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12月, 2007

Dec 14 2007

刘夙的慈悲之心

Published by taicu under 杂感

先做一个声明:我对刘夙的科普工作,是持肯定意见的。我对他科普之外的一些主观色彩很强的意见,很有些微词。他的意见,跟我不相关的,我无暇无由评头论足,但跟我相关而我又不能苟同的意见,我不能不“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刘夙对我的误解、偏见甚至反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文章中提到我的时候,往往用的都是语义学上的贬义词,如“蔑视”、“鼓吹”、“如太蔟之类”、“陷进了语义学和语用学的陷阱不能自拔罢了”诸如此类。为避免断章取义,下面是他的原文(摘自《请试过科学再去死》),

“类似地,我认为科学精神也是一种哲学,所以那些蔑视人文科学、千方百计鼓吹科学精神不是哲学的自称‘科学主义者’的人(如太蔟之类),不过是陷进了语义学和语用学的陷阱不能自拔罢了,和他们争辩是没有意义的。他们也许没有想过:‘科学主义’在语义学上是个贬义词,那么他们这时为何又抛弃了语义学改玩语用学,觉得自称‘科学主义者’很光荣呢?”

如果你读完了这段文字,还不觉得“如太蔟之类”是群面目可憎的东西的话,建议你去和刘夙好好学学语义学和语用学。

我说刘夙对我有想法不是一天两天,是有证据的。在今年1月21日的新语丝新到资料中,刘夙写了篇题目为《民可使知之》的文章,里面写到,

“在我看来,愚民思想并不是统治者的专利,它也是知识精英中不可忽视的一种思潮。比如最近我还在新语丝上看到了一篇署名太蔟的《中医信徒的思维定式》,里面充满了对所谓‘中医信徒’的挖苦和嘲讽。也许这就是作者自以为的‘戏谑’吧,问题是,‘戏谑’比你无知的人实在是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除了在精英圈子里博得一笑,还能有什么实际意义?”

做为回应,我在次日的新到中,写了《我仅仅在戏谑?——回刘夙<民可使知之>》一文,解释了我写《中医信徒的思维定式》的初衷。关于被刘夙冠以“知识精英中不可忽视的一种思潮”的愚民罪名,我辩解道,

“现在已经远不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时代了。有些人或组织或者希望‘不可使知之’,并掌控着强大得近乎垄断的舆论工具,但一个人只要有强烈的求‘知’欲望,除了他自己的个人主观因素,没有什么能阻挡得了他的(在大陆的读者不总有办法穿过伟大的防火墙么?)。现在只有‘自愚民’,而无古时意义被迫耳目闭塞的‘被愚民’。对某些不愿知之或自以为知的自愚民,‘挖苦和嘲讽’及‘戏谑’一下,怎么就成了‘愚民思想’?还代表了‘不可忽视的一种思潮’?”

我知道刘夙对中医的态度是坚定的否定。他在新浪的博客发过一篇文章,题目是《我宣誓:我这一生将为使中医退出国家医疗体制而努力》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7ab9d5010006cz.htm...)。该文的内容自不必说,我更关心的是读者对他的评论,尤其是那些他认为我想愚的民或是“比你无知的人”的评论。下面摘取五则,

“真意想不到,你偏偏又种二值逻辑的邪了。呜呼,我说不出话。应当自信地建立起自己的特殊的中医药学标准,让全世界都来学,按我们的标准行中医、用中药。这也是我们后发的优势,以及后发社会对世界的独特贡献和使命。发达社会的草医药保留下来的太少了。当然,其中的确是迷信、落后的,特别是巫医阶段留下的巫术孑留,要坚决除去。但切不可扩大化。点击之际,我本以为能读到类似以上的意见呢?!————思维科学之友”

“你并不懂中医,用什么来批中医呢!
现在的中医确实有很多滥竽充数的,
现在中医的研究也确实缺少一种科学精神,
然而我想这之中主要是继承和发扬的错误。

日本人说,几十年后要让中国人去日本学习汉方!
呜呼悲哀啊!我中华的精华都要被日本和韩国来发扬吗?

只是觉得你对自己并不懂的东西只是根据别人的言论来枉下论断而让我不齿。不懂的东西最好别在那信誓旦旦的

只能显示你的幼稚!鄙俗!————野渡无人”

“为有你这样的中国人而悲哀,也为中国教育培养出了你这样一个人才而悲哀.你根本是成不了一流人才的,所以还是一生多学习少说蠢话.————心舞”

“你的文章以及你的学问会比我好,但正如你自谦孤陋寡闻的一样,确实你仍有很多事情不清楚。王老吉凉茶既有市场阿婆熬药茶,也有改良口味后的饮料。按实证和可重复原则,请你每餐喝5克菊花泡的茶,可吃饭、大白菜不放姜、吃鸡、猪肉,连吃一月看看降不降火。然后吃生姜10克,连吃一月,可吃饭、韭菜韭黄,吃鸡、猪肉,不吃中医认为凉的食物,看看上不上火。西医可没有寒凉燥热之分。你既然分寒凉燥热,为什么你又要取消中医。广西王胜原。”

“看你那衰样怎么象得了ca的又吸毒的人.还瞎BB呢,赶快去找老中医去把把脉."望 闻 问 切"知道啥不,华佗知道谁不,孙思邈知道谁不,扁鹊知道谁不,李时珍知道谁不,你祖宗啊.多国家不忠,对祖宗不孝,象你这样不忠不孝的人还活着有啥意思??————新浪网友”

我阅毕评论,不禁莞尔——这就是刘夙认为我想愚的民或是“比你无知的人”?人家可不认为自己愚或是无知。在人家看来,愚或无知的是如刘夙之类(模仿“如太蔟之类”)反中医人士。

我当时就感觉,刘夙大概还生活在超现实中吧。我的这个感觉,在读完《请试过科学再去死》后,更加强烈。请看该文最后一段的第一句话,

“在这一点上,我和太蔟等‘科学主义者’是一样的,但不同之处在于,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向来对这些对科学知之甚少的人文学科界的同类持有一种慈悲之心。”

哈哈!你以为你是谁,竟敢对如季羡林、余秋雨、于丹、孔庆东、田松、吴国盛、刘华杰、余杰、王怡等“对科学知之甚少的人文学科界的同类持有一种慈悲之心”?!人家不对你发发慈悲,就算瞧得起你了。

最后,我从来没自称“科学主义者”,但在当今中国,我并不以被称为“科学主义者”为耻,反以之为荣——傲慢、“蔑视”、“鼓吹”、“陷阱”地光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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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11 2007

当民众拿起科学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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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比较抓眼球且相关的两个话题,一个是老虎,一个是嫦娥。

本来挺美好的两件事儿,一个是“盛世出国虎,虎啸振国威。”,一个是“中
华民族完全能够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

终于可以不靠“我祖上比你阔多了”来亢奋了。

可偏偏有一群象牛顿“解散彩虹”(英国诗人济慈语)一样不解风情的理呆,
对着朴素农民冒着生命危险拍来的经猴鼠鱼专家认证的虎照和广大工程技术人
员花了大量税款带着充沛的民族感情好不容易缝到一起的嫦娥月照,没有欢欣
鼓舞五体投地也就罢了,反倒没给鼻子也上脸,拿起科学的螺丝刀和放大镜,
在那儿指手划脚,评头论足,全不见一丝尊重和人文关怀。

用文傻的话来说,真是煞风景。用汉监爱国贼的话来说,都是有汉奸卖国贼潜
能的白专苗子。

然而,情愿也罢,不情愿也得罢,欢迎来到二十一世纪——一个理呆的世纪。

在理呆的眼里,是非真伪先于善恶美丑。对那些还没搞清是非真伪就先亢奋的
文傻、别有用心者或者糊涂虫(这三者可能有重叠),理呆是白眼相加,全不
顾同胞之情手足之谊或是什么血浓于水。

在老虎和嫦娥事件中,我们都感到了“不容置疑”的汹汹气势。先是朱巨龙的
“我丝毫不怀疑周正龙所拍华南虎的真实性,……也认定农民周正龙冒生命之
险拍来的虎照不容置疑。”后是欧阳自远的“中国的月球照片是真是假是个原
则问题,是不容任何怀疑的。怀疑其真实性就是对我们国家的侮辱,是对17000
名工作人员成果的否定。”

我要学北大科学文化人前哲学副教授的口吻说话了:“给我们一个突破吧!”

给我们一个突破吧!理性的民众祭起科学的武器,不顾官方的蛮横和暧昧态度,
追根溯源,把虎照打回了年画的精生白骨原形。真伪已辨,善恶美丑自不在话
下。那一串秋后的蚂蚱,已经被钉在了耻辱柱上。

给我们一个突破吧!理性的民众祭起科学的武器,不顾民族感情的阻拦,明察
秋毫,将所谓新的环形山还原成了接缝失误。是非既判,权威的色厉内荏也就
失了底气。

较真的理呆和具有理呆精神的民众,才是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们
的利益,他们也自会尽量在各种历史遗留的束缚中用科学技术法律手段维护。
有独立思考精神和能力、不轻易买任何人账的他们,是中华民族的未来,是中
华文化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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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04 2007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严密逻辑

Published by taicu under 杂感

不分黑白但却有“基本的语文”常识、很会“反向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西
风独自凉网友,在诠释法律常识和逻辑上,很需要恶补一下。我这里“自作多
情”地免费为西风独自凉网友上一堂逻辑课,用的工具是比语文要严谨得多、
不易忽悠的计算机编程语言。

拿被西风独自凉网友当尚方宝剑到处乱挥乱砍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
三条为例,让我们看看逻辑理性的力量。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
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
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
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
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计算机编程语言赝码表达:

if (能够取得患者意见){
 if (患者同意){
  if (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
   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   } else {
   啥也不能做;
  }
 } else {
  啥也不能做;
 }
} else {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
 if (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
  if
(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   } else {
   啥也不能做;   }
 } else
{//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
  经治医师提出医疗处置方案;
  if
(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   } else {
   啥也不能做;   }
 }
}

第三十三条的编写者(们)是称职的,逻辑严密,把所有可能的情况都涵盖了。
其中被西风独自凉网友挑出来大做文章的“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不过
相当于计算机程序中大包大揽的“else”,目的是让逻辑完备,不至令人有不
知所措的时候。

最后再次“自作多情”地送西风独自凉网友一句话:没有或严重缺乏理性的激
情,是盲目的激情,是坚持下去会害人害己的激情。

我对绝大部分文人持不屑的态度。在少数我不是很不屑的文人里,钱钟书说过
这样一番令我很屑的话:“上帝要惩罚人类,有时来一个荒年,有时来一次瘟
疫或战争,有时产生一个道德家,抱有高尚得一般人实现不了的理想,伴随着
和他的理想成正比例的自信心和煽动力,融合成不自觉的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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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02 2007

李丽云事件中的决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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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栏文章《循证医学及其中的决策问题》中,我写到:

“医学中的决策问题,就这样同时有着主观和客观的成分。客观成分是医生通过
现存最佳证据的仔细的、明确的、斟酌的利用做出的诊断,而主观的成分是病人
在看到诊断结果和可能治疗方案后根据自己的主观价值标准做出的价值判断。一
般性的决策理论,包括决策人可能采取的行动、每种行动可能带来的不同后果、
不同后果发生的概率以及每种后果在经过决策人价值标准衡量后得出的效益。一
个正确的决策,就是选定能够给决策人带来最大期望效益的行动。这一点,在医
学上是同样适用的。医学上关于治疗方案的最终决策人,应该是病人自己。医生
应起的作用,是决策支持,包括确定可能的行动路线、可能的后果集乃至不同后
果发生的概率,并把这些信息告诉病人,与病人一起确定病人的价值标准,并根
据这标准评估不同行动路线给病人带来的期望效益,最后协助病人做出选择。医
生不应该做的,是越俎代庖,不问病人的主观价值标准,替病人做出最终的决策。”

我想强调其中的两点:

1.医学上关于治疗方案的最终决策人,应该是病人自己。

2.医生不应该做的,是越俎代庖,不问病人的主观价值标准,替病人做出最终的
决策。

在以上两点中,我有个假设,那就是病人神志是清醒的,能不含糊地表达自己的
意愿。当病人神志已经不清时,如果它(以下用它代表她或他)没有任何亲人陪
伴,也无法得知和联系它的亲人,一个健全和人道的法律体制应允许司法或行政
人员决定救治病人。如果病人已经神志不清,但在昏迷前已经毫无异议地授权第
三方,或者虽没授权但有亲人在场或可以联系上亲人时,决策人应该是它授权的
人或亲人。

一言以蔽之,除非病人是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并昏迷着,非亲非受权人(包括
医生)最好别在那里自作多情,搞什么人文关怀,替病人做决策。

这,才是真正的对人的尊重。这,才是真正的人权。这,才是真正的人文关怀。

李丽云事件中,在她昏迷后,她的准丈夫肖志军得到并行使了决策权。他拒绝了
医生们给他的决策建议。后果是李丽云的死亡。你可以骂肖志军愚昧无知、不可
救药,在道德上卖力气地谴责他,但并不能挑战和撼动他合法的决策权。医院方
面在这件事情上并没做错什么。他们尽到了做为医学决策支持人的责任。面对肖
志军,医生们就像一群称职甚至优秀的参谋,把一个个好方案推荐给了一个愚昧
透顶、完全不称职的司令官,然后全部被否。

但,一个愚昧的决策人,还是决策人。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里,人们要学会珍惜使用自己宝贵的决策权(也叫自由),并
勇于承担自己决定的后果——好的当然归自己,坏的也要揽怀中。李丽云的悲惨
结局,是她自己和肖志军一个个错误决策的后果。我们可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气),但我们无权替他们做决定。

一些感性有余、理性不足的人,大概要骂我冷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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