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xfliu

| 10月 20th, 2008 | by 老兵 | 1 Star2 Stars3 Stars4 Stars5 Stars (3 votes, average: 3.67 out of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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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在我《填字游戏》一文12楼Stephen.Li的留言下面以“编辑评论”的方式回复留言者,我认为不妥。

2.你13楼留言说老兵对读者网的挑刺“没挑到点上”,你说的很对。作为免费享受博客服务的博主,我不想把话说的太直接。从技术上讲你也许是个高手,但在博客网站这种新媒体的管理上,你有太多需要学习的地方。

3.快乐怪物对读者网的批评的确很激烈,但跟“寻正”的言论相比要平和得多,没到“本博不欢迎”的程度。至于是不是“本站不欢迎”,您请自便。顺便说一句,既然站方已公告由站长xyan“负责协调各方、维护网站正常运转”,xfliu只“负责网站技术支持”,那么,“维护小组会代为执行”这样的话最好由站长来说。

  1. 33 Responses to “致xfliu”

  2. [1] By xfliu on Oct 20,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读者网在维护小组各位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尽可能照顾各位的需求,给大家提供服务。

    你这样有事没事专门到本站来挑刺的,还是到别处去吧,至少我没精力陪你。发文章到新语丝上,到新语丝论坛上,没人封住你的嘴。

    顺便回复你的3个问题。

    1)我是警告,不是和Stephen.Li探讨什么。这么胡搅蛮缠的人博主不处理,我当然可以警告。

    2)我的经验不足是我的事情,谢谢提醒。你专门来上门挑些无意义的刺,是在是自讨没趣。

    3)管理章程上有“网站所有者”的注释。有劳自己去看清楚。

    再次告诫你,自己关了博客了事,省得送你走。

  3. [2] By dfg on Oct 20,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要走咱们都走。早晚都地走。

  4. [3] By zeroyear on Oct 20,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1,博主是对xfliu以“超级博主”的架势在其他博主的地盘塞上个方括号以“编辑评论”的方式回复跟贴的这种方式有异议,xfliu第一条答非所问。
    2,对“超级博主”的行为提出异议,怎么能算无意义?如果xfliu认为这些便利的“超级”权限非常的光明正大,何不明确写入章程,在其他博主质疑时按章程解答即可。表面上承认“经验不足”,还“谢谢提醒”,实质上却对持异议的博主如此言语刻薄,气量未免太狭窄!
    3,即使是站长,也不宜直接使用超级编辑权限。站方大可以直接请走站方认为不合适的博主,而不宜具体地干预跟贴留言的“编辑”,难道这不是常理?网站所有者,顾名思义,应在所有权发生问题时才涉及到,又根据章程负责推选站长,但既然已选定了站长,所谓网站所有者这一身份就更不宜直接参与协调,否则设站长作甚?此又难道不是常理?由章程可见,xfliu虽是网站建立者和网站所有者,也在幕后做技术支持工作,但在台前,应该只是一个普通的博主而已,不宜越了站长的权。

  5. [4] By xyan on Oct 20,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zeroyear说的很中肯,以后维护小组的成员应该注意不要侵犯其他博主的权利。

  6. [5] By xfliu on Oct 20,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处理站务上,各有方法。 大家要对网站管理上挑刺监督,也是欢迎。

    但是不要胡乱引申,“你专门来上门挑些无意义的刺,是在是自讨没趣。”是指以前的那些不着道理的挑刺。

  7. [6] By xfliu on Oct 20,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维护小组成员,特别是网站所有者,为了维护本站形象,有权代理博客主人清理垃圾帖子和警告恶意捣乱者。

    处理方式以不违背服务条款为限。

  8. [7] By 天秤座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留着这几个看看也不错,起码娱乐一下的功能就很不错了,
    :-))

    我对这几个从来就以司马不南的方式为我们树立对立面的家伙,一直就当他们只是娱乐人士而已

    这几个 = 4 + 2

  9. [8] By 快乐怪物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维护小组成员,特别是网站所有者,为了维护本站形象,有权代理博客主人清理垃圾帖子和警告恶意捣乱者。
    =============================================
    这话值得中宣部那些检查官好好学习、引用。因为,中国的媒体都是官办的,作为代管机构,这些官僚也可以称为了中国媒体的形象或其他理由,有权代理媒体总编、社长清理不适宜的文章、报道等等等等。
    处理方式以不违背媒体自律公约为限。

    呵呵,这好玩吗?

    垃圾帖子、恶意捣乱者的认定原本就是主观的判断,总喜欢越俎代庖地做别人的主,未免官气浓郁,博客主人的事情还是多点自治权为好,街道主任跑进人家家里指导如何收拾家务,实在有点让人厌烦。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权这玩意儿真象海洛因。
    忒累,喝茶歇歇吧,操心太多,容易犯晕。
    一笑。

  10. [9] By bright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公开清理也还可以接受,自有公论,最坏情况还可以“用脚投票”。
    要是中宣部和各级宣传部每次替报社决定哪些文章不能刊登后,可以发一个公开通报,我觉得倒是一个不小的进步呢。

  11. [10] By 老兵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to:xfliu

    我为尊敬的人而来,当然不可能为厌恶的人而去。对老兵这个“不合适的博主”如何作出“清理”那是你的事,本人目前还不打算“自己关了博客”。

  12. [11] By xfliu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老兵,你是说来提意见的,挑刺的,我个人本身也不介意。即使挑的不到位也没什么。可是你看看,你的博客里都圈养了什么样的人和评论?这些人以为只要批评就有了不被封掉的豁免权,哪管是什么逻辑和事实。

    我们的网站是有定位的,不是展现垃圾的地方,如果博主把自己博客变成自由市场,我个人是不允许的,除了予以警告之外,更会通过说服维护小组来处理。

  13. [12] By 快乐怪物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你的博客里都圈养了什么样的人和评论?
    ==========================
    呵呵,严重抗议维护小组的语言暴力--什么叫圈养?这种侮辱他人人格的语言明显违背网站服务管理规则--这是不争的事实吧?这个抗议也符合逻辑吧?
    老兵住口吧,人家已经质问你是否觉得很伟大了,质问你是否硬撑着给某些人民主、说话的权力,其中的潜台词和警告口吻还不理解吗?
    某个网站管理者自觉的可以提供和允许不允许他人提供民主、说话的权利,这才是科学民主的幽默。
    某些人是要坚决剥夺其民主、话语权的。
    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斯大林和毛泽东都是伟大的民主领袖了。

  14. [13] By xfliu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你的抗议符合鬼逻辑。骂得就是你。嚷来嚷去从来不顾事实,不做调查。网站哪里有规定不准骂你这种人了?

  15. [14] By 静雅思听分子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您们在讨论什么? 网络不就是争论和辩论的地方吗?

    中国的民主进程需要讨论辩论的气氛,而这样的气氛目前只能在网络中充分表达. 当然是庄重严谨的那种.

    让大家在网络中展现理想,让理想照进现实.

  16. [15] By 静雅思听分子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向真的猛士致敬!

    建议讨论具体话题.

  17. [16] By 科学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怪物胡说八道, 和xys一样,博客网是私人开的空间,是私人沙龙,不是用国库开的公共空间,想来的就应该尊重主人和主人规矩。你怪物胡说八道,你怪物才是街道主任跑进人家家里指导人家如何开沙龙,如何对待不志同道合的专门来挑毛病砸场子的流氓不速之客,你才真正实在有点让人厌烦。

  18. [17] By 静雅思听分子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这位”科学”仁兄, 新语丝正因为经常与主流观点和立场不同,而受到人们关注并喜欢. 那这种不容质凝的观点和立场,定不是新语丝提倡的科学精神.

    如果真乃私人沙龙,就应明确标识.而其观点立场不容质凝和探讨,我想那一定不是新语丝精神领袖方舟子所能做出的事情.

  19. [18] By shifei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你的抗议符合鬼逻辑。骂得就是你。嚷来嚷去从来不顾事实,不做调查。网站哪里有规定不准骂你这种人了?
    ==================  此言过了,网站也没有规定骂任何人。

      论坛不能只让一种观点存在,而把对立的观点扫出门。

      在论坛上应该有双方同时存在,就像拳击比赛一样,如果只有一方选手,那就是表演了。

      只有一种观点的论坛,也就失去了活力,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20. [19] By shifei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都应该冷静冷静。

      从现在开始,都不要再说不该说的话。

      应该从博文开始。不能说脏话。留言中自然就杜绝脏话了。

  21. [20] By 科学 on Oct 21,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上面这位“静雅思听分子”,你也不要胡说八道了,新语丝不是因为经常与主流观点和立场不同,而受到人们关注 ,恰恰相反, 新语丝正是始终与世界人类以及科学界主流观点和立场相同,才受到人们关注并喜欢的. 新语丝提倡的科学精神并不质疑主流观点;比如,新语丝从不质疑“肚子饿应该吃饭”的主流观点,你喜欢处处质疑而去吃屎并且当作“主流观点”,怪不得别人。

    你连这里是不是真乃私人沙龙都不知道,,还要求人家应明确标识,建议你先去网络幼儿园学习学习再到这里开口。

  22. [21] By 快乐怪物 on Oct 22,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这儿是私人沙龙?
    真抱歉,是哪位先生或女士的私人沙龙?不是方舟子先生的私人沙龙吧?
    望不吝赐告。

    以科学为网名的这位怎么如此霸道撒泼?静雅思听分子不过是主张允许不同观点、争论并存,也会被其狗血喷头,实在比窦娥还冤。
    可惜的是,这位“科学”得弄不明白什么是自然科学、什么是社会科学的智者,非要把“肚子饿应该吃饭”的生理反应混同在社会价值适用范围讨论中去,连基本的逻辑关系ABC都一锅粥了,居然还大言不惭地继续裸奔。
    与颠狂的中医卫士们一样,这样的人除了以污言秽语耍语言暴力还能做什么?
    一笑。

  23. [22] By xfliu on Oct 22,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怪物你滚蛋吧。读者网在某种意义下就是私人沙龙,我们邀请的人和愿意加盟我们的人,你没必要这里指手画脚的。

    不要整天讲什么不同观点,我再次强调,我们不要垃圾观点和垃圾评论。

    判断是否是垃圾观点不全是主观判断;失去判断是否是垃圾观点的客观标准,正是robin脑子糊涂的原因之一。

  24. [23] By 老兵 on Oct 22,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老兵,你是说来提意见的,挑刺的,我个人本身也不介意。即使挑的不到位也没什么。可是你看看,你的博客里都圈养了什么样的人和评论?这些人以为只要批评就有了不被封掉的豁免权,哪管是什么逻辑和事实。

    我们的网站是有定位的,不是展现垃圾的地方,如果博主把自己博客变成自由市场,我个人是不允许的,除了予以警告之外,更会通过说服维护小组来处理。
    -------------------
    “你的博客里都圈养了什么样的人和评论?”真是笑话!我一直想问你的是“你的网站都圈养了什么样的人和评论”,无知如中医掘幕人、shifei者可都是你的网站批准开通并圈养的,你自己不反思检讨反过来质问我?你的脑子真不糊涂!

    我对自己的博客有自己的管理尺度,连骂自己的留言都放行。我的尺度就是我曾经在《读者网序言》下所说的:“对涉嫌违法或侵权的信息,博主和站方都有义务采取措施,但这措施不一定是全局或局部禁止,可以是提醒、澄清或删除,只有在上述措施均起不到作用,也就是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时,才需要禁止。”至于对某人要不要做全局禁止那是你们的事。对博客出现的某些无知言论,如果已经有人及时指出(比如中医掘的言论),或其言论只涉及喜好未涉及事实且未及违法或侵权的程度,博主无须处理。你xfliu屡屡“告诫”我封这个禁那个,真是无知。

    你放着垃圾博主和垃圾博文不处理,却来关心老兵博客里的垃圾留言,并且动辄清理、处理。牛比...(All)
  25. [24] By xfliu on Oct 22,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你所谓的“放着垃圾博主和垃圾博文不处理”真可谓大事水准。

    作为维护人员,清理不合适的博客是责任之一。我们有一点权利也要慎重不能乱用,至少这里的博主都在监督。

    即使这样,我们清理了中医掘墓人,于是一群人又开始喊冤,无理取闹批评维护小组。中医掘墓人的博客,怪物这样的闹事的人,我们的网站不能圈养。只有跑到你这里受庇护。

    shifei的博客不合适,我们也要按规矩办事,否则你这里又是唧唧歪歪不停。审批之误本也无需通知你,更何况我都承认了(http://www.xys-reader.org/blogs/shifei?p=10982#comm…)。你还要唧歪。

    现在的问题,就如你说的,是我们要负责任,要清理的你的博客。我们是按照规矩来的,先警告,警告无效的话,再做下一步。

  26. [25] By xfliu on Oct 22,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注释一下,是否要清理博客由站长决定的,我这里只是表示我个人的建议。

    退一步讲,说“清理你的博客”是因为你的博客容忍各种垃圾评论,但我这样么讲,有意气用事的嫌疑,并且不便于讨论根本问题,

    鉴于此,这里对之前这样的话收回。

  27. [26] By 老兵 on Oct 22,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中医掘墓人的博客,怪物这样的闹事的人,我们的网站不能圈养。只有跑到你这里受庇护。”
    —————————-
    你的话显示你很无知。难道我这里不是你们的网站?难道这个网站的其他博主都将他们的留言禁止或删除了?即便某人的言论是垃圾,难道有人指出后还需要我重复指出一遍,或将其删除让其他批评者打空气?

    “现在的问题,就如你说的,是我们要负责任,要清理的你的博客。我们是按照规矩来的,先警告,警告无效的话,再做下一步。”
    —————————
    已经告诫、警告多次了,你不会自认为是我的上级吧?既然你后面补注说只是个人建议,那我就个人建议你可以随时动手无须警告。并敬告你个人我这里打算把你给禁止了。

  28. [27] By 老兵 on Oct 22,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鉴于你个人在我博客里编辑评论,我不收回上面话。

    [xfliu回复: 作为网站维护者之一,我保留在博客里如此回复留言的方式。 ]

  29. [28] By 科学 on Oct 22,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要说读者网的主人和管理员也太仁慈了,象老兵这样公开声明就是来专门挑刺砸场子的,象shifei这样糨糊脑袋公开声明就是来专门打新语丝假的,都可以容忍,还在给他们做耐心的解释工作。其他来捣乱挑衅搬弄是非挑拨恐吓的,应该更是有恃无恐了。
    建议还是不要和他们废话了。比如,其实直接用方舟子先生的几个原则就可以了:

    比如;方舟子xys没有兴趣听任何人教导劝告,喜欢谆谆教导废话劝告的,请自己回家养个孩子。

    以及;
    一点声明:我的人文主义原则 ·方舟子·

    根据一项民意调查,中国人中百分之八十为发生在美国的恐怖主义行动叫好。在中国大学生、年轻知识分子中可能更多。在校园里庆祝的也不只是北大一家。一位天津的大学生写道“刚刚在宿舍楼道里收看此次悲剧的直播,然而,我却很难听清电视里的声音,因为周围的欢呼声震耳欲聋!所有人(都是
    大学生啊)都是一种欢快庆祝的样子,绝没有一点悲伤和愤怒。”有这么多中国的年轻人站在恐怖主义者一边,令人痛心疾首,令人欲哭无泪,令人越发感到还只能像鲁迅先生那样绝望地喊一声“救救孩子!”在登出一组批评这种现象的稿件后,我收到了许许多多忠告、警告、漫骂、抗议、威胁信。也有不少人寄来“反驳”文章,要求登出,否则就是有倾向性,不公平。是的,我有倾向性,也从来没想过在任何问题上都刊登不同的声音。有些问题可以讨论,原则性的问题则不必讨论。我的原则是人...(All)
  30. [29] By 老兵 on Oct 22,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科学”:

    你既然喜欢造谣就不要顶着科学这顶帽子。老兵何时“公开声明就是来专门挑刺砸场子的”?我的原话是“对读者网BLOG挑刺,本来就是老兵来此开博的主要目的”,并且在回答网友时对为何称挑刺做了解释:“至于挑刺,我原本认为是意见和建议,但管理人员几次表示“不要苛责”,本网也有其他博主说老兵爱挑刺,而苛责和挑刺意思相近,老兵草根一个,不敢称“责”,遂选“挑刺”。”http://www.xys-reader.org/blogs/robin/2008/08/30/%e…

    你拿方先生的声明来说事更显出你无知。我不过是于自己的博客空间在网站服务协议和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某人或某事提出批评,什么时候将此批评意见硬塞给你看了?网站所有者要清理也好送客也好,我又何曾抱怨过?

  31. [30] By 快乐怪物 on Oct 23,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怪物你滚蛋吧。读者网在某种意义下就是私人沙龙,我们邀请的人和愿意加盟我们的人,你没必要这里指手画脚的。
    ==========================
    很抱歉,我是浏览新语丝误撞到此,而之所以浏览新语丝是因为很赞同方舟子先生对伪科学和作假者的批判,而在此逗留是因为网站自称的追求科学民主。
    请问,读者网在什么意义下是私人沙龙呢?如果说是只许称臣于普世价值,似乎方舟子先生也不以为然,如果说只允许党同伐异,那么贵党是什么党呢?不会是台湾民进党那样的普世价值党吧?那可是一个语言和行为都很暴力的党。
    好了,不多说了,免得殃及池鱼,让老兵也牵扯进纠纷。
    面对暴力,不是躲避,就是抗争。但网络的话语暴力最大的特点就是让猥琐者不能被打得满地找牙。我先闪了,让可怜的普世价值党人欢呼胜利一次,在虚拟世界好好满足一下掌握权力而肆无忌惮的快感。
    毕竟,意淫也可以抚慰猥琐的灵魂。
    慢慢乐去吧,雄赳赳、气昂昂的虚拟罗马帝国的执政官们。关起门来成一统,千秋万代雄起吧!
    一笑。

    [xfliu回复: 你这种人从来不讲道理,每次扯一大通有什么用?什么意义下是“个人沙龙”?说的很明白,这里是“我们邀请的人和愿意加盟我们的人”,就是在这个意义下才是,虽然不确切,但是有共同点,那就是,不需要你这种人捣乱。]

  32. [31] By 老兵 on Oct 23,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to: admin

    建议站方对网站维护小组成员在非履行职务时于他人博客里编辑评论的行为予以制止。
    ———————————-
    [27] By 老兵 on Oct 22, 2008 | Reply | Edit
    鉴于你个人在我博客里编辑评论,我不收回上面话。
    [xfliu回复: 作为网站维护者之一,我保留在博客里如此回复留言的方式。 ]

    ——-

    [xfliu回复: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对待方式,对于胡搅蛮缠的人,这种方式快捷方便,有何不可?我向怪物阐述读者网的性质和立场,怎么叫做“非履行职务”了? ]

  33. [32] By 老兵 on Oct 23,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to: xfliu

    我前面的“并敬告你个人我这里打算把你给禁止了”并未实施。

  34. [33] By 老兵 on Oct 23, 2008 | Reply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xfliu回复: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对待方式,对于胡搅蛮缠的人,这种方式快捷方便,有何不可?我向怪物阐述读者网的性质和立场,怎么叫做“非履行职务”了? ]
    ——————-
    回顾一下此博文下你的留言,用“胡搅蛮缠”来形容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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