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 4th,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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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藏族姑娘的邮件
我对大汉族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都是深恶痛绝,甚至用民族来区分人群在我看来都没有任何意义。我下面针对伤害了这个藏族小姑娘感情的一些做法的评论,仅仅是想说明,有些事情的发生是和“民族”没有关系的,这些做法并不是什么民族歧视的问题。这并不代表我个人认同这些做法。
小姑娘说“后来到**面试,某男总监对于藏族人是否终生只洗澡两次的话题非常感兴趣,好奇:他们难道不嫌脏吗?占面试时间的三分之一。”
这种情况让我想到了鲁迅先生的《藤野先生》中描述的一件事“但他也偶有使我很为难的时候。他听说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但不知道详细,所以要问我怎么裹法,足骨变成怎样的畸形,还叹息道,‘总要看一看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鲁迅不认为藤野在歧视汉人,我也不认为那位总监在歧视这个小姑娘,虽然这些问题让这个小姑娘很难堪。这不过是对某种“异常神秘”事件的好奇而已。这种伤害是相互之间缺乏了解造成的。而这样的事情是普遍存在的,正如我们刚学英语的时候,喜欢用how old are you?这句严重伤害西方人感情的用语成为和老外打招呼的习惯用语一样,说这句话的人未必就有什么恶意。而把这些理解成为民族之间歧视和对抗,恐怕就不合适了吧!
藏族小姑娘的这句话“再后来父母的朋友给我介绍男友,汉族,对方的妈妈只有一个担心:她是藏族,万一将来打官司,我儿子肯定吃亏啊。”这句话我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了!如果把这个也理解成对藏族的歧视,我就觉得也太荒诞了吧!
小姑娘父亲去世,“组织”不允许搞“封建迷信”,禁止家属的按照藏族传统点油灯。把这个理解成针对藏族的歧视政策,也是站不住脚的。汉族是个崇拜祖先的民族,可是“组织”在全汉族居住的村庄中平了这些人的祖坟,强行要求农村的人死后要火化而不能土葬,逼的一些家人在自己长辈去世后,为了得到一个完整的尸体,偷偷摸摸的深夜下葬。把“组织”不允许搞“封建迷信”并不是专门针对藏族的,而是针对组织能控制的全部的人的。
小姑娘还说“从前,我的亲人们在故乡可以伐木换钱来买生活必需品,后来因为汉族人纷纷去伐那里的树,国家已经禁止了伐木。衣食无着的他们只好到大城市打工。但是没有文化的他们是比汉族打工者地位更低下的人,他们做同样的活却得不到与汉族同样的报酬。”
在中国待过的人都知道,中国现在是城乡二元对立的社会。全国上下,任何一个地方的农民进入城市都是一个二等公民,和城市里面的人做同样的工作而得不到同样的报酬的。甚至城市人和农村人在一次事故中用相同的方式死去,得到的赔偿都不一样。是同命而不同价。而这种二元社会并不是针对少数民族。小姑娘应该是城市人,那我想问一下,和你所在城市中的汉族农民工相比,你被歧视了吗?和你身边的汉族工作人员比,你是做同样的活却得不到与汉族同样的报酬吗?哪些进城的藏民和进城的汉族农民工相比在待遇上真的有区别吗?而你将农村人进城的歧视简单的说成了“他们做同样的活却得不到与汉族同样的报酬”,强调民族身份合适吗?
对于小姑娘说的“我唯一感到自卑和介意的并非在汉族人面前抬不起头,而是不会本民族的语言。”
我想说的事情,我不会认为一个汉人不会说汉话而对他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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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月 4th,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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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判葫芦案是官员中间的一个公开的秘密,我当官,我判过,我不单现在这样判,只要我还会当,将来也会照样判。我不认为有什么丢人的,理由如下:
第一、我不这样判,受害人也不会受益,好处都进入了那个谁的腰包,这个问题还是让lw56102来研究。曾经有一个同事工作初始的一段时间里认真办案,一时间成为官场的名人。后来经人开导才开窍:你以为那些坚决支持清正廉明的上司没有这么做过啊?你不判,薛潘会没有事情,你不过是把功劳都让给了其他官员。
第二、我能够做到不因为葫芦案影响自己的办事公平。做为百姓的父母官,最大的困难来自于刁民无理闹事,挺好的和谐社会,七嘈嘈,八嚷嚷的,一点也不和谐了。原告不过是想多要点银子,而被告呢,也是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花钱买太平。当然了,薛潘打死了人,是傻瓜都知道要怎么判。不过我们看仔细研究原告被告的社会背景,经济状况,对症下药。如果是冯渊打死了薛潘,人家薛贾又不缺钱,就想要冯渊偿命,冯渊家有没有钱,这种情况,二话不说,杀。如果是薛潘打死了冯渊,杀了薛潘,冯渊不是也活不过来吗,再说冯家不过是想多要点钱,而薛家又有,稀里糊涂让薛家赔点钱,万事大吉,天下太平。做为百姓的父母官,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和谐和谐!
以上这几点,据我对身边的同事观察,大部分人是能够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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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31st,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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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卫生局副局长:“其实在中国看病并不贵,是人们的价值观念问题。”
外经贸部副部长龙永图:“老百姓没有改变观念,每个人都想买房,其实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美国三成多人群买房,六成多人群租房,实际拥有住房的人并不多, 大部分中国人应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解决租房问题,而不能总是将注意力一股脑儿扑在“高房价”上。”
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按中国现阶段城乡二元经济的情况来分析,先算出两个基尼系数:一个是城市的基尼系数,另一个是农村的基尼系数,然后再加权平均,算出一个总基尼系数。这个总基尼系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中国的贫富分化状况。根据这种计算方法,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将是一个低于0.2的数值。
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执笔人王道树、刘新利和郎卉:“中国宏观税负目前仍处世界较低水平。”
大学生没钱交学费服毒自杀 专家称还需心理脱贫
第三次思想解放蓄势待发!
复旦大学谢百三教授“中国处于5000年来最大盛世,而且四盛世中的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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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26th,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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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被几家媒体报道、但是现在已经被证实为假的新闻《北京房地产商协会会长胡云景赞成炸掉故宫盖住宅》,其内容为““账其实很好算,与其每年花十多亿元维修,不如干脆炸掉故宫,彻底改造成建筑用地,大大解决北京土地资源匮乏引起的房价暴涨”。近日,一位房地产商通过媒体发出此番“肺腑之言”。 对此,北京房地产商协会会长胡云景表示认可。他表示,如果将故宫占的土地全部改为建筑用地,约可以提供2400万平方米的可居住面积,至少可以为120万人提供住房,北京住房价格届时会有大幅下降。”
这条假新闻让我想到了另外一条,应该为真的,斥资300亿建设建立“文化副都”的新闻。我到觉得这两条建议同时实施还是满靠谱的。
在北京炸掉故宫,可以解决房价贵的问题,再在曲阜花钱修一个故宫,使得曲阜彻底成为“成全球华人神往的文化之城和朝拜圣地”“承担中华文化家园的功能”。另外的,这两个项目一旦实施,会创造出多少就业岗位,会增加多少GDP,会给国家增加多少税收。简直是有百利而无一害啊!
这个两个计划简直是相辅相成,天衣无缝。考,tnnd的有才了!
如果炸掉故宫的计划不能象建立副都一样一定实行的话,那么我有另外一个妙招可以使得北京房价迅速下降。灵感来自上面这条炸故宫的假新闻。
首先将严格控制北京每户用水标准,每人一个月的用水量限制在10升,如果碰到极端情况下,可以将使用量提高到15升。第二每个北京出北京地区,必须办理出京证,不办理进收容所,按孙志刚标准对待。第三,每个进入北京的粮食,无论是面粉还是大米,统统征收1000%的税收;第四,北京学生高考,分数录取线要比湖北录取分数线多出150分以上。等等等等。
争取,在一个月之中,把北京变成一座臭城,变成一个被人歧视的城市,我相信这些政策实行后,还在北京买房子的人肯定sb,北京房价肯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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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月 20th,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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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发改委16日宣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启动,6大类商品调价前需要申报。不过发改委强调,政府干预的是企业不合理的调价,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政府会及时解除干预措施。
什么是企业不合理的调价呢?发改委有一个标准指出: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须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以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而违法规定的企业将承担法律责任。是什么法律责任呢?到底会有什么后果?发改委发言人表示:低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问题是,发改委为什么要临时干预价格?一个重要的理由是,年关将近,老百姓要过一个愉快的新年,如果价格尤其是部分食品的价格上涨过快的话,可能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如果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和牛奶厂商如果“不合理”涨价的话,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带来很高的社会成本。这个理由没有看到的一面是“科斯问题”。发改委制定的“不合理”标准,可能表露出国家治理通胀的决心,也希望通过临时干预价格来稳定百姓的预期。但行政干预价格的后果可能更加严重,使得这一政策有可能陷入得不偿失的境地。
第一,干预价格固然短期内迎合了作为消费者的老百姓,但却损害了作为生产者的老百姓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