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07月, 2008
星期三, 07月 30th, 2008
以下内容为我和疯和尚在friday13博文《同情杨佳什么?》下面的对话:
疯和尚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11:43 am
我支持更多的周曙光,我希望能有中国的甘地。虽然我痛惜每一个逝去的生命,但我更同情那些不得不以生命为代价而抗争的人们,同情,是呼吁和希望能改变把他们逼到那一步的社会环境,而绝非对暴力的赞赏与鼓励。
老兵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1:09 pm
虽然我痛惜每一个逝去的生命,但我更同情那些不得不以生命为代价而抗争的人们……
———————————-
你更同情的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而抗争的人,还是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而“抗争”的人? 提示:多数情况下,杀人者在伤害别的生命时,并不想结束自己的生命;现实中,结束了别人的生命,自己未必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比如北京城管队长被杀案。
疯和尚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1:09 pm
太老的《道德的原色》中提到过,求生存之外,不伤同类也是人的基本生物本能之一,不在战争状态之下,什么样的遭遇能逼得人丧失理智违背本能??这样的人值不值得同情??同情,是对自己可能会遭遇同样场景的忧惧,也是思考和呼吁改变的动力。
疯和尚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1:14 pm
现实中,结束了别人的生命,自己未必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
你说的是那个杀城管的退伍兵吗??我记得有报道法庭上他是痛快认罪,只求一死的;同样的还有青海(或是山西??)那个杀了村官一家的“刁民”;如果是这样暴力之后已经引颈待戮的,我是同情的;如果在逃,我仍然同情,但同样主张绳之以法,我看不出来同情与依法这二者之间会有什么矛盾。
疯和尚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1:20 pm
不要把同情当作赞赏和鼓吹———-同情残疾人难道是赞赏和鼓吹当残疾么??同情非洲饥民难道是赞赏和鼓吹当非洲饥民么??同情,是对自己可能也会遭遇同样场景的忧惧。有了同情,才会有善意,才会对造成悲剧的原因加以警惕、反思和改变。
老兵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1:52 pm
不要把同情当作赞赏和鼓吹…
——————–
不要骂我。
疯和尚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1:59 pm
不必发虚,我知道你没做过那种论断,你只提出了一个二选一的选择题,不幸的是我最近学了点霸道,所以坚决两个都选。
老兵 Says:07月 30th, 2008 at 4:46 pm
疯和尚,不要骂寻正。段海新君,你不必发虚。(借用二位大名说事儿,对不住了!)
老兵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5:10 pm
疯和尚 Says:不必发虚,我知道你没做过那种论断,你只提出了一个二选一的选择题,不幸的是我最近学了点霸道,所以坚决两个都选。
————————————-
梳理一下:
你原来的表述是“虽然我痛惜每一个逝去的生命,但我更同情那些不得不以生命为代价而抗争的人们……”。 我的问题是:“你更同情的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而抗争的人,还是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而“抗争”的人? ”你给我的回答是“坚决两个都选”。
也就是说,你虽然痛惜每一个逝去的生命,但你更同情那些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而抗争的人,也更同情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而抗争的人。我得出结论:你同情那些杀死别人的人(抗争者)要甚于被杀死的人(逝去者)。
和尚以为我的结论对吗?
疯和尚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5:51 pm
我早知道你准备给我挖这个坑了,所以,我不骂你,我只是告诉你:不要把同情当作赞赏和鼓吹。
选择了杀人,也就选择了送死,能否事实上逃掉惩罚是另一回事,但除非废除了死刑的国家,理论上讲他们是必死无疑;同样是死,一方可能只是无辜送命,一方死前可能遭遇了诸多的不公,你会多分同情给谁呢??多点同情给前者,无非是多点口水声讨后者的罪恶,有什么用??多点同情给后者,会促使我们检讨是什么造成他们如此“丧心病狂”,去努力消解那些因素,避免再发生那样的惨剧。所以,我的确更同情那些杀人的人。但请转述我的观点时,把上下左右前后的语境一起看清楚。
老兵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6:10 pm
选择了杀人也就选择了送死?你所列的两件杀人案中,杀人者(崔英杰和邱兴华)杀人后均选择求生(逃跑),而不是大义凛然地赴死。我相信这也是大多数杀人者的选择。
我前面的留言主要是在提问和总结事实,既然你说转述你的观点时把上下左右的语境看清楚,有哪些总结不对的地方请你指出。
疯和尚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6:32 pm
我未否认过你的总结,也未主张过那些人应该逃跑不该受罚;我只是承认:没错,你总结的是对的,以及为什么我这么选择,并请你转述时把理由一概附上。仅此而已。在别的帖子里我也说过了,我同情他们,但我同样支持将他们绳之以法。这点不要漏了就行。
疯和尚 Says: 07月 30th, 2008 at 7:09 pm
此外,我说的另一个案例不是邱兴华,而是多年前另一个案子,记不清太多细节了,一个村民残杀了村干部一家,后来审问他的时候问他为何要伤及妇幼,他的回答是:他们一大家子,如果不杀光我的家人会被报复。我绝不会以此认为他杀得有理,但我从他的回答中看到了在中国乡村政治权力与家族势力结合后的可怖—–这样的可怖其实也给他们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Posted in 山那边不是海 | 3 Comments »
星期一, 07月 28th, 2008
(按:在疯和尚BLOG下面的留言无法显示,只好单独发文说明。再按:原文评论有过滤词,导致页面无法打开,博主从后台也无法管理评论,所以删掉原文并重发。)
看来海淀人并不承认自己造谣,只承认“看错了”。读者网有其他网友也说:“要说是“造谣”的话,最好要有比较有说服力的证据。何况海淀人已经承认自己看错了。”
尽管博主将此人有关的留言隐藏或删掉了,我当时在下面还存了照,抄录如下(http://www.xys-reader.org/blogs/xunzheng/?p=10119&_hot=1):
【13老兵 Says:
海淀人 Says:有人给他捐款,他是否应该公开如何处理这些款子呢?他当然没有必要,因为打假是他个人的事情,没有什么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也没有议会法官限制他。他批谁是根据他自己的利益的,他骂谁刻薄谁可以由着他自己性子,这也是屁股决定脑袋。
————————–
我以前认为你不过是个糊涂蛋,今天发现你其实是个混蛋。
首先,并没有人给方舟子本人捐款。海外的“学术诚信基金”和国内的“科技打假资金”都是由他人发起并管理的。 其次,这两个项目均公布了捐款数额、资助对象和金额。】
【14老兵 Says:
老兵说是方舟子个人发起并管理的,是真的吗?这不就是她个人的吗?挂名董事事情多了,我知道背景如何呢?连个质疑都不允许了。
——————————–
奇人!!!我前面说的是“都是由他人发起并管理的”,他人、他人、他人、他人,明白了?】
我们来看一看,他仅仅是看错了吗?一个天天在读者网灌水的人,因为“上着班手里有活干,分着心上博客”,没有时间去扫一眼基金网,就放言“有人给他捐款,他是否应该公开如何处理这些款子呢?他当然没有必要…”并发问“我知道背景如何呢?”。这是看错了?是不是需要“学术诚信基金会”和“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除了将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布外,还另行快递一份给海淀人,这样你才不会看错?
再者,海淀人说将“都是由他人发起并管理的”中的“他人”看成“他个人”了。就算是看错了,你怎么就看不见我前面一句“首先,并没有人给方舟子本人捐款”和后面一句“其次,这两个项目均公布了捐款数额、资助对象和金额”呢?你是不是除了看错了就是看漏了?
Posted in 山那边不是海 | 64 Comments »
星期五, 07月 25th, 2008
方舟子说“伪自由主义者其实也是愤青”,法王说“伪自由主义者,不是愤青,而是流氓”,我以为他们都错了。
看看伪自由主义者的表现:作为“公共知识分子”(自封的),他们不是以知识分子的求实精神去查证科学依据和事实并据此进行“斗争”,而是固执地幻想着现代乙烯项目是高毒性、高污染项目,“就等于在成都安放一颗原子弹”,进而呼吁“有血性的成都人站起来”反对此“剧毒化工厂”;他们幻想着李树芬必然遭受过他人严重侵害,不然何苦自寻短见,所以认为群体事件必然是“官逼民反”;他们幻想着杨佳必然有重大冤情、办案警察对他进行“非人折磨”时被害的那些“恶警”必然知晓(没准还在一旁麻木参观呢)却未加阻拦,所以认为杨佳好汉,“恶警”该杀。
再来看看妄想症的症状:是思维变态的一种主要表现。是一种在病理基础上产生的歪曲的信念,病态的推理和判断。它虽不符合患者所受的教育程度,但病人对此坚信不疑,无法说服,也不能以亲身体验和经历加以纠正。
所以,方舟子和法王错了。他们不是愤青,不是流氓,而是得了妄想症。通俗点说,就是精神病。
Posted in 山那边不是海 | 21 Comments »
星期二, 07月 22nd, 2008
近日木筏子网友发文指读者网资深博主“寻不正”的文章“丧心病狂”,本人留言“丧心病狂者大多心智不全”,“寻不正”先生后来留言:“我是伤心病狂,别用错了字,我可没鼓吹杀人,只是不愿做受气包而已。还是那句话,有种批呀,这算什么?太监腔调。”“几位太监正好扎堆。”
从“寻不正”的文章《当为杨佳、不作李树芬》来看,他显然是“有种”的。不过很遗憾,我不会简单因为他人“有种”而去跟他辩论,也不会仅为了证明自己“有种”而去浪费笔墨。
在我看来,求真与法治是科学与民主之本。所以,我当然没兴趣跟一个扛着道德大棒寻不正而不去求真的人辩论,就如同没兴趣跟一个高喊“有血性的成都人站起来”的人去争论黄琦是不是“因参与救灾被成都警方逮捕”一样。
Posted in 山那边不是海 | 7 Comments »
星期二, 07月 22nd, 2008
给法治一次机会
作者:drunkpiano http://www.drunkpiano-liuyu.net/
前一段我刚读完一本关于中国农民起义史的书《大帝国的涅磐》。关于农民起义,从小学校就教育我,它是“波澜壮阔”的,“可歌可泣”的,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伟大斗争”。但我通过这本书得到的信息却是,农民起义在波澜壮阔、可歌可泣的同时,也是残忍血腥、以暴易暴的。无论是黄巢军的广州屠城,还是张献忠军的梦魇屠蜀,无论赤眉军的烧杀劫掠,还是太平军内部的自相残杀,都不吻合那个“可歌可泣”的形象。甚至可以说,如果说“朝廷”的暴政一般都还披有儒教这层温情脉脉的外衣,那么专制减去儒教,就是农民军式的残暴。
然而据说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农民军走上革命的道路,一般也是为暴政、贫困所迫。不幸的是,他们往往将自己所承受过的不幸放大数倍,“还”给社会。更不幸的是,他们还的对象还不一定是曾经的施暴者:那些被张献忠屠杀的普通四川人,那些在太平军内讧中被株连的数万家属,哪里是什么“阶级敌人”。
最近的瓮安事件、杨佳事件让我想起这本书。当然瓮安、杨佳事件从任何意义上都不是“农民起义”,但是它却折射出如果社会矛盾全方位激化可能出现的惨状:暴徒可以起来混水摸鱼,而无辜者则可能被乱棍打死。据报道瓮安事件中有这样一幕:一个普通教师为了救一个警察,被暴徒追打至颅内出血。这个教师,还有在杨佳案中无辜丧命的警察,让我想起几千年农民起义中那些为专制“陪葬”的无辜死者。
纵观中国农民起义史,壮阔虽壮阔,对于推动历史进步却贡献甚少。每次农民起义,无论成败,专制的不倒翁总是摇晃几下,又重新站了起来。归根结底,就是新政权始终缺乏克服暴政的制度想象力,确切地说,权力分立制衡的概念。
制度制衡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给社会矛盾的非暴力解决提供了很多个“阀门”:媒体、公民社会、立法机构、不同层级政府、独立的司法体系等等,从而避免矛盾一触即发。比如最近美国最高法院在Boumediene v. Bush中裁定,关押在关塔那摩的恐怖分子嫌疑人有权在民事法庭提出申诉—-这已经是高法第三次在关塔纳摩问题上“扇”布什政府的“耳光”了。然而正是这个司法“阀门”,防止了布什政府在侵害人权的问题上越走越远,从而避免民怨累积。而权力过于集中,就意味着所有缓冲的阀门都不存在,民众“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对于政府来说,不幸的是,权力的集中也意味着责任的集中:既然政府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机构,那么,政府也成了问题得不到解决时唯一受到冲击的机构。
拿司法独立来说–试想如果瓮安存在独立可信的司法机构,对公安裁决不满的家属及民众就不会选择在政府门口聚众闹事,而会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如果杨佳在手刃警察前曾经走过一个公正的司法程序,也不至于在网上获得那么多“喝彩”。制度里“第三方”的缺失,使得人们天然质疑那个强者的任何结论。
可惜,从瓮安、杨佳事件来看,无论政府还是网民,都缺乏真正的法治精神。政府方面来说,贵州省委大刀阔斧地撤了瓮安四个领导。这固然有利于平息民愤,但仔细想来,这本质上还是“权力”的胜利,而不是“权利”的胜利,因为“撤官”的主语还是“上级官员”,而且这个“主语”还有“丢车保帅”之嫌。从民众方面来看,竟有不少网民为杨佳这样滥杀无辜的暴徒叫好,可见那种“以暴易暴”的农民起义心理在很多中国人中仍然根深蒂固。
所谓法治精神,无非两条。第一,罪责的个体性—不能因为一个人隶属于某种集体身份就向他治罪。拿杨佳案来说,就算曾有警察对杨佳不公,不能让其他警察为那几个粗暴警察付出代价。第二,罪与罚的对称性—一分罪,一分罚;十分罪,十分罚。同样拿杨佳案来说,即使曾有警察殴打杨佳,为此杀死6人?还为之叫好?这是嗜血,不是正义。
当然法治精神的培养只能从政府与司法机构分享权力、给法律以它独立的尊严开始。权力过于集中,不但是不义的,而且是愚蠢的—因为它等于把所有的社会矛盾都揽到自己头上来了。最近我一个朋友买房,开发商违约不交货,他和其他购房者采取了很多维权行动,问什么行动,他说:“我们给很多领导写了信,找了区政府和市建委,还到信访部门去上访了”。在我看来,只有当有一天,碰到纠纷的人找的不再是“领导”、“市建委”、“区政府”、“信访部门”,而是法院,而且仅仅需要找法院时,我们的国家才真正抵达了政治现代化的门坎。
Posted in 未分类 | 15 Comments »
星期二, 07月 8th, 2008
瓮安事件
有网友问对瓮安事件的看法。
我“不明真相”,没多少看法,就12条。
1. 照例谴责一下政府对新闻的管制。
4.我并不认为任何反政府行为天然地就是“义举”,我对“群众”的不信任和对政府的不信任一贯一样深重。
12. 很讨厌现在网上无数人一窝蜂地用“俯卧撑”这个词造句。
仔细想来,这12个看法都跟瓮安事件没什么关系,不过是一贯情绪在某一个随机事件中的折射罢了。
可能这个答案简短得令人失望,但我相信一个人的观点长度应当与他所掌握的事实数量成正比。此刻我尊重那些保持沉默的人甚于那些滔滔不绝的人。
Posted in 山那边不是海 | 4 Comments »
星期三, 07月 2nd, 2008
我曾经在1510部落冉云飞的文章《世界著名“卖国贼”言论集》下面与他争论一些问题,博主声称:“我不认为我就正确,我说出来,大家探讨。”因为不止一次看到博主面对质疑时抛出此言,我当时接着在下面留言:““我不认为我就正确,我说出来,大家探讨”,原来我们是在打空气。一个人,尤其是据说——只是据说,我不信——有上亿粉丝的人,发表自己也不认为就是正确的观点,真大师也。”
我原来以为,尽管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观点或结论绝对正确,但至少在他写的时候,一般自己会认为是正确的吧。如果发表后经过思考或通过与人交流发现这个观点有问题,适当的做法是承认并修正它,或保持沉默,而不是亮出“我不认为我就正确”的挡箭牌。
近日与老段讨论有关民主的话题时遇到另一种说法:“我并不想说服任何人,当然也不想说服你。” 随后又发现wupi博客的副标题是“写文只为自己所想,不是为了说服别人”。我无意干涉各位的喜好,即便你开BLOG单单是拿它当存储器或仅供个人欣赏也无可厚非。但是,鉴于读者网博客的宗旨就是“传播科学精神与民主精神”,同时注意到老段正是用批评的武器来践行此宗旨,并就普世价值或民主的问题“商讨”了一个系列,所以,我在此想“说服”老段,我们批评不是为了过嘴瘾或宣泄情绪,而是为了“说服”被批评者或其他观众,促使他(们)改变看法或行为,除非你面对的都是不能正常思维的人。
莫非老段认为你的读者都是不能正常思维的人,或者,你的批评还有其他目的?
Posted in 山那边不是海 | 30 Commen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