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台湾的道义依据
梁文利
2008台湾公投暨大选,美国大选,俄罗斯大选,中国奥运会。
随着2008年新年钟声的响起,一场惊心动魄的年度大戏正式开演,主要焦点集中在东亚的一道海峡周围,这道海峡就是台湾海峡。
台湾地区目前是全世界各种导弹,包括中短程弹道导弹,巡航导弹,防空导弹,反舰导弹,反辐射导弹等等最密集的地区,远远超过以色列周边的中东地区。可以确定地说,台湾地区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危险的地区,世界上各种尖端武器在这个地区大多都可以找到,双方剑拔弩张,随时可能爆发一场大规模的,突如其来的战争。
战争的双方是谁呢?一方是拥有强力的集权政府,兵源广大,战略纵深广大的中国大陆,一方是兵源稀少,拥有部分民主制度,人心自由,没有战略纵深的岛屿台湾。这是一场不对称的战争,如果没有外来因素加入,战争的结果是可以预见的,台湾必败。
战争的原因是什么呢?台湾要独立。所以大陆要打他。
一个大家庭,住的房子都是祖宗的留下的祖产,现在爷爷死了,老子死了,两个孙子相互脾气不对,小孙子要分家,大孙子说:你住的房子自古以来就是咱们家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能分!
小孙子说:不是我愿意分家,你管家太霸道,跟你一起没法过。你要是能人性化一点,我也可以不分家。
可是大孙子为了自己利益,就是不采纳小孙子的建议,而且扬言:只要你分家,我就要打你。于是两兄弟分头备战。准备大打一场。
在这里我们要说,一个国家在没有外来侵略的情况下,要靠武力保持他的完整,这样的国家是没有存续的必要的。如果台湾人民多数要求独立,任何人也没有权利剥夺台湾人民的生命和自由以及自由选择的权力。这是完全符合道义原则和自然法则的合法权力。
另一方面,大陆使用的暴力行为的依据是什么呢?就是“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政治煽动性的口号和在这一愿望诉求下临时抱佛脚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
首先说说主权。什么是一个国家的主权?一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主权是从哪里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面是这么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第二条)。也就是说,主权是全体内部人民的,人民把自己的权利拿出来,构成一个国家的主权。但是这里有两个前提,第一是人民首先要有权利,才能拿出权利,还有就是要自愿拿出来。如果国家里人民没有权利,也就拿不出构成国家主权的基础原料,没有主权基础,这个国家的主权在哪里?就像一座没有地基的大厦一样不可思议,它要么就根本不存在,要么就建立在非法的基础之上。就是说:一个主权国家的主权可能是非法的。
萨达姆时期的伊拉克的主权就是非法的。朝鲜的主权是不存在的。这些所谓“主权”没有人民的授权权力让渡,是没有柱子的空中楼阁。
严格说来,伊拉克的人权应该由伊拉克人自己争取,美国也没权利干涉。但是这是在伊拉克不影响世界其他国家的前提下。如果这样的国家可能拥有大规模损害别人的能力,就必须掰掉它的毒牙。朝鲜也是这样。
同样,中国的主权也很可疑。我们不妨问问自己:我们有公民的权利吗?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是我们亲手选出来,从而拥有我们给予他为我们办事,在一定时间内代理我们社会、文化、政治、外交、军事事务的权利吗?如果我们没有给予他们这些权利,那么这些所谓的我们的代理人和我们自己所组成的这个政体—中国国家,它的主权又在哪里呢?
不希望台湾与我们分道扬镳,是我们的愿望,估计也是台湾多数人的愿望,谁不愿意是一个强国大国的公民呢?但是如果这个大国是一个专制的大国,那我只好做一个自由的小国的公民。这就是台湾人民选择独立的理由。
不希望台湾独立,就要加快我们的民主步伐。实行真正意义的选举,还权利予人民,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制止腐败(台湾人民不会像我们一样容忍那些吸血鬼 ),增加对台湾人民的吸引力,凝聚力。那样的话,统一就有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