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01 2008

《读者网宪法》之序言(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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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近来读者网上百家争鸣,热闹非凡,交锋激烈之时,亦扣人心弦。为免过度紧张,影响诸位情绪,特昭示《读者网宪法》,以求成方成圆。此处为序言。]

序言

新语丝读者网乃网络世界中历史不最悠久也不最新的网站之一。新语丝读者网友群共同反射了新语丝光辉灿烂的反伪打假文化和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的光芒。

自新语丝读者网成立以后,新语丝读者网友找到了组织,实现了由无组织到有组织的过度。网中央(维护小组)不领导的,以网友自己学习为基础的科学精神,实质上就是科学主义,得到巩固和发展。新语丝读者网友战胜了巫医/保健品粉丝、民科、学术腐败分子、伪自由主义者的侵略、破坏和挑衅,维护了新语丝读者网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网防。博客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死掐体系已经基本形成,阅读与点击率显著提高,拍砖、刷屏等事业有了很大发展,逻辑、实证的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博主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挑刺的越来越多。

新语丝读者网的倡导科学与民主精神的事业的成就,是网中央(维护小组)没有领导各位网友,网友们自发在逻辑实证、科学精神的指引下,坚持拍砖,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本网将长期处于反伪打假鼓吹自由民主的初级阶段。网站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沿着普世的,没有特色的科学与民主道路,集中力量聚集人气,传播思想。各位网友将继续在网中央(维护小组)的不领导下,在科学主义,求实思想,逻辑理论和”谁也别自称代表了我”的自由民主思想指引下,坚持不要专政,只要自由,坚持科学求实,坚持对外交流,不断完善发帖水准,发展拍砖准头,健全对事不对人之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板砖的科学化,逻辑化,推动稳准狠的拍砖技巧协调发展,把本网建设成为板砖飞满天不伤和气的网站。

在本网,民科医粉等大体上已经被骂走,但就普世价值,同情是否等于赞赏等问题思想上的分歧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本网鼓励网友为此进行长期内战,原则是要文斗不要武斗,支持就观点死掐反对对人身PK更不准呼唤真理部插手干涉。

新语丝倡导的科学精神是本网站神圣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二者绝非互相统属,完成二者观点绝对统一的大业绝对不是广大网友的神圣职责。

科学与民主精神的传播事业必须同时依靠文傻和理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博客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没有人领导的,各博主所参加的,包括文傻、文聪、理呆、理雄,拥护科学及民主的,拥护科学不拥护民主的,拥护科学有条件地拥护民主,啥也不拥护就来打酱油的众多网友的广泛的爱科学不统一战线。网中央是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的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本网内部拍砖事业和对外拍砖活动中,在进行科学精神建设,维护本网思想不统一和长期内战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由网中央不领导的多博主合作和有事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本网是全网各博主和读者共同缔造的不怎么统一的多博主网站。平等、不团结和互斗的博主间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博主不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博主主义,主要是网中央成员至上,也要反对小博主主义,即底狗情结。网中央将尽一切努力,促进各位博主和读者在纷飞的板砖中共享思维的乐趣。

本网站的成就是同全网络网民的支持分不开的。本网的前途是同全网络的前途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本网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删贴权和发贴权完整,互相拍砖,互相交流思想,平等互斗,在辩论中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和其他网站的关系和交流;坚持反对过滤词、封网站、网络封锁,加强和其他网站网民的团结,支援其他网站上对中医粉、民科和五毛党拍砖的正义斗争,为维护网络世界战火纷飞促进拍砖事业而努力。

本宪法以搞笑的形式确认了各博主奋斗的成果,规定了本网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本网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网各位博主、各位读者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网中央 维我小组

建国59年 农历 戊子年 己未月 癸酉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连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3/15/con...

45 Responses to “《读者网宪法》之序言(草稿)”

  1. zeroyearon 01 Aug 2008 at 8:24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这个叫《读者网基本法》貌似更有戏虐色调。《基本法》再受约束“网中央”的《宪法》所约束。

  2. arnoldhanon 01 Aug 2008 at 10:04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0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替换主语宾语,修改形容词,呵呵。

  3. langfellowon 01 Aug 2008 at 10:57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这才是个序言,正文要多厉害啊。期待着。

  4. 老兵on 02 Aug 2008 at 5:48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有点莫名其妙的感觉。

    “为免过度紧张,影响诸位情绪,特昭示《读者网宪法》,以求成方成圆。”——谁“过度紧张”了?老方,维护小组成员,还是其他博主?如果只是你们维护小组成员和老方之间“过度紧张”,你们私下沟通好了,整这么个搞笑宪法能起什么作用?

    如果要继续使用新语丝的名号,这方圆必须征得老方的同意,没得商量;如要“推广民主精神身体力行”,靠“自治协会”把握网站方向,最好不使用新语丝名号。鉴于博客是一种自助发表形式,个人建议选择后者。

  5. xfliuon 02 Aug 2008 at 11:34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老兵,前一段就不必细究了。
    后一段则要谢谢了。可能的话,还想听听你进一步的见解。作为博主之一,你倾向于那个?为什么?

  6. 曾子后on 03 Aug 2008 at 1:55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一个序都这么厉害啊!!!期盼正文。。
    这是不征求意见稿还是征求意见稿?

  7. shinjikunon 03 Aug 2008 at 4:38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话说我倒觉得“民科医粉”没有被骂走的必要。来骂街的可以踢,来宣传的可以讲道理,何苦骂走呢?——个人见解。。

  8. 老赵头on 03 Aug 2008 at 10:34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支援其他网站上对中医粉、民科和五毛党拍砖的正义斗争
    ==============================
    啥叫“五毛党”?请给个定义。

  9. 老兵on 03 Aug 2008 at 11:48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可能的话,还想听听你进一步的见解。作为博主之一,你倾向于那个?为什么?
    —————————–
    我当然倾向于后者,前面已说过:“鉴于博客是一种自助发表形式,个人建议选择后者。”

    首先,作为自助发表形式,BLOG的内容无法选择,你只能靠选择作者来把握方向,而你又不可能只凭几篇文章对某一作者知跟知底。比如,有不止一位坚定的反中医者向我表示,因为XYS屡屡批评所谓的民主人士、反政府者,他们认为方舟子是“无耻的御用文人”(原话)。殊不知,XYS并不关心你反谁,XYS只反假。

    其次,拿读者网BLOG来讲,比较活跃的这些BLOG,似乎更热衷于谈论喜好(价值),对探求真伪(事实)的兴趣不大;比较热衷于代表“民意”,而不愿循法律之矩。然而,科学精神与民主精神中最根本的东西就是求实与法治。不重求实与法治,妄论什么科学与民主精神,不过是吸点尼古丁找些安慰而已。请XFLIU想想,当有人发出“有人给他捐款,他是否应该公开如何处理这些款子呢?他当然没有必要”这种对方舟子造谣的言论时,贵为读者网管理员的两位博主正在旁边和说者高谈阔论,却对此言置若罔闻,你XFLIU作何感想?如果他说的是“有人给读者网管理者XFLIU捐款,他是否应该公开如何处理这些款子呢?他当然没有必要”呢?

    时间关系,以后再谈。

  10. xfliuon 03 Aug 2008 at 6:06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谢谢分享你的想法。

    前一点你谈到的是说博客有一定的自由性,这个我也赞同。选择具体的运行方式,是个值得讨论问题。

    后一段与选择博客的形式没什么关系。至于另外一个话题,评论捐款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很清楚,倒是你说太模糊。我们在尽可能尊重“各位博主有权决定自己博客的处理方式”的前提下,代为清理一些不当的留言。

    关于“别人评论可能对我的捐款时我有什么感想”,我有什么感想是我的事,我不能强迫其他任人。

  11. 老兵on 03 Aug 2008 at 11:17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各位博主有权决定自己博客的处理方式”,这才是问题的关键。不想多说了,相信你们会有好的解决方案。

  12. 星期五13on 04 Aug 2008 at 1:41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嘿嘿

  13. 方舟子on 04 Aug 2008 at 2:42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老兵:名称的问题在读者网刚刚开办时就有人在新语丝论坛上指出过了。我不在意使用新语丝的名称(当然也不在意不使用新语丝名称),但是既然用了就不应该有与新语丝利益冲突的事情发生。起初读者网只是做新语丝的特殊镜像,内容与新语丝完全一致,不存在与新语丝利益冲突的问题(除了会分走一部分我不在意的广告流量)。后来有了博客,有了自己的内容,才有冲突的可能,它能吸引来新语丝支持者,也能吸引来批评者。即使是自称新语丝支持者,也只是支持新语丝的某一方面,随时会因为其他事情与新语丝撕破脸,比如这里的一些活跃分子,他们更热衷的是政治,更认同的是国内“自由主义者”,和熊博网的那些人没什么区别。就有可能演变成以与新语丝唱反调的为主。跟新语丝唱反调的网站多得是,我犯得着在这儿看?我到哪里都有一堆苍蝇跟到哪里,这里的一个好处是屏蔽功能比较强大,可以把自己博客的苍蝇清除干净,但是苍蝇们就跑别人的博客对我嗡嗡,能得到那里的博主的容忍甚至赏识,我也不好干预,再也不去那里留言增加其人气就是了。想在网上搞民主管理没有成功的可能。以前我曾经想在侠客行搞民主,制定了详细的民主管理规则,最后还是搞得无法收拾。网上的自由民主体现在用脚投票,而不是某个网站如何管理。

  14. xfliuon 04 Aug 2008 at 3:00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感谢老兵搭桥,彼此有更多的交流。

  15. xfliuon 04 Aug 2008 at 4:31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前面刚讲过的不必再提。简而言之,我个人目前仍倾向于继续以新语丝为引导来确定读者网的发展主方向,并希望继续得到方先生的关心和建议。

    观点不同于新语丝,并不意味着就是和新语丝利益有冲突。因此,我仍鼓励这里这里的博主在本站的宣传科学和民主的宗旨之下,积极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

    关于称之为“网络民主”的民主,世界上类同的东西可能不少,但完全相同的没有。不管那个民主,我经历过的,见过的都不多;但不管怎样,在已有的章程之下,在认同新语丝理念的同时,“网络民主”的必要性似乎并不大。

    读者网博客从无到有,在Yan、方先生还有维护小组的现在的几位的建议和帮助下,理清了许多事情。但是,除了网站的许多杂事之外,在诸如处理新的棘手的问题的时候,在策划网站的推广活动的时候,许多事情仍不是我一个人以及现在的维护小组所能料理的。比如读者网一直想做一个推广活动,但是苦于人力财力等因素,一直未能成行。我个人来讲,因为学习工作的变动,以后允许在此花费的精力可能更少。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来参与网站的共同事务,这也是要筹划“自治协会”的主要目的之一。对此,大家开始多少有些误会的。

  16.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0:13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xfliu:既然被“感谢”了,我就再多嘴几句。你前面提到“各位博主有权决定自己博客的处理方式”,并说:“关于“别人评论可能对我的捐款时我有什么感想”,我有什么感想是我的事,我不能强迫其他任人。”先说博主对自己博客的决定权问题。就所有博客来说,这种自由处置权有个前提,就是文章和留言的内容没有涉嫌违法或侵权(包括抄袭、侵犯名誉权等),如果涉嫌违法或侵权,博主和站方有义务采取措施(比如提醒、澄清或删除)处置非法信息或侵权内容,除非博主和管理方没能力辨别。否则,博主或站方,尤其是后者,有可能被牵连。这跟作者侵权时出版者负连带责任的原理相同,除非出版者能证明其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这是就所有BLOG来说的。(续)

  17.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0:24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根据上面的分析,即便那留言不是造方舟子的谣,而是造我老兵的谣,如果这留言明显不符事实,站方和博主很容易识别真伪,却未作处置,那么,尽管“我不能强迫其他任人”,但有权“要求”相关方采取措施,直至采取投诉、举报、诉讼等手段请强制机器去“强迫”他人消除影响。(续)

  18.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0:44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现在回到新语丝博客。由于本站使用了XYS的名号,在上面提到的义务以外,XYS有权提出比普通BLOG更多的标准。这一点相信xfliu认可吧?你总不能打着XYS的旗号做与XYS相背的事情吧。这样问题就出来了。你认为“观点不同于新语丝,并不意味着就是和新语丝利益有冲突”,不是这么简单。如果单是某篇或若干篇文章观点与XYS不同,相信老方不会有什么意见。就我的观察,事实不是这样。尽管任一博主都不能代表BLOG网站的观点,但站方管理成员和活跃者的观点会给观者这样的印象,这是现实。这种感官上的方向如果与XYS方向不一致怎么办?作为XYS的代表,相信老方不能同意。作为XYS的忠实读者,我也不愿见到如此情形,这也是我来这里开博的原因。(续)

  19. xfliuon 04 Aug 2008 at 10:52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老兵,

    这个就太上纲上线,也太苛责维护小组了。

    一来,我们不能24小时盯着,海淀人偷着在寻正睡觉的时候在寻正的博客上喊两句,你有什么办法?我们难道也要搞个晚上12:00~早上9:00禁止留言?

    二来,猫也许还想玩玩老鼠呢。我要在你的博客赶走海淀人,你不是还想陪他玩玩,要求保留的嘛。

    三来,对于除了类似延边精神病,姚有为之类的评论,我们维护小组目前的态度就是“不管”。

  20. xfliuon 04 Aug 2008 at 10:57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关于XYS的名号,让方先生再给你解释一遍吧。我也不知到如何处理你说的”感管”问题。

    不过还是很高兴你出于对新语丝的关心来加入读者网,并进行讨论。不管这是什么样的“网络民主”,大家多多表表意见,我觉的心里更有底,非常高兴。

  21.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1:04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你说:“简而言之,我个人目前仍倾向于继续以新语丝为引导来确定读者网的发展主方向,并希望继续得到方先生的关心和建议。”我完全赞同,也很欣慰。但是,如果在使用新语丝名号的前提下,以民主的方式靠自治协会来把握BLOG网站方向,就好比我们几个外人投票怎么分你家财产一样。这就是为什么我在看到“推广民主精神身体力行”和“自治协会”等词语时毫不犹豫地选择弃用XYS名号。我自己也很矛盾,一方面,我理解你想把BLOG网站办成一个自由论坛的心情;另一方面,如果不采用XYS名号,我本人可能也没多大兴趣来了,即便是作为看客。在我看来,目前做的最好的BLOG网站是1510部落,可别忘了,它后面有一个传媒专家在控制。(续)

  22. xfliuon 04 Aug 2008 at 11:09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网站呢,就现在这样子吧。

    在之前的争论中,虽然有些小摩擦,但是由此大家都明白了如何像刺猬一样保持距离,这很好,也是一种进步。

  23.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1:10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如果BLOG网站弃用XYS名号,个人建议保留新语丝读者网(镜像功能),这样的确会方便国内读者阅读。

    最后再罗嗦一下民主管理的问题。如果采用民主管理,请重点注意:民意何来?哪些人有选举权?这些都很重要,因为互联网的“民意”很多时候“代表的只是少数善于传播的人的意见”(见土摩托《都是垃圾》)。 (完)

  24.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1:23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一来,我们不能24小时盯着,海淀人偷着在寻正睡觉的时候在寻正的博客上喊两句,你有什么办法?我们难道也要搞个晚上12:00~早上9:00禁止留言?”
    ———————————————–
    我没有苛责。我前面说过“贵为读者网管理员的两位博主正在旁边和说者高谈阔论,却对此言置若罔闻”,你说我说的模糊,你可以查阅当时的留言(包括删去的)。没有人要求你24小时盯着。

    “二来,猫也许还想玩玩老鼠呢。我要在你的博客赶走海淀人,你不是还想陪他玩玩,要求保留的嘛。”
    ————————————————
    寻正也曾建议我禁掉海淀人,我当时的回答是:如果有人在我这里造谣我定当将造谣者示众,而好寻正不好寻真者的博客里,谣言自然有生存的土壤(大致如此,原文因过滤词问题删掉了)。好的政府不是把罪犯赶到国外去,而是采取严密的措施防止犯罪。

    “三来,对于除了类似延边精神病,姚有为之类的评论,我们维护小组目前的态度就是“不管”。”
    ————————————————-
    没评论。

  25. xfliuon 04 Aug 2008 at 11:42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不知你说的具体是哪一段讨论,删掉的帖子没有备份。

    不过顺便解释一下,维护小组的成员是志愿者形式的,“出力”型的。我邀请过许多人来帮忙,有推辞掉的,有答应的。他们在除了这个博客和各自的博客,没有任何管理权限。所以大家不要把小组成员想象成管理人员,过于苛刻的要求。

  26.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1:43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我对义务付出劳动的志愿者提了这么多“要求”,对不起!你们(包括被我泼脏水的寻正)辛苦了,谢谢!

  27. xyanon 04 Aug 2008 at 12:04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to 老兵,
    “三来,对于除了类似延边精神病,姚有为之类的评论,我们维护小组目前的态度就是“不管”。”
    ————————————————-
    这个“不管“,似乎表达的不是很明白。
    延边精神病和姚有为除了谩骂xys,没有一句话有任何意义,维护小组对于他们是做了禁止设置的。
    其他的ID/IP,都是由每一个博主自己设置,维护小组是“不管“。软件代码中没有全局禁止的功能,也没有特别地追加这个功能。每一个博主的看法不一样,没有全局禁止功能,也许是一个好的功能:)

  28. xyanon 04 Aug 2008 at 12:24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to 老兵:
    根据上面的分析,即便那留言不是造方舟子的谣,而是造我老兵的谣,如果这留言明显不符事实,站方和博主很容易识别真伪,却未作处置,那么,尽管“我不能强迫其他任人”,但有权“要求”相关方采取措施,直至采取投诉、举报、诉讼等手段请强制机器去“强迫”他人消除影响。(续)
    ————————-

    “站方和博主很容易识别真伪“,这一点很难说。
    再说,实际上维护小组没有人负责盯着看每一条留言,出现了“造谣“的留言,很难及时处理。

    如果老兵或其他人发现在其他人的博客中什么留言有问题,请通知那个博客的主人,或者维护小组(admin@xys-reader.org)。
    如果没有接到这样的报告,觉得是“很容易识别真伪“,指责站方(维护小组)和博主却未作处置,似乎要求比较苛刻了。
    如果接到这样的报告,站方(维护小组)和博主却未作处置,可以考虑进一步批评和改进。实际上目前的维护小组成员,并不能任意修改其它博客中的留言。如果这样的报告比较多了,应该考虑让维护小组成员有这样的权限。不过那样又会出现报告人和维护小组成员,还有博主的认定不一样的问题。到时候再具体改进吧。

  29.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2:34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其他的ID/IP,都是由每一个博主自己设置,维护小组是“不管“。软件代码中没有全局禁止的功能,也没有特别地追加这个功能。每一个博主的看法不一样,没有全局禁止功能,也许是一个好的功能:)
    ——————————–
    我认为维护小组不能不管,但不一定需要全局禁止。我前面说过,对涉嫌违法或侵权的信息,博主和站方都有义务采取措施,但这措施不一定是全局或局部禁止,可以是提醒、澄清或删除,只有在上述措施均起不到作用,也就是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时,才需要禁止。

  30.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2:41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xyan:
    “站方和博主很容易识别真伪“,这一点很难说。
    ———————————-
    我原文是“如果这留言明显不符事实,站方和博主很容易识别真伪…”你的理解有误。

    另外,我指出的是“贵为读者网管理员的两位博主正在旁边和说者高谈阔论,却对此言置若罔闻”,没有苛求“站方”。

    希望你讨论是读仔细一些,以免不必要的重复。

  31. xyanon 04 Aug 2008 at 12:48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我认为维护小组不能不管,但不一定需要全局禁止。我前面说过,对涉嫌违法或侵权的信息,博主和站方都有义务采取措施,但这措施不一定是全局或局部禁止,可以是提醒、澄清或删除,只有在上述措施均起不到作用,也就是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时,才需要禁止。
    ———————————
    维护小组也不是说完全不管,确实“有义务采取措施“。
    问题是这个义务在维护小组看来,是接到报告,也就是“投诉、举报“之后,会采取可能的行动,包含但不限于提醒、澄清或删除。
    我觉得老兵的原话的意思是,因为“很容易识别真伪“,博主和站方都有义务自动地(在得到“投诉、举报“之前)采取行动。

    可能是维护小组的权限和工作风格,没有向大家做明确的说明,引起了一些误会。

  32.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12:59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我的原话是“如果这留言明显不符事实,站方和博主很容易识别真伪”,原话的意思是:如果(1)这留言明显不符事实,即这不符事实是明显的;并且(2)站方和博主对这“明显不符事实”很容易识别。如果(1)和(2),则……

    你又说“问题是这个义务在维护小组看来,是接到报告之后”,问题是小组成员看到了,且正在跟他和别人说话,还需要报告吗?如果寻正和和尚出来证明他当时(在我发出澄清之前,以及我发言之后但老方发言之前)没看见此谣言,我收回“贵为读者网管理员的两位博主正在旁边和说者高谈阔论,却对此言置若罔闻”这句话,并向他俩道歉。

  33. xfliuon 04 Aug 2008 at 1:22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有什么好争的,不同人有不同的看法和不同的处理方法。这一点,不再作解释。如果那位觉得有必要,就把之前的事情写个报告出来,根据读者网宪法作大会讨论。

  34. xyanon 04 Aug 2008 at 1:22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这个网站是自愿者作的,没有所谓的站方,我的理解就是站方=维护小组,主要还是技术上的支援。
    维护小组成员的具体责任,例如看到什么留言要采取什么样的行为,这一些以前没有具体的规范,现在也还没有。
    你提到的“寻正和和尚“的例子,我当时没有特别阅读各位的留言,现在无法说出什么来。
    作为一般论,没有得到报告,还是不要轻易采取行动为好。认定的判据可能会不一样。也要让维护小组成员不能因为自己个人的好恶,采取行动封杀自己不喜欢的留言。博主可以自由地封杀自己不喜欢的言论。
    还有如何向维护小组报告,如何同博主联系,没有明确的规范,都是今后改进的课题。
    即使报告了,维护小组什么时候看见报告,博主什么时候看见报告,没法作出一个保证说接到报告以后几个小时之内进行处理。

  35. xfliuon 04 Aug 2008 at 1:28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也没必要那么复杂的,大家不要太苛求就是了。

  36.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2:31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xyan:网站创设和维护者是不是志愿的,并不能作为有没有站方的判断依据。罗永浩因为自己从事的是志愿者活动(做好事),就对警方对他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忍无可忍”,与此观点有相通之处。对博主和读者来说,实际管理者就是站方;对警方来说,所有未经注册从事募捐活动的人或组织,都是调查的对象。

  37. xyanon 04 Aug 2008 at 3:14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老兵,我说的“这个网站是自愿者作的,没有所谓的站方“,不包含什么因果关系,没有要你将“这个网站是自愿者作的“作为判断有没有“站方“的依据。我本来是说没有什么专门人员来24小时盯着看。
    好了,越说越复杂了,不说了吧。

  38. 老兵on 04 Aug 2008 at 3:30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方先生:抱歉一直没回复你。出于职业习惯,我一直在思考博客这种新媒体的性质和特点。正如我前面说到的,作为博客网站,任一博主的观点都不能代表网站的观点,但活跃分子的观点的确会给观者产生一种“网站方向”的印象,这种现象网站管理者也很难控制。除非像1510部落那样设立“头条”,对不符合网站宗旨的文章及时将其从“头条”中拿下——被动推荐,或者设立编辑推荐——主动推荐,这样才有可能较好地把握方向。还有一种办法是严格控制博主的甄选。前者要是没有专职管理人员,恐难实现;后者比较好操作,但很可能让网站显得死气沉沉,没有观众,谈何传播。

    尽管有这些现实难题,相信通过XFLIU的工作加上新语丝读者博客网站的“自净”功能,网站不至于明显偏离新语丝的方向。

  39. 方舟子on 05 Aug 2008 at 3:25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全局封闭功能还是有必要的,碰到那些到处发广告的机器人,或到处捣乱的姚有为之流,在某人博客那里被封就跑另一人博客那里继续捣乱的,可用这个功能。造谣贴、造谣者理论上都应该删封,不管针对的是新语丝还是别人。对此靠博主的自我管理不现实,有的博主长久不来,有的什么贴都不删,有的还对造谣很欣赏,网站的法人一旦发现就该代劳。

  40. afoolon 05 Aug 2008 at 4:35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如果blog不用新语丝名号了,那新语丝读者为什么要来这里开博?博客站多了了。反正如果不叫新语丝我就没兴趣来了。

  41. 无敌法王on 05 Aug 2008 at 10:18 a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附议方舟子。我这人不太讲卫生,一大堆垃圾蟑螂看着心烦都懒得删,如果有“全局封闭”代劳就再好不过了。

  42. 维护小组on 05 Aug 2008 at 4:52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To 无敌法王,

    你的博客垃圾多是因为你没有使用我们的推荐的设置。

    http://www.xys-reader.org/blogs/sys_admin/2007/10/0…

    现在已经替你开启了Akismet。不过之前的垃圾要你自己清理了。

  43. 无敌法王on 05 Aug 2008 at 5:36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好.谢谢!

  44. 老兵on 05 Aug 2008 at 6:55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建议“一周最受关注文章”按点击次数来排名,而不是按投票数来排名。得票数反映不了什么问题,既不代表支持率,也不代表阅读量。现在的方式很可能让阅读量为100人次/天的文章比阅读量为2000人次/天的文章显得更受“关注”。

  45. xfliuon 05 Aug 2008 at 8:51 pm  Vote: Add rating 0  Subtract rating 0  

    我原本也想按照“每周的点击数排名”来显示,但是程序上有些复杂,一直偷懒没做。现在终于被提到日程上了。

    http://code.google.com/p/lyceum-xys-reader/issues/d…

    或者大家想个办法提高大家投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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