型,逐步发展了一套“科学计划”体制。该体制与规范的市场经济相比固然既无效率也不人道,但与大轰大嗡的农民战争式的“运动经济”和长官意志的“命令经济”相比,至少在效率上要强得多。苏联把“科学计划”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以致在这一方向上已无发展余地,而另寻出路则要付出打乱原有的“科学计划”的代价。
  
  中国则不然,其所建立的更多是带有传统农民战争色彩的、“无计划的命令经济”,体现的与其说是工业文明的科学主义和经济理性,毋宁说是农业时代的长官意志与浪漫激情。中国的“鞍钢宪法”与苏联的“马钢宪法”;中国的党委负责制与苏联的一长制;中国的政工治厂与苏联的专家治厂;中国的群众运动与苏联的科层管理;中国的政治挂帅与苏联的经济核算;中国直到改革前仍只知道“政治经济学”而不知数理经济学,而苏联改革前数理经济学或曰“计划科学”已经是主流;中国的“小而全”、山头经济和“三边工程”与苏联的强调优化分工、规模效应、科学布局……都反映了这种农业时代的“命令经济”不同于工业时代的“计划经济”。
  
  当然,再“理性”的计划经济,虽然可以做到运筹学与线性规划下投入产出函数的“最优化”,却无法适应每个人千变万化的消费偏好;虽然可以做到静态的“计划均衡”,在极端的“分配经济”中甚至可以消除市场试错过程中难免的过剩与不足交相波动,但却无法拥有动态均衡的市场竞争所产生的创新激励;虽然在实物指标上它可以很有“效率”地生产出大量的产品,但在以可感知福利为基础的效用增益效率方面却远不如市场经济。而最根本的,正如布哈林当年所说:计划经济“必须消灭所谓劳动自由,因为‘劳动自由’是同正确组织起来的‘计划’经济和劳动力的计划分配不相容的”。何止“劳动自由”,在无视个人偏好的情况下“消费者主权”不复存在,个人成为整体机器上的“螺丝钉”,劳动、消费乃至整个生活以至思想,在逻辑上都有被“计划”的趋势,在这一点上“理性计划”与非理性的胡闹并无本质区别。而这后果远比科尔奈讲的“软预算约束”要严重。(布哈林:《过渡时期经济学》,三联书店1981年,126页)  
    
  “乔厂长”比“普隆恰托夫经理”能干? 
  
  因此,再“科学”的理性计划体制虽可以有效地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非理性的命令经济连这一点也做不到),但迟早也会面临变革。而一旦变革,越“科学”的计划被放弃所要付出的代价(所谓改革阵痛)就越大。这代价包括“市场均衡”尚未建立,“计划均衡”已被打破;效用增益效率尚未改进,实物投入产出效率却下降了;竞争—创新激励尚未形成,强制积累功能已经瓦解。而且,这些代价的大小与“渐进”还是“激进”并无明显关系。从中东欧到前苏联的30个转轨国家尽管在“渐进”与“激进”、左派掌权还是右派掌权等方面千差万别,但转轨初期无一例外地都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经济衰退。而且“渐进”国家付出的代价未必小于“激进”国家。计划经济固有的创新效率差、效用增益低以及“设计”人的行为这种思路本身的非人道性,是再钻“最优化”的牛角尖也无法解决的根本弊病。进入1980年代后,“计划最优化”已出现明显的边际效益递减。而西方市场经济却在这时出现了信息技术革命、产业结构升级和“里根-撒切尔繁荣”。形势迫使苏联人不得不改弦更张。但是,放弃这样严密的“科学计划”对经济的冲击是很大的。东欧人在这一过程中无疑有这样或那样的失误,但即使避免了一切失误,一个时期的经济滑坡也在所难免——最明显的是:甚至连并没有面临转轨问题的芬兰,仅仅由于她与经互会国家贸易比重很大,也受累于理性计划的废弃,在1989年后经历了连续数年的经济大滑坡。1991-1994年,芬兰国民生产总值从1220亿美元降至958亿美元,降幅达21.5%。(Encyclopaedia Britannica,1994 Book of the Year,Chicago:EB Inc.,p.607;1997 Book of the Year,p.605.)
  
  反观中国,一方面它在“计划经济”方面还有极大的改进余地,不像苏联那样已经走到尽头,非得彻底改换“路线”不可;另一方面中国根本没有享受过“科学计划”的好处,当然也不必承受放弃“科学计划”所要付的代价。中国改革前的“文革经济”本来就具有“既无市场又无计划”的特点,也就不存在苏东那样从理性计划陷入“无计划无市场”的转型阵痛的问题。“文革”时期中国本来就没什么计划均衡可言,实物投入产出效率已经十分低下,强制积累的功能虽不亚于东欧,但“瞎指挥”对这些积累的浪费更甚于东欧。因此“文革”后期的中国经济实际上处于“只要不再胡闹,怎么干都比以前好”的状态。事实上我们从林彪事件后披露的所谓“571工程纪要”之类文件可以看出,毛泽东身后出现变革,几乎已是呼之欲出的事。
  
  正是这种“改革前的胡闹”为后来的变革创造了“无代价增益”的前提。事实上,以1975年“整顿”开始的前期中国改革与其说是摆脱苏联模式,不如说在许多领域是放弃“运动经济”而恢复苏式管理,放弃“鞍钢宪法”而部分恢复“马钢宪法”,用邓小平的话说就是:“把经济搞上去,首先是恢复生产秩序。凡是这样做的地方都见效。”而用“文革话语”说,那就是“修正主义”来了。事实上,改革初期我国国有企业采取的许多改善管理的措施,与苏联后期搞的“谢基诺实验”、“兹洛宾方法”、“列宁格勒经验”、“新波洛茨克方式”等等都可以说异曲同工。甚至那时流行的“大厂文学”,以著名的《乔厂长上任记》为代表,也与苏联后期的“大厂文学”如《普隆恰托夫经理的故事》等如出一辙。两者都提倡专家治厂、“科学”管理,既抵制政工人员的瞎指挥,又完全没有市场营销的概念。
  
  但是“停滞时代”的“普隆恰托夫经理”黔驴技穷回天无力,而“走出胡闹”的“乔厂长”却大展宏图开始了“奇迹”,这与其说是后者比前者更能干,毋宁说是后者的前任比前者的前任更糟糕。在“乔厂长”上任的时代,中国无论是走市场化改革的道路,还是建立科学主义的理性计划,都能带来经济绩效的提高,而戈尔巴乔夫时代的苏联已经没有这种可能了。  
    
  失去的只是锁链:改革前期的公正性增益  
    
  理性计划与非理性的命令如果对改革的效率增益有影响,那么改革前体制的束缚——保障功能是否协调则有关改革的公平性增益。
  
  某些自由主义者也许会认为一切“非自由”的安排都没有正当性,但实际上,人们之所以接受某种束缚性共同体的安排,不尽然是因为强制。如果自由能够交换“安全”,包括广义的安全即社会保障,人们是会权衡的:假如牺牲较少的自由能换来较多的保障,那么这种束缚可以被认为是公平的。如果自由的牺牲与保障的获得程度相当,那么这种体制至少也并不显得太不公平。事实上,民主社会主义与福利国家的制度安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得到相当多的现代公民的拥护。中国与东欧改革前的旧体制当然不是民主社会主义,人们也没有权力(通过选票)在这两者间进行权衡和交换。但体制的束缚与保障功能仍成为“不自由”的两面而给人以不同的感觉。一般地说,任何改革前体制都没有实现所谓“共同富裕”的乌托邦,但很多国家这种体制具有的社会保障功能还是明显的。而走出旧体制的“转轨”过程,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两种意义上的自由”过程:既摆脱了束缚,也失去了保护。
  
  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旧体制中受到的束缚与保护程度是不同的,相对而言,受到束缚少而得到保障多的群体会觉得这个体制比较公平,反之会觉得它不公平,并强烈地要求变革。同样对于转轨过程而言,如果某个群体在此过程中摆脱的束缚多于他失去的保障,甚至是只摆脱束缚没有失去保障,他们会拥护改革并认为它是公平的。而如果摆脱的束缚很少而失去的保障更多,他们就会感到不公平了。这两类群体孰众孰寡,就决定了整个社会对改革的接受程度,或者说是改革的“公平”程度。
  
  与民主福利国家的价值体系相比,改革前旧体制的社会保障在其价值体系中的地位本来就较低,尽管旧体制的意识形态基础也有强烈的理想主义色彩,但这种“理想”的基础是所谓“科学”而非人道,为了合乎科学、因而据说最终也合乎正义的目的而强制人们作出牺牲,是合乎逻辑的。苏联建国初期很有影响的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新经济学》就把“苏维埃经济”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前为“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时期,后为“社会主义积累”时期。他认为发展普遍福利那是到了“社会主义积累”阶段的事,而在此之前的“社会主义原始积累”时期,苏维埃的任务是“比资本主义更严厉地‘剥削’农民”来完成原始积累。因此苏联在整个斯大林时代,农民在受到严厉束缚的同时根本没有什么福利可言,甚至不只一次地出现过饿死大量农民的“体制性饥荒”。如果那个时候发生转轨,农民的热情恐怕不会亚于中国式的“改革奇迹”。然而历史并没有这样演进,而苏联毕竟在“理性计划”的安排下相对有效地利用了牺牲农民利益乃至生命换来的“原始积累”,完成了工业化与城市化过程。到了勃列日涅夫时代,不仅农民人口已是少数,而且苏联工业的积累也已不必依靠“剥削”农民。相反地,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已经出现。当时苏联农业中不仅国营农场比重已经超过集体农庄,而且自1966年最高苏维埃通过“关于全苏集体农庄实行有保障的工资制”决议后,集体农庄成员的福利保障水平也与城市国营企业工人大体相当了。于是当市场经济转轨开始时,苏联农民的感受与我国农民在1980年代改革时的感受相差悬殊,而与我国1990年代国企改革时工人的感受却有类似之处:失去保障的“代价”成为出现严重问题和不公平感的根源。
  
  而在一些东欧国家还有更为悬殊的情况:不仅捷克、东德等原来就已工业化的国家没有原始积累问题,像波兰、南斯拉夫等国,原来在共产党时代就没有搞集体化,他们的农民一直是私有小农,拥有不亚于我国农民改革后才拥有的种种自由,而当时的体制为了增加意识形态对农民的吸引力,在农民人口比例不大而且工业化水平较高的条件下给他们的小农提供了相当高水平的福利保障。如波兰1972年全国农民实行公费医疗,1978年全国农民实行退休制,同时还建立了国家财政支持的农业产前产后服务系统(即所谓“农业圈”制度),而为了争夺对农民的影响力,教会方面也与政府展开“支农竞争”。如1983年教会就建立了20亿美元的农民援助基金,向农民提供各种生产、生活保障。这样到了市场经济转轨时,他们的农民就与我国的农民处于完全相反的境况:他们原来就没有多少束缚需要摆脱,而原来受到的高水平保障却有失去的可能。因此毫不奇怪,波兰转轨初期最抵触的阶层就是农民。
  
  与这些国家不同乃至几乎相反的是:我国改革前体制的“原始积累”不仅力度大,而且由于缺乏“理性计划”浪费严重,以至尽管从数字上看到改革时我国产值中工业的比重并不低,但它缺少自我积累的能力,一直处于靠“剥削农民”来维持的状态,致使我国农民在旧体制下受到比苏联、东欧更严重的束缚,而基本得不到什么社会保障。一个突出的事实是:除了众所周知的三年大饥荒造成饿殍盈野的惨剧外,农村小规模的非自然原因饿死人现象从统购统销时代一直到1975年在档案中都时有发现。周其仁先生曾说,改革前我国的工农业都是“国家控制的经济”,真正的区别不在于“全民”还是“集体”,而在于当时的国营企业是“国家控制、国家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而农村人民公社则是“国家控制、农民承担控制后果”的经济。这实际上指的就是农民只受严厉束缚,而几乎得不到国家的什么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经济转轨初期对于农民而言几乎是无代价的好事,套用一句老话,他们在改革中“失去的只是锁链”。
  
  改革前中国的人口80%以上是农民,仅这一点就决定了改革前期绝大多数人是受益者。而这一“公正性”又因改革起因于“走出文革”而进一步凸显。
    
  走出“负帕累托”:改革前期的社会共识  
    
  经济学上有所谓“帕累托改进”的说法,指那种所有人都受益,只是受益多少而基本无人吃亏的过程。但是这样一种过程的实现在历史上其实很罕见。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种种利益冲突,所以现实的改进通常都是“非帕累托过程”:或者是多数人受益少数人吃亏——一般认为这就是可取的;或者是少数人受益多数人吃亏——这就不可取。而改变这些过程的“改革”或“转轨”也就面临两种情况:或者是改变了上述可取的过程,那就成了多数人吃亏的“不公平改革”;或者是改变了上述不可取的过程,那就是多数人受益的“公平改革”。但是无论哪种情况,改革都有人吃亏,因而面临吃亏者的抵抗,或者至少是不合作。也就是说,无论改革总体上“公平”与否,它都很难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换言之,改变一种非帕累托过程的改革,一般都是另一种非帕累托过程。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定律。
  
  但是,如果有一种过程是所有人都吃亏,只是吃亏有多少而基本无人受益,那么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负帕累托过程”。事实上,这样的过程历史上也很罕见,以至于一般经济学著述只有帕累托改进和非帕累托改进的提法,根本没人谈论“负帕累托”的问题。但是如果出现了这样的过程,那么改变这种“人人都吃亏”状态的改革自然就会使人人都得利(尽管有多少之分)。亦即这种改革将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这是不难理解的。“文化大革命”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历史上罕见的“负帕累托过程”。在那些年里,中国的“当权派”与“造反派”、社会精英与芸芸众生、知识分子与工农、汉族与少数民族、高干子弟与“狗崽子”、“左派”和“右派”都先后被折腾得够呛,社会在一波波残酷的斗争中也被弄得满目疮痍。古今中外,很少有哪个运动能够这样几乎“得罪了一切人”。无论今天面对改革中的弊端,社会上对“文革”的看法出现多少分歧,一个应当承认的基本事实是:在1975-1978年间,除了“四人帮”等极少的若干人外,几乎所有人都希望“走出文革”——尽管他们对于走向何方可能并无一致意见。因此,当时邓小平走出“文革”的“改革”的社会基础也空前地广泛,而且几乎所有人在改革初期也确实是得到了或多或少的益处。“改变负帕累托过程的改革自然就会成为帕累托改进。”
  
  然而相比之下,绝大多数中东欧国家虽然体制弊病也很严重,却没有出现“文革”这样的乱世。不仅特权阶层是改革前“非帕累托过程”中的受益者,某些垄断部门乃至受特殊照顾的集团也在集权体制中相对受益。因此他们的转轨也只能是从一种非帕累托过程走向另一种非帕累托过程,很难得到像我们“走出文革”那样几乎是举国一致的认同。尤其在民主制下,“非帕累托改进”式的转轨充满复杂的讨价还价和艰难的博弈,所谓“休克疗法”其实只是一种理论想象。民主国家岂是谁想“休克”就能休克得了的?倒是我们这里的“仇和现象”属于以铁腕手段强行“休克”的典型。——当然,那是下一阶段的事。1978年的帕累托改进是用不着仇和的。    
    
  【中篇】  
  
  “降低交易费用”的独特方式:中国奇迹1992-2001
    
  改革的“凯歌行进”与矛盾的积累  
    
  匈牙利经济学家沙巴说:东欧的前计划经济运行得相对成功,这使转轨成为“一次痛苦的长征”。而中国“文革”式的倒行逆施,则使得转轨“成为一场愉快的郊游”。(Laszlo Csaba,‘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Reform Strategy:Chinaand Eastern Europe Compared’.Communist Economies &Economic Transformation.8:1(1996),pp.53-65)这确实有相当的道理。改革前中国式命令经济与中东欧理性计划经济相比的极端无效率导致她可以“无代价放弃”和“放弃即受益”(无论是改行理性计划,还是改行市场机制都能得到纯增益),以及包括绝大多数国民(农民)处在有束缚而无保障的状态,而“文革”的“负帕累托过程”更使改革初期出现了人人受益的帕累托改进,于是无论在效率还是在公平性方面,改革头十年都相当成功,而且无需付出什么明显的“代价”。
  
  从1975年的“整顿”开始,中国在“走出文革”的基础上一方面苏式社会主义(理性计划)有一定程度发展,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因素也随之而兴。在这个时期,计划理性化与初步市场化都给经济带来改善,而此两者亦渐由互补而至抵牾。大体而言,1975-1992年经济体制的演变轨迹是:
  
  1975-1978年:工农业恢复经济核算,“唯生产力论”兴起,“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成为基本国策。
  
  1978-1984年:以“大包干”形式下自负盈亏的家庭农场复兴为标志,农业首先开始出现市场化趋势。而城市工业进入“乔厂长”时代:强化科层管理与经济核算,追求计划平衡与最优化。但是,“乔厂长”的能耐很快出现局限性,加上这时东欧的匈牙利、南斯拉夫乃至苏联自身都开始出现计划经济的末世特征和改革的尝试,而在当时“反苏反霸”的国际大背景下这种尝试很快在国内得到回应。同时在国门打开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乃至新兴工业化地区与苏联东欧的兴衰对比也刺激了国人。而且,由于改革前我国并未发展起苏东式的“计划科学”与数理经济学,流行的旧式政治经济学除了宣示“政治正确”外的确缺乏学术魅力,甚至连促进“计划理性化”的功能也没有,因而很快在西方经济学传入后显得陈腐不堪。就这样在农村因素、国际因素乃至经济思想因素的综合推动下,市场经济因素很快向城市与工业领域传导。
  
  1984-1989年:我国工业出现在国有体制下引进“市场调节”的趋势,即所谓“政企分开”。它包括财政分配上的“利改税”、投资上的“拨改贷”、流通上的“双轨制”与经营上的承包制,乃至发生1988年的价格“闯关”。与此同时农村改革出现第二波:乡镇企业兴起,并且很快突破画地为牢的“拾遗补缺三不争”限制,发展到“三分天下而有其一”的地步,在农村产值中的比重开始超过农业(种植业),农民也开始由“离土”而“离乡”,“非农化”之潮开始兴起,传统的身份壁垒开始动摇乃至局部坍塌。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改革初期的计划理性化与初步市场化双重增益现象开始逐渐淡出,计划与垄断(哪怕是“理性”的)与体现人们个性发展的市场自由趋势日益产生矛盾。乡镇企业摆脱“给国有大企业拾遗补缺”和“不与国企争资源、争市场、争人才”的桎梏就是一个例子;而同时工业承包制导致的“短期行为”、“公鸡下私蛋”、“个人负盈公家负亏”,双轨制下导致的“官倒”,也使改革的公正性开始出现问题。而导致1980年代末的改革危机。直到1992年“南巡讲话”,改革才在新的基础上重新开始。
  
  这样,依靠“过去的糟”来凸显“现在的好”这个中国奇迹的第一阶段便落下帷幕。依靠市场化与计划科学化双重增益提高效率、靠走出“负帕累托”实现相对公平的帕累托改进,这样无论在效率还是公平方面似乎都“无代价”的改革,已经近于尾声。  
    
  靠什么降低“交易成本”?  
    
  1992年改革“第二阶段”起步后,形势已经发生变化:一方面,苏联东欧体制的相继崩溃使得“计划经济”声誉扫地,在我国本来就先天不足的“计划科学化”也失去了进一步发展为主导机制的可能。市场经济逐渐成为明确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1990一年后建立的体制成功地排除了左右两边的“争论”,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许多利益群体的博弈能力。中国这个“命令经济大家庭”在“父不慈子不孝”的状态下,“是否分家”的争论逐渐淡出,而“如何分家”的争论则被压制,于是用一些经济学家的话说,“体制变革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了。
  
  这里应该指出,西方经济学中所谓的“降低交易费用”,是指保证各方交易(讨价还价)权利前提下,以整合契约的方式减少交易费用,而不是用剥夺一些人讨价还价权利的方式为另一些人降低“费用”(用科斯的话说,就是用自由契约的企业,而不是用奴隶制来降低“交易费用”)。或者说,它是要降低全社会为维持交易体制而付出的总费用,而不仅仅是用压制一部分人的办法为另一些人节省“出价”。但是在我们这里,“交易成本”理论的运用往往变形。
  
  不过无论是否合乎原意,在我国既有制度约束下,这样的“降低交易成本”的确是“中国奇迹”在1992年后重新出现,乃至进一步发展的奥秘所在。如前所述,民主转轨的东欧国家尽管在市场经济转轨中的“渐进”“激进”情况不一,但是都做不到我们这样的“降低交易成本”。不管是左派还是右派主导,转轨时期在她们那里常见的景观是:“民主分家麻烦大,福利国家包袱多,工会吓跑投资者,农会赶走征地客。”这种“东欧困境”与“中国奇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于是,从1992年开始的第二波改革,其基本特点有二:其一是改革的帕累托改进色彩不复存在;其二是“在市场化进程中以集权降低制度转换的交易成本”成为“奇迹”的主要原因。
  
  这个时期通过几次重要的大会,主流理论已从1980年代的“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改变成“放弃计划经济,建立市场经济”。通过价格并轨而基本实现了产品价格的市场化。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名义下,我国的大批企业从承包制到“明晰产权”、“置换身份”,在“掌勺者私占大饭锅”色彩浓厚的背景下完成了“转制”与“重组”。反思改革开放三十年,客观上呈现出如下特点:
  
  与民主转轨国家一般都先搞民主私有化、后搞重组“增效”相反,我国一般都在产权改革之前先用国家权力来排除工人的讨价还价,实现了“减员增效”,避免了私家老板裁员要克服工会阻挠的尴尬;然后已完成减员的企业才脱去“国有”帽子,恰在这时出台的“就业优先”(只要不继续裁员可以不计较资产卖价)客观上给规避市场经济中正常的公开竞价机制,为“能人”以内定价格“置换”资产创造条件创造了空间。于是想裁的工人都裁了,要送的资产也都送了。如此交替呈现的“科斯主义”和“凯恩斯主义”,加上仇和式的铁腕,就比许多民主转轨国家更顺利地完成了大批企业的产权改革,而且据说“交易费用”很低。产权改革配合“招商引资”,使投资日益强劲,经济日趋繁荣。
  
  与此同时,农村改革又先行一步:1996-1998年间主要采用管理层购买方式基本完成了“乡镇企业转制”。在多数农村,那些老百姓无法监督,因而也难以公平分配的“公产”已经被不明不白地瓜分完毕,只剩下摆在光天化日之下、无法盗窃和隐藏,但却最便于公平分配的土地,却一直保持“公有”而不能落实为农民的财产,而客观为后来提供了以备将来“圈地”之便。同时,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改革强调财政上中央集权但不集责,出现所谓“财权上收,事责下放”的趋势。一方面上级财政的“汲取能力”迅速扩大,国家得以“锦上添花”强化投资,大城市基础设施日新月异,另一方面基层教育、医疗等公共品供应出现短缺,尤其以农村为甚,而在维持“事责”的名义下,农民负担却日益加重,以至出现“农村真苦,农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呼声。这样改革初期农民“失去的只是锁链”的情况明显地逆转,农民成为新一轮发展中主要的受损者。尽管高层注意到农民问题的严重性,并且下了大决心,通过2003年以后的免税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是方兴未艾的“圈地运动”又成为农村紧张的新土壤。
  
  这个时期各种金融工具与虚拟经济也获得了空前的发展。国有垄断加上虚拟经济金融工具的有效组合,一方面为大批金融-房地产富豪用“批地加贷款,空手套白狼”方式的崛起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使国有垄断部门进一步疏离公共职能而凸显其特殊利益,形成“新国有化”与“权贵私有化”左右手联动的“原始积累流水线”。  
    
  【下篇】  
  
  全球化中的“中国竞争力”:2001年以来的中国奇迹  
    
  全球化中的中国奇迹:“资本内逃”与“三顺差”  
    
  1992年以来的第二轮改革,给中国带来的变化举世有目共睹。而2001年的两件大事标志着改革开放进入了某种意义上的又一个新阶段:这一年“入世”的成功使中国大踏步地进入全球化过程,而“9·11”事件及随后的全球反恐使西方注意力聚焦于伊斯兰地区,淡化了中美矛盾,促进了双方合作并改善了中国的国际政治环境。两者都对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起了空前的推动作用。
  
  新阶段除了延续1992年以来的进程外,还有几个明显特点:第一是经济加速,而且这种加速具有明显的外向型特征。有数字为证:“入世”后中国的外贸总额五年呈三倍之增,从2000年的4743亿美元飞速增加到2005年的14221亿美元,2007年更达21738亿美元。而顺差更是出现爆炸式增长:2004年为320亿美元,2005年1019亿,2006年达1775亿,到了2007年更增长到令人目眩的2622亿。不仅绝对值增长越来越快,相对增长率也越来越高:2007年与2001年相比6年增长11.6倍,而最近三年竟增加了8倍还多!(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80111/13301925575.shtml 刊中国新闻网报道;《海关总署:2007年我国外贸顺差达2622亿美元》,《上海证券报》2008年1月12日)而流入中国的FDI则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按有的统计口径则仅次于美国)。2007年中国的经济不仅外贸依存度(外贸额与GDP之比)已经很高,外贸顺差率(顺差与外贸总额之比)也已高达12.1%,而战后时代曾经维持外贸顺差额全球第一时间最长(长达21年)的德国,其顺差率最高的一年也就是这个水平。(1988年为12.7%,见《帕尔格雷夫世界历史统计 欧洲卷(1750-1993)》,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616页)除了石油输出国之类“天然顺差国”外,在世界主要贸易大国中这种情况很少见。
  
  更耐人寻味的是:入世前我国的双顺差总额(贸易顺差与FDI之和)经常高于外汇储备增加额,人们普遍认为这意味着当时存在严重的“资本外逃”,并为此忧心忡忡。但入世后这些年情况完全倒转:尽管双顺差总额高速增长,但外汇储备的爆炸式增长更厉害,外汇储备增加额反过来显著高于双顺差总额。许多人认为这是国际投机资本(“热钱”)隐蔽地涌入中国的结果,并由此产生了另一种担心。然而,我觉得“热钱”固然有,甚至那些非法聚敛的资本也可能仍在“外逃”——只是资本流入额更大,但是,那些流入的资本未必都是热钱。事实上,“热钱”冷钱都是资本,都寻求赢利最大化,两者并无绝对的界限。如果“热钱”流入后一直不撤走(由于人民币升值与资本涨价两大预期持续存在,这是完全可能的),也要寻求长期投资可能。而更重要的是,在外资争相涌入中国的情况下,中国已经提高了进入的门槛,并不是只要并非热钱就都欢迎。于是在国际资本过剩、理想投资场所不足而中国又有下文将述及的诸多引资“优势”的情况下,即便长期投资者也可能“前门进不来进后门”,从而表现为外汇储备增加额中高于双顺差之和的那些“误差和遗漏”项。如果说这也是资本的一种“逃”术,那就不是中国资本“外逃”,而是外国资本(为躲避他们的工会、福利制度等“民主社会主义”的压力,或者为规避民主制下的“交易成本”)而“内逃”中国了。
  
  中国资本“外逃”意味着腐败与非法聚敛,外国热钱流入则意味着金融风险,这两种问题今天无疑仍然存在。但是如果长期投资者也踊跃到了“前门进不来进后门”的程度,那就意味着中国的确成了他们心目中的投资乐园。这些并非纯投机的资本不是“恶意炒家”,(当然是在“恶意收购”这类语词的意义上。资本进来不是为了搞慈善,即便“善意收购”也是为了赚钱,这是没有问题的)他们是确实想在中国长期赚钱的。他们如此看好中国,至少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当然是积极现象,说明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的确有显著成果。而在整个外汇储备增加额与双顺差总额的平衡账上,从入世前大量资本“外逃”造成赤字“遗漏”,到如今更多的资本“内逃”带来反向的巨额黑字“遗漏”,在入世前中国已经存在的“双顺差”(经常项目顺差与资本项目顺差)基础上,入世后又出现了“三顺差”(国际收支总平衡账的“误差与遗漏”项也由负数变成了正数),这可以说是新阶段的第二个特点。经常项目顺差意味着商品输出,资本项目顺差意味着资本输入,而“误差与遗漏”顺差则意味着前两者比账面反映的更大,尤其是资本输入可能不只像某些年份有的统计口径说的那样“仅次于美国”,而是不亚于美国。于是,人们似乎有理由认为那些“唱衰中国”的人已经输了,而看好中国的观点得到了证实。——当然,这只是在经济增长(或者说GDP增长)这个角度看。  
    
  “共识破裂”:改革争论的激化 
    
  短短十余年间,中国制造的商品洪流般充满世界,世界各地的资本潮水般涌进中国。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似乎指日可待。持续多年的高速增长增强了国力,也使许多国人日益自信。如果说1989年的电视政论片《河殇》还在忧患中国的“球籍”,那么2006年又一部热门政论片则在预言“大国崛起”了。两部片子,真可谓给人沧桑之感!
  
  随着外向型增量的膨胀,经济的“游戏规则”也继续变革。2001年以来,在“改革”方面中国确立了“市场经济”目标,在“开放”方面中国实现了加入WTO的愿望。尽管这个“市场经济”前面还有“社会主义”这个意识形态限制词,但现在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的市场经济也是有限制词(“社会市场经济”、“福利市场经济”等等)的,而且除了官府的垄断与特权仍然严重外,中国如今对“市场经济”的其他“限制”(公共福利、劳工权利、社会保障、非营利部门发展、环保限制乃至宗教传统的约束等等)绝不比所谓“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多。以至于像张五常先生等人最近称赞“中国比美国更自由”,而李嘉诚先生在疾呼警惕“民主化造成福利社会”之余似乎并不担心民主的阙如会妨碍市场利好。另一方面,中国加入WTO虽然有过渡期特殊条款的保护,但这过渡期并不长,中国在全球化中“与国际接轨”的速度应当说是相当快的。
  
  无疑,1992年后的十五年来中国所取得的进步是巨大的。但是另一方面,这十五年积累的问题之多也不容忽视。十五年来,中国借助铁腕体制降低“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避免了一些民主转轨国家疲于应付的各阶层频繁博弈的“拖累”,实现了空前快速的原始积累。然而社会公正问题也越来越突出。我国如今不仅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不断升高,而且更重要的是因垄断和特权造成的升高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使得大众的不公平感比同等基尼系数下的国家更高。我国如今不仅存在着公共品供给的不足,而且还叠加了“公共品缺少公共性”的体制弊病:早在改革前的旧体制下,收入高者享受更高的公共福利,而收入低者公共福利就享受得更少,“二次分配”不是缓解了,而是加剧了初始分配的不平等。这个弊病在如今单向度的市场化改革中不仅没有被克服,反有加剧的趋势。体制缺陷形成的“扩权容易问责难,卸责容易限权难”,使得“放权让利”的改革变成了“弃责争利”,公共服务部门放弃服务责任,利用公共资源大肆“创收”,同时却凭借垄断权力排除来自民间的竞争……
  
  这一切终于冲破了“不争论”的樊篱,导致了近年来相当尖锐的“改革论争”,这成为新阶段的第三个特点:先是在对“掌勺者私占大饭锅”的批评持续多年之后,以“郎咸平旋风”为契机发生了激烈的国企改革争论,接着“医改报告”又引发了以医疗、教育问题为中心的公共品供应改革争论,以及以物权法和农民问题为中心的经济社会改革争论,等等。这些争论把1997年那场“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主义”之争深化为一系列的“问题”辩论,它们的种种现实利益背景已经穿透意识形态的表象而凸显出来,从而使争论变得相当激烈,以至于有人惊呼“改革共识已经破裂”。显然,这些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把饼做大”就能缓解“分饼不公”的矛盾,而是出现了经济发展与内部外部矛盾同步持续深化的现象。“上访潮”持续攀升,“群体性事件”大幅度增加。1992年这轮改革初起时,人们曾试图把体制合法性建立在经济增长上,当时常说东欧垮了而我们没垮,就是因为我们经济搞得好。但是现在,经济高增长和社会不稳定同时发展的现象使人对此说日益怀疑。如果说在意识形态上“不争论”不失为邓小平的智慧之举,那么在利益矛盾方面不允许博弈,就有极大的风险。
    
  “尺蠖效应”与改革的调整  
    
  然而在现有体制下人们如何进行博弈呢?这些年来改革政策乃至改革战略不是没有调整,甚至可以说调整之频繁举世罕见,以至民间有“初一十五不一样”之讥。然而似乎怎么调整都不对劲,这就是所谓的“尺蠖效应”:就像那一放一缩却只朝着一个方向移动的尺蠖,我们的政策一“左”,老百姓的自由就减少,但福利却难以增加;政策一“右”,老百姓的福利就收缩,但自由却难以扩大。一讲“小政府”官员就推卸了责任,但权力却依然难以限制;一讲“大政府”官员就扩大权力,但责任却仍旧难以追问。“右手”大动,公共资产就快速“流失”,但老百姓的私产并无多少保障;换上“左手”,老百姓的私产就受到侵犯,但公共财富仍然看守不住。“一个萝卜两头切,左右都是他得”。于是客观上的“尺蠖效应”的进一步突出,成为新阶段的第四个特点。
  
  就拿前一阵成为舆论热点的“医疗改革”来说吧,当初说是医疗福利萎缩和“过分市场化”使人看不起病,出路似乎在于加大政府垄断;然而不久就有权威消息披露:中国如今的公费医疗开支竟有80%花在领导干部身上,这样的“福利”,究竟是谁之福,谁之利?增加这样的“公共品”,能改善老百姓的医疗吗?再如:“郎旋风”之后中国开始反对所谓“新自由主义”,一时似乎风向转“左”,没收陕西石油民企、在重化工等基础领域搞排挤民资的“新国有化”、划定国有垄断行业等“大政府”政策纷纷出台,然而与此同时,新一波“股改”却采取了本质上近乎“国有股白送人”的私有化方式,其“右”的程度远远超过“郎旋风”之前的一切国有股减持方案。吴敬琏先生略表批评之意,立即招来一阵骂声。也是,前些年为了国企“圈钱解困”,长期大熊市把高位跟进的广大散户小股民坑得够呛。如果当初听吴先生的,在国企未改革不急于设局圈钱,那样就不会有这么多人被坑。既然被坑了,在股指已跌去三四成时用现今的股改方式来补偿,也算是补偿了被坑的股民群众。然而那时不补,愣是让股指从2300多点跌到900多点,大部分小股民已经无法承受巨亏,被迫“断腕”退场,只剩下实力雄厚的大庄家等着“抄底”了——这时“国有股白送”的改革才大举出台,客观上给抄底者奉送了3000亿元的净值财富!(《股权分置改革使流通股东财富增3000亿?》,北京普蓝诺财经顾问中心:《每日财经专讯》第1237期,2006年7月20日)真叫来得恰到时候!郎咸平也好,巩献田也好,这时却不吭声了。如此尺蠖般的一收一放,国有资产也送掉了,小股民的私产也亏掉了,只有那些有来头的抄底者两头通吃,既发了“国有化”的财,也发了“私有化”的财,你说这是“左”还是“右”呢?
  
  中国的很多调整都表现出这种客观上的“尺蠖效应”:今天强调加快城市化,便大举剥夺农民地权“圈地造城”,但农民进城后却得不到平等待遇;明天强调控制城市化和“复兴农村”,便限制、取消农民迁徙权,但官府依然可以圈他们的地。今天说土地紧缺要“保护耕地”,于是就打击“小产权”,严禁农民卖地,但官府依然想“征”就“征”;明天又说土地宽松可以放手开发,于是官府掀起圈地大潮,但农民土地仍然不许入市……显然,形成这种怪圈的原因就在于那种“权既不受限,责亦不可问”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即使政策设计者出于好心,实行起来却往往“扭曲”,跳不出“权家通赢”的圈子。而宪政下的“天平效应”(政策趋左会增加人民福利,趋右则增加人民自由)则很难发生。  
    
  “中国的全球化”与“全球的中国化”  
    
  而中国与世界的双向互动扩大,尤其是中国对世界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则是新阶段第五个、也是最重要的特点。
  
  回想2001年入世时,国内外的议论很多。而主流的议论是两种:一种人说,中国这种体制不适应经济全球化竞争,关起门来还凑合,在开放的全球化竞争中肯定要垮下来,这就是所谓的“中国崩溃论”。这是比较悲观的说法。还有一种说法比较乐观,说全球化会加速中国融入普世价值、接受国际规则。首先是接受市场经济规则,将来还会接受法治、宪政民主等等。这就是“世界改变中国”、开放使中国进步,这当然是国人所希望的,也是世界人民所希望的。
  
  应该说这种可能的确存在,这些年来,一方面规范化法治化的竞争规则正在形成,由此人们的自由得以增进;另一方面当代福利国家的种种进步也使中国的公共服务建设加快。可以说,文明世界的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不是斯大林主义)都在全球化中对我们有所促进,这也就是我们支持改革开放的原因。
  
  但我觉得,除了上面这两种可能外,其实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还有第三种可能。入世这些年来,中国表现出来的“竞争力”恐怕是连自己都没有想到。贸易与资本项目的“双顺差”爆炸式的增长,GDP爆炸式的增长,城市化也是爆炸式的增长。全球资本涌入中国,中国生产的商品涌向全球。这和所谓的“中国崩溃”预言无疑是相反的。
  
  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中国与全球的影响是双向的。特别是中国这个经济体的庞大,决定了她的影响力很可观。这些年现代文明的基本准则对中国的影响的确相当大。纵向地看我们在自由与福利两方面的进步也不小。但是同时,中国也正在“和平演变”全世界。由于中国因素的加入,这些年来世界主流的两种主要规则,即自由市场制度与福利国家制度都面临着空前的挑战。由于我们今天的全球化主要是市场的全球化(而且市场中也主要只是商品与资本在全球流动,劳动的流动性就差得多),而不是人权的全球化,无论是今天文明世界左派强调的经济社会权利,还是右派强调的个人自由权利,都还远没有成为一种普遍规则。于是,一种既缺少个人自由也缺少福利保障的体制,在“只做买卖不问其他”的条件下不仅仍然可以在这种全球化背景下存在,甚至可以表现出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优势”。这种体制下崛起的经济体如果足够庞大,它将在全球化中迫使全世界的福利国家降低福利标准,同时也迫使自由国家重树贸易壁垒,这个趋势越来越明显。
  
  现在国际上有所谓的“中国威胁论”,它主要是强调中国国力的强大会对他人构成威胁。这样的说法无论在事实上还是价值上都是必须驳斥的:一方面中国的国力如今远未强大到足以威胁别人,另一方面中国人也有权发展不亚于他人的国力。
  
  但是,如果不是讲“国力”变化导致国际冲突,而是讲不同体制之间的优劣互相影响的话,那倒是可以说,尽管改革前我们经常大言要用意识形态理想“解放全人类”,但那纯属夜郎自大;而今天,一百多年来中国第一次有了“和平演变”他人的可能,但是这种演变既不是向人家输出“儒家文化”,也不是输出“社会主义”,当然更不是输出自由主义。而是用一种“低人权”的竞争“优势”使人家也不得不向“既低自由、也低福利”的方向发展。如果说几年前一群讨厌“自由放任”的左派经济学者提出“北京共识”还并不令人惊奇,那么讨厌“福利国家”的张五常先生最近宣称“天下大势将是欧洲学美国、美国学中国”就很耐人寻味。而曾经预言历史将“终结”于自由民主的弗朗西斯·福山如今也出版了新书《出乎意料》,把“世界转向‘中国式社会主义’”列为未来可能发生的七大“意外”之一。可见这种趋势不容小觑。
  
  我们现在所有的要素似乎都极有“竞争力”:比如劳动力,印度等国在劳动力充裕而廉价方面不亚于我们,但我们的劳工之逆来顺受全无集体谈判权却是他们不可企及的“优势”。与劳力相反,我们的土地本来非常稀缺,但却拥有世界上最有“效率”的圈地机制,圈占广州附近的大片膏腴比人家圈内华达沙漠还容易。我们环境和资源禀赋不佳,但没有讨厌的公民社会捣乱,要占用它们就免了许多“麻烦”。我们的公共财政在公众福利方面捉襟见肘,而使用“公共财政配套”来“招商引资”却非常慷慨。在所有这些方面,他们不管社会党还是保守党谁能与我们竞争?而那些“民主分家麻烦大,福利国家包袱多,工会吓跑投资者,农会赶走圈地客”的民主转轨国家就更不可能创造我们这种“奇迹”了。减少“交易成本”以提高“效率”是国外经济学的一大发明,但以剥夺一些人交易权利的方式为另一些人单方面降低“交易成本”的主意却是他们想不出来的。  
    
  “第三种可能”有利于中国人吗?  
    
  自由经济的优势主要在于创新,在于它那源于人的自主状态的创造性。但是如果就单纯劳动过程来讲的话,很难说是不是自由经济最有效率。美国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福格尔曾证明,南北战争前南方奴隶制经济比北方自由经济更有效率。(R.W.Fogel,Time on the Cross:the Economics of American Negro Slavery.Little Brown,1974)经济学家多马也讲过,东欧的二度农奴化在历史上曾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竞争力。(E.D.Domar,The Causes of Slavery or Serfdom:a Hypothesis.in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30(1),March.1970.)东欧很多国家大概在13、14世纪农奴制度就已经解体了,但是那个时候普遍是小农。16、17世纪由于商品性农业崛起,很多人发现农奴制大庄园又有了它的活力,因为它比自给自足的小农更能提供商品粮。当然也许自由的大农场也可以,但要让小农自由兼并成大农场那慢死了,不如把他们重新农奴化。而且在二度农奴化过程中这些国家确实一度变得相当有竞争力,包括波兰、俄国很多国家都是这样。
  
  在封闭的状态下,这种命令经济对注重创造性的现代自由经济不可能具有优势,因为“低人权”极大扼杀了人们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但是在全球化、在市场经济全球化但又没有人权全球化的背景下,就有了这样一种可能:自由经济的创造可以被缺乏创造性但善于模仿的强权经济比较容易地接过来,再依靠强权的优势把它“高效率”地产出。于是在这样一种游戏中就可能出现:福利国家竞争不过低福利国家,低福利国家竞争不过低人权国家。
  
  于是至少在经济学领域,这十年来出现的明显变化是:过去那种左派(福利国家或凯恩斯主义者)看好中国而右派(自由竞争论者)看衰中国的状况如今大有改变。由于这些年的经济高增长,尤其是2001年以后经济发展在国际要素的影响下又有了进一步的加速,国际上左右两派经济学现在都在唱中国的赞歌,都想用中国经济的高增长为他们各自的理论提供证明。于是“左派欣赏这里的低自由,右派欣赏这里的低福利”。有些人高调称之为“北京共识”。其实“共识”可能夸张,同样称赞中国的人其称赞的理由往往是相反的。但无论是否“共识”,他们都喜谈“中国经验”则是事实。
  
  遗憾的是:这些经验就像“慈禧餐桌上最远的那道菜”:好看不好吃。中国的这一套,他们无论左派还是右派谁能学得了?
  
  现在外资和中资在交流过程中经常碰到这种现象,比如我们的传媒多次出现这样的标题“中资海外投资遭遇工会陷阱”。(朱晓雪、王嘉徵:《首钢:秘鲁的血色黄昏》,《环球企业家》2004年9月总第102期;盛立中:《学会同工会打交道中企海外扩张遭遇工人运动》,《南风窗》2004年10月18日)外国人一到中国来就说中国工人多么听话,土地可以随便圈,工人可以随便使,资源环境也可以随便弄,没有国外那些NGO在那里捣乱,整个过程使得中国在全球化中成为一个资本吸纳机器,又成为一个商品输出机器。其外部效应就是:中国的“竞争力”现在大有扫平全球工会、逆转劳资关系、压低百年福利之势:一方面“低人权优势”下的廉价品大输出,一方面“无工会经济”对全球资本的吸纳,他们的工人还有什么讨价还价的筹码可言?但这并不意味着自由竞争的体制日子就会好过到哪里去。在中国的“优势”下,自由竞争也面临很多问题,以至于连美国这样的国家都在那里重竖贸易壁垒。
  
  但是,这样的“优势”对我们国内也造成严重问题,以至于“顺差爆炸”弄得里外不讨好:中国人抱怨西方开动印钞机就卷走了咱们的血汗,西方人抱怨我们的廉价货砸了他们的饭碗。这个过程虽然造成了GDP和各种经济指标的大提高,但是中国广大的公众从这个过程中到底能获得多少利益,这是值得考虑的。
  
  由于目前这种全球化在发达国家导致工会萎靡、福利倒退,它受到西方左派的强烈抨击是不难理解的。市场经济中劳资双方的谈判地位首先取决于劳资两个要素的供给状况:劳动过剩、资本稀缺则劳方地位削弱,资本过剩、劳动稀缺则劳方实力增强。其次也取决于政治体制:在民主国家由于劳工人数众多,“多数政治”会使“劳动过剩”时劳方地位也不至于太削弱,而资本过剩时劳方地位却会进一步增强。对于发达国家百年来穷人福利的巨大进步,西方历来有两种解释:左派认为是人民斗争的结果;而自由派认为是市场经济下资本过剩导致的自然趋势。这两种解释其实并不矛盾:发达国家的民主福利体制的确既是劳工民主运动的成果,同时也与资本主义长期发展后资本过剩、削弱了资本的谈判地位有关。然而冷战结束后的全球化增加了资本出路,面对工会,资本学会了“惹不起,躲得起”——躲到“低人权”国家。资本外流加剧了本国劳动的相对过剩,劳工讨价还价的实力大减,工会雄风不再,福利体制陷入危机,所以西方左派要反全球化。
  
  然而对于资本流入的中国来说,其效果本应相反:本来在体制下劳工的谈判能力就被人为压缩,如果在市场逻辑中资本相对过剩,劳工的处境还好些——外资的进入就有这种功能。如果我们对外资关闭国门,或者人家对我们的商品关闭国门,那我国的资本将更稀缺,劳动相对地就更过剩,劳工就更无法讨价还价了。所以中国的“左派”也跟着西方左派一起“反全球化”实在是不明事理。至于中国给外资“超国民待遇”,一些地方官商勾结压制劳工,甚至外商愿意让步而某些官员仍要镇压,那是不民主的结果,是“低人权”的问题,与资本流入与否无关。今天中国固然有官府与外资官商勾结压制劳工之弊,但与内资的官商勾结(如引起关注的“官煤勾结”,更不用说垄断部门以权谋利)之弊难道不是更严重吗?
  
  关键的问题在于:发达民主国家支撑劳工权益与福利制度的两大因素在中国都“缺位”:资本相对于劳动既更为稀缺,而真正有博弈功能的工会农会又没有。所以我国如果真的有所谓左派的话,它需要做的不是像西方左派那样在已有民主的前提下希望堵住全球化来维持工农的谈判地位,而是乐见市场全球化但不满足于此,还要通过“人权全球化”,即在人权方面(对于左派来说尤其是社会民主、劳工权利、福利保障等“经济社会权利”)“与国际接轨”,来争取工农的谈判地位。
  
  而在这种努力尚未结果时,面对中国的竞争力,国外经济学界出现的一种奇特的现象,就是“左派称赞中国低自由,右派称赞中国低福利”。但我怀疑,这种现象在不远的将来就会变成左派批评中国低福利、右派批评中国低自由。现在所谓的人民币升值问题,所谓中国产品安全性问题,只是一种非常边缘化的涉及。大家都知道,实际上真正的症结既不在于汇率,也不在于所谓的安全性问题。最后人们就会发现,实际上真正的问题还是在体制上。2001年以后的全球化起了一个作用,就是把中国的国内矛盾稀释到全世界,这里讲的稀释不是消解,因为实际上它并没有消解,但是通过吸纳全世界的资本、向全世界输出商品的模式,提高了我们的就业率,的确有助于中国国内的稳定。但是这种效应实际上是把一百多年以来其他国家形成的劳资关系格局、各个利益集团形成的均衡给打破了,因此他们的问题就多起来,而且左派、右派都没有什么办法。  
    
   对“中国经验”望洋兴叹  
    
  例如,虽然从改革以前我们就喜欢拿印度来比较以显示“社会主义优越性”,但是过去印度人其实很看不起中国,甚至在1980年代改革使中国经济加速、真正明显地超过了印度的情况下,很多印度人仍然不以为然。但在近几年的“全球化”中,尽管印度自己的经济也明显加速,并进入历史上发展最快的时期,但许多印度人,无论左派还是右派,对中国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羡慕乃至“嫉妒”与焦虑。2004年印度塔塔财团就派人来华,想向中国转移资本,把汽车生产线搬到中国,以躲避他们那里难惹的工会。只因外资争相涌入下我们已经看不上印度,才没谈成。到了2006-2007年,印度左、右派出现了比赛学中国、但却都碰了壁的奇观:先是右派执政的马哈拉施特拉邦孟买市当局要学中国“经营城市”,声称要“15年赶超上海”,但是第一步的强制拆迁就碰到了力量强大的“刁民”而遭铩羽。然后左派印共(马)执政的西孟加拉邦要学中国搞经济特区,结果一上马又碰到组织能力强大的农民,陷入“农会赶走圈地客”的尴尬。面对“中国经验”,他们无论左派还是右派都只能望洋兴叹,而对我们的学者而言则多了个民主制增加“交易成本”的“恶例”。
  
   即便是发达国家,在中国的“竞争力”面前也存在着“左派无法减自由,右派无法降福利”的“困境”,于是一些“英雄”开始冒头:西方的传统政治格局本是左派主张福利国家,右派主张自由放任,一般来讲右派主张小权力政府,左派主张大责任政府。但是最近西方政治中已经开始出现一种“向中国看齐”(当然未必是自觉的)的苗头,开始出现了一些政治家,他们一方面强调政府的权力要扩大,另一方面强调政府的责任要推卸。例如2007年5月法国大选出来的萨科奇,你很难说他是传统的右派还是传统的左派。你讲他是传统右派,他却是主张大(权力)政府的,萨科奇有处置2005年移民骚乱的背景,很多法国人都说他是主张警察治国,主张收缩自由的。但同时他又对法国的福利国家体制深恶痛绝,要削减福利,因此他当然也不是左派。通常在西方政治中,主张削减福利的人都是主张进一步扩大自由的。主张限制自由(至少在经济方面)的人又要求扩大福利。现在出现一个既主张削减自由也主张削减福利的人,这在西方的政治格局中应该说是个新趋势。
  
  当然与我们相比,他们还差得远。在法国自由与福利也许真的都太过分了,萨科齐的做法在一定范围内也许是合理的,我并不认为萨科齐的出现就意味着法国已经在走向“中国化”。但这种苗头、或者说这种可能性你不能不看到。而如果法国真的“中国化”我们中国人就会高兴吗?要知道体制上“中国化”与利益上“亲中国”完全是两回事。今天在国际政治上萨科齐更是与其说“亲中国”不如说亲美。但如前所说,中国体制的诱惑不同于中国国力的“威胁”,体制的影响不同于国际政治的亲疏,当年中苏两大命令经济国家势同水火、毛泽东甚至希望联合美国抗衡苏联就是最好的例子。即便是国际政治上的反华派,就不会羡慕那种自由与福利都“双低”的“优势”吗?就不会想学了这种优势后力量壮大、再更起劲地“反华”吗?当年国人有曰:“师夷长技以制夷”,今天别人就不想“师华长技(如果那也叫‘长技’)以制华”?
  
  但统治者再羡慕,只要宪政民主还存在,他们就学不了这一套,而且也不可能一直容忍这种在我们“双低”优势面前的被动状态。这就是“左派称赞中国低自由,右派称赞中国低福利”的现象会变成“左派批评中国低福利,右派批评中国低自由”的原因,但问题当然不在于别人的批评,我们自己能够一直接受这种状态吗?
  
  因此在30年后的今天,国人正面临新的选择,改革也面临新的考验。有人说“改革”如今已经成了个“不名誉的词”,这恐怕言过其实,但是那种单一维度的“经济改革”名声的确越来越差。还有人说要重新凝聚“改革共识”,其实如前所述,1978年的“共识”植因于“走出负帕累托过程”的背景,这种条件本来就极其稀罕,以后也恐难再有。但是正常的社会必然有利益的多元,古今中外的改革也大都是在争议中实现的。所以“共识”少了、争议多了未必就是灾难,最可怕的是连“共同的底线”也找不到,由于缺乏宪政机制,不同的利益诉求缺乏合理的博弈与互动平台,从而由“权家通赢”导致“赢家通吃”,如果因此造成危机,那过去“节省”的“交易成本”恐怕就会变成需要偿还的“高利贷”了。
  
  30年来中国改革的巨大成就,谓之“奇迹”并不过分。然而,看不到成就后面的阴影是不祥的。中国改革仍然雄关漫道、任重道远,而且尤其在过去一直在回避的那些领域需要有真正的突破。

[转载]学术界潜规则

星期五, 01月 11th, 2008

     近年来,“潜规则”已经成了一个非常热门的词汇,官场有之,股市有之,娱乐圈有之。现在好了,在刚刚出来的一本小说《诺贝尔的囚徒》封面上,竟赫然标着“刻画中外皆然的学界潜规则”的字样。吃惊之下,赶紧买了一本。看了作者杰拉西教授的简介,才知此人非同凡响,因为他不但是学界中人,而且是位顶尖高手,有着“人工避孕药之父”的头衔,赢得过无数科学荣誉。由他来讲述学界的内幕,自然应该是栩栩如生、惟妙惟肖了。果不其然。请看书中描述的几条潜规则:

潜规则之一:著名教授只管申请经费,几乎从不亲自动手做实验。书中写道,在当今科学界,实验室的规模急剧扩大。哈佛、麻省理工学院或伯克利的许多研究小组,其人员多达三十人以上。但是,就像金字塔一样,实验室中有着森严的等级,大多数人都在从事一些具体、琐碎的工作,他们“只是被当作有手的工具而已”。而实验室的领导——那些地位显赫的“超级明星”,其主要任务则是募集研究经费,以及在重大科学会议上报告他们的成果,“他们自己当然是不会亲自动手做实验的”。好一个“当然”!这明明白白地显示出,它就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潜规则。根据这条潜规则,作为一个刚入门的学生,你得先像奴隶一样听命于你的教授,甚至要“不分白天黑夜地工作,一个星期七天”,而所有的希望就是“多年媳妇熬成婆”,到时候你就同样可以享受“科学明星”的待遇了。事实上,大家都承认这条潜规则,所以书中的康托偶然亲自动动手,就赢得了其学生的无限敬仰:“像他这种地位的人谁还在做实验?”

潜规则之二:教授要在学生完成的论文上署名,甚至被看作主要作者。在《诺贝尔的囚徒》中,一段关于这条潜规则的对话极为精彩。当正在攻读文学批评博士学位的莉亚对这条潜规则提出异议时,女化学教授阿德利提出了自己的反驳:“这个课题是我提出来的……我用我的研究经费提供了设备和学生的奖学金……向国家卫生研究院提出经费申请的报告是我写的……我们一起讨论工作进度……我建议采用某种技术……提醒她注意重要的参考资料……”所以,她的结论是:“一般认为,教授作为作者之一是很正当的事情。事实上,这个领域里的人都认为我是主要作者。”阿德利的话自有其一定的道理。不过,它也让我们看清了一个事实:在这些教授眼里,他们才是学术课题的真正完成者,而学生们只是“有手的工具”,在能够让学生们在论文上署名,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所以,当小说的主人公之一斯塔福和他的导师一起联名在著名的《自然》杂志上发表论文时,他就十分满足于自己没有像大多数科学合作者那样被忽视,被列在所有称呼中最常见的“等等之中。“能够逃脱在参考书目中被列为‘无名氏’的遭遇,总归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潜规则之三:女性在学术界很难得到晋升。渴望成为母亲是每一个女性的天性。但在学术界,想把事业和母亲的身份结合在一起可是一道天大的难题。为了获得一个在学校里永久任职的终身教授资格,“在化学或者大多数实验科学里,在你当助理教授的六年时间里,你不可能既做一位母亲又获得终身职位”。在大学里,大多数手握职称评审大权的评审委员都是年纪很大的老头子,“虽然接受过关于禁止性别歧视的法制教育,却根本不了解实际情况”。这就难怪在美国主要的大学里面,没有一所大学的化学系主任是女的。虽然招进来的研究生几乎有四分之一是女性,但在一流大学里只有很少数女性获得化学方面的终身职位——“哈佛大学没有,普林斯顿大学没有,耶鲁大学没有,斯坦福大学有一位。”即使她们终于如愿以偿,成了终身教授,她们就真的会获得平等的对待吗?答案仍旧是否定的。以著名的华裔女物理学家吴健雄教授为例,她一生成就卓著,是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还担任过美国物理学会第一任女性会长,却依然被视为异类。“他们平常称呼她‘吴夫人’而不是‘教授’,这难道不可笑吗?就好像她是个管家婆似的。”

 潜规则之四:如非迫不得已,千万不要在申请课题时把一切想法都说出来。众所周知,现在的科研需要花很多钱,于是,你一定得申请课题经费。可是你知道,这其中也有许多玄机吗?书中借主人公康托之口这样说道:“人们从事评审这种耗费时间的工作并不完全是出于崇高的责任心,是尽义务,或者说是某种善举。实际上,总有一些利己的成分在里面,其中最重要的是,可以最早接触到最新进展,获悉最新消息。你会忍不住记下你所看到的东西,然后,过了一段时间,比方说几个月甚至几个星期之后,你会忘记自己最初在哪里看到过它,渐渐地你认为它就是你自己的想法……”原来如此!作为一位有着六十年学术阅历的科学家,杰拉西自然对此深有体会:“那些行家不会把一切都说出来,他们在申请中主要谈论自己已经完成但尚未发表的东西。只有初次申请的人,他们以前没有获得过经费,只好把所有的牌都亮在桌面上。他们别无他法。这就是这个行业的规矩:那些已经……”“这个行业的规矩”,原来,这就是潜规则!可怜的新手,要是没人指点,他们还一直蒙在鼓里呢,只能乖乖地成为别人的猎物了。

潜规则之五:为了发表论文,要设法恭维评审人。我们都知道,发表科学论文是很困难的事。在中国,一篇SCI 上的文章就能让你身价倍增。可是,论文评审者却大多是很挑剔的。为了使你的论文能够顺利发表,你就要设法使评审人符合自己的口味。那么,该怎么办呢?下面的方法就是一条黄金法则——“在你论文的参考书目里不断地引用另外一位科学家的作品”,因为这很可能会引导编辑挑选那个人作为一个特别合适的评审人。要是你还想更保险一点,那你就要再费一点工夫,“把那位潜在的评审人的著作归类为‘一流’、‘发人深省’,或干脆就说‘精辟’,他在评审你的稿件时心情就会比较舒畅”。因为,“好话人人爱听,恭维永远有用。”对于初露头角的学者,书中给出了谆谆教诲:“永远不要在书面反驳意见中侮辱评审人,无论他的评论多么愚蠢。”因为,这是一条潜规则!

【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星期四, 01月 10th, 2008

(联合国大会1966年12月16日通过)    本公约缔约各国

    考虑到,按照联合国宪章所宣布的原则,对人类家庭所有 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确认这些权利是源于人身的固有尊严,确认,按照世界人权宣言,只有在创造了使人可以享有其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正如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权利一样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由人类享有免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的理想,考虑到各国根据联合国宪章负有义务 促进对人的权利和自由的普遍尊重和遵行。认识到个人对其他个人和对他所属的社会负有义务,应为促进和遵行本 约所承认的权利而努力,兹同意下述各条 。

    第 一 部 分

    第一条

    一、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 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二、所有人民得为他们自己的目的自由处置他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而不损害根据基于互利原则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法而产生的任何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剥夺一个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三、本公约缔约各国,包括那些负责管理非自治领土和托管领土的国家,应在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条件下,促进自决权的实现,并尊重这种权利。

    第 二 部 分

    第二条

    一、每一缔约国家承担尽最大能力个别采取步骤或经由国际援助和合作,特别是经济和技术方面的援助和合作,采取步骤,以便用一切适当方法,尤其包括用立法方法,逐渐达到本公约中所承认的权利的充份实现。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本公约所宣布的权利应予普遍行使,而不得有例如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 、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分。

    三、发展中国家,在适当顾到人权及它们的民族经济的情况下,得决定它们对非本国国民的享受本公约中所承认的经济权利,给予什么程度的保证。

    第三条 本公约缔约国承担保证男子和妇女在本公约所载一 切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方面有平等的权利。

    第四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在对各国依据本公约而规定 的这些权利的享有方面,国家对此等权利只能加以限制同这些权利的性质不相违背而且只是为了促进民主社会中的总的福利的目的的法律所确定的限制。

    第五条

    一、本公约中任何部份不得解释为隐示任何国家、团体或个人有权利从事于任何旨在破坏本公约所承认的任何权利或自由或对它们加以较本公约所规定的范围更广的限制的活动或行为。

    二、对于任何国家中依据法律、惯例、条例或习惯而被承认或存在的任何基本人权,不得借口本公约未予承认或只在较小范围上予以承认而予以限制或克减。

    第 三 部 分

    第六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工作权,包括人人应有机 会凭其自由选择和接受的工作来谋生的权利,并将采取适当步骤来保障这一权利。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份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技术的和职业的指导和训练,以及在保障个人基本政治和经济自由的条件下达到稳定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和充份的生产就业的计划、政策和技术。

    第七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特别要保证:

    (甲)最低限度给予所有工人以下列报酬:

    (1)公平的工资和同值工作同酬而没有任何歧视,特别是保证妇女享受不差于男子所享受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同工同酬;

    (2)保证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家庭得有符合本公约规定的过得去的生活;

    (乙)安全和卫生的工作条件;

    (丙)人人在其行业中有适当的提级的同等机会,除资历和能力的考虑外,不受其他考虑的限制;

    (丁)休息、闲暇和工作时间的合理限制,定期给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报酬。

    第八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保证:

    (甲)人人有权组织工会和参加他所选择的工会,以促进和保护他的经济和社会利益;这个权利只受有关工会的规章的限制。对这一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除法律所规定及在民主社会中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为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乙)工会有权建立全国性的协会或联合会,有权组织或参加国际工会组织;

    (丙)工会有权自由地进行工作,不受除法律所规定及在民主社会中为了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利益或为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所需要的限制以外的任何限制;

    (丁)有权罢工,但应按照各个国家的法律行使此项权利。

    二、本条不应禁止对军队或警察或国家行政机关成员的行使这些权利,加以合法的限制。三、本条并不授权参加一九四八年关于结社自由及保护组织权国际劳工公约的缔约国采取足以损害该公约中所规定的保证的立法措施,或在应用法律时损害这种保证。

    第九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

    第十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

    一、对作为社会的自然和基本的单元的家庭,特别是对于它的建立和当它负责照顾和教育未独立的儿童时,应给以尽可能广泛的保护和协助。缔婚必须经男女双方自由同意。

    二、对母亲,在产前和产后的合理期间,应给以特别保护,在此期间,对有工作的母亲应给以给薪休假或有适当社会保障福利金的休假。

    三、应为一切儿童和少年采取特殊的保护和协助措施,不得因出身或其他条件而有任何歧视。儿童和少年因予保护免受经济和社会的剥削。雇佣他们做对他们的道德或健康有害或对生命有危险的工作或做足以妨害他们正常发育的工作,依法应受惩罚。各国亦应规定限定的年龄,凡雇用这个年龄以下的童工,应予禁止和依法应受惩罚。

    第十一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为他自己和家庭获得相当的生活水准,包括足够的食物、衣著和住房 ,并能不断改进生活条件。各缔约国将采取适当的步骤保证实现这一权利,并承认为此而实行基于自愿同意的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既确认人人免于饥饿的基本权利,应为下列目的,个别采取必要的措施或经由国际合作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具体的计划在内:

    (甲)用充份利用科技知识、传播营养原则的知识、和发展或改革土地制度以使天然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等方法,改进粮食的生产、保存及分配方法;

    (乙)在顾到粮食入口国家和粮食出口国家的问题的情况下 ,保证世界粮食供应,会按照需要,公平分配。

    第十二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份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达到下列目标所需的步骤:

    (甲)减低死胎率和婴儿死亡率,和使儿童得到健康的发育 ;

    (乙)改善环境卫生和工业卫生的各个方面;

    (丙)预防、治疗和控制传染病、风土病、职业病以及其他的疾病;

    (丁)创造保证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照顾的条件。

    第十三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它们同意,教育应鼓励人的个性和尊严的充份发展,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并应使所有的人能有效地参加自由社会,促进各民族之间和各种族、人种或宗教团体之间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和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认为,为了充份实现这一权利起见:

    (甲)初等教育应属义务性质并一律免费;

    (乙)各种形式的中等教育 ,包括中等技术和职业教育 ,应以一切适当方法,普遍设立,并对一切人开放,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丙)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以一切适当方法,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特别要逐渐做到免费;

    (丁)对那些未受到或未完成初等教育的人的基础教育 ,应尽可能加以鼓励或推进;

    (戊)各级学校的制度,应积极加以发展;适当的奖学金制度,应予设置;教员的物质条件,应不断加以改善。

    三、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父母和(如适用时)法定监护人的下列自由:为他们的孩子选择非公立的但系符合于国家所可能规定或批准的最低教育标准的学校,并保证他们的孩子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和道德教育。

    四、本条的任何部份不得解释为干涉个人或团体设立及管理教育机构的自由,但以遵守本条第一款所述各项原则及此等机构实施的教育必须符合于国家所可能规定的最低标准为限。  

    第十四条 本公约任何缔约国在参加本公约时尚未能在其宗主领土或其他在其管辖下的领土实施免费的、义务性的初等教育者,承担在两年之内制定和采取一个逐步实行的详细的行动计划,其中规定在合理的年限内实现一切人均得受免费的义务性教育的原则。

    第十五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

    (甲)参加文化生活;

    (乙)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应用所产生的利益;

    (丙)对其本人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利益;享受被保护之利。

    二、本公约缔约各国为充份实现这一权利而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保存、发展和传播科学和文化所必需的步骤。

    三、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尊重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缺少的自由。

    四、本公约缔约各国认识到鼓励和发展科学与文化方面的国际接触和合作的好处。

    第 四 部 分

    第十六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承担依照本公约这一部份提出关于在遵行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取得的进展的报告。

    二、(甲)所有的报告应提交给联合国秘书长,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报告副本转交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按照本公约的规定审议:

    (乙)本公约任何缔约国,同时是一个专门机构的成员国者,其所提交的报告或其中某部份,倘若与按照该专门机构的组织法规定属与该机构司范围的事项有关,联合国秘书长应同时将报告副本或其中的有关部份转交该专门机构。

    第十七条

    一、本公约缔约各国应按照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同本公约缔约各国和有关的专门机构进行咨商后,于本公约生效后一年内,所制定的计划,分期提供报告。

    二、报告得指出影响履行本公约义务的程度的因素和困难。

    三、凡有关的材料业经本公约任一缔约国提供给联合国或某一专门机构时,即不需要复制该项材料,而只需确切指明所提供材料的所在地即可。

    第十八条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按照其根据联合国宪章在人权方面的责任,得和专门机构就专门机构向理事会报告在使本公约中属于各专门机构活动范围的规定获得遵行方面的进展作出安排。这些报告得包括它们的主管机构所采取的关于此等履行措施的决定和建议的细节。

    第十九条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得将各国按照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提出的关于人权的报告和各专门机构按照第十八条规定提出的关于人权的报告转交人权委会以供研究和提出一般建议或在适当的时候参考。

    第二十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以及有关的专门机构得就第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般建议或就人权委员会的任何报告中的此种一般建议或其中所提及的任何文件,向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意见。

    第二十一条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得随时和其本身的报告一起向大会提出一般性的建议以及从本公约各缔约国和专门机构收到的关于在普遍遵行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取得的进展的材料的摘要。

    第二十二条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得提请从事技术援助的其他联合国机构和它们的辅助机构以及有关的专门机构对本公约这一部份所提到的各种报告所引起的任何事项予以注意,这些事项可能帮助这些机构在它们各自的权限内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有助于促进本公约的逐步切实履行的国际措施 。

    第二十三条 本公约缔约各国同意为实现本公约所承认的权利而采取的国际行动应包括签订公约、提出建议、进行技术援助、以及为磋商和研究的目的同有关政府共同召开区域会议和技术会议等方法。

    第二十四条 本公约的任何部份不得解释为有损联合国宪章和各专门机构组织法中确定联合国各机构和各专门机构在本公约所涉及事项方面的责任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公约中任何部份不得解释为有损所有人民充份地和自由地享受和利用它们的天然财富和资源的固有权利。

    第 五 部 分

    第二十六条

    一、本公约开放给联合国任何会员国或其专门机构的任何会员国、国际法院规约的任何当事国、和经 联合国大会邀请为本公约缔约国的任何其他国家签字。

    二、本公约须经批准。批准书应交存联合国秘书长。

    三、本公约应开放给本条第一款所述的任何国家加入。

    四、加入应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加入书。

    五、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每一批准书或加入书的交存通知已经签字或加入本公约的所有国家。

    第二十七条

    一、本公约应自第三十五件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联合国秘书长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二、对于在第三十五件批准书或加入书交存后批准或加入本公约的国家,本公约应自该国交存其批准书或加入书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公约的规定应扩及联邦国家的所有部份,没有任何限制和例外。

    第二十九条

    一、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均得提出对本公约的修正案,并将其提交联合国秘书长。秘书长应立即将提出的修正案转知本公约各缔约国,同时请它们通知秘书长是否赞成召开缔约国家会议以审议这个提案并对它进行表决。在至少有三分之一缔约国赞成召开这一会议的情况下,秘书长应在联合国主持下召开此会议。为会议上出席并投票的多数缔约国所通过的任何修正案,应提交联合国大会批准。

    二、此等修正案由联合国大会批准并为本公约缔约国的三分之二多数按照它们各自的宪法程序加以接受后,即行生效 。

    三、此等修正案生效时,对已加接受的各缔约国有拘束力,其他缔约国仍受本公约的条款和它们已接受的任何以前的修正案的拘束。

    第三十条 除按照第二十六条第五款作出的通知外,联合国秘书长应将下列事项通知同条第一款所述的所有国家:

    (甲)按照第二十六条规定所作的签字、批准和加入;

    (乙)本公约按照第二十七条规定生效的日期,以及对本公约的任何修正案按照第二十九条规定生效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

    一、本公约应交存联合国档库,其中文、英文、法文、俄文、西班牙文各本同一作准。

    二、联合国秘书长应将本公约的正式副本分送第二十六条所指的所有国家。

【转贴】“悲惨学费”自杀个案报告

星期一, 01月 7th,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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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集合20个真实案例的独特报告。每年7月─9月,尤属“学费杀人”的非常时期。在此非常时期,以“档案式”的文字证据,痛陈高成本教育的苛严,强烈呼吁教育走向免费化,要求国家增加教育资本投资,力倡实质性的教育改革,推动无力者对教育保障援助体系的知情权接触,遏制腐败对教育领域的深层渗透,避免教育悲剧的扩散、蔓延和“吃人”威胁,已是刻不容缓。
 (1)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付家碾村
 自.杀者:王静娜(金牛区土桥中学高三毕业生),19岁,女。2005年8月13日自.杀。当日15时许,王静娜在金牛区太平坝小河边喝下农药“灭蝇灵”。源起:王静娜被成都某民办高校录取。学费:每年13000元。家庭与经济:王静娜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多年前离婚,经济较为困难。出事前,王静娜的母亲杨忠兰找过当地村委会,请求村委会帮助她们母女想办法凑学费,但被村上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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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达埔镇狮峰村
 自.杀者:林冰心,李清培(永春一中高三毕业生)的母亲。2005年7月26日自.杀。当日6时许,林冰心在家中厨房喝下农药。源起:李清培被福建集美大学录取。家庭与经济:2001年,李清培的父亲李德斯去世。紧接着,李家向亲邻们暂借数千元弄起来的蘑菇种植房几乎绝收,负债数千元。2005年3月,李清培的妹妹李少玲年满16岁,到南安诗山一家雨伞厂打工,每月仅能省下200多元帮补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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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农机修造厂东生活区
 自.杀者:郭冬梅,系张明硕的母亲。2005年7月21日自.杀。当夜,郭冬梅在家中上.吊。源起:1、刚初中毕业的张明硕无钱上学。2、睢宁县政府在未给职工住户住房安置和分文补偿的情况下,实行断电停水,野蛮拆迁,并坚决对阻止拆迁和上.访者进行抓捕等严厉打击;3、家中无钱租房而无处安身;4、银行贷款到期无钱归还。家庭与经济:张明硕的父母双双下岗没有生活费。为了生存,他们便从亲戚处借钱,又向银行贷款买了一辆货车跑运输。由于近年运输生意不景气,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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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辽宁省沈阳市
 自.杀者:刘淑杰,系周娜(沈阳四中高三毕业生)的母亲。2004年8月26日自.杀。当日8时,刘淑杰在家中吞下100片“安定”,经抢救,幸存。自.杀前,曾留下遗书:“对不起,孩子,我走了。我们即将面临露宿街头的现实,现在,我连一间没有水、没有电、没有厕所的房子也不能给你了。”源起:周娜被北京应用技术大学计算机本科专业录取。学费:每年8000多元。周娜决定放弃到北京读本科,准备在沈阳读个花钱少的专科,但念专科的钱家里同样也负担不起。家庭与经济:周娜上小学时,父母离婚。母亲下岗后,每月仅有60元的工资和最低保障金113元。
 (5)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金岔镇团庄村
 自杀者:龚某,系焦志梅(皋兰二中高三毕业生)的母亲。2004年8月22日自杀。当日凌晨,龚某投身家中水窖井。源起:焦志梅被张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学费:近5000元。家庭与经济:家里条件不好,焦志梅的哥哥又到了娶媳妇的年龄。母亲曾几次向焦志梅提出让她放弃上大学。后来,父母看到她执意要上大学,便四处筹钱,但直到8月21日,才凑了3200元。
 (6)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口前镇阿拉街村
 自杀者:赵丽芹,系李致富(永吉县实验中学高三毕业生)的母亲。2004年8月20日自杀。当日,赵丽芹在家中牛棚外上吊。自杀前说:“我这病看也看不好了,妈就不花冤枉钱了。你不要总想家里的事,好好上大学,这就是孝顺我了。”源起:李致富被长春汽车工业学院录取。学费:每年8000元。家庭与经济:赵丽芹患有心脏病、风湿病等多种疾病。自杀前,家中两头牛突然死亡,从此赵丽芹一病不起。家里东挪西借,拉下了1万多元债。李致富经常偷偷到县城里给一些工地干零活挣点钱,但是他在一家工地干了半个多月,却没有得到一分钱,活干完了,老板却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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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北京市顺义区杨镇二街村
 自杀者:王俊华,系王小云(男)、王小雯(女)的父亲。2004年8月4日自杀。当日22时许,王俊华在家中院子里喝农药。自杀前,他在院子里大喊:“我就是死也要让孩子上学!”源起:王小云、王小雯同时被两所技校录取。学费:王小云,每年3854元;王小雯,每年4270元。家庭与经济:王俊华的工作是清理村里的垃圾,年工资7900元,这是全家的生活来源。到收到通知书时为止,村里还没有结算他上半年的工资。2004年8月3日,王俊华去讨要工资,未果。之后又去找邻居借钱,又未果。
 (8)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小祁家镇窦双树村
 自杀者:孙守军,系孙大朋(辽阳四中高三毕业生)。2004年8月2日自杀。当日,孙守军在家中喝下大半袋“万灵”牌杀虫剂。自杀前,曾留下遗书:“我儿,当你看我的信时,我已不在人间,只因为我没有能力让你上学,没有脸对你,只可以用我的死向你谢罪。”源起:孙大朋被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学费:每年5308元。家庭与经济:2003年,辽阳市政府征地,孙守军一家仅得6000多元补助,仅够高中所用。失地后,孙守军做卸火车皮、当瓦工等苦力工作,平均一天挣20来块钱。几年来,孙守军因劳累过度,患有腰肩盘突出、前列腺炎等疾病。
 (9)四川省达州市达县安云乡三层村
 自杀者:郑清明(达州市通川区蒲家中学高三4班学生,18岁,男。2004年6月4日自杀。当晚,郑清明卧轨。源起:郑清明还差学校600多元学费,学校为了收回这笔费用,对郑清明多方相逼。考前,又没有给其发放准考证。家庭与经济:经济困难。郑清明由外公郑自礼抚养。2004年,郑自礼的老伴生了病,花了不少钱,万般无奈之下欠了学校600多元钱。郑清明的班主任张旭渡多次当着同学们的面为难郑清明,赶他回家找钱。2004年6月4日,郑清明再次回家要钱,说要到学校去考试,他外婆就翻箱倒柜找了些钱给了他,谁知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 (10)河北省大城县大广安乡王香屯村
 自杀者:邵某,系小邵的父亲。2004年6月2日自杀。当日下午,邵某在家中用刮胡刀片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源起:担忧小邵的高额学费和家中难处,精神过分紧张。家庭与经济:小邵的母亲身体不好,1999年肾结石治疗时花费了1万多元,自此家中收入一直很紧张。邵某供三个孩子上学,家中已经借了大笔外债。自杀前,家中仅有5000元。事情发生后,邵某在医院里抢救花了近1万元。
 (11)江苏省南京市燕子矶笆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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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杀者:陶小洁,6岁,女。2004年4月5日自杀。当日中午,陶小洁在家中院子里自杀。源起:没钱上学,一直和家里闹别扭。家庭与经济:陶小洁的父亲靠挖野菜,母亲靠捡破烂来维持生计。包括陶小洁在内,陶家已经死了6个孩子,前面的5个孩子都是病死的,都没超过6岁。陶小洁死后,还剩两个孩子:一个8岁,一个4岁。
 (12)浙江省遂昌县金竹镇大西坞村
 自杀者:彭某、林某,系一对正在上学的10岁双胞胎儿子的父母。2003年9月8日、9月9日分别自杀。9月8日下午,妻子林某在家中服下农药;9月9日上午,丈夫彭某也在家中服毒自杀。源起:新学期开学即到,但两个儿子上学的学费还无着落。家庭与经济:家里经济困难,彭某多年前向岳父借的钱一直没能还清。两个儿子上学后,家里的经济就更为困难。
 (13)上海市长宁区新泾镇努力村。自杀者:囡囡,13岁,女。2003年9月3日自杀。当日6时许,囡囡在长宁区北翟路上粮食库旁的苏州河跳河。离家前最后一句话是:“爸爸,真的没钱吗?”爸爸回答说:“你妈妈住院的钱都是借的,哪里有钱呀?”源起:囡囡考上重点中学预备班,没钱继续上重点中学。家庭与经济:囡囡的母亲突然住院。为了省下车钱给女儿交学费,囡囡的父亲每天骑自行车,横跨上海市区,到20公里外的杨浦区医院看望住院的妻子。囡囡为了省下每天2元钱的公交车费,每天起早步行上学。9月1日晚上,囡囡对父亲说:学校要交伙食费和800元学费。
 (14)上海市闸北区场中路某弄小区。自杀者:萍萍,17岁,女。2003年8月31日自杀。当日19时50分,萍萍从家中六楼阳台跳下,重重地摔在一楼天井顶的水泥板上。值得注意的是,房间里还留着她吃光了的安眠药壳、上吊的布条和割腕的刀。源起:萍萍考上高中。学费:每学期2000元。家庭与经济:1993年,萍萍父母离异。萍萍的父亲在一家工厂里上班,每月仅挣800元钱。萍萍考上高中后,通过亲戚的接济,父亲才凑了1500元钱。萍萍在几天前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也答应给她500元钱。第二天就要开学了,但那500元萍萍还没有拿到。
 (15)甘肃省山丹县“山丹煤矿”家属院
 自杀者:苏天将(山丹一中高三毕业生),17岁,男。2003年8月4日自杀。当日,苏天将在家中上吊。源起:苏天将被兰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录取。学费:每年3200元。家庭与经济:苏天将的母亲没有工作,全家人的生活全靠父亲一个人的微薄工资维持。父亲患有膀胱癌,花了很多钱。2000年,“山丹煤矿” 下马,所有职工都失去了工作,包括苏天将的父亲在内。
 (16)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
 自杀(未遂)者:郭琪,16岁左右,女。2003年8月2日自杀,经营救,幸存。当日,郭琪纵身跳入一口水井中。源起:家境困难,在读西安市第一中学期间,中途辍学。
 (17)海南省东方市
 自杀(未遂)者:郭兴荣,系郭子云(东方市民族中学高三毕业生)的父亲。2003年7月某日(郭子云考上大学的第二天)自杀。当晚,郭兴荣用头去撞门前的石头。源起:郭子云被华中科技大学录取。学费:每年数千元。家庭与经济:1999年10月8日15时,郭兴荣采石时被突然爆炸的石头炸瞎了双眼,炸没了一只胳膊。自此以后,母亲挑起担子到市场卖早餐赚取一家人的生活费。事情发生时,家里几乎没有一点积蓄。
 (18)陕西省榆林市南郊农场看果库
 自杀者:景统仕,系景艳梅(榆林一中高三毕业生)的父亲,原籍榆林市子洲县苗家坪乡牛心疙瘩村。2003年7月14日自杀。当日9时,景统仕在家中喝下农药。源起:景艳梅被东北师范大学录取。家庭与经济:景统仕有5个孩子,虽然大女儿和大儿子已成家,但景统仕的家庭负担仍然沉重,家中已经欠了3万多块钱的债。除了景艳梅的学费,还有景冬梅、景雄的学费,学费每年近万元。因为欠账太多,又经常借钱,所以再借钱就比较困难。景艳梅高考完后,景统仕父亲的病加重,但他的菜地一斤莲花白还卖不到5分钱。事情发生后,家中又增加了8000多元的抢救费。
 (19)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 自杀者:丁平良,系丁炜(宝鸡市渭滨中学高三毕业生)的父亲。2002年8月25日自杀。当日晚,丁平良在家中走上窗台,从7楼跳了下去。自杀前,曾留下遗书:“我给张某开车要不来工资,大炜上学急需用钱,请家人予以照管。”源起:丁炜被上海复旦大学录取。学费:每年7000元。家庭与经济:1998年,丁平良从宝鸡市渭滨区某局下岗,摆了相当长时间的摊。2002年6月,丁平良开始给岐山的个体运输户张某驾驶零担货车。辛辛苦苦干了两个月,雇主张某没有给丁平良开工资。索不回全部工钱,丁平良打算向老板张某借2000元,也被拒绝。
 (20)广东省深圳市清水河一出租屋内
 自杀者:姓名不详,40岁,系4个孩子的父亲。2001年9月4日自杀。当日14时,该男子在家中服下大量鼠药。源起:1、新学年开学,4个孩子无钱缴纳学费;2、租住的房屋一连几个月的房租均未了结,屡屡遭房东追要。家庭与经济:膝下有4个孩子(3男1女)。一家6口人,只能靠夫妻二人在路边摆水果摊来勉强维持生计,但每日卖水果所得来的钱非常有限。加上该男子体弱多病,一家人生活总是难以为继。
 后记:一个大学生的“自杀”留言(摘自广西师范大学《独秀网》)
 “学校说(2004年12月)21号之前如果没有交完学费的话,将收取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而且本学期的成绩不给予登记‘好’,要扣除德育分若干。但是我今天去办理缓交学费的申请的时候,学工部说:”等主管领导下周回来再说了。‘而下一周已经是21号了,我自己欠了3300多元,一天的滞纳金就多达6元多,比我自己每天的开支还大。学校不给我们这些贫困生办理手续,是把我们逼上绝路。这几天我已经哭了五次,我已经没有心思学习了。我想到了自杀!从独秀峰上跳下来!如果21号我真的没有办法办理的话,月牙池又将多一具尸体!“──作者”无奈者“,题为《无钱交学费,我想自杀!》,留言日期为2004年12月14日

【转载】教育产业化:丧钟为谁而鸣

星期一, 01月 7th, 2008

 雅可夫

在当代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比 “医疗产业化” 和“教育产业化”更能生动地体现出处于强势地位的精英们,是如何借“改革”的名义来疯狂敛聚钱财、无耻践踏劳苦大众权益的事例了。医疗和教育,一个保障的是人民的生存权,一个保障的是人民的发展权;这两个行业是“产业化”的底线,一旦突破了这两个底线,这个社会就没有任何公正可言。然而可悲的是,这两个底线早已被突破,而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早在三年以前,我就写了一篇名为《穷人受教育权利不容剥夺》的文章,呼吁社会关注穷人孩子上不起学的情况。然而,从那以后,教育产业化一直甚嚣尘上,浊浪排天。无数人间惨剧发生了,无数品学兼优的贫困生被大学拒之门外。  
时下在一片“教育产业化”的盛赞声中,我却时时感到绝望。并非我天生多愁善感,也并非我在目前的社会中缺乏竞争力,而是因为我看到:精英特权与贪婪野蛮的资本主义结合起来,疯狂、无耻地压榨弱势群体;两极分化日益严重,社会秩序日益混乱,各种侵犯人民利益的异化行为被假以神圣的名义强加在人民头上。而医疗产业化和教育产业化,正是这种异化改革的极端产物。在我看来,鼓吹这两个“产业化”的人实在是恶毒——“教育产业化”剥夺了穷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等于消灭了他们通过受教育改变命运的希望,而让他们永远沦为无知愚昧的苦力,剥夺了人们的发展权;“医疗产业化”则剥夺了穷人的生存权。因此,我呼吁每一位尚有良心的同胞,和我一起反击祸国殃民“医疗产业化”和“教育产业化”,把它们和它们的吹鼓手们一起踩在脚下,让它们烂在泥里!  
一、当喜讯变成噩耗  
催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是两件刚发生不久的事。第一件是二○○三年八月六日晚上,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播放的一个专题片——《贫困生:越过学费这座山》。该片讲述的是陕西榆林一位农民景统仕可悲遭遇:生活贫困的景统仕在女儿景艳梅今年高考被东北师范大学录取后,为了凑足一万元的学费,一连外出几天借钱而无功而返。为了给景艳梅上大学申请资助,景统仕又到当地派出所等部门盖章以证明家境困难,然而这个章也居然没有盖下来。7月14日,景统仕喝下农药自尽。电视上景艳梅流着眼泪说:“我爸爸回来,我不在跟前。他就跟我嫂子说,他说他已经老了,什么事都办不成了……早知道是这个结果,这个学我不上了……”  
我一般很少看现在这些充斥了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电视节目。但是那一天也真是凑巧,当我从书房出来喝水时,正好看到了这一幕。当时,我握着茶杯呆站在电视机前,屏住呼吸把这个节目看完。沉痛?不,这种感觉不是一个“沉痛”所能形容的。悲愤?不,这种感觉不是一个悲愤所能包含的。我感到压抑,感到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黑暗,为什么使我艰于呼吸视听。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千百年来,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求生的中国劳动人民总是把期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自己委屈点、辛苦点没有什么,一定要让子女读书、成材——这是我们民族的一个光荣传统。女儿考上大学,这本应该是全家弹冠相庆、奔走相告的喜讯,然而在极度扭曲的“教育产业化”之下,这喜讯却变成了吃人的魔鬼,变成了噩耗。  
假如景统仕的遭遇还离我太遥远,还算是“小概率事件”的话,那么二○○三年六月份发生的另一桩惨剧则如同在我身边炸响的一声惊雷。在我们所对口的一个国有企业——××厂,由于经营困难,从二○○二年下半年至今连续九个月没有发过一分钱的工资。二○○三年六月三日,在几个歌舞厅赶场子拉琴挣钱的老工人胡××回到家里,其妻子告诉他,在武汉某大学读书的儿子在催交一万元学费。胡××出门借钱。可是全厂工人都八九个月没有见到一分钱了,自己家里尚揭不开锅,谁又有能力借出一万块钱呢?胡××出门一天,空手而归。回到家里,妻子见他一无所获就唠叨了几句,胡××本来就又气又恼又急,再加上妻子的辱骂使得他倍感绝望,于是他拿起洗澡毛巾狠命地勒住妻子的脖子,导致妻子气绝身亡……  
两件看似孤立的事件,反映出当下中国工人、农民被一小撮鼓吹“教育产业化”的、丧尽天良的“精英”们压迫、掠夺、践踏而无可奈何的事实。在中国辽阔的土地上,从东北到西南,类似的惨剧处处可见,时时发生。无数贫穷而善良的人们,被教育产业化这把大刀夺去了欢乐、财富甚至生命。可以说,“教育产业化”和“医疗产业化”、下岗失业一起,成为了压在人民头上的“新三座大山”。  
二、当改革变成掠夺  
曾几何时,我们以“改革的春风吹遍神州大地”这样字眼来形容改革开放。是啊,改革开放使我们挣脱了教条主义的束缚,消除了吓人的政治压力,解放了生产力,使得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样的改革我们怎么能不拥护、不赞颂呢?但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我们感到改革渐渐地变了味,先是官倒现象,再是腐败蔓延,接下来就是来势汹汹的下岗失业大潮和贫富差距的迅速扩大。而眼前,最为摩登的改革弄潮儿就是形形色色、令人眼花缭乱的“产业化”。  
不是我不明白,而是这世界变化实在太快。且不去追究这一浪高过一浪的“改革”,究竟哪些是类似于“包产到户”那样,是人民群众所热烈盼望几十年的;仅仅是这些“改革”措施出台、实施速度之快,就令人叹为观止。在我们这个养活了四、五千万公务员的国家里,政府的工作效率一向十分低下,公文旅行、文山会海、拖拖拉拉,对此老百姓早已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医疗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